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笔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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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笔录模版-07.03.12
座谈会笔录/深访格式模版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日 期:年/月/日
时 间:**:**--**:**
地 区:*** 城市 / *** 城区 / *** 农村
场 次:
受访者特性:性别 / 年龄段 等
笔录员姓名:
录制磁带数:
录制录像带数:
翻译员姓名:
受访者代号:
1: 2:
3: 4:
5: 6:
7: 8:
受访者人数:
主持人(M):
研究方法:标准组座谈会
座位图例:
正 文
主持人:
受访者姓名:
……
格式说明:
1.笔录标题名称:“项目名称”座谈会/深访笔录;
2.页面设置:上、下、左、右边界均设置为2.5cm;行间距为1.5;
3.页眉、页脚边界均设置为1.5cm;页眉插入项目名称,靠右对齐,格式参照本文;页
脚插入页号,格式“第 页, 共 页”参照本文。页眉页脚字体均为宋体、五号字。
4.标题字体:宋体、小二号、加粗;
5.除标题和“正文”外的所有字体:宋体、小四号;
6.正文:宋体、四号、加粗;
7.受访者特性:根据各项目的不同要求,在
常见刑事案件笔录模版
常见刑事案件笔录模版
盗窃案件
一、犯罪嫌疑人讯问笔录模版
第一次讯问笔录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侦查员姓名、单位 犯罪嫌疑人姓名 别名 曾用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民族(国籍)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身份证件名称 号码 工作单位(职业、职务) 户籍所在地 现住地址及电话 个人网名、QQ号码、MSN号、电子邮件 违法犯罪经历
勘验笔录与现场笔录的区别
勘验笔录与现场笔录是城市管理工作者在日常行政执法活动中不可或缺的基本能力,弄懂之间的区别有利于顺利开展执法工作。
勘验笔录与现场笔录的区别
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是行政执法办案的重要证据,它既是过程程序,又是证据的种类,两者之间既有共同点,也有所区别。
勘验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对于与案件有关的现场进行勘查、检验时所制作的实况记录,是用文字形式固定勘验工作情况的现场状况。勘验笔录及时固定了现场原貌,是证明案件现场状况的重要证据材料,经查证属实,可作为定案的根据。勘验笔录一般由现场文字记录、现场绘图和现场照片三部分内容组成,它们以不同形式、从不同角度完整地反映现场状况,客观、系统、全面地反映勘查的全过程和勘查结果及发现、提取痕迹、物品及其他物证的的情况。 现场笔录,是指行政机关为行政目的,按照法定程序,对现场情况、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所作的记录。现场笔录与勘验笔录不同,勘验笔录一般只记录现场事实情况,并不涉及对当事人、证人等的询问。现场笔录包括案件事实的记录和程序问题的记录两部分,包括对现场事实情况的描述;对当事人、证人等的询问;行政机关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进行处理时所进行的当场记录;根据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要求、申请而同意或拒绝作出的
调查笔录
篇一:调查笔录 格式
调查笔录
时间:年 月 日 时分起时分止 地点: 调查人: 记录人:被调查人: 性别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职务住址 电话 共 页 第页
篇二:矛盾纠纷调查笔录(样板)
矛盾纠纷调查笔录
时间 地点事由被调查人 参加人 笔录:( 告知:我们是 工作人员,现就 的问题你可以不作回答,你是否清楚以上告知内容?)被调查人(签名并盖印) 参加人员(签名) 调查人(签名) 记录人(签名)
被调查人(签名并盖印)参加人员(签名) 调查人(签名) 记录人(签名)
被调查人(签名并盖印)参加人员(签名) 调查人(签名) 记录人(签名)
篇三:律师调查笔录模板
北京XX律师事务所
律师调查笔录
调查时间: 年月日时分—时分 调查地点:调 查 人:记录人: 在 场 人:被调查人: 性别: 出生年月日: 身份证号: 职业: 住址:单位: 调查目的(事由):调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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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可以构成盗窃罪吗 单位是否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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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刑法》中有不少的犯罪即可以由自然人构成,同时也是可以由单位构成的,如合同诈骗罪,不过自然人构成犯罪和单位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而之后给予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那现实中,单位可以构成盗窃罪吗?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的行为。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本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一般为动产,但不动产的可动部分如房屋的门窗、土地上生长的树木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盗窃罪的对象一般是有形的物品,但某些无形的、缺少有体性而有经济价值的东西,如电力、煤气、天然气、重要技术成果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
(二)本罪的客体方面,一般表现为以秘密窃取的方法,将公私财物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并非法占有的行为。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用自认为不使他人发觉的方法占有他人财物。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是意图秘密窃取,即使客观上已被他人发觉或者注意,也不影响盗窃性质的认定。秘密窃取,可以是被害人不在场时实施,也可以是物主在场时乘其不备实施。
(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
论盗窃罪
2009级本科毕业论文 题 目: 论盗窃罪 Discourse On The Crime Of Theft 英文题目: 函授站 : 专 业: 辅导站: 学 生: 学 号: 指导教师: 法律 摘 要
盗窃罪作为一类侵犯财产犯罪,一直都倍受刑法学界的关注。这不仅仅是因为盗窃罪对于社会秩序具有较严重的破坏性,更是因为盗窃犯罪行为极具复杂性及因此而产生很多司法疑难,催化着盗窃罪理论的发展。由于盗窃行为的多发性,盗窃对象的广泛性,盗窃手段的多样性,盗窃罪的研究中出现了若干新问题。本文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盗窃罪的基本问题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
论文第一部分从盗窃罪的概念和犯罪构成谈起。对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和客体进行了廓清。其中又着重分析了本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论文的第二部分分析了盗窃罪的认定问题。对盗窃既遂的认定是刑法理论中的难点问题,因此本部分通过对国内外有关盗窃罪既未遂标准的观点的介绍,提出“失控说”应作为我国盗窃罪既未遂的标准。论文的第三部分研究了盗窃罪与相关罪名的区别。在司法实践中要正确
会见笔录
律师会见笔录(第一次)
时 间:20 年 月 日 地 点:
会见律师: 记录律师: 被会见人:
律师:我们是 律师事务所律师 、 ,接受 的委托,律师事务所指派我们为你提供法律咨询。我将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对于 的委托,你同意我们律师事务所指派我为你提供法律服务吗? 答:
律师:以下请你如实回答我的提问。你的基本情况?
答:姓名, 性别 , ,生于 年 月 日,民族: 。 律师:依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秩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在侦查阶段,律师的业务活动主要是: 1、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2、会见并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 3、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4、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律师:你何时被采取强制措施?侦查机关是否曾告知你有权聘请律
调解笔录
篇一:调解笔录
XXX工商行政管理局XXX工商所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站
调 解 笔 录
时间: 年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第 次
地点:
首席调解人:调解人: 书记员:
投诉人(委托代理人): 性别: 年龄:
住址和单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法定代表(负责)人:
被投诉人(委托代理人): 性别: 年龄:
住址或者单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书记员:现在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有关规定组
织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本机关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
本机关终止调解,消费者可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本调解笔录如
有错差、遗漏,可以更正或补充。下面请首席调解人主持调解。
首席调解人:本投诉举报站已于 年 月 日受理了
投诉一案,
今天你们双方当事人都已到场,是否愿意进行调解?
投诉人:愿意。
被投诉人:愿意。
首席调解人:由于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进行调解,本投诉举报站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的规定主持调解,由书记员担任记录,双方当
事人对以上首席调解员和书记员是否要求回避? 投诉人:
被投诉人:
1 本记录共页已经投诉、被诉双方人员逐一核对(已向双方宣读)无误。
投诉、被诉双方人员(签名): ﹍
笔录程序
第一节 法院笔录制作的基本要求
一、法院笔录的涵义
(一)法院笔录的概念
法院笔录是记录人民法院各项审判活动的重要法律文书,其以记录的方式如实记录和反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法官对案件定性裁判的重要依据,也是诉讼文书和案卷材料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法院笔录的特征 ⒈制作主体的特定性
法院笔录的制作主体主要是书记员,个别情况下人民法院的法官可以代书记员制作笔录,但人民法院的其他人员不得制作书记员笔录。
【经验提示1】在这种情况下,代行书记员职能的法官在制作笔录书名时只能写书记员×××,不得写自己的名字。
⒉笔录形式的规范性
法院笔录是法院诉讼文书的一部分,应当严格遵守《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的规定。笔录内容不论是一般填充还是根据案件诉讼活动记录、拟制,都应当力求规范化、样式化、标准化,不能随意更改和简略。
审判笔录的形式应当用规范的汉语语言文字的形式表现。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形式表现。此外,其他的诸如:速记法、拼音文字和录音、录像(仅仅是作为笔录的辅助)均不得作为正式的笔录形式出现。 ⒊笔录内容符合十四字准则
书记员制作法院
会见笔录
律师会见笔录(第一次)
时 间:20 年 月 日 地 点:
会见律师: 记录律师: 被会见人:
律师:我们是 律师事务所律师 、 ,接受 的委托,律师事务所指派我们为你提供法律咨询。我将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对于 的委托,你同意我们律师事务所指派我为你提供法律服务吗? 答:
律师:以下请你如实回答我的提问。你的基本情况?
答:姓名, 性别 , ,生于 年 月 日,民族: 。 律师:依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秩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在侦查阶段,律师的业务活动主要是: 1、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2、会见并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 3、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4、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律师:你何时被采取强制措施?侦查机关是否曾告知你有权聘请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