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自考考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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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劳动法历年案例分析试题
案例 (1204)
39.金某于2008年6月27日进入A公司工作,工作期间,双方连续签订了两份劳动合同,时间分别是2008年6月27日至2009年6月26日、2009年6月27日至2011年6月26日。2011年6月初,公司以金某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在合同期内结婚并怀孕生子为由提出解除合同。金某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问:(1)本案中用人单位与金某签订的劳动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2)公司在金某的要求下是否必须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什么?
(3)假设金某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提供了虚假的学历,金某是否履行了劳动者的如实告知义务?请分析劳动者履行告知义务的条件有哪些?
40.赵某于2008年1月到甲公司担任会计工作。双方订立了劳动合同,约定合同的期限为2008年1月18日至2011年1月17日。合同到期后,双方未再续签劳动合同。赵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甲公司为其出具终止合同证明和办理社会保险及档案转移的手续并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甲公司认为赵某未与公司办理辞职手续并拒绝办理工作交接,同时赵某涉嫌经济犯罪侵害了公司利益,该案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因而不
自考劳动法历年案例分析试题
案例 (1204)
39.金某于2008年6月27日进入A公司工作,工作期间,双方连续签订了两份劳动合同,时间分别是2008年6月27日至2009年6月26日、2009年6月27日至2011年6月26日。2011年6月初,公司以金某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在合同期内结婚并怀孕生子为由提出解除合同。金某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问:(1)本案中用人单位与金某签订的劳动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2)公司在金某的要求下是否必须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什么?
(3)假设金某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提供了虚假的学历,金某是否履行了劳动者的如实告知义务?请分析劳动者履行告知义务的条件有哪些?
40.赵某于2008年1月到甲公司担任会计工作。双方订立了劳动合同,约定合同的期限为2008年1月18日至2011年1月17日。合同到期后,双方未再续签劳动合同。赵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甲公司为其出具终止合同证明和办理社会保险及档案转移的手续并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甲公司认为赵某未与公司办理辞职手续并拒绝办理工作交接,同时赵某涉嫌经济犯罪侵害了公司利益,该案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因而不
自考劳动法历年案例分析试题
案例 (1204)
39.金某于2008年6月27日进入A公司工作,工作期间,双方连续签订了两份劳动合同,时间分别是2008年6月27日至2009年6月26日、2009年6月27日至2011年6月26日。2011年6月初,公司以金某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在合同期内结婚并怀孕生子为由提出解除合同。金某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问:(1)本案中用人单位与金某签订的劳动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2)公司在金某的要求下是否必须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什么?
(3)假设金某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提供了虚假的学历,金某是否履行了劳动者的如实告知义务?请分析劳动者履行告知义务的条件有哪些?
40.赵某于2008年1月到甲公司担任会计工作。双方订立了劳动合同,约定合同的期限为2008年1月18日至2011年1月17日。合同到期后,双方未再续签劳动合同。赵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甲公司为其出具终止合同证明和办理社会保险及档案转移的手续并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甲公司认为赵某未与公司办理辞职手续并拒绝办理工作交接,同时赵某涉嫌经济犯罪侵害了公司利益,该案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因而不
《劳动法》重点、要点整理
劳动法重点、要点整理
第一章 劳动法的基础理论 第一节 劳动法概述
2.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1)劳动法中“劳动”的特征 A.劳动具有“从属性” B.劳动具有“契约性”
C.劳动具有“职业性”——长期性、持续性、稳定性 D.劳动具有“有偿性”
E.劳动目的具有“社会性”——提供劳动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满足自己及家庭成员的生活需要,而是为了实现雇主的经济目的,满足社会需要
F.劳动实现方式具有“社会性”——劳动者提供劳动,雇主提供生产资料,二者结合的过程具有社会性
(2)劳动法的概念
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法律 (3)劳动关系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提供劳动报酬的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的特点
A.人身性与财产性的兼容:形式上的财产性,实质上的人身属性 劳动关系在形式上是劳动力的使用权和雇主的财产所有权的交换,在形式上是商品买卖,具有财产属性
但劳动力的存在与劳动者的人身不可分离,且劳动力所有权交换过程以及交换的目的具有人身保障性,故劳动关系具有实质上的人身属性
B.从属性与平等性的兼容:形式上的平等性,实质上的从属性 a.平等性表现为:
a1.作为交易标的的劳动力具有一般商品的特
自考劳动法历年案例分析试题
案例 (1204)
39.金某于2008年6月27日进入A公司工作,工作期间,双方连续签订了两份劳动合同,时间分别是2008年6月27日至2009年6月26日、2009年6月27日至2011年6月26日。2011年6月初,公司以金某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在合同期内结婚并怀孕生子为由提出解除合同。金某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问:(1)本案中用人单位与金某签订的劳动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2)公司在金某的要求下是否必须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什么?
(3)假设金某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提供了虚假的学历,金某是否履行了劳动者的如实告知义务?请分析劳动者履行告知义务的条件有哪些?
40.赵某于2008年1月到甲公司担任会计工作。双方订立了劳动合同,约定合同的期限为2008年1月18日至2011年1月17日。合同到期后,双方未再续签劳动合同。赵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甲公司为其出具终止合同证明和办理社会保险及档案转移的手续并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甲公司认为赵某未与公司办理辞职手续并拒绝办理工作交接,同时赵某涉嫌经济犯罪侵害了公司利益,该案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因而不
8.劳动法重点讲解
劳动法(2003年12号)
1、 外国人工作安排 1)录用外国人,应根据对等原则办理; 2)获得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准进入该国并因 工作而居住的许可后,方可从事工作; 3)主管部长颁布决定,规定获取上述工作 许可的条件、程序,但申请者需要缴纳总 额不少于1000埃镑的手续费; 4)任何聘用或解除外国人的单位,在其任 用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通知主管部门;
2、个人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应当使用阿拉伯文,一式三份; 雇主保留一份,员工一份,第三份由相关 社会保险机构留存; 2)劳动合同应规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得超 过三个月;
3、工资 1)设立国家工资委员会,在考虑生活成本 的基础上设定最低工资标准,并采取必要 手段,保证实现工资与物价的平衡; 2)上述委员会制定津贴的最低标准,不得 低于基本工资的7%,并将其纳入职工社会 保险的工资基数; 3)劳动关系终止,雇主应当立即向员工支 付工资和应得报酬;
4)如员工主动放弃工作,雇主应在员工提 出工资要求后不超过7天支付员工应得工资 和报酬; 5)如员工到达工作场所,由于雇主原因未 能工作,该员工应视为已完成工作,得到 全额支付的工资;如因雇主无法控制的原 因致使员工不能正常工
劳动法串讲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与1994年7月5日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是第一个限制工作长度的法律。(现代意义上劳动法产生的标志)
广州召开第一次劳动大会,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在哈尔滨召开。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职工运动当前任务的决议》。
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劳动法是北洋政府于1923年由农商部公布了《暂行工厂规则》。
1924年11月,孙中山以大元帅的名义颁布了《工会条例》,承认了工人与雇主团体立于对等之地位。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农村根据地的最重要、最完备的劳动立法。
国际劳动法思想发源于19世纪上半叶。
第一次由国家政府提出召开国际劳动会议、开展国际劳动立法的倡议是瑞士。
《国际劳动宪章》是国际劳动立法的重要依据。
1919年6月国际劳工组织正式宣告成立,中国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创始会员国。1944年我国成为国际劳工组织常任理事国。
1944年6月在美国费城召开第二十六届劳工大会,通过著名的《费城宣言》。 第一次劳动立法会议展开地点-柏林。 要点:
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劳动关
劳动法1
劳动法
第一次团队作业
案例分析
人力1201班
赵银博201209100112 焦 强201209100118 杜 颖201209100204 范 乐201209100211 魏 鑫201209100215 张家彬201209100328
1孙某被某私营快餐店招聘为厨房勤杂工,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一日孙某正在厨房埋头洗碗,被正在与顾客争吵的本店一名服务员韩某用菜刀误伤,经公安机关认定为轻伤。孙某住院治疗20天,花费医疗费7000余元。孙某要求快餐店支付医药费,快餐店拒绝支付。理由是与孙某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又是韩某所伤,应取韩某支付医疗费。孙某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认定工伤,由快餐店支付医疗费用。 问
2022法硕联考考试分析四二
享债权。(2)须自动债权即提出抵销的债权已届清偿期。(3)须双方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4)须不存在按照合同性质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情形。抵销权属于形成权,享有抵销权的当事人只需通知对方即可发生抵销后果,无须对方同意。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但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期限。抵销使当事人双方的债权在对等数额内消灭,对于未抵销的债务部分,债务人仍然负有清偿义务。抵销具有溯及力,溯及到抵销权成立之时。
合意抵销,是指当事人协商一致时,双方的债权债务按对等数额消灭的抵销方式。合意抵销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具体体现,法律不应禁止。合意抵销的发生条件、法律后果均须遵从当事人的约定,双方的抵销协议只需满足合同的成立及生效要件即可,不受法定抵销的限制。除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外,抵销合同没有溯及效力。
4.提存。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履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付给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提存须具备的条件有:(1)须有因债权人方面的原因使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的客观情况发生。根据合同法规定,这种客观情况包括: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
劳动关系法资料自考
浙江省200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试题
课程代码:06089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生效的时间是( )
A.1995年7月5日B.1994年7月5日
C.1995年1月1日D.1994年1月1日
2.下列哪个选项不属于21世纪我国的劳动立法?( )
A.《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B.《失业保险条例》
C.《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D.《工伤保险条例》
3.以下有关国际劳工组织知识的陈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国际劳工组织成立于1919年
B.中国在解放前没有参加国际劳工组织
C.国际劳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国际劳工大会
D.中国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创始会员国
4.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不包括( )
A.对人的适用范围B.对物的适用范围
C.空间上的适用范围D.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5.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 )
A.拒绝执行B.提出批评
C.检举D.控告
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