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金融法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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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金融法
第一章 中央银行与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
2. [领会]简述中国人民银行贷款的条件与用途是什么?[200810简答] 3. [识记]中国人民银行贷款禁止用于哪些用途以及主要投向哪些方面 ? 4. [识记]简述经理国库业务?
5. [识记]我国国库的存款货币以什么计算?[201001单选] 6. [识记]我国清算系统的结算工具有哪些? 7. [领会]办理业务限制性规定的理由是什么?
8. [识记]办理业务的限制性规定有哪些?[200901简答,201010简答] 9. [领会]金融监管的目的是什么?[201101简答] 10. [领会]防范金融风险主要有哪几道防线? 11. [应用]银监会设立的理由是什么?
12. [领会]银监会的监管范围包括哪些?[200910单选] 13. [领会]银监会的监管职责包括哪些?
14. [领会]中国人民银行保留的监管职责有哪些?
15. [领会]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哪些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16. [领会]中国人民银行与银监会之间的监管合作包括哪些内容? 17. [识记]持续监管措施的形式有哪些? 18. [领会]特别限制措施的必要性是什么? 19. [领会]特别限制措施的形式有哪些?
20. [识记]接管、重组与
自考金融法
第一章 中央银行与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
2. [领会]简述中国人民银行贷款的条件与用途是什么?[200810简答] 3. [识记]中国人民银行贷款禁止用于哪些用途以及主要投向哪些方面 ? 4. [识记]简述经理国库业务?
5. [识记]我国国库的存款货币以什么计算?[201001单选] 6. [识记]我国清算系统的结算工具有哪些? 7. [领会]办理业务限制性规定的理由是什么?
8. [识记]办理业务的限制性规定有哪些?[200901简答,201010简答] 9. [领会]金融监管的目的是什么?[201101简答] 10. [领会]防范金融风险主要有哪几道防线? 11. [应用]银监会设立的理由是什么?
12. [领会]银监会的监管范围包括哪些?[200910单选] 13. [领会]银监会的监管职责包括哪些?
14. [领会]中国人民银行保留的监管职责有哪些?
15. [领会]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哪些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16. [领会]中国人民银行与银监会之间的监管合作包括哪些内容? 17. [识记]持续监管措施的形式有哪些? 18. [领会]特别限制措施的必要性是什么? 19. [领会]特别限制措施的形式有哪些?
20. [识记]接管、重组与
金融法自考案例分析
《金融法》(自考)案例分析(含答案)
第一编
1、 某市的财政状况一直不好,当地建设缺少大量资金,于是政府指令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贷款给政府财政,并且要求其向当地商业银行透支,同时命令其向当地的一项基本建设项目的外国贷款提供担保。
问:该人民银行分行是否应执行当地政府的规定,为什么?
答:该分行有权拒绝当地政府的命令。
因为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在业务上与地方政府没有直接联系,也不受地方政府行政管理。《人民银行法》禁止人民银行向金融机构的帐户透支,禁止向地方政府贷款,禁止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2、中国人民银行职员张某在审查某外国银行申请设立分行提供的有关材料时,因提前收受该行礼金5000美元,从中帮助做手脚,致使审核人员在没审查外国银行总行无偿拨给的营运资金数额的情况下批准其申请。后中国人民银行在对该分行进行监管过程中发现这一漏洞,并查出事实真相,遂对其进行了处理。
试问:张某的行为性质是什么?应该如何处理?
答:张某的行为属渎职行为,已构成犯罪。
《人民银行法》第50条规定:人民银行少数行员素质不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并且情节严重时,由国家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
自考金融法历年试题及答案
C.50% D.60%
20.我国《担保法》对定金的比例有所限制,即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l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 )
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A.10% B.20% 2005年10月自考金融法试卷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行长由 (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名 B.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提名
C.国家主席提名 D.国务院总理提名
2.中国人民银行向商业银行贷款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 ( )
A.1年 B.3个月
C.6个月 D.2年
3.中国人民银行的直接领导机构是 ( )
A.国务院 B.财政部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国家改革与发展委员会
4.依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设立商业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是人
民币 ( )
A.1亿元 B.5亿元
C.10亿元 D.20亿元
5.依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总行拨付给各分支机构的营运
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注册资本金额的 (
金融法概念
第一章 金融法概述
教学重点 金融法及其调整对象、金融法的渊源与立法及体系 教学内容
? 金融法的相关概念
金融法: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金融关系的两层含义:①金融关系是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中心的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发生在金融监管、调控活动和金融业务活动过程中,是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活动分不开的,是一种与银行信用和货币流通密切相关的经济关系,资金的财政分配关系、民间借贷关系,虽然也在融通资金,但不属于此处所称的金融关系;②金融关系的参与者,除了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外,还有其他金融主体,包括国家、工商企业、公民个人等,但金融机构是金融关系的必然主体,而工商企业、个人等则是非必然主体,只有当他们参与到了金融活动中,并与金融机构之间发生资金融通关系时,才能成为金融关系的主体。 金融法律体系、金融法律责任 ? 金融法的调整对象
金融法的调整对象即金融活动中各种主体之间产生的金融关系 金融宏观调控关系——中央银行 金融监督管理关系——各监管机关
金融业务经营关系(直接金融关系、间接金融关系和金融中介服务关系) 金融机构的内部关系 ? 金融立法的基本原则
(一)国际上来看:1、促进金融业发展2、适度竞争3、保护投资利益4、分业、混业经营与管
金融法课件
金融法
第一章 金融法基本原理 ................................................................................................................................................... 5
第一节 金融与金融法 ............................................................................................................................................... 5
一、金融 ............................................................................................................................................................... 5 二、金融法 ...............................
金融法讲义
金融
第一章 金融法概述
第一节 金融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一、金融法的概念
金融法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体来说,金融法是调整货币资
金的流通、融通和信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金融法的调整对象
(一)金融监督管理关系
1、货币管理关系
货币法是调整在货币发行、流通及其管理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
货币法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从静态的角度,根据所调整货币种类的不同,货币法可以划分为通货法管理、
外汇管理法和贵金属管理法。二是从动态的角度,根据所调整货币运动的层次和
顺序不同,货币法可以划分为货币发行法和货币流通法。
(1)人民币的法律地位:《中国人民银行法》第1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
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2)人民币的发行管理制度:包括人民币的发行权与发行机关、人民币的发
行原则、人民币的发行管理等内容。
(3)人民币的流通管理制度:包括现金管理制度、对人民币的出入境管理制
度等内容。
(4)人民币的保护制度:包括依法维护人民币的流通秩序;禁止损害人民币;
禁止印刷、发售代币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
金融法论述题总结
论述题1. 什么是金融法?试述金融法的调整对象
金融法,是调整货币资金融通和信用活动中所发生的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具体讲,金融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用以确定金融机构的性质、地位和职责权限,并调整在金融活动中所形成的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金融法的调整对象是在金融活动中产生的各种金融关系。金融活动包括商业金融活动与政府金融活动。其中商业金融活动既包括传统的直接金融活动、间接金融活动、金融中介活动,又包括具有创新意义的衍生金融活动;政府金融活动则包括金融调控与金融监管活动。由此,金融法调整的对象即为在商业金融活动中形成的金融交易关系和在政府金融活动中形成的金融调控与金融监管关系。
1、金融宏观调控关系 2、金融监管关系 3、金融业务经营关系
①间接金融关系②直接融资关系③金融中介服务关系④衍生金融关系 4、金融机构的内部关系 论述题2.试述我国金融法体系。
金融法的体系是一国调整不同领域金融关系的法律法规所组成的有机联系统一的整体,依据我国的金融立法实践,金融法体系主要由下列几个部分构成
1、 金融主体法,也称金融组织法,或金融业法,是关于各类金融关系的参加者,主要是金融机构的性质、地位、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设立、变更和终止的规则。概
金融法课件
第一讲 金融基础知识
一、为什么要学习金融基础知识
金融法,就是规范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们学习金融法,首先必须了解有关金融的基础知识。这是很重要的,没有“金融”这一现代经济的核心,就没有金融法存在的物质基础。总的来讲,我们作为法律学人,学习金融基础知识的原因不在于两个:
第一, 知识结构的需要。
虽然金融法与金融不同,前者主要是法律规定,后者是经济政策与工具的引用。但作为规范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在具体规定中将不得不涉及很多金融概念,比如货币政策、风险基金、金融市场,等等。不先理解这些概念。当然,就难以把握金融法律规范的内容。我们法律系的同学,从一入大学就进入专业知识学习,这不得不留下许多必要的跨学科知识的缺漏。
其实,在发达国家,比如美国,在本科专业是不会直接让您学习法律的,它们的法律专业设置与学习一定是需要在你修完其他方面的本科课程后。其一是学习法律确实需要其他方面的知识作为基础;其二是它们把法律工作作为比较慎重与神圣的职业,认为任何知识的疏漏都可能导致成千上万的经济损失,或者关系一个人的人身自由,甚至生命权利,所以,这些国家对法律工作者,包括律师、法官的素质要求非常高。
第二,知识层次的需要。
大家都学习过法理学,按照马克思唯物
金融法概念
第一章 金融法概述
教学重点 金融法及其调整对象、金融法的渊源与立法及体系 教学内容
? 金融法的相关概念
金融法: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金融关系的两层含义:①金融关系是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中心的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发生在金融监管、调控活动和金融业务活动过程中,是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活动分不开的,是一种与银行信用和货币流通密切相关的经济关系,资金的财政分配关系、民间借贷关系,虽然也在融通资金,但不属于此处所称的金融关系;②金融关系的参与者,除了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外,还有其他金融主体,包括国家、工商企业、公民个人等,但金融机构是金融关系的必然主体,而工商企业、个人等则是非必然主体,只有当他们参与到了金融活动中,并与金融机构之间发生资金融通关系时,才能成为金融关系的主体。 金融法律体系、金融法律责任 ? 金融法的调整对象
金融法的调整对象即金融活动中各种主体之间产生的金融关系 金融宏观调控关系——中央银行 金融监督管理关系——各监管机关
金融业务经营关系(直接金融关系、间接金融关系和金融中介服务关系) 金融机构的内部关系 ? 金融立法的基本原则
(一)国际上来看:1、促进金融业发展2、适度竞争3、保护投资利益4、分业、混业经营与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