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库管理办法是否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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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库管理办法
专家库管理办法
工程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
SZ.G.GD014-2010
沈阳国际工程咨询中心 2010年4月1日
专家库管理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工程咨询是遵循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运用多学科知识和经验、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为投资建设的全过程提供专业性咨询服务,贯穿投资建设的各个环节。
第二条 无论是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还是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在项目的前期论证、方案、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等不同阶段,对建设项目进行论证、评估、评审的过程中,各类专业的工程咨询专家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三条 高素质、高水平的专家是工程咨询单位开展业务的支持条件,因此要有知识结构合理、覆盖面大的专家资源库作为技术资源储备。
第四条 为了在工程咨询工作中贯彻科学发展观,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提升工程咨询的质量和服务水平,特建立沈阳国际工程咨询中心专家资源库(以下简称专家库)。
二、专家库的构成及专家分类
第五条 工程咨询专家库由四部分构成,即:
(一)规划咨询专家库,由具备规划研究和规划评审能力的专家组成。
(二)投资项目研究专家库,由具备研究和编写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相关技术方案能力的专家组成。
(三)项目评
放射卫生专家库管理办法
Word文档仅限参考放射卫生技术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放射卫生技术评审专家库的管理,保证放射卫生技术评审活动的公平、公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分别设立国家级放射卫生技术评审专家库和省级放射卫生技术评审专家库。
第三条放射卫生技术评审专家库成员由放射防护、放射卫生检测、放射诊疗与核事故医学应急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等放射卫生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
第四条国家级放射卫生技术评审专家库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科学态度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放射卫生相关专业10年以上;
(三)熟悉放射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与技术标准;
(四)健康状况良好,能够胜任工作。
省级放射卫生技术评审专家库专家的条件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参照上述条件自行制定。
第五条国家级放射卫生技术评审专家库专家的人选可由专家所在单位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推荐,也可由卫生部直接提名。卫生部进行遴选,征求被推荐人和被提名人本人及所在单位同意,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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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文档仅限参考符合要求的,决定入选国家级放射卫生技术评审专家库,并予以公布。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
省级放射卫生技术评审专家库专家入选程序由
中天建设集团专家库管理办法
中天建设集团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专家库的成立旨在于加强中天建设集团科技人才队伍及技术中心建设,整合企业资源,提供技术人才支持,发挥专家在专业建设和专业服务中的作用,促进技术人才在企业内部技术交流和技术咨询等活动中的作用,推动企业专业能力的提升及技术水平的发展。
第二条本办法的制定旨在于建立高质量的专家库,规范专家库的管理工作,促进专家库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结合我司工作实际,展开技术人才的信息共享、有序使用。
第二章专家库的构成、建立
第三条专家库的分类。根据中天建设集团业务需求情况,将专家库分成:地基基础、模板脚手架工程、混凝土工程、主体结构、安装及装饰等其他施工技术、“高、大、难、特”专项技术、绿色节能施工技术、信息化技术等几大类。
第四条专家的来源:专家分为企业内部专家和外聘专家。企业内部专家是指在中天建设集团或中天控股集团从事建筑行业,可来源于各子公司及区域公司机关、项目部等,专家可以通过自荐或单位推荐原则进行申报。
第三章专家库的管理和使用
第五条专家库资格审核工作由集团总工室专家审核组提出审核意见报集团领导审议决定。
第六条专家库日常的管理由集团总工室负责,并做好专家资料保密工作。专家库每一年进行一次信息更新和资格审查。
第七
沈阳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地方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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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
《沈阳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业经2018年11月15日市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 姜有为 2018年11月29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道路车辆管理,规范道路车辆通行秩序,提高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车辆所有人、管理人以及驾驶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第四条 交通警察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当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
第五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所属从业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驾驶人的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第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
东营市体育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
东营市体育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山东省体育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东营市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本局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上位法的规定,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公开发布,能够反复适用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体育行政管理事务的文件。
规范性文件的名称一般称“规定”、“办法”、“细则”等。
第三条 本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审查、公布和备案,适用本办法。
本局与市直其他部门联合制定规范性文件,参照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需要制定实施细则、办法、规定等的具体事项。法律、法规、规章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规定。
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和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其他不得由规范性文件设定的事项。
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规范性文件不得作出影响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定。
第五条 本局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统计专家库管理办法(2022)
天津市统计专家库管理办法(2020)
第一条为加快统计智库建设,充分发挥统计专家在统计科学研究、重点课题申报和统计改革创新中的决策咨询作用,提高统计科学管理水平,现根据工作需要,推进天津市统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统计专家是指来源于各高校、科研院所等学术组织和研究机构并入选专家库的专家。
第三条天津市统计局(以下简称“市统计局”)负责专家库建设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协调,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开展专家库的建设、运行维护、开发利用和专家服务等工作。
第四条专家库集成各类高层次人才,是市统计局智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专家库建设,积极鼓励引导统计专家为天津统计发展献计献策。
第五条专家库按照集中统一、标准规范、安全可靠的原则建设和运行。
第六条市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重点课题撰写和征询统计改革创新意见建议等工作所需专家,应当按照本办法要求从专家库中随机选取使用,对涉及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专家。每次使用需按照相关政策支付一定的专家咨询费用。
第二章专家库建设
第七条入库专家分类及条件。专家库由学术领域和研究机构从事统计、经济、产业、金融等相关领域实际工作或研究工作的高层次专家、教授、研究员等组成,首批拟邀请
供应室规范性文件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Ⅰ部分: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CSSD) 管理要求、基本原则、人员要求、建筑要求、设备、设施、耗材要求和相关部门管理职责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CSSD 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
己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
WS 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消毒技术规范
消毒灭菌规范 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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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
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办发[2003]1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第十届二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评标活动,打破行业和地区垄断,防止不正当交易和腐败现象,实现专家资源共享,保证评标结果的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人民政府建立全省统一的、综合性的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省
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人民政府授权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的组织实施工作。省级各部门原有的专家名册纳入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统一管理。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不得设立评标专家库。
第三条 四川省评标专家管理委员会由省政府办公厅、省计委、省经贸委、省人事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科技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外经贸厅、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政府政务
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格式规范
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格式规范
关于《规范性文件名称》的起草说明
XX县政府:
我单位研究起草了《规范性文件名称》,拟对××问题予以规范。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基本情况
(一)制定的必要性:陈述应当制定本规范性文件的理由。规范性文件规定事项所涉及的相关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必须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予以规制的理由等内容。
(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二、起草过程和制定依据
(一)起草过程:主要说明立项、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协调、修改等法定程序的相关情况。
(二)制定依据:只要在制定本规范性文件中作为依据使用或者参照、参考了的依据都要列举。在列举顺序上,首先是上位法依据,其次是参照依据,再次是参考依据;列举制定依据的名称,必须是其全称并加书名号,同时注明其文号和公布时间。
三、起草规范性文件过程中不同意见和协调情况:
1、对于并非大的原则性问题的一般性不同意见、不直接影响行政管理工作的不同意见、经过协调已经达成一致的不同意见等,可以不作说明。
2、对于一些涉及大的原则性 问题的不同意见、直接影响行政管理工作的不同意见、确须作出规定但经过协调仍达不成一致的不同意见、虽然达成一致但有可能在实施中重新提起异议的不同意见等,则必须要将意见相
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核管理办法
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规范评标活动,提高评标质量,根据《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的考核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评标专家考核和管理应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四条 评标专家考核结果是延续、终止、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 评标专家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六条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评标专家考核工作的综合指导、评标专家年度考核和直接监督项目评标专家的日常考核。
市经济信息委、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农委、市国土房管局、市水利局、市移民局、市林业局、市园林局、市市政委负责本部门监督项目评标专家的日常考核,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区县监督项目评标专家的日常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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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各区县(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助做好评标专家考核的服务工作。
第二章 日常考核和管理
第七条 评标专家的日常考核指每次评标工作结束后,项目招标行政监督部门的现场监督人员填写“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日常考核记录表”(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