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规间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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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间距表
表4.1.9 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
防火间距(m) 液化烃罐组(罐外壁) 甲、乙类液体罐组(罐外壁) 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火炬中心) 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最外侧设备外缘或建筑物的最外轴线) 100 50 35 30 35 30 20 40 1.5倍 塔杆高度 40 20 30 60 30 60 全厂性或区域性重要设施(最外侧设备外缘或建筑物的最外轴线) 25 70 — — 25 — — 25 — — — 30 60 30 60 相邻工厂或设施 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村庄 相邻工厂(围墙或用地边界线) 国家铁路线(中厂心线) 外铁厂外企业铁路路线(中心线) 国家或工业区铁路编组站(铁路中心线或建筑物) 高速公路、一级厂外 公路(路边) 公路 其他公路(路边) 变配电站(围墙) 架空电力线路(中心线) 150 120 55 45 55 35 25 80 1.5倍 塔杆高度 100 70 45 35 45 30 20 50 1.5倍 塔杆高度 120 120 80 80 80 80 60 120 80 Ⅰ、Ⅱ国家架空通信线路50 40 80 (中心线) 25 25 80 通航江、河、海岸边 地区 原油及成品油30
应用建规和石化规的几点体会
应用建规和石化规的几点体会
一、建规侧重的是“消”而非“防”,所规定的基本是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和事故后果加重的措施(如耐火等级、防火分区、防火间距、防爆泄压、安全疏散、消防等),基本上没有预防事故发生的规定。而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才是第一类安全措施,是最重要的。
石化规是综合性的防火规范,既有“消”也有“防”,即既有预防事故发生的规定,也有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和事故后果加重的规定。
二、建规只规定了建筑物(如厂房、仓库)和构筑物(如堆场、罐区)应采取的防火措施,而对于建构筑物内的生产、储存、辅助设备设施本身及生产工艺过程应该采取什么安全措施则基本无规定。
石化规是综合性的规范,既有对建构筑物的规定,更重要的是,有对生产、储存、辅助设备设施本身及生产工艺过程应该采取的安全措施的规定。
三、所谓石化规是“外紧内松”的说法目前流传很广,误导了许多人,但这种说法是极其错误的,石化企业比一般的化工企业危险性大得多,且生产多是连续性的,装置之间多是有关联的,不可能要求发生事故时,只保证将其对外部的影响控制到最小,内部则可以“松”,使一个装置接一个装置连续爆炸下去。
四、经过对比,在防火间距方面,除罐区外,其他方面的防火间距,石化规比建规均要大得多(如石化规甲类装
中石化监理用表
SH/T 3903-2004
工程名称 Works Title: SH/T 3903-A.1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Works Commencement/Resumption Approval Request 编号 Item No: 致 (监理单位) To (CS/CMC) 我单位承担的 工程,已完成了以下各项工作,具备了□开工/□复工条件,特此申请施工,请核查并签发□开工/□复工指令。 We have fulfilled the following activities for the work contracted by us, the □works commencement/□works resumption conditions are available,therefore the construction is applied hereby, please re
《合规性评价记录表》
合规性评价记录表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节能类 工程建设 类 噪声类 化学品类 固废类
大气污染防治法 燃煤污染的非技术性防治 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 废气类 批复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谁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福建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危险废弃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关于加强化学危险品管理的通知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泉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暂行规定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施工企业
日照间距系数
日照间距系数 日照间距系数图示 根据日照标准确定的房屋间距与遮挡房屋檐高的比值。 日照间距的计算方法: 以房屋长边向阳,朝阳向正南,正午太阳照到后排房屋底层窗台为依据来进行计算。 日照间距系数=D/H,由此得日照间距应为:D=(H-H1)/tanh; 式中: D—房屋间距 H—前幢房屋檐口至地面高度; H1—后幢房屋窗台至地面高度。 实际应用中,常将D换算成其与H的比值,即日照间距系数,以便于根据不同建筑高度算出相同地区、相同条件下的建筑日照间距。 日照间距计算示意图 D= L0 ·H L0(间距系数)=ctgh·cosγ H—计算高度 H=层高X层数+女儿墙高度-C C=首层窗台高+室内外地坪差 全国主要城市不同日照标准的间距系数 序号 正午影长率 1 2 3 4 城市 日照1h 漠河 齐齐哈尔 哈尔滨 长春 纬度 正午影长率 53°00’ 47°20’ 45°45’ 43°54’ 冬至日 日照1h 4.14 2.86 2.63 2.39 日照2h 3.88 2.68 2.46 2.24 大寒日 日照3h 3.33 2.
日照间距系数
表1 全国主要城市不同日照标准的间距系数
冬 至 日 纬度 序号 城市名称 (北纬) 影长率 1 漠 河 53°00’ 4.14 2.86 2.63 2.39 2.38 2.21 2.16 2.07 2.00 1.99 1.96 1.92 1.91 1.87 1.84 1.83 1.74 1.73 1.70 1.70 1.61 1.58 1.58 1.50 1h 3.88 2.68 2.46 2.24 2.22 2.06 2.02 1.93 1.87 1.86 1.83 1.80 1.78 1.75 1.72 1.71 1.62 1.62 1.58 1.58 1.50 1.48 1.48 1.40 影长率 3.33 2.43 2.25 2.07 2.06 1.92 1.88 1.81 1.75 1.75 1.72 1.69 1.67 1.65 1.62 1.61 1.54 1.53 1.50 1.50 1.43 1.41 1.41 1.34 正午 日照 正午 日照 日照 日照
南京市建筑间距及容积率规定 宁规字〔2012〕254号
宁规字〔2012〕254号 签发人:赵晶夫
各有关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统一审批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南京市建设项目容积率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现予以颁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凡是新申报规划设计方案的建设项目,均应执行本规定。 特此通知。
附件:南京市建设项目容积率管理暂行规定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南京市建设项目容积率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科学、集约利用土地与空间资源,规范建设用地容积率的规划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区内建设项目容积率指标计算的规划管理。
第三条 容积率是指某一基地范围内,地面以上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总和与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权属用地面积的比值。表达公式为:
容积率=地上总建筑面积÷建设项目权属用地面积。
其中,建设用地面积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中,建设单位土地使用权证登记的面积,不包括规划的城市道路、河道、绿地、中小学等城市公共设施、市政设施等代征用地面积。 第四条 新建建筑被自然地形部分掩埋的,当掩埋长度不足本层建筑外墙
日照间距
日照间距系数 日照间距系数图示 根据日照标准确定的房屋间距与遮挡房屋檐高的比值。 日照间距的计算方法: 以房屋长边向阳,朝阳向正南,正午太阳照到后排房屋底层窗台为依据来进行计算。 日照间距系数=D/H,由此得日照间距应为:D=(H-H1)/tanh; 式中: D—房屋间距 H—前幢房屋檐口至地面高度; H1—后幢房屋窗台至地面高度。 实际应用中,常将D换算成其与H的比值,即日照间距系数,以便于根据不同建筑高度算出相同地区、相同条件下的建筑日照间距。 日照间距计算示意图 D= L0 2H L0(间距系数)=ctgh2cosγ H—计算高度 H=层高X层数+女儿墙高度-C C=首层窗台高+室内外地坪差 全国主要城市不同日照标准的间距系数 序号 正午影长率 1 城市 纬度 正午影长率 53°00’ 冬至日 大寒日 现行标准 日照1h 日照1h 日照2h 日照3h 漠河 4.14 3.88 3.33 3.11 3.21 3.33 — 2 齐齐哈尔 哈尔滨 长春 乌鲁木齐 多伦 沈阳 呼和浩特 大同 北京 喀什 天津 保定
“防火间距”
“防火间距”的相关规定及管理要求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3.4 厂房的防火间距
3.4.1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4.1 的规定。
表3.4.1 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之间的防火间距(m)
3.5 仓库的防火间距
3.5.1 甲类仓库之间及其与其它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5.1 的规定,与架空电力线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11.2.1 条的规定。厂内铁路装卸线与设置装卸站台的甲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可不受表3.5.1 规定的限制。
表3.5.1 甲类仓库之间及其与其它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铁路等的防火间距(m)
注:甲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当第3、4 项物品储量小于等于2t,第1、2、5、6 项物品储量小于等于5t 时,不应小于12.0m,甲类仓库与高层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m。
3.5.2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乙、丙、丁、戊类仓库之间及其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5.2 的规定。
表3.5.2 乙、丙、丁、戊类仓库之间及其与民用建筑
监理部合规性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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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现场监理合规性评价表
评价部门:项目监理部
评价日期:
规定评价频次:次/半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8年3月1日起施行2011年修订2011.7.1
序号 条款号 条款内容 适用单位 评价方法及内容 评价结果 改进建议(如有) 监理部 监理部 监理部 监理部 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 PC承包合同 资质证明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监理部 审批 符合 监理部 按审批方案进行现场落实 按审批的现场HSE方案进行现场落实 符合 1 2 3 4 5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第七条 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三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