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安徽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相关的资料有哪些?“安徽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安徽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重庆市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1
【bwwdw.com - 博文网】

重庆市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水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水路运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水路运输(含车渡、客渡)及水路运输服务经营以及水路运输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水路运输管理工作。

通行政主管部门的航运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水路运输具体管理工作。

未设立航运管理机构的区县(自治县、市)的水路运输具体管理工作由其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公安、工商、卫生和旅游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实施本条例。

第四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市水路运输发展的需要编制水路运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五条水路运输管理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水路运输及水路运输服务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水上安全管理的规定,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经营、公平竞争。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六条申请开办水路运输及水路运输服务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水路运输发展规划要求;

(二)有相应的组织机构、人员、资金和经营场所;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申请开办水路运输及水路运输服务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航运管理

安徽省测绘管理条例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1
【bwwdw.com - 博文网】

安徽省测绘管理条例

(1996年5月31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6月26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测绘管

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测绘工作的管理,促进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省测绘局是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的测绘工作,行署、市、县(市)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以下统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工

作。

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测绘工作,业务上接受同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

军事测绘单位从事民用测绘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测绘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测绘单位的资格审查和任务登记,实施测绘质量监督,负责测绘成果、测量标志和地图编制管理工作。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测绘事业

水路运输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1
【bwwdw.com - 博文网】

水路运输

水路运输是以船舶为主要运输工具、以港口或港站为运输基地、以水域包括海洋、河流和湖泊为运输活动范围的一种运输方式。水运至今仍是世界许多国家最重要的运输方式之一。水路运输是为目前各主要运输方式中兴起最早、历史最长的运输方式。其技术经济特征是载重量大、成本低、投资省,但灵活性小,连续性也差。较适于担负大宗、低值、笨重和各种散装货物的中长距离运输,其中特别是海运,更适于承担各种外贸货物的进出口运输。 一、水路运输历史

水路运输有着悠久的历史。人类还在石器时代,就以木作舟在水上航行,后来才有了独本舟和船。人类在古代就已利用天然水道从事运输。最早的运输工具是独木舟和排筏,以后出现木船。帆船出现于公元前4000年。15~19世纪是帆船的鼎盛时期。 中国是世界上水路运输发展较早的国家之一。公元前2500年已经制造舟楫,商代有了帆船。公元前500年前后中国开始工凿运河。公元前214年建成了连接长江和珠江两大水系的灵渠。京杭运河则沟通了钱塘江、长江、淮河、黄河和海河五大水系。唐代对外运输丝绸及其他货物的船舶直达波斯湾和红海之滨,其航线被誉为海上丝绸之路。明代航海家郑和率领巨大船队七下西洋,历经亚洲、非洲30多个国家和地区。1807年美国人富尔顿把蒸汽机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1
【bwwdw.com - 博文网】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十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拆改房屋承重结构;

(二)侵占、损坏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三)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四)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以及未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五)擅自改变房屋外貌,影响他人生活、工作或者市容环境;

(六)违反规定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七)违反规定倾倒垃圾、污水和杂物;

(八)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涂写、刻画或者违反规定悬挂、张贴宣传品;

(九)违反规定停放自行车和机动车辆;

(十)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或者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其他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当依法予以制止或者处理。

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并可以按照以下规定给予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一)拆改房屋承重结构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1
【bwwdw.com - 博文网】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2009年修正本)

(2004年12月23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 2009年10月23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修订 2009年10月23日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公布 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物业管理应当遵循业主自治、专业服务与依法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物业服务行业逐步建立专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机制,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发展。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1
【bwwdw.com - 博文网】

地方法规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



(2004年12月23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004年12月23日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1号公布 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区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有关管理与监督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扶持物业管理行业逐步建立专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机制,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1
【bwwdw.com - 博文网】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五十一号)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已经2004年12月23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年12月23日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

(2004年12月23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区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的职责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试题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1
【bwwdw.com - 博文网】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试题

单位: 姓名 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20分)

1、《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已于2013年12月30日经第1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起施行。

2、市级人民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依法核实或者要求申请人补正材料。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转报至省级人民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

3、《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应当通过全国( )系统核发,并逐步实现行政许可网上办理。

4、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终止经营的,应当自终止经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交回许可证件。

5、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接受委托提供船舶管理服务,应当与委托人订立( )协议,载明委托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6、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应当保持安全和防污染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履行有关( )与( )义务。

7、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应当在船舶发生安全和污染责任事故的( )个工作日内,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试题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1
【bwwdw.com - 博文网】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试题

单位: 姓名 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20分)

1、《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已于2013年12月30日经第1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起施行。

2、市级人民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依法核实或者要求申请人补正材料。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转报至省级人民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

3、《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应当通过全国( )系统核发,并逐步实现行政许可网上办理。

4、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终止经营的,应当自终止经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交回许可证件。

5、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接受委托提供船舶管理服务,应当与委托人订立( )协议,载明委托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6、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应当保持安全和防污染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履行有关( )与( )义务。

7、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应当在船舶发生安全和污染责任事故的( )个工作日内,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本)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1
【bwwdw.com - 博文网】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本)

公布机关: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 2016.08.01 施行日期: 2016.10.01 效力: 有效 门类: 行政法类

(2004年12月23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009年10月23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2016年7月29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居住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