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矿权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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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矿权申请审批要件
探矿权申请审批要件 探矿权, 要件, 审批, 申请
审 批 要 件
1.探矿权新立申请
⑴ 《探矿权申请登记书》(原件,一式3份,每跨一个省级行政区增加一式3份纳经
评估确认 的采矿权价款。
⑵ 申请的区块范围图(原件,一式1份,每跨一个省级行政区增加一式1份); ⑶ 探矿权申请人《法人营业执照》,或涉外项目探矿权申请人的《非法人营业执照》,
公民申请为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复印件,1份);
⑷ 勘查单位《地质勘查单位资格证》,在有效期内并已经年检(复印件,1份);
⑸ 勘查计划、合同(原件或复印件,1份); ⑹ 资金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份); ⑺ 勘查工作实施方案及附件(原件或复印件,1份);
⑻ 交通位置图(1份);
⑼ 涉外项目还应提交探矿权申请人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1份);
⑽ 合作勘查项目申请还应提交合作合同(复印件,1份)。
2.探矿权变更申请
⑴ 《探矿权变更、延续、保留申请登记书》(原件,一式3份,每跨一个省级行政区
增加一式3份);
⑵ 申请的区块范围图(原件,一式1份,每跨一个省级行政区增加一式1份);
⑶ 勘查许可证(原件);
⑷ 勘
探矿权(材料汇编)
二、探矿权
(一)探矿权含义
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取得勘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探矿权人。
(二)探矿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1、探矿权人的权利
(1)按照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区域、期限、工作对象进行勘查;
(2)在勘查作业区及相邻区域架设供电、供水、通讯管线,但是不得影响或者损害原有的供电、供水设施和通讯管线;
(3)在勘查作业区及相邻区域通行;
(4)根据工程需要依法取得临时的土地使用权; (5)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新发现矿种的探矿权; (6)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
(7)自行销售勘查中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施工回收的矿产品,但是国务院规定由指定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除外。
(8)可依法转让探矿权。
探矿权人行使前款所列权利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须经批准或者履行其他手续的,应当遵守其规定。
2、探矿权人的义务(探矿权的限制)
(1)应在勘查许可证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勘查及编写矿产资源勘查报告的工作;
在勘查工作期间,每年10月份按照要求参加所在地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的探矿权年度检查工作,编写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年度报告(数据统计至同年9月30日止)。年度报告的表格及报盘软件可通过广东省国
探矿权(地热)申请登记书(样表)
收到申请顺序号 勘查许可证号 收到申请时间 发 证 时 间
探 矿 权
申 请 登 记 书
项目名称 XXXXXXXXXXXX 申 请 人 XXXXXXXX (签章) 勘查单位 XXXXXXXX (签章 )
勘查单位资格证号 XXXXXXXX 填 表 时 间 XXXX年XX月XX日
填表说明
1. 项目名称:由项目所在省(区市)名+县级行政区划
探矿权申请流程(方方面面都很详尽的介绍到了)
探矿权申请流程简介
第一步:确定申请勘查范围。勘查范围用勘查区块拐点处的经纬度表示,经纬度坐标须是15秒的整数倍,且不能超过40分乘40分。
第二步:确定探矿权是否可以申请。做法是到当地矿产资源主管部门查询申请勘查范围内是否已有其它矿业权(探矿权或采矿权),或申请在先、并且已被矿管部门受理的情况;如果勘查范围发生重叠,则重叠部分不能参与申请探矿权。请注意:1)有些矿种可以以申请在先的方式取得探矿权,但也有例外(附件一);2)对于跨省、外商投资、油气和放射性矿产、勘查投资额大于500万元等勘查项目,须到国土资源部地勘司申请探矿权(附件二)。
第三步:委托地勘单位编定勘查设计,并准备公司营业执照、资金来源证明、委托勘查合同等材料(附件三、四)。将上述材料综合起来,用电子报盘软件生成探矿权申请书(附件五)。
第四步:提交申请材料。由于各地、各级矿业管理部门所要求提交的材料不尽相同,可到当地主管部门详细咨询,按照他们的要求,同时提交纸质与电子版材料,其中电子材料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申请资料实行电子文档申报公告规定中的标准》制作。
第五步:耐心等待通知和公告等一系列过程(附件六),大约40天。国土资源部地勘司的内部办事流程为:受理-审查-审核-复核
探矿权采矿权会计处理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和地质勘查单位探矿权采矿权会计处理规定的通
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和地质勘查单位探矿权采矿权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
为了加强企业和地质勘查单位探矿权采矿权的会计核算,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2号)和《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74号),我们分别制定了《企业探矿权采矿权会计处理规定》和《地质勘查单位探矿权采矿权会计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企业探矿权采矿权会计处理规定
一、探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的核算
(一)会计科目
企业应增设“勘探开发成本”科目和“地质成果”科目,分别核算企业在地质勘探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和通过地质勘探取得的地质成果的实际成本。
企业应在“其他应交款”科目下增设“应交探矿权使用费”、“应交探矿权价款”明细科目(外商投资企业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增设“应交探矿权使用费”、“应交探矿权价款”明细科目,下同),核算企业按规定应交纳的探矿权使用费和价款。
(二)账务处理
企业按规定
探矿权、采矿权拍卖出让合同标准范本
编号:QC/RE-KA2596
The agreement rights and obligation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not only restricts the performance of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two parties, but also provides a written basis for their differences
(标准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探矿权、采矿权拍卖出让合同标
准范本
标准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编号:QC/RE-KA2596
探矿权、采矿权拍卖出让合同标准范本
使用指南:本合同文件适合在生活中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在办理某事时,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一旦签订完成需各自遵守其中的条文,参与合同的多方都受到合法的保护与限制。文件可用word任意修改,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编辑。
出让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
探矿权出资合作协议(法人型)
探矿权出资合作协议(法人型)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账号:电子信箱: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真:
账号:
电子信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及政策,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以(填入探矿权名称)探矿权(以下简称合作
矿权”出资,乙方以现金出资作为合作条件,共同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勘查矿产资源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拟设立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1.1申请设立的公司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公司登记机关最后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公司”。
1.2公司住所地:—(正式住所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二条公司的宗旨、经营范围及经营期限
2.1公司的宗旨为:—。
2.2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2.3公司的经营期限为:—。
第三条公司的组织形式
3.1公司系依据《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
关于中国探矿权的法律规定的现状
关于中国探矿权的法律规定的现状
----池祥成
2005年7月
1、基本介绍
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需要大量的矿产能源。矿业权经营是目前中国的高利润行业,也是目前在中国国内投资的热点。中国地域广阔,以前的中国国内勘查投入注重于地表和已知的国有重点矿区,留下了技术上成功的机遇。因此有必要研究中国的矿业法律。
1.1外商投资中国矿业的法律框架由两大部分组成
A 第一部分是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三部基本法及其实施细则。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但上述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中外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是一种涉外经济合同,受中国《合同法》的约束。
B第二部分 是矿业权制度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矿产资源法》,国务院颁布的《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3个行政法规,国务院下属部门(主要是国土资源部)根据上述法律制订的大量行政规章。 1.2中国政府关于矿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立法较晚,1986年开始分布矿产法律,1998年才正式确立许可证制度。但
国土资源部公告第17号《关于调整探矿权、采矿权申请资料有
国土资源部公告 2009年第17号
关于调整探矿权、采矿权申请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
一、自2009年7月1日起,新立探矿权登记申请和探矿权勘查范围变更登记申请,向国土资源部、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的规定要件中,一律提交基于1980西安坐标系测算的经纬度范围拐点坐标,同时需提交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行政部门签署意见的《探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 二、自2009年7月1日起,划定矿区范围申请、新立采矿权登记申请及采矿权矿区范围变更登记申请,向国土资源部、各省(区、市)、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的规定要件中,一律提交1980西安坐标系的范围拐点坐标,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同时需提交经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和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
三、石油、天然气、煤层气矿业权申请仍按原规定办理。
四、《探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及有关填表说明见本公告附件1、附件2,可在国土资源部网站下载(网址:www.mlr.gov.cn) 附件:1.《探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及填表说明
2.《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及填表说明
关于开展2011年度探矿权年检工作的通知155号
青国土资?2011?155 号
关于开展2011年度探矿权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县境内各探矿权人:
根据新国土资函《关于下达2011年度探矿权年检工作任务的通知》(新国土资函【2011】126号)和阿勒泰地区国土局《关于下达2011年度探矿权年检工作任务的通知》(阿地国土资发【2011】58号要求,我局将对全县的探矿权进行年度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对象
石油天然气探矿权、国家出资地质勘查项目、以往探矿权年检不合格项目和2011年4月1日(含4月1日)之后新立的探矿权不参加年检。其他有效探矿权必须参加2011年度探矿权年检。
二、检查程序和形式
年检工作采用书面审查和实地检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我局实地检查的勘查项目不得低于本行政辖区内应检项目总数的50%,地州市国土资源局的抽检率不得低于应检项目总数的10%
三、检查内容
(一) 勘查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二) 探矿权人、勘查单位、勘查矿种以及勘查区范围 是否与勘查许可证登记事项一致;
(三) 探矿权人是否提交开工报告、阶段报告; (四) 探矿权勘查投入是否满足最低勘查投入标准; (五) 探矿权使用费和探矿权价款是否依法缴纳; 四、上报资料要求
1、矿产资源勘查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