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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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分类和认定标准
生产安全事故分类和认定标准
为切实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统计与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等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所属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场所以及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
一、生产安全人身伤亡事故认定标准
1、人身事故(含急性工业中毒)根据人员伤害程度分为轻微伤事故、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三类。
急性工业中毒:是指人体因接触国家规定的工业性有毒物质、有害气体,一次吸入大量工业有毒物质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人员立即中断工作、入院治疗的。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3、死亡事故造成的死亡人员应当经县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伤亡事故的分类
一、内容提要:
检验应考人员对伤亡事故统计与分析方法的掌握程度,对事故责任的划分原则、程序;对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的熟悉程度; 二、重点、难点: 1. 掌握伤亡事故的分类。
2.熟悉事故性质认定的原则和程序;
3.掌握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分析方法和事故性质的认定方法。
4.了解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安全生产法的有关内容; 5.熟悉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的依据; 6.掌握事故处理意见的形成方法及要求。
三、内容讲解:
三、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的计算,在国家标准《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中给出了比较详细的说明。该标准于1995年10月1日实施。
标准规定了定量记录人体伤害程度的方法及伤害对应的损失工作日数值。该标准适用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
标准共分以下方面来计算损失工作日: (1)肢体损伤。 (2)眼部损伤。 (3)鼻部损伤。 (4)耳部损伤。 (5)口腔颌面部损伤。 (6)头皮、颅脑损伤。 (7)颈部损伤。 (8)胸部损
安全生产隐患分类标准(1)
安全生产隐患分类标准
一、重大安全隐患
1.国务院446号令所列的15类76种隐患;
2.《山西省关于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晋政办发?2012?34号)所列必须立即停工停产整顿的十条隐患;
3.《山西省百日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晋安发?2012?4号、6号)所列7项49条规定;
4.《山西省关于全面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煤安发?2012?1245号)所列5项15条规定以及山西焦煤“双三十条”重大隐患问责所列二十二条重大隐患;
5.其它认为类似重大的事故隐患。 二、较大安全隐患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下列安全隐患 1.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
2.未向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 3.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
4.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5.未按规定配备基层区队、车间安全副职的;
6.未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和有效管理的;
7.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8.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9.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
生产安全事故和事件的分类和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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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和事件的分类和分级
生产安全事故类别分为:
(一)工业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场所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单位员工和非单位人员人身伤亡、急性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不包括火灾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
(二)道路交通事故:是指所属单位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三)火灾事故:是指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以下情况也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民用爆炸物品爆炸引起的火灾;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蒸汽、粉尘以及其它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和爆炸引起的火灾;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需要组织扑灭的事故,或者引起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车辆、船舶以及其它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事故,或者由此引起的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
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
矿井生产单位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矿井生产单位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通风
A级:
1.相邻矿井与矿井贯通造成通风系统紊乱的。
B级:
1.巷道严重失修,进回风巷道断面不足而未及时处理的;
2.高瓦斯、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矿井的采区、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区、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联合布置的采区没有专用回风巷的;
3.采区进、回风巷道没有贯穿整个采区,一条上山、下山风巷分为两段(或多段),其中一段为进风巷,另一段为回风巷的;
4.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的;
5.采区变电所没有实现独立通风系统的;
6.巷道贯通、串联通风、排放瓦斯等未按规定编制措施的; C级:
1.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随意停电停风;随意拆开风筒;风筒距离超过规定;临时停风地点不立即撤人、断电,不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的;
2.通风系统中出现同时打开两道风门或私自破坏、损坏通风设施造成风流短路的;
3.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工
作面供风或使用3台(含3台)以上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的;
4.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工作面未实现“双局扇、双电源、自动切换、自动分风”装置的;未安装、使用“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或不起作用的;
5.通风系统
煤矿生产单位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煤矿生产单位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通 风
A级:
1.小煤井与矿井贯通造成通风系统紊乱的。 B级:
1.巷道严重失修,进回风巷道断面不足而未及时处理的; 2.高瓦斯矿井的每一个采区、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联合布置的采区没有专用回风巷的;
3.采区进、回风巷道没有贯穿整个采区的长度和高度,一条上山、下山风巷分为两段(或多段),其中一段为进风巷,另一段为回风巷的;
4.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的;
5.采区变电所没有实现独立通风系统的。 C级:
1.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随意停电停风;随意拆开风筒;风筒距离超过规定;临时停风地点不立即撤人、断电;不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的;
2.通风系统中出现同时打开风门造成风流短路的; 3.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或使用3台(含3台)以上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的;
4.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工作面不能实现“双局扇、双电源、自动切换、自动分风”的;
5.通风系统不合理或工作地点风量不足的; 6.巷道贯通未按规定编制贯通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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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巷道风速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
8.存在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警、响应、事故等级分级标准
:事故灾难预警、响应、事故等级分级标准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级四级,预警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一、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警分级标准
1、Ⅰ级预警: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造成或可能造成100人以上重伤(中毒);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受困、下落不明;需要疏散、撤离5000人以上或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造成或者可能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灾难。
2、Ⅱ级预警: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造成或者可能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中毒);可能需要疏散、撤离1000以上、5000人以下;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受困、下落不明。造成或者可能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Ⅲ级预警:
①造成或者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造成或者可能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中毒);造成或者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受困、下落不明;可能需要疏散、撤离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造成或者可能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安全生产事故与工伤事故的关系
安全生产事故与工伤事故的关系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生产安全事故按事故造成的后果可分为:人身伤亡事故和非人身伤亡事故。 人身伤亡事故又称因工伤亡事故或工伤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在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造成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人体的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导致负伤肌体暂时地或长期地丧失劳动能力,甚至终止生命的事故。
因此,工伤事故都属于生产安全事故,但生产安全事故不一定造成工伤事故。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工伤事故要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认定,经过认定的人身伤亡事故才属于工伤事故,享受工伤待遇。
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计算公式及法律依据
工伤赔偿标准(工伤死亡)
五、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计算公式及法律依据 (一)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概念
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以及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按照职工本人工资
安全生产事故救援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编制人: 王嗣立 审批人: 周世俊
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胜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1-10-25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
根据《申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了保证企业从业人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企业在出现生产安金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给企业从业人员所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负责人:项目经理
成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职责:
项目经理负责主持全面工作,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施工员负责应救援的技术指导,应急救授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 质检员应急救援篱工现场的协调工作,应急人力资源的提供。
安全员负责应急救援的保卫警戒及医疗指导,应急救援的处理及善后工作,应急救
援组织机构日常工作由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2008-07-02 11:27:12) 转载▼
标签: 分类: 建筑Building
注册安全工程师 杂谈
1页:案例1某厂污油管线作业爆炸事故 1、持焊工作业操作证上岗 2、事故性质为责任事故 3、爆炸直接原因是违章动火
1、直接与油气爆炸的因素:空气、污油挥发的气体、电焊焊接时产生的火花
2、钳工甲所处环境存在的主要危险:触电、油气着火、油气爆炸 3、可能涉及的事故类别:其他爆炸、火灾、淹溺、灼烫
4、爆炸的间接原因:作业组织不严密、安全教育培训不够、动火现场监护不到位、安全意识不强 2页:案例2液氯泄漏事故 1、有害因素包括有毒物质
2、直接原因是槽罐车与货车相撞,导致液氯泄漏 3、应追究槽罐车驾驶员甲的刑事责任
3页:1、事故调查取证包括:收集与事故发生有关的事实、询访槽罐车驾驶员甲
2、直接经济损失项目包括:中毒死亡人员的丧葬及抚恤费用、受伤住院村民的补助救济费用、受伤住院村民的医疗费用、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
3、槽罐车运输单位需要:经过资质认定、对驾驶员甲进行相关安全知识培训、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