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就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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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学就业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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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学就业前景
本文系统介绍北大法学考研难度,北大法学就业,北大法学专业方向,北大法学考研参考书,北大法学考研专业课五大方面的问题,凯程北大法学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特别申明,以下信息绝对准确,凯程就是王牌的法学考研机构!
一、北大法学就业怎么样?
北大本身的学术氛围好、人脉资源广,出国机会也不少,在全国的知名度是响当当的,提起北大都知道他们的法学硕士特别强,社会认可,自然就业就没有问题。近些年,法学硕士专业一直比较热门,薪资令人羡慕。各个公司、企业、政府部门和行业部门需要大量的具有法学背景的人才加盟。
就业方向: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法院。
二、北大法学难度大不大,跨专业的人考上的多不多?
近几年法学考研比较热门,相对于其他院校北大法学难度较大,毕竟是名牌院校,考北大法学最难之处在于综合课考的科目较多,需要背的知识量较大,但是凯程老师会帮助同学们总结重点。
法学考研大多数是法学本科的人在考,每年在凯程辅导班里很多二本三本的考生,都考的不错,而且都成功录取了,主要是看你努力与否。所以记住重要的不是你之前学得如何,而是从决定考研起就要抓紧时间完成自己的计划,下定决心,就全
法学专业就业前景
篇一:法学专业10大就业方向及薪水揭秘
? 法学专业10大就业方向及薪水揭秘
法学专业,曾一度被人们公认为是捧着“铁饭碗”的好专业,但是随着公检法单位人员的饱和、法学毕业生人数暴增等,法学就业的寒冰期已到来。这种现象已经不仅仅存在于一般本科生就业的情况中,而且一些知名的法学院校也存在着这样的问题。法学,真的就成了人们心目中的专业好就业难的专业吗?我国正处于由行政体制社会向市场经济社会的转型时期,法学专业正经历着阵痛与新生,法学还是有那么一系列的就业热门方向,正在升温回暖。
律师
依旧的黄金职业。律师这个词总会让人想起思维敏捷、风度翩翩等词语,与枯燥的公检法从业环境相比,一直是年轻的毕业生们的理想选择。律师也作为社会公认的高收入阶层,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加入WTO,律师是最大的受益者之一,懂英语和国际法的律师职业前景十分看好。律师的收入根据能力大小,高的年薪能拿到30万元甚至数百万元,低的可能只有1万元左右。根据经济法、劳动法、知识产权的专项不同,收入也会有差别。目前我国对律师的从业资格采取的是严格准入制度,必须通过全国司法考试。
法律顾问
毕业生们的新选择。法律顾问是我国目前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人数最集中的一部分。主要服务于企业的法律事务部、法律咨询部以及
法学就业综合的分析
先来个综合的分析
高校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冷的思考 1问题的提出
又一届毕业生即将离校,这些曾经怀着憧憬和梦想走进大学校门的莘莘学子,历经四年的
锤炼,如今他们走得好么?在即将毕业的时刻,他们是否像四年前考取大学一样,心中充满了
喜悦和激动?事实并非如此,在新闻媒体上我们常看到,一部分大学生毕业后加入到了失业行 列。在经济体制改革、社会转轨的新时期,大学生就业难成为当前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2005年
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预计将达到338万人,比2004年增加58万人,增幅达20.71%,就业形
势进一步趋紧。由于专业间的差异,在这里笔者无力考查其他专业的就业情势,只想基于本人
所在的专业分析一下法科专业学生的就业问题。十年前,一个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在毕业后基本
上都有机会进入国家司法机关,即使不能到司法机关工作而从事与其相关的工作也不会很难。
十年后的今天,送走了2000年最后一次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迎来了国家司法考试,高校法律专业
的学生毕业后直接进入国家司法机关已经成为不可能。即使想成为一名律师,参加司法考试也
成为必须。当前,包括极少数知名大学法学院的法科学生在内,都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形势,而
环境法学1234
《环境法》总复习(判断题包含在单选题中)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
1、通过《关于环境与发展里约宣言》是在(A ) A、1992年 B、1972年 C、1982年 D、1970年 2、第二环境问题可以分为( D ) A、后生环境问题和次生环境问题 B、自然环境破坏和生态环境破坏 C、自然环境工环破坏和人境破坏 D、自然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
3、对长江、黄河上游林木应加强保护,而对东北大小兴安岭林木可以适度砍伐,这体现了生态学的(D A、“物物相关”律 B、“负载定额”律
C、“协调稳定”律 D、“时空有宜、地时制宜”律 4、当前我国的环境与资源保护行政主管机构是( C ) A、国家计划委员会 B、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C、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D、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 5、公民环境权概念的第一次提出是在( A ) A、1970年的日本东京会议 B、1972年开罗会议 C、1992年斯德哥尔摩会议 D、里约会议
6、“三同时”制度是指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及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 D )A、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B、 同时规划
环境法学答案
《环境法学》A/B模拟练习题参考答案
一 、判断题
1、错 2、对 3、错 4、对 5、对 6、错 7、错 8、错 9、对 10、对 11、错 12、对 13、对 14、错 15、错
二、单项选择题
1、D 2、D 3、B 4、A 5、C 6、C 7、B 8、B 9、B 10、A 11、C 12、B 13、D 14、A 15、D 16、B 17、D 18、B 19、D 20、C 21、B 22、D 23、C 24、D 25、A 26、C 27、A 28、A 29、A 30、A 31、D 32、B 33、C 34、B 35、B 36、C 37、B 38、D 39、A 40、B 41、B 42、D 43、C 44、C 45、C 46、C 47、D 48、A 49、A 50、A 51、C 52、C 53、A 54、D 55、B 56、C 57、B 58、B 59、D 60、C
三、多项选择题
1、AB
环境法学试题
《环境法学》复习资料
一 、判断题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一种社会关系。( ) 2、 环境法是以社会利益为本位的法。( )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是既包括人与环境的关系有包括人与人的关系。( )
4、预防为主原则最充分地体现了环境保护所必须遵循的市场经济规律。( ) 5、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首创于美国。( )
6、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被称为污染控制法的“支柱”性制度。( ) 7、综合性环境基本法是我国环境法体系的基础。( )
8、各国法律对环境影响评价适用的对象和范围规定不同,我国现行环境法律法规的规定,环评制度适用的对象是建设项目。( )
9、排污者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均可申请减半缴纳或者免缴排污费。( )
10、危害后果不是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 )
11、在我国对于因环境侵权所导致的精神损害可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解决赔偿。( ) 12、我国《水法》确立了水资源的单一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制。( ) 13、只要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无论其是否造成大气严重污染的,都要实行限期治理,并处罚款。( )
环境法学试题
《环境法学》复习资料
一 、判断题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一种社会关系。( ) 2、 环境法是以社会利益为本位的法。( )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是既包括人与环境的关系有包括人与人的关系。( )
4、预防为主原则最充分地体现了环境保护所必须遵循的市场经济规律。( ) 5、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首创于美国。( )
6、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被称为污染控制法的“支柱”性制度。( ) 7、综合性环境基本法是我国环境法体系的基础。( )
8、各国法律对环境影响评价适用的对象和范围规定不同,我国现行环境法律法规的规定,环评制度适用的对象是建设项目。( )
9、排污者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均可申请减半缴纳或者免缴排污费。( )
10、危害后果不是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 )
11、在我国对于因环境侵权所导致的精神损害可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解决赔偿。( ) 12、我国《水法》确立了水资源的单一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制。( ) 13、只要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无论其是否造成大气严重污染的,都要实行限期治理,并处罚款。( )
环境法学习重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仅供参考)
一、案例(简要概括,具体看课本) (一)环境侵权、民事侵权 1、环境民事责任归责原则 P113
我国环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应当是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并立的二元化归责体系。
(1)过错责任原则源于罗马法,其基本含义是,加害人对其有过错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无过错即无责任。
(2)无过错责任又称无过失责任,德国法称为危险限责任,普通法国家称为严格责任,无论行为人有无过错,只要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即应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3)我国法律对环境侵权适用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分别作出规定:关于过错责任原则,主要适用于对生态环境资源的保护,如森林资源、土地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等,以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乡环境等人文环境的保护;而无过错责任原则主要适用于各种环境要素污染防治,如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海洋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等。
2、环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 P117
环境侵权的免责事由又称抗辩事由,是指环境法所规定的在因环境侵权致人损害时加害人可以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事由。他通常是由环境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所决定的,我国法律规定的环境侵权免
1
责事由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环境法学试题 (DOC)
《环境法学》复习资料
一 、判断题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一种社会关系。( ) 2、 环境法是以社会利益为本位的法。( )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是既包括人与环境的关系有包括人与人的关系。( )
4、预防为主原则最充分地体现了环境保护所必须遵循的市场经济规律。( ) 5、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首创于美国。( )
6、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被称为污染控制法的“支柱”性制度。( ) 7、综合性环境基本法是我国环境法体系的基础。( )
8、各国法律对环境影响评价适用的对象和范围规定不同,我国现行环境法律法规的规定,环评制度适用的对象是建设项目。( )
9、排污者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均可申请减半缴纳或者免缴排污费。( )
10、危害后果不是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 )
11、在我国对于因环境侵权所导致的精神损害可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解决赔偿。( ) 12、我国《水法》确立了水资源的单一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制。( ) 13、只要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无论其是否造成大气严重污染的,都要实行限期治理,并处罚款。( )
环境法学案例分析
(一)2005年3月,某村村民王某承包本村集体所有的一片池塘养鱼。同年5月,同村的李某兴办了一个水银温度计厂,位于鱼塘边的山坡上,温度计厂的生产废渣即露天堆放。同年7月尚未造成大量死鱼事件,但对鱼的质量会有影响。经与李某协商,李某同意向王某一次性支付2000元赔偿金,两人签订了协议。8月,该地连降暴雨。8月15日王某发现鱼塘中的鱼大面积死亡泛塘,损失惨重,经环保部门监测发现鱼塘中汞含量严重超标是造成死鱼的主要原因,于是向李某提出增加赔偿金的要求,李不同意。王即向当地环保部门提出请求处理要求李某增加赔偿的的纠纷。后由于王某不满环保局的处理决定,又以环保局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李某,请求法院撤消该行政调解决定。李某也认为环保局的处理决定不正确向该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1)环保局能否受理王某的请求,如果受理,应当怎样进行处理? (2)法院应当怎样处理该行政诉讼案?王某应以谁为被告提起什么诉讼? (3)王某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请说明理由。 (4)若在诉讼中,举证责任如何分配?请说明理由。 一、
1、可以受理,受理后进行调解解决,并可以对污染人进行行政处罚 2、不应受理该行政案件,王某应向李某提出民事赔偿诉讼 3、有李某承担,构成环境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