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学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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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学案例分析
篇一: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题
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题
(一)1999年6月5日,张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01年3月被提前释放。2005年5月20日下午,张某将一中年妇女放在自行车栏内的一只皮包抢走,内有现金1800元、身份证一张,张某在逃跑途中被群众抓获,后扭送到当地派出所。派出所民警王某和侯某立即进行调查取证,当取证结束后,民警王某和侯某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能主动承认错误,认罪态度较好,决定予以取保候审,并由张某的朋友李某(无固定收入)为保证人。
问题:
1、采取取保候审是否恰当?
2、如取保候审,李某是否可以作为保证人?
答:1、不恰当。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2、李某不能担任保证人。《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本案中,李某无固定收入,不符合第(二)(四)项规定,李某不符合保证人的条件。
(二)1997年4月23日晚上10时许,某市棉纺厂女职工张云
【刑事诉讼法学】案例分析
电大2006-2011年12次【刑事诉讼法学】(专科)考卷“案例分析”题汇总,我个人整理的。
1.某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周某职务侵占一案,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5年。该案宣判后,在法定上诉期限内被告人没有上诉,人民检察院亦没有抗诉。一审判决生效后,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判决确有错误,周某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应定贪污罪,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量刑显然畸轻。由于一审判决已经生效,县人民检察院便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埋该案后,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重新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遂对该案改判,终审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2年,并告知被告人不能上诉。
请回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此案在诉讼程序上存在哪些错误?正确的做法是怎样
的?并简要说明理由。
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此案在诉讼程序上存在的错误有:
(1)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违反了法定程序。(2
分)(刑事诉讼法》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题
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题
1、陆某乘坐北京开往某省A市列车途中,于A市B县境内乘隙扒窃刘某的人民币8000元,乘警发现陆某有扒窃作案的嫌疑,当陆某欲于A市C县下车时被乘警抓获,经讯问陆某对在B县境内扒窃刘某人民币8000元的事实供认不讳,因列车要赶往目的地A市 ,乘警经请示列车长后,将陆某移送给C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请问:乘警的做法有哪些不当之处并请说明理由?
答:(1)乘警将该案移送C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错误。因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八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列车上的刑事案件应当由发案地铁路公安机关管辖,该案应当由A市铁路公安机关管辖。
(2)乘警无权对陆某进行讯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八十九第之规定,只有立案的刑事案件才有侦查权利,应当对该案进行审查,对陆某进行询问而非讯问。
(3)乘警请示列车长后移送案件错误。列车长非公安机关负责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移送案件需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乘警应当对该案审查后报请A市铁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甲县公安机关在办理一起本辖区的殴打他人的治安案件过程中,经对退役军人陈某进行询问,陈某对殴打他人
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题
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题
(一)1999年6月5日,张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01年3月被提前释放。2005年5月20日下午,张某将一中年妇女放在自行车栏内的一只皮包抢走,内有现金1800元、身份证一张,张某在逃跑途中被群众抓获,后扭送到当地派出所。派出所民警王某和侯某立即进行调查取证,当取证结束后,民警王某和侯某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能主动承认错误,认罪态度较好,决定予以取保候审,并由张某的朋友李某(无固定收入)为保证人。 问题:
1、采取取保候审是否恰当?
2、如取保候审,李某是否可以作为保证人?
答:1、不恰当。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2、李某不能担任保证人。《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本案中,李某无固定收入,不符合第(二)(四)项规定,李某不符合保证人的条件。 (二)1997年4月23日晚上10时许,某市棉纺厂女职工张云被强奸。罪犯作案之后逃
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题
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题
(一)1999年6月5日,张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01年3月被提前释放。2005年5月20日下午,张某将一中年妇女放在自行车栏内的一只皮包抢走,内有现金1800元、身份证一张,张某在逃跑途中被群众抓获,后扭送到当地派出所。派出所民警王某和侯某立即进行调查取证,当取证结束后,民警王某和侯某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能主动承认错误,认罪态度较好,决定予以取保候审,并由张某的朋友李某(无固定收入)为保证人。
问题:
1、采取取保候审是否恰当?
2、如取保候审,李某是否可以作为保证人?
答:1、不恰当。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2、李某不能担任保证人。《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本案中,李某无固定收入,不符合第(二)(四)项规定,李某不符合保证人的条件。
(二)1997年4月23日晚上10时许,某市棉纺厂女职工张云
1
被强奸
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题
二、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题
1.案情:M县的陈某、刘某合伙从本县将同村的女青年付某拐骗外省N县,在N县伺机寻找买主,后经人贩介绍卖给D县的钱某为妻,后付某到D县公安机关报案。D县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陈某、刘某抓获。
问题:
1. N县公安机关对本案是否具有管辖权?为什么?(3分)
2. M县公安机关对本案是否具有管辖权?为什么?(3分)
3.D县公安机关对本案是否具有管辖权?为什么?(3分)
4.D县公安机关抓获陈某、刘某后应当怎么办?(1分) 案例1:
1. N县公安机关对本案具有管辖权。(1分)因为刑事案件原则上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1分)拐卖妇女犯罪行为的一部分发生在N县。(1分)
2.M县公安机关对本案也具有管辖权。(1分)因为刑事案件原则上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1分)拐卖妇女犯罪行为的一部分也发生在M县。(1分)
3.D县公安机关对本案没有管辖权。(1分)D县既不是
犯罪地(1分),也不是犯罪嫌疑人居住地。(1分)
4.D县公安机关抓获陈某、刘某后,经审查有犯罪事实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1分)
2.案情: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在人民路有两人持刀拦路抢劫行人,立即组织侦查人员赶赴案发现场。到达时,拦路抢劫的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题汇总
涉及刑事案件多个领域的案例题及答案
目 录
5. 张某、边某徇私枉法案 ..................................................................................................... 3
5. 张某、边某徇私枉法案 ..................................................................................................... 5
1.赵某故意杀人案 ............................................................................................................................ 8
2. 邱某杀人案 ................................................................................................................................
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题汇总
目 录
5. 张某、边某徇私枉法案 ..................................................................................................... 3 5. 张某、边某徇私枉法案 ..................................................................................................... 5 1.赵某故意杀人案 ............................................................................................................................ 8 2. 邱某杀人案 ................................................................................................................................ 10 3. 曹某虐待案 .
刑事诉讼法学
全国2014年4月刑事诉讼法学试题 共20分)
1.下列选项中,属于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有 A.自诉人
B.被告人
D.被害人
C.法定代理人 A.侦查权
C.传来证据 D.辩护证据 E.强制措施执行权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12.下列选项中,人民检察院有权予以拘留的是 22.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包括
A.正在预备犯罪或实行犯罪 A.独立辩护权 B.调查取证权 为
A.公安机关
B.侦查部门
B.被害人指认他犯罪
D.有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可能
C.阅卷权 D.会见权
23.侦查人员在案发现场发现的一张身份证属于
B.传来证据 D.间接证据
C.直接证据 E.人证
24.审查起诉的方法包括 A.查阅案卷材料 疑人
C.听取被害人的意见 D.听取辩护人 E.听取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A.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 C.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 D.被告人申请回避的 E.检察人员提出补充侦查建议 1O分)
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
被告人崔某,1980年12 月生。1997 年5 月7 日晚在一路口抢走了下班女工李某的提包,后被路过群众抓获,扭送到附近的某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 年,缓刑3 年。
请说出案例中公、检、法机关行为的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1.法院认为崔某一案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而不接受群众扭送归案的崔某是错误的.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首先应当依法受理2.公安局于5 月16 日才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是错误的。因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3 天内,在特殊情况下也不得超过7 天必须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3.公安局提请逮捕的请求未获批准后,不释放崔某是错误的.因为公安机关要严格执行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立即释放被拘留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4.公安局认为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最长期限为37 天,所以不释放崔某的理由也是错误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最长期限为37 天。而崔某显然不属于此种情况5.人民法院认为应对崔某实施逮捕而派法警将其逮捕归案是错误的。因为逮捕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6.庭审过程中,崔某拒绝辩护律师的辩护并要求自行辩护时,法庭批准了其要求是错误的。因为崔某是未成年人,依法必须有人为其辩护,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