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程序正义与法治
“论程序正义与法治”相关的资料有哪些?“论程序正义与法治”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论程序正义与法治”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论程序正义理念——简析罗尔斯《正义论》与中国法治建设
法治是人类文明发展的结果,是社会进步的历史选择。罗尔斯在其《正义论》中构建了程序正义的理论体系,罗尔斯的程序正义体系为我国法治建设提供了启示。程序正义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必然选择,我国必须树立程序正义的理念,在立法上完善程序正义制度,执法上依法行政,司法上落实程序正义,以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社会。
J '缸金,i m占21 0 ( ) 02 8上 ◆政法论坛
论程序正义理念简析罗尔斯《正义论》中国法治建设与张摘要
超
法治是人类文明发展的结果,是社会进步的历史选择。罗尔斯在其义论》正中构建了程序正义的理论体系,尔罗
斯的程序正义体系为我国法治建设提供了启示。程序正义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必然选择,我国必须树立程序正义的理念,立法上完善程序正义制度,法上依法行政,在执司法上落实程序正义,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以 关键词程序正义法治建设措施作者简介:张超,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法理学、济法。经 中图分类号: 9 0 D 2. 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0 909 (0 20-3-2 10-5 22 1)8l5O
人一出生即被赋予不同的自然及社会财富,这些无法加以选权力异化,使国家以法为治。正如马克思所说:程序是法律的生“
因而
论程序正义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论程序正义
作者:陈双钰
来源:《世界家苑》2018年第03期
摘 要:这几年,我国纠正了多起冤案,大部分冤案的成因都和程序正义的缺失有关。可见,坚持程序正义是中国法律体系完善的重要一环。本文对何为程序正义进行简单阐述,讨论了程序正义的起源与发展,总结了一些对程序正义的标准的看法并且提出作者的观点,最后以张氏叔侄强奸杀人的冤案为例,论述坚持程序正义的重要性。 关键词:程序正义;标准;张氏叔侄案;重要性
中国有一种叫做“民本”的传统,然而,民本的社会并不是喊喊口号就能建成的,也不是抽象的实质正义可以满足的,它需要一个社会体系——即程序和法制去保障。本文围绕程序正义进行简单论述。 一、何为程序正义
程序是指“事情进行的先后次序”或“按时间先后或依次安排的工作步骤”,[1它有“顺序”、“手续”、“方式”、“步骤”以及“程式”等各种不同的含义,这是广义上的“程序”。在法律科学中,“程序”这个词有其专门的含义,即指按照一定的顺序、程式和步骤制作法律决定的过程。由于一般国家对制作各种法律决定的程序都在专门的法律中做出
论程序正义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论程序正义
作者:陈双钰
来源:《世界家苑》2018年第03期
摘 要:这几年,我国纠正了多起冤案,大部分冤案的成因都和程序正义的缺失有关。可见,坚持程序正义是中国法律体系完善的重要一环。本文对何为程序正义进行简单阐述,讨论了程序正义的起源与发展,总结了一些对程序正义的标准的看法并且提出作者的观点,最后以张氏叔侄强奸杀人的冤案为例,论述坚持程序正义的重要性。 关键词:程序正义;标准;张氏叔侄案;重要性
中国有一种叫做“民本”的传统,然而,民本的社会并不是喊喊口号就能建成的,也不是抽象的实质正义可以满足的,它需要一个社会体系——即程序和法制去保障。本文围绕程序正义进行简单论述。 一、何为程序正义
程序是指“事情进行的先后次序”或“按时间先后或依次安排的工作步骤”,[1它有“顺序”、“手续”、“方式”、“步骤”以及“程式”等各种不同的含义,这是广义上的“程序”。在法律科学中,“程序”这个词有其专门的含义,即指按照一定的顺序、程式和步骤制作法律决定的过程。由于一般国家对制作各种法律决定的程序都在专门的法律中做出
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抉择--幸普森案与佘祥林案
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之抉择
——对“佘祥林案”和“辛普森案”的对比分析
摘 要 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是诉讼程序的两个重要价值诉求。辛普森被无罪开释的原因在于美国注重程序公正,佘祥林被冤枉的原因在于中国“重实体、轻程序”的司法理念。强调程序优先会使放纵犯罪分子的可能性提高,但至少实现了程序上的正义;强调实体优先不必然实现实体公正,甚至易导致冤假错案,结果是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均可能得不到实现。在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两难抉择中,程序公正第一、实体公正第二的司法理念理应被我国采纳。
重读“佘祥林案”,仍不禁令人头皮发麻。1994 年 1 月 20日,湖北省京山县居民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失踪。4 月 11 日,当地一水塘发现一具女尸,经张在玉的亲属辨认,这具女尸体貌特征与张在玉相符,当地公安机关遂将佘祥林作为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最终,在疑点重重的情况下,佘祥林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 15 年有期徒刑。2005 年 3 月 28 日,佘祥林被羁押 11 年之后“,被害人”张在玉从外地回到了家乡,佘祥林的不白之冤才得以昭雪。“佘祥林案”之荒诞,令人以为是在读志异小说。震惊全 美的“辛普森案”则展示了与“佘祥林案”截然相反的一种司法理念。1
《正义论》读后感
1
浅谈罗尔斯《正义论》以及其对中国社会发展的启示
一个精致的正义论体系
--浅谈罗尔斯《正义论》以及其对中国社会发展的启示 正义是人类社会一个古老而永恒的话题。它既是构建合法社会制度的理论基础,也是构建道德体系的理论基础。它广泛渗透在法学、哲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和伦理学诸领域中,自古至今,历久常新,成为哲学家、思想家探究的根本问题。
20世纪70年代美国著名哲学家、伦理学家—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公平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以“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的理论预设为前提,提出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并论述了正义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和机会公平与差别原则,全面系统深刻地论证了自由与公平、个人与国家、机会与结果等广泛的社会政治问题,力图为现代西方社会重建“公平正义”的道德基础。他的学说,对西方政治哲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引发了西方学界对“公共理性”与社会行为、个人权利与社会共同体要求、个人价值与社会正义、社会多元与社会统一、自由与平等、民主与秩序等重大理论问题的广泛讨论,从而形成了当今西方社会政治哲学的大繁荣局面,以致这一部几近二十年的呕心沥血之作,被誉为是二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
1 2
浅谈罗尔斯《正义论
程序正义比实体正义更重要一辩立论1
程序正义比实体正义更重要(一辩立论)
思路:
(一) 概念定性——二者关系(手段、工具)——引出衡量标
准定纷止争——程序本位——更重要
(二)
(三)
(四)
正文:
我方认为程序正义比实体正义更重要,主要有三点:
一、从概念上讲:
程序正义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方面为为纠纷和冲突的解决提供规则、程序,另一方面为通过程序来确保纠纷解决过程中的公正性,因而他是“定纷止争”的一种手段。
而实体正义是指对权利义务分配做了合乎正义标准的原则性规定,因而他是一种宏观的原则,一种评判权利义务分配是否公正及是否可以达到“定纷止争”目的的参照物,是一种工具。
我们说法的正义是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统一,其目标都是追求纠纷的公正解决。那么判定两种正义哪种更为重要,就是要看哪种更有利于促进或达到“定纷止争”的实现。
程序正义是通往实体正义的必要方法和过程,是保证实现社会正义和形式正义的措施。没有了手段保障的实体正义,是不能达到解决纠纷的最终目的的。而程序正义就是在不否认实质正义或实体正义的价值的同时,强调程序的优先,或者说是以程序为本位, 正如“法律决定必须看得见的正义 程序正义独立性 结语强调
经过正当的程序”,决定了法治的制度运作过程和结果的有效性、稳定性及充分体现和保障了实体正义中的
论刘宝楠《 论语正义》
论刘宝楠《论语正义》
[摘要]:
《论语正义》由清代刘宝楠父子,在同治五年时编撰成书。自汉至清,《论语正义》超越了以前各代,其中用疏体成文,充分吸收和总结了前人多方面的研究成果,且又是现代文史哲研究者普遍需要汲取的精神食粮,内容上包罗万象,汉宋并包,承袭了清代朴学的专必考据,释训严谨的治学态度,但同时也不乏缺憾之处。
[关键字]:
刘宝楠 《论语正义》 乾嘉学派
[正文]
自汗京以后垂两千年,儒者沿波,且对《论语》这部经典并不乏注者。东汉康成有《论语郑氏注》,后魏何晏集八家之注成《集解》,魏晋南北始有《皇疏》,宋以来有邢昺《论语正义》,又朱熹《论语集注》通行于天下,而至清代,却有刘宝楠上述注疏大成之作《论语正义》,永垂不朽。
刘宝楠,字楚桢,号念楼,江苏宝应人,生于公元1791年,卒于1855年。其父刘履恂,字迪九,乾隆五十一年举人,任国子监典薄,着有《秋槎扎记》。刘宝楠五岁丧父,尤其母亲乔氏教育以成人,由于其叔父刘台拱精通汉学,因此,刘宝楠请业于叔父台拱,后学问及其能力名于乡里,无人不知。在做书生的时候,与仪征的刘文淇齐名,故当时被人们称之为“扬州二刘”。
在道光十二年时中进士,授直隶文安知县,执法刚正不阿,“功
遂济”
论刘宝楠《 论语正义》
论刘宝楠《论语正义》
[摘要]:
《论语正义》由清代刘宝楠父子,在同治五年时编撰成书。自汉至清,《论语正义》超越了以前各代,其中用疏体成文,充分吸收和总结了前人多方面的研究成果,且又是现代文史哲研究者普遍需要汲取的精神食粮,内容上包罗万象,汉宋并包,承袭了清代朴学的专必考据,释训严谨的治学态度,但同时也不乏缺憾之处。
[关键字]:
刘宝楠 《论语正义》 乾嘉学派
[正文]
自汗京以后垂两千年,儒者沿波,且对《论语》这部经典并不乏注者。东汉康成有《论语郑氏注》,后魏何晏集八家之注成《集解》,魏晋南北始有《皇疏》,宋以来有邢昺《论语正义》,又朱熹《论语集注》通行于天下,而至清代,却有刘宝楠上述注疏大成之作《论语正义》,永垂不朽。
刘宝楠,字楚桢,号念楼,江苏宝应人,生于公元1791年,卒于1855年。其父刘履恂,字迪九,乾隆五十一年举人,任国子监典薄,着有《秋槎扎记》。刘宝楠五岁丧父,尤其母亲乔氏教育以成人,由于其叔父刘台拱精通汉学,因此,刘宝楠请业于叔父台拱,后学问及其能力名于乡里,无人不知。在做书生的时候,与仪征的刘文淇齐名,故当时被人们称之为“扬州二刘”。
在道光十二年时中进士,授直隶文安知县,执法刚正不阿,“功
遂济”
浅谈民主法治与公平正义的未来中国
浅谈民主法治与公平正义的未来中国
马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1级 学号:119024484)
摘要: “未来的中国,将是一个充分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国家。在人类历史上,在反对封建专制斗争中形成的民主、法治、自由、平等、人权等观念,是人类精神的一次大解放。”这是温家宝总理于2011年6月27日在英国皇家学会发表的题为《未来中国的走向》的演讲中的一番话。本文主要描述我心中理想的民主法治与公平正义的未来中国。 关键词:未来中国 民主法治 公平正义
一、民主法治与公平正义的内涵
我们先来谈谈民主法治。民主是指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简单来说,就是人民当家作主。 法治,顾名思义,就是坚持依法治国,由统治者通过强制性的法律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法律由人民制定,统治者严格依据法律进行统治,形式上统治者只对法律负责,统治者通过对法律负责来间接对人民负责。
在我看来,民主与法治是相互辩证、相互制约的。法治是指以民主为前提和基础,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所以法治离不开民主。同样,民主也离不开法治,在法制范围内的自由民主才是民主精神的体现,才能使
关于正义与法律正义的思考
关于正义与法律正义的思考
研究生论丛2005年5月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ofXiantanUniversitPhilosohndSocialSciencesgypya
Vol.29
,Ma005y2
关于正义与法律正义的思考
李慧兰
(湘潭大学 法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
自古以来,什么是正义这一问题是永远存在 “
的。为了正义的问题,不知有多少杰出思想家,从柏拉图到康德,绞尽了脑汁,可是现在和过去一样,问
事物或事物属性”。当我们说“司法应当是公正的”,则表示了说话人所向往、珍视的态度。张恒山先生认为:价值是指与主体的需要、欲求具有相洽互适性题依然未获解决。”[1]凯尔森在探寻正义问题时给出
了这样的回答,这也许会激发更多的思想家追寻关于正义的答案,也许会使后来的追随者们陷入深深的迷茫和困惑中,但事实是人类对于正义问题的追寻从未间断过。正义是这样一个神圣而崇高的字眼,
不由使我怀着景仰之心,沿着先哲们走过的足迹,再次探讨正义和法律正义。
一法的价值是什么
正义问题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它与社会一起诞生,
并贯穿于人类历史的始终。有关正义问题的探寻在人类思想史上由来已久,虽然先哲们的主张存在诸多差异,
但都认为正义是一种理想价值。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