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修订内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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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修订《安全生产法》 的重点内容解读
2021 年 6 月 10 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的决定》 。 新修订《安全生产法》 将于 2021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此次《安全生产法》 再次修订, 既是结合新实际、 回应新情况, 也是对于权责关系、 惩戒标准的升级与适配。 “新修安全生产法加大了对违法惩处力度” , 这是系统考量的结果, 也是维持法律威慑力、 影响力、引导力的必要举措。
第一、 新修订《安全生产法》 的修改背景和意义现行的安全生产法是 2002 年制定的, 2009 年和 2014 年进行过两次修改。 今年是第三次修改。 这部法律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从历史最高峰2002 年的约 14 万人, 降至 2020 年的 2.71 万人, 下降 80.6%;重特大事故起数从最多时的 2001 年, 一年发生 140 起下降到 2020年的 16 起, 去年 16 起是历史最好水平, 下降 88.6%。 但是, 过去长期积累的传统隐患还没有完全消除, 有的还在集中暴露, 新的风险又不断涌现, 虽然全国生产安全事
安全生产法新修订的内容
一、将bai第三条修改为:“安全生产工作du坚持安zhi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二、将第四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三、将第七条修改为:“工会组织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四、将第八条修改为:“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
安全生产法新修订的内容
一、将bai第三条修改为:“安全生产工作du坚持安zhi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二、将第四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三、将第七条修改为:“工会组织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四、将第八条修改为:“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
安全生产法解读要点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将于2014年12月1日施行(“新《安全生产法》”)。此次修订涉及内容较广,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主体、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义务、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等方面做出调整与补充,新确立了多项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与措施,涉及修改的条款达70多条。下文将就其中重点内容予以介绍。
一、 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主体
新《安全生产法》对于国家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职责在不同政府层级作了进一步划分,即: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领导安全生产工作、支持和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因此,生产经营单位将来除会受到原先来自有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管外,还将面临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政府派出机关的直接监督与检查,所承受的来自地方政府的监管压力必将
新《安全生产法》解读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交流
南京工业大学
建设工程安全技术与评价中心孙其珩
TEL: 13805186152
E-mail: SQH1962@
一、修改的基本情况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
7
总书记重要指示7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新要求1、一条红线 2、一个责任体系 3、三个必须 4、三个监管13
(二)修改的总体思路。 1、总体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好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工作的“摆位”问题。——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大政府监管和部门执法力度。——厉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14
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摆位
安全和政绩的关系安全是 1其它是 0
安全和考核的关系
短板效应一票否决
1 0 00 0 0 0……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不消灭事故事故就消灭企业应急救援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投入到位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忧患意识担当意识戒惧之心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插现场直奔基层。
148 147
厉行血的教训决不能再安用血的代价
去
验证全生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产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责
2014-新《安全生产法》解读
安全法规培训资料(三)
新《安全生产法》解读
--汇川区运管所 余明军
政府已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的战略位置上。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是我们抓好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前提,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
一、了解《安全生产法》发展历程
(一)198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立法建议。 (二)2002年6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通过(21年历程),共7章97条。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三)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进行修正,共7章114条,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修正和修订的区别)。
二、知晓《安全生产法》法规体系
(一)《宪法》第42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是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最高法律效力的规定。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54宪法、75宪法、78宪法、82宪法)。82宪法已经修正四次(88年、93年、99年、04年)。十八
届四中全会主题是“依法治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我国有可能将对《宪法》进行修正或修订。
(二)《安全生产法》属行政法、社会法,是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安全生产法律。与之相关的法律(消防
《教育法》修订解读讲稿(简)
《教育法》修订解读讲稿(简) 序
一、教育法概况
二、教育法修订解读的必要性 三、教育法修订解读的目的 四、教育法修订的背景
五、教育法修订体现的新精神 六、教育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七、教育法修订的亮点
八、教育法修订后的贯彻实施 九、教育法修订的建议 序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坚持立法先行。坚持立改废释并举。
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李克强说:
施政之要贵在落实、重在实干!不能变成镜中月、水中花。
“ 不光要‘练嗓子’、‘动脑子’,更要研究‘说’了以后怎么‘做’,怎么兑现承诺。”
第一次修订是2009年8月27日。
第二次修订是2015年12月27日。
《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通知》(教政法[2016]7号)。 一、充分认识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修订的重要意义. 二、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 三、抓住重点,切实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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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法概况 (一)教育法的诞生
我们这里所说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2. 里程碑
关于新《安全生产法》内容框架体系分析
关于新《安全生产法》内容框架体系分析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研讨之一
内江市安监执法支队 唐开永
新《安全生产法》改动幅度相对较大。原法共97条,修改后新增17条,修改59条,新增和修改的条数占了一大半。
新《安全生产法》共七章,114条。涵盖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安全生产工作理念、方针和机制;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工会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有关协会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机构的基本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社会和公众舆论监督;安全生产违法责任等各方面;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备的安全生产一般法律规范体系。
具体而言,新法内容框架内容如下。
一、第一章,总则。共16条。
规定了安全生产一般法律范畴内容和安全生产基本法律制度。主要有: 1、规定了本法立法目的(第一条),表明是为什么要立法,或者说制定这部法律所要实现的基本社会目标。立法目的贯穿整部法律制度设计的始终,所有法律条文都是围绕立法目的设计。本法立法目的即:
(1)制定《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这是制定安法最直接的目的。原来的表述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新法表述 充分考虑到《安全生
2013年最新安全生产法修订案对比 - 图文
我国拟修法允许对重大安全隐患企业断
水断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4日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官网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截止日期为7月5日。 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如下: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2002年制定的安全生产法(以下称现行法)施行近10年来,对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需要根据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修改完善,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更有效的法律保障。2011年7月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明确要求要加快修订安全生产法。安全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在认真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根据各方面的意见,针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从制度上完善的主要问题,对现行法作了补充修改。现就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完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机制的规定
为更全面、准确地确立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工作机制,以指导、统领安全生产各项具体工作,征求意见稿将现行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
解读新《统计法》修订若干亮点
这次修订《统计法》的基本宗旨,就是保障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统计的公信力。核心任务就是怎么有效地预防和制止行政干预统计数据。在这方面,新的《统计法》作了很多制度性的规定。1.将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列入立法目的。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是统计立法的基本目的,尤其把真实性摆在第一位。为了提高新《统计法》的针对性、严肃性,在立法目的
浙《江统计》2 0 0 9年 8期
特别关注
解读新《统计法》修订若干亮点这次修订《计法》的基本宗旨统量,,
就是保障统计数据质
程中很大的权力
,
以保证查处的效果
:
责任人认定比较明确这是非常重要的、一
,
进
一
步提高统计的公信力。
。
核心任务就是怎么有效地预防,
可以依法依纪给予处分或者行政处罚
,
大修
和制止行政干预统计数据
在这方面
新的《统计法》作了很
改
。
为了把统计报表做出来,
,
需要很多财务报表。
会计资料的
多制度性的规定1.
。
支撑,
很多统计数据来源于会计资料一
《计法》授权统计机统,
将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
列入立法目的
。
保障统计资
构检查在做统计报表过程中相关的台账、
些资料
比如原始记录
、
料的真实性的,
准确性
、
完整性和及时性是统计立法的基本目一
会计凭证
、
会计报表等,
,
各单位应该配合检查机构接受、
尤其把真实性摆在第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