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规程最新版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规程最新版”相关的资料有哪些?“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规程最新版”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规程最新版”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电气设备试验规程
电气设备试验规程
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是判断设备能否继续投入运行,预防设备
损坏及保证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凡电气的设备,应根据本规程的要求进行预防性试验。
1、本规程的各项规定,是作为检查设备的基本要求,应认真执行。在维护、检修工作中,有关人员还应执行部颁检修、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不断提高质量,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改进设备,使设备能长期、安全、经济运行。
2、坚持科学态度。对试验结果必须全面地、历史地进行综合分析,掌握设备性能变化的规律和趋势。要加强技术管理,健全资料档案,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试验技术水平。
3、在执行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试验项目、周期或标准时,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综合分析,提出意见;对主要设备需经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执行 。
4、对于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装置、自动装置、测量装置等电气设备和安全用具以及SF6全封闭电器、阻波器等的检查试验,应分别根据相应的专用规程进行,在本规程内不作规定。
5、额定电压为110kV以下的电气设备,应按本规程进行交流耐压试验(有特殊规定者除外),11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在必要时应进行耐压试验。对于电力变压器和互感器,在局部和全部更换绕组
电气设备试验规程
电气设备试验规程
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是判断设备能否继续投入运行,预防设备
损坏及保证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凡电气的设备,应根据本规程的要求进行预防性试验。
1、本规程的各项规定,是作为检查设备的基本要求,应认真执行。在维护、检修工作中,有关人员还应执行部颁检修、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不断提高质量,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改进设备,使设备能长期、安全、经济运行。
2、坚持科学态度。对试验结果必须全面地、历史地进行综合分析,掌握设备性能变化的规律和趋势。要加强技术管理,健全资料档案,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试验技术水平。
3、在执行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试验项目、周期或标准时,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综合分析,提出意见;对主要设备需经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执行 。
4、对于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装置、自动装置、测量装置等电气设备和安全用具以及SF6全封闭电器、阻波器等的检查试验,应分别根据相应的专用规程进行,在本规程内不作规定。
5、额定电压为110kV以下的电气设备,应按本规程进行交流耐压试验(有特殊规定者除外),11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在必要时应进行耐压试验。对于电力变压器和互感器,在局部和全部更换绕组
GB50150-91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UCD
GB 50150-91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 1992-07-01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为适应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的需要,促进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 本标准适用于500kV及以下新安装电气设备的交接试验。本标准不适用于安装在煤矿井下或其它有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
第1.0.3条 断电保护、自动、远动、通讯、测量、整流装置以及电气设备的机械部分等的交接试验,应分别按有关标准或规范的规定进行。
第1.0.4条 电气设备应按照本标准进行耐压试验,但对11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当本标准条款没有规定时,可不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交流耐压试验时加至试验标准电压后的持续时间,无特殊说明时,应为1min。 耐压试验电压值以额定电压的倍数计算时,发电机和电动机应按铭牌额定电压计算,电缆可按电缆额定电压计
GB50150-91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UCD
GB 50150-91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 1992-07-01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为适应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的需要,促进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 本标准适用于500kV及以下新安装电气设备的交接试验。本标准不适用于安装在煤矿井下或其它有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
第1.0.3条 断电保护、自动、远动、通讯、测量、整流装置以及电气设备的机械部分等的交接试验,应分别按有关标准或规范的规定进行。
第1.0.4条 电气设备应按照本标准进行耐压试验,但对11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当本标准条款没有规定时,可不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交流耐压试验时加至试验标准电压后的持续时间,无特殊说明时,应为1min。 耐压试验电压值以额定电压的倍数计算时,发电机和电动机应按铭牌额定电压计算,电缆可按电缆额定电压计
GB50150-91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UCD
GB 50150-91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 1992-07-01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为适应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的需要,促进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 本标准适用于500kV及以下新安装电气设备的交接试验。本标准不适用于安装在煤矿井下或其它有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
第1.0.3条 断电保护、自动、远动、通讯、测量、整流装置以及电气设备的机械部分等的交接试验,应分别按有关标准或规范的规定进行。
第1.0.4条 电气设备应按照本标准进行耐压试验,但对11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当本标准条款没有规定时,可不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交流耐压试验时加至试验标准电压后的持续时间,无特殊说明时,应为1min。 耐压试验电压值以额定电压的倍数计算时,发电机和电动机应按铭牌额定电压计算,电缆可按电缆额定电压计
GB50150-91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UCD
GB 50150-91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 1992-07-01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为适应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的需要,促进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 本标准适用于500kV及以下新安装电气设备的交接试验。本标准不适用于安装在煤矿井下或其它有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
第1.0.3条 断电保护、自动、远动、通讯、测量、整流装置以及电气设备的机械部分等的交接试验,应分别按有关标准或规范的规定进行。
第1.0.4条 电气设备应按照本标准进行耐压试验,但对11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当本标准条款没有规定时,可不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交流耐压试验时加至试验标准电压后的持续时间,无特殊说明时,应为1min。 耐压试验电压值以额定电压的倍数计算时,发电机和电动机应按铭牌额定电压计算,电缆可按电缆额定电压计
GB50150-91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UCD
GB 50150-91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 1992-07-01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为适应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的需要,促进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 本标准适用于500kV及以下新安装电气设备的交接试验。本标准不适用于安装在煤矿井下或其它有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
第1.0.3条 断电保护、自动、远动、通讯、测量、整流装置以及电气设备的机械部分等的交接试验,应分别按有关标准或规范的规定进行。
第1.0.4条 电气设备应按照本标准进行耐压试验,但对11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当本标准条款没有规定时,可不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交流耐压试验时加至试验标准电压后的持续时间,无特殊说明时,应为1min。 耐压试验电压值以额定电压的倍数计算时,发电机和电动机应按铭牌额定电压计算,电缆可按电缆额定电压计
GB50150-91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UCD
GB 50150-91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 1992-07-01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为适应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的需要,促进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 本标准适用于500kV及以下新安装电气设备的交接试验。本标准不适用于安装在煤矿井下或其它有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
第1.0.3条 断电保护、自动、远动、通讯、测量、整流装置以及电气设备的机械部分等的交接试验,应分别按有关标准或规范的规定进行。
第1.0.4条 电气设备应按照本标准进行耐压试验,但对11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当本标准条款没有规定时,可不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交流耐压试验时加至试验标准电压后的持续时间,无特殊说明时,应为1min。 耐压试验电压值以额定电压的倍数计算时,发电机和电动机应按铭牌额定电压计算,电缆可按电缆额定电压计
GB50150-91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UCD
GB 50150-91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 1992-07-01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为适应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的需要,促进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 本标准适用于500kV及以下新安装电气设备的交接试验。本标准不适用于安装在煤矿井下或其它有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
第1.0.3条 断电保护、自动、远动、通讯、测量、整流装置以及电气设备的机械部分等的交接试验,应分别按有关标准或规范的规定进行。
第1.0.4条 电气设备应按照本标准进行耐压试验,但对11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当本标准条款没有规定时,可不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交流耐压试验时加至试验标准电压后的持续时间,无特殊说明时,应为1min。 耐压试验电压值以额定电压的倍数计算时,发电机和电动机应按铭牌额定电压计算,电缆可按电缆额定电压计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镇海炼化公司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周期和要求,用以判断是否符合运行条件,预防设备损坏,保证安全运行。
本标准适用于镇海炼化公司110KV及以下的电力设备。 本标准不适用于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装置,自动装置,测量装置等电气设备和安全用具。
从国外进口的设备应以总公司《引进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及设备的产品标准为基础,参照本标准执行。
2. 引用标准
在本标准中引用如下标准 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GB50150-9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中国石化总公司〈〈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第六册电气设备〉〉 中国石化总公司〈〈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中国石化总公司〈〈引进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3. 定义、符号
3.1 预防性试验
为了发现运行中设备的隐患,预防发生事故或设备损坏,对设备进行的检查、试验或检测,也包括取油样或气样进行的试验。
3.2 在线监测
在不影响设备运行的条件下,对设备状况连续或定时进行的检测,通常是自动进行的。 3.3 带电测量
对在运行电压下的设备,采用专用仪器,由人员参与进行的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