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拆零药品管理制度
“药房拆零药品管理制度”相关的资料有哪些?“药房拆零药品管理制度”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药房拆零药品管理制度”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为满足不同层次患者购药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一、 为满足不同层次患者购药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 设立独立的调配、拆零场所或者专用操作台,拆零场所及拆零使用的容器、工具等,如天平、药匙、药刀、瓷盘、拆零药袋、医用手套等。定期消毒、清洗,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防止污染药品。设专门人员负责药品拆零,对其每年进行健康体检。
三、 拆零前,对拆零药品需检查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或外观性状不合格的不可拆零。药品拆零时,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
四、 药品拆零分装后,做好分装记录,在包装材料上标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生产日期、使用期限、医疗机构名称、拆零日期等内容。拆零药品不得混批包装。
五、 对拆零后的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拆零专柜尚无的药品应在其他药柜移入,采用即买即拆,并保存原包装。
六、 拆零后的药品如不能保持原包装的,必须放入拆零药袋,加贴拆零标签,写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
七、 药品拆零应当做好详细记
我院药品拆零管理制度20180615
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 药学部
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为满足临床需求,保证药品质量,规范药品拆零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FDA2017版《单位剂量重新包装药品有效期:合规政策指南》等制定本制度。
1、拆零药品是指因医嘱需要药房将药品从最小包装(瓶或盒)中取出,分装入其他包装材料的药品。
2、药房应配备必备的拆零工具,如药匙、瓷盘、拆零药袋、医用手套等,并保持拆零工具清洁卫生。
3、拆零前,应检查被拆零药品的包装及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得使用。
4、药品临时拆零时,将药品放入专用的药品包装袋密封,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有效期(拆零后重新计算有效期)、批号等项目,核对无误后,方可交给患者。不得将不同批号药品混装于一袋,也不得将不同厂家的同名药品混装于一袋。
5、用于中心药房手工摆药少量拆零的药品:
1) 如果药品原包装为分剂量包装,如泡罩式铝塑包装,则不事先拆零。
2)没有分剂量包装的药品尽量保留原包装药瓶及标签,拆封时加贴标签,注明拆封日期以及拆封后重新计算的有效期。
6、用于中心药房自动包药机摆药需大量拆零的药品: 1) 应指定专人负责药品的拆零工作,拆零人员应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经培训
门诊药房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门诊药房高危药品管理规定
为加强门诊药房高危药品的规范管理,根据《玉溪市人民医院高危药品管理规定》,建立《门诊药房高危药品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一、责任人
冰柜:任明静
药架:桂燕妮
二、高危药品管理原则
归类集中、标识醒目、规范使用、谨慎调剂
三、高危药品的存放、调配、使用管理
(一)存放
1、高危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柜/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2、高危药品存放药柜/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黑色警示牌、提示牌提醒药学、医护人员注意。
(二)调配
1、高危药品调配发放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2、加强高危药品的效期管理,按“先进先出”原则,保证安全有效。
3、高危药品责任人必须对特殊高危药品(如:胰岛素、10%氯化钾注射液、长春碱制剂、高渗氯化钠注射液(浓度>0.9%)、硫酸镁注射液等)实行严格的数量管理,做到每日帐物相符;
(三)使用
1、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2、给药时,要严格执行给药前的5R原则:核对病人(Right patient)、核对药品(Right drug)、核对剂量(Right dose)、核对给药时间(Right time)、核对给药途经(Right route)。
3、加强高危药品的不良反应监
4 药品拆零管理制度-药店新版GSP认证
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一)目 的
为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购药需求,以及加强药品的质量管理,确保拆零药品销售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有效,特制订本制度。 (二)依 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三)内 容
1、药品拆零是指零售药店在销售中,药品需要拆开的包装出售,而且拆开的包装已不能完整反映药品的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全部内容; 2、拆零人员必须每年参加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药品拆零销售工作; 3、药品拆零销售要设专柜或专箱放置,配备基本的拆零工具,如瓷盘、药匙、拆零药袋等,保持拆零用工具的清洁卫生;药品拆零前,应先检查外观质量,如发现质量可疑及性状改变的不可拆零销售,立即报告质管员或门店经理,妥善处理;
4、拆零销售剩余的药品应立即封口,保持原包装,并集中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到该品种销完;
5、拆零销售药品必须放入拆零药袋,出售时应在药袋上写明品名、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药店名称等内容,并向顾客当面交待清楚; 6、拆零后的外用药应在药袋上注明“外用”,以免误服; 7、称量的天平等计量器具应进行定期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8、拆零药品应做好拆零记录,详细记录拆零起止日期
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规定
一、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
(一)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指在住院期间患者使用本人或家属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院药剂科供应的药品。
(二)医院原则上也不允许患者自备使用,仅在病情确需,经科主任同意、医务部批准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方可遵照医嘱使用。
(三)住院患者使用的自备药物,必须是本院无此药或同类药物,并且为患者病情所需。
(四)特殊情况下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按以下程序处理: 1、患者填写“住院患者自备药物使用责任书(附件)”,并签名。 2、医师确保患者自备药品来源安全可靠、性质稳定并且是在有效期内,方可在医嘱单上开具医嘱。开医嘱时,在该药品名旁注明“患者自备”,并写明用法和用量。
3、自备药物由患者自行保管,按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储存,否则不予使用。若需由病房护士保管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时,则应在“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中详细记录自备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效期等。
4、自备药品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使用自备药物时,由责任护士负责给药,并做好记录。
(五)医务人员不得保管与使用标志不清晰的、过期的、变质的药品。 (六)医务人员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品。
(七)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应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为强化特殊管理药品的经营管理工作,有效地控制特殊管理药品的进、存、销行为,确保依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特殊管理药品,是指国家规定有特殊管理办法的医疗用诊断或治疗药品。
2、使用特殊管理药品应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批准。
3、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从具有相应合法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购进。
4、业务部门负责审核特殊管理药品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并索取相关证明资料,建立档案。
5、对购进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和毒性药品必须实行双人验收,第二类精神药品应由专门的验收人员进行入库质量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6、购进的特殊管理药品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印有规定的标识。
7、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和毒性药品必须储存于专用仓库或专柜,双人双锁,专帐记录,专库应配备安全防盗措施。第二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相对独立的专门区域,实行专人管理。
8、应加强特殊管理药品的帐货管理,做到帐、货、票相符,发现差错应认真查找原因,并按规定及时向药监、公安部门报告。
9、销售特殊管理药品应按类别分别记录,并按规定将处方留存备查。 10、不合格品种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报告、确认、报损、销毁,需报损、销毁的特殊管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
精品文章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执业医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二、具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应根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确需使用的患者开具处方,及时为患者提供所需麻醉药品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
三、医疗机构要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
四、医师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在病历中记录。医师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五、医疗机构购买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只限于在本机构内临床使用。
六、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七、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八、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存放要设立专库或专柜,专库和专柜要设有防盗设施。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九、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
精品文章
进出逐笔记录,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十、麻醉药品、第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
威远贤龙医院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管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保证临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特制定本制度。
一、 麻醉药品只限于医疗、教学和科研需要,由药剂科负责人向卫生主管部门办理“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根据临床医疗、教学及科研需要由药剂科负责人持“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和“麻醉药品申购单向指定的麻醉药品经营单位购买。
二、 买回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马上验收入库,采购和保管当面验收,验收到最小包装,记录验收并双人签字。验收登记的内容: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采购和保管签字。
三、 药剂科存储麻醉、精神药品应当设立专柜储存。专柜应当使用保险柜,专柜应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对进出专柜的麻醉、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按月盘点,入库双人验收,出库双人复核,做到帐、物、批号相符。专用帐册保存到药品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2年。门诊药房、住院药房、急诊药房及相关科室按医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1. 严格不合格药品的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药品售出,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
2. 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药品,均属不合格药品,包括
(1)药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药品 (2)药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药品 (3)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药品
3. 在药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药品时,应及时上报质量管理员确认,确定为不合格的药品应存放于不合格品区,挂红色标识
4. 质量管理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出具《药品质量问题报告单》,及时通知仓管、营业等岗位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同时将不合格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区,挂红色标识
5. 上级药监部门监督检查、抽验发现不合格品,企业应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药品区,挂红色标识,做好记录,等待处理 6.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7.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管理员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药品 8. 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仓管员提出申请,填报不合格药品报损有关单据
9. 不合格药品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员和其他相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1. 严格不合格药品的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药品售出,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
2. 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药品,均属不合格药品,包括
(1)药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药品 (2)药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药品 (3)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药品
3. 在药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药品时,应及时上报质量管理员确认,确定为不合格的药品应存放于不合格品区,挂红色标识
4. 质量管理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出具《药品质量问题报告单》,及时通知仓管、营业等岗位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同时将不合格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区,挂红色标识
5. 上级药监部门监督检查、抽验发现不合格品,企业应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药品区,挂红色标识,做好记录,等待处理 6.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7.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管理员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药品 8. 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仓管员提出申请,填报不合格药品报损有关单据
9. 不合格药品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员和其他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