国际税收实务与典型案例分析
“国际税收实务与典型案例分析”相关的资料有哪些?“国际税收实务与典型案例分析”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国际税收实务与典型案例分析”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国际税收案例分析知识讲解
国际税收案例分析
精品文档
国际税收案例分析
[案例1]
某跨国公司总部设在A国,并在B国、C国、D国分设甲、乙、丙三家子公司。甲公司为在C国的乙公司提供布料,假设有1000匹布料,按甲公司所在国的正常市场价,成本为每匹2600元,这批布料应以每匹3000元出售给乙公司;再由乙公司加工成服装后转售给D国的丙公司,乙公司销售率
20% ;各国税率水平分别为:B国50%,C国60%,D国30%.该跨国公司为逃避一定税收,采取了由甲公司以每匹布2800元的价格卖给D国的丙公司,再
由丙公司以每匹3400元的价格转售给C国的乙公司,再由C国乙公司按总价格3600000元在该国市场出售。
我们来分析这样做对各国税负的影响:
(一)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的税负:
甲公司应纳所得税=(3000-2600)X1000>50%=200000 (元)
乙公司应纳所得税=3000>20%<1000>60%=360000 (元)
则对此项交易,该跨国公司应纳所得税额合计=200000十360000= 560000 (元)
(二)在非正常交易情况下的税负:
甲公司应纳所得税=(2800- 2600)X000X50%=100000 (元)
乙公司应纳所得税=(3600000- 3400000)>60%=120000
1000>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实践报告
200910430136 姜雯婷 为期一周的国际贸易实务案例的实践课程结束了,这次实践的目的是进一步将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灵活运用理论知识,熟悉国际贸易牵扯到的多个国家,多种法律,老师给我们11套案例题,再加上自己找到一定的案例加以分析,每个案例牵扯的问题都不同,国际贸易是指一国和地区同别国和地区进行货物和服务交换活动。与国内贸易相比,国际贸易要比国内贸易困难、复杂、风险大。这是因为各国的语言、风俗习惯、法律、商业习惯、海关制度以及其他贸易法规不同等给国际贸易带来一定的难度。另外,国际贸易中涉及国际汇兑、货物的运输与保险等给国际贸易带来风险,在实际的国际贸易中,如果不稍加注意,就会给自己带来风险和损失。因此我们在进行国际贸易时,要特别注意,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下面来进行一些相关案例的分析。
案例1 签约、审证失误致损案
案情简介
中国东方公司向外国某B公司出口一批冻虾,双方合同约定,装运期为1993年5月,采用不可撤销信用证,凭卖方开具见票后30天付款的跟单汇票议付。合同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实践报告
200910430136 姜雯婷 为期一周的国际贸易实务案例的实践课程结束了,这次实践的目的是进一步将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灵活运用理论知识,熟悉国际贸易牵扯到的多个国家,多种法律,老师给我们11套案例题,再加上自己找到一定的案例加以分析,每个案例牵扯的问题都不同,国际贸易是指一国和地区同别国和地区进行货物和服务交换活动。与国内贸易相比,国际贸易要比国内贸易困难、复杂、风险大。这是因为各国的语言、风俗习惯、法律、商业习惯、海关制度以及其他贸易法规不同等给国际贸易带来一定的难度。另外,国际贸易中涉及国际汇兑、货物的运输与保险等给国际贸易带来风险,在实际的国际贸易中,如果不稍加注意,就会给自己带来风险和损失。因此我们在进行国际贸易时,要特别注意,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下面来进行一些相关案例的分析。
案例1 签约、审证失误致损案
案情简介
中国东方公司向外国某B公司出口一批冻虾,双方合同约定,装运期为1993年5月,采用不可撤销信用证,凭卖方开具见票后30天付款的跟单汇票议付。合同
国际贸易实务 案例分析
一.
1.我中国某食品公司出口苹果酒一批,国外来证货名为“APPLE WINE”,于是我方为单证一致起见,所有单据上均用“APPLE WINE”。不料货到国外后遭到进口国海关扣留罚款,因为该酒的内外包装上均写的是“CIDER”字样。结果外商要求我方赔偿其罚款损失。问:我方对此有无责任?
答:我方应负责赔偿。作为出口公司,理应知道所信货物的英文名称。如来证货名与实际不符,一则要求对方改证,二则自己更改货物上的英文名称。如只考虑单证相符而置货物上的名称不顾,势必给对方在办理进口报关时造成严重后果。 二.
1.我外贸公司向中东出口电风扇1000台,信用证规定“禁止分批装运”,但在装船时,发现有40台严重损坏,临时更换又来不及,为保证质量,发货人根据UCP600第39条规定:“即使合同未规定溢短装条款,数量仍允许5%的增减,决定少交40台电风扇,即少交4%,我方行为是否可行? 答:不可行,《UCP600》关于允许5%伸缩的规定并不适用于整件计价的货物。如:大米100公吨,即使不规定可增减,也允许5%的增减。但是,若写明:大米100公吨,麻袋包装,每包100千克,共1000包,则交货时不得有任何增减。
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
案例分析国际贸易实务
国际贸易实务(进出口)案例集 第一篇商品的名称、质量、数量和包装 案例1 案情简介:
出口合同规定的商品名称为“手工制造书写纸”。买主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该货物部分工序为机械操作,而我方提供的所用单据均表示为手工制造,按该国法律应属“不正当表示”和“过大宣传”,遭用户退货,以致使进口人蒙受巨大损失,要求我方赔偿。理由有二:(1)该商品的生产工序基本上是手工操作,在关键工序上完全采用手工制作;(2)该笔交易是经买方当面先看样品成交的,而实际货物质量又与样品一致,因此应认为该货物与双方约定的品质相符。后又经有关人士调解后,双方在友好协商过程中取得谅解。对此,希予评论。 要点评析:
本案例合同中约定采用“手工制造”商品制造方法表示商品品质,是属于“凭说明买卖”的一种表示方法。从各国法律和公约来看,凭说明约定商品品质,卖方所交商品的品质与合同说明不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本案我方从根本上违反了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品质说明,从而构成卖方的违约行为,应承担所交货物与合同说明不符的责任。 同时贸易中如果采用样品表示商品品质需要在合同中明示或默示地做出具体规定,而本案例中合同中没有明确表示双方是采用样品成交,所以我方所说的实际所交货物与样
实务案例研究国际法案例分析
乔丹委托领事代理诉讼案——领事代理诉讼
【案情介绍】
美国籍人乔丹根据中美学术交流计划,来到中国北京市某大学任教。在任教期间与在该大学任教的中国公民吴芳结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合等因素,乔丹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吴芳离婚。起诉后,乔丹任教期满,遂回到本国。由于考虑到诉讼的问题,乔丹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欲委托也在北京任教的某美国籍人或美国驻北京领事馆的工作人员,担任其在离婚诉讼中的诉讼代理人。由于我国法律中没有明确此问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是否允许外籍当事人委托居住我国境内的外国人,或本国驻我国领事馆工作人员为诉讼代理人问题,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要求作出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作出批复指出:(1)外籍当事人委托居住在我国境内的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不违背我国原《民事诉讼法(试行)》(注:当时处于该法施行期间)的规定,可以准许;(2)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国民的委托,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时,亦应准许。同时根据我国参加的《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外国驻华领事馆官员(包括经我国外交部确认的外国驻华使馆的外交官同时兼有领事官衔者),当作为当事人的本国国民不在我国境内,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适时到我国法院出庭时,还可以在没有委托的情况
国际贸易与实务 案例分析
案例1:
客户要求在所有包装上都不要打上“828”字样。我方要求工厂不要在外包装上打上828”,其他与上次出货一样。结果:货物的内包装上仍有“828”。客户要求去掉“828”,损失5万人民币,推迟交货20天。
教训:正确理解包装的种类。 案例2:
上海出口公司A与香港公司B成交自行车1000台,由A缮制合同一式两份,其中包装条款规定为“Packed in wooden case”(木箱装)。将此合同寄至B方,然后由 B签回。 B签回的合同上于原包装条款后加“C.K.D.”字样,但未引起A公司注意。此后,B公司按合同开证、A公司凭信用证规定制单结汇完毕。货到目的港。B发现系整台自行车箱装,由于自行车整台进口需多交纳20%进口税。因此,拒收货物并要求退还货款。卖方此时才意识到C.K.D.是指COMPLETELY KNOCKED DOWN(完全拆散),只好认赔。 评析:
1.卖方忽略C.K.D,造成实际装载与合同不符,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卖方虽然已经结汇,但买方仍有拒收货物的权利。 案例3:
美国出口商与韩国进口商签定了一份FOB合同,合同规定由卖方出售2000公吨小麦给买方。小麦在装运港装船时是混装的,共装运
了5000公吨,准备在目的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 图文
进出口实例1
目录
一、商定合同..............................................................................................................................................................................1
(一)建立业务关系 ............................................................... 1 (二)出口报价核算 ............................................................... 3 (三)出口发盘 ................................................................... 8 (四)出口还价核算 .............................................................. 10 (五)出口还盘 ......................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案例分析复习及答案
收付案例
1、我国某公司向日本某商以 D/P (即期付款交单)见票即付方式推销某商品,对方答复:如我方接受 D/P 见票后90 天付款,并通过他指定的 A 银行代收则可接受。请分析日方提出此项要求的出发点。
答:日商提出将D/P即期改为90天远期,很显然旨在推迟付款,以利其资金周转。而日商指定A银行作为该批托收业务的代收行,则是为了便于向该银行借单,以便早日获取经济利益。在一般的远期付款交单托收业务中,代收行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通常是不会轻易同意付款人借单的。该日商所以提出通过A银行代收贷款的原因,定然是该商与A银行有既定融资关系,从中可取得提前借单的便利,以达到进一步利用我方资金的目的。
托收属商业信用,对卖方收款有一定的风险。在我方出口业务中如采用D/P托收结汇方式,应争取即期付款条件,如无特殊情况或对客户资信情况很有把握,一般不应接受远期D/P条件。
2、某外贸公司与某美籍华人客商做了几笔顺利的小额交易后,付款方式为预付。后来客人称销路已经打开,要求增加数量,可是,由于数量太多,资金要是周转不开,提出最好将付款方式改为D/P AT SIGHT(即期)。当时我方考虑到D/P AT SIGHT 的情况下,如果对方不去付款赎单,就拿不到单据,货物的所有
国际贸易融资实务与案例
第四章 国际贸易融资实务与案例
国际贸易融资指银行对进出口商提供的与进出口有关的一切融资活动。 ——以该项贸易活动的现金流量作为进出口商履约的资金来源 ——以结算中的商业单据或金融单据等权利凭证为履约保证
第一节 传统结算方式下的国际贸易融资
汇款:进口商主动将款项交存银行,委托银行支付一定金额给出口商的结算方式。 托收:出口商开立汇票委托银行向进口商代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信用证:银行订立的有条件付款承诺,即银行应进口商的要求,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具的载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不同结算方式对应不同的融资方式
汇款——银行提供的、基于交易的融资方式相对较少 托收、信用证——本书中所介绍的融资方式 一、出口贸易融资
(一)出口押汇
出口押汇是指出口商凭出口单据为抵押,预支部分或全部货款的短期融资活动。
即期信用证出口押汇的金额 上海某纺织品进出口企业A公司年营业额超过5亿元,常年向欧美出口毛纺织产品。金融危机后,纺织业受到冲击,从前通常采用的赊销交易方式风险加大,且进口商的资金亦不宽松,其国内融资成本过高。,经商议,双方达成以开立远期信用证的方式进行付款。该做法虽在某种程度上避免了A公司收不到货款的风险,但从组织货物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