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相关的资料有哪些?“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事业单位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财政性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规定。
一、专项资金的概念:
专项资金指本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或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申请具有特定用途的、获得批复或批准,并由本单位使用的资金。
二、专项资金的类别:
财政专项补助、专项资金和专项借款。
三、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
1、各项专项资金的申请、使用都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关直属部门管理规定。
2、对各种专项资金要统一核算,划清与日常业务收支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
3、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提高使用效率。
4、在资金使用上,要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使各项专用资金正确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
5、加强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
四、专项资金各管理部门职责:
1、财务科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决算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使
用的审批、监督与审查,以及各项专用资金的汇总与分析。
2、项目申请部门:项目归口部门,负责各个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论证与可研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项目的申请及报批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对应项目评价、验收工作。
3、其他各相关部门:
根据归口及部门职责,负责专项资金项目运行各
安全投入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管理制度
一、企业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费用所应包括的内容:
1.企业为保障生产顺利进行,所建设的临时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措施工程。包括在生产场所内所修建的场区车行道、防护棚,“洞口”临边防护、现场保护等发生的费用,以及文明施工场地绿化、职工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等项的投入等。
2.企业购置、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用于安全防护的器材、仪器、仪表等材料、设备,以及这些安全设备的日常维护费用。
3.企业进行的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的费用,以及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4.企业为预防突发事件而准备、投入的应急准备器材,设备及资源的投入。
5.安全奖励和表彰投入。
6.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金,以及项目经理部为生产职工购置的社会商业保险费用,发放的降温费和取暖费用。 7.按国家标准为职工配备的劳保用品费用。 8.针对职工进行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费用。
9.针对安全生产工作所进行检查、考察所发生的费用,以及组织或参加外部组织的各类与安全生产、教育相关的会议费用等。 二、企业安全防护费用应在每年年初由有关负责部门制订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纳入企业年初的财务开支计划预算范围内。 各类工程项目,应在工程开工前制订项目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及详细
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
安全社区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安全社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南夏墅街道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加大安全社区创建投入,特设立南夏墅街道安全社区创建专项资金,资金规模为 万元。为规范安全社区创建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绩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社区创建专项资金,是指专项用于安全社区创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和持续改进等项目的专项投入资金。
第三条 安全社区创建专项资金由街道财政在每年年度预算中安排。
第四条 安全社区创建专项资金由南夏墅街道安全社区创建办负责归口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第五条 安全社区创建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一)创建启动:主要用于安全社区创建的工作启动、项目策划,一系列安全社区促进会议召开等;
(二)宣传培训:主要用于全街道安全社区创建宣传、教育、培训(包括安全讲座培训、安全视频拍摄)等;
(三)安全促进:主要用于社区安全调查与诊断、项目确定、检查纠错、伤害统计监测等,安全促进项目的投入,必要的设备配置投入补助;
(四)应急管理:主要用于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应急演练、应急装备配置;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及救援、安全创建专用设备配置、安全社区创建体系建设;
(五)考核奖励:主要用于全街道安全社区创建目标责任制、安全隐患整治、项目促进质量标准化管理的考核奖
太仓河道长效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太仓市河道长效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河道长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苏州市河道长效管理办法》(苏府〔2011〕148号)、《关于加强苏州市河道养护管理工作的意见》(苏府办〔2014〕196号)、《太仓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太政规〔2016〕2号)及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河道长效管理专项资金是指保障我市河道长效管理的专项资金,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专项资金分为市级专项资金与镇(区、街道)级专项资金。
市级专项资金由市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市级河道(含委托区镇管护的市级河道)、城区河道的长效管理,包括对镇级、村级及生产河道(镇级、村级及生产河道以下统称“农村河道”)长效管理的奖补。
镇(区、街道)级专项资金由属地镇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村河道的长效管理。
第三条 苏州市级及以上下达我市的河道长效管理相关补助资金管理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四条 河道长效管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河道水面保洁、垃圾
- 1 -
上岸转运、水生植物种植养护、河道巡查考核、视频监控购置与租用、委托水质监测、船只及打捞工具购置与维修、服装及
医院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武山县中医医院关于设立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推动医院学科发展,加快临床医学人才培养,尽快提高我院临床诊疗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树立 “出名医、建名科、创名院”的品牌意识。建设一批达到市内先进、省内领先的医学重点专科,经医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特设立医院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科定位
院内重点专科是指已形成技术精湛,服务优良,设备完善,管理规范,人员结构合理,经医务科批准,医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拟定科室。
省(市)级重点专科是指已通过申报、审核、挂牌的省(市)重点专科。
重点专科应具备较强的解决本学科疑难、复杂和危重病症能力;具有对本学科关键技术和方法进行吸收和创新的能力;具有研究开发临床医学适宜技术的能力,并能加以优化和推广应用;具有较强的开展省内外技术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的能力。
二、资金来源及金额
资金为医院自筹资金,院内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20000元;市级重点专科专项资金30000元;省级重点专科专项资金40000元。
1
三、医院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使用原则:
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纳入财务科统一管理,专项经费要确保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改变资金
福建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福建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社〔2015〕4号)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时间:2015-04-02 字体显示:大中小点击次数:
福建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闽财社〔2015〕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全省促进就业工作,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64号)、《关于东部7省(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32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就业专项资金是指由各级公共预算等渠道安排的用于支持扩大和促进就业、鼓励创业工作、提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能
力方面的资金。
第三条就业专项资金按照“分级筹集、分级管理”的原则筹集和使用,省级财政转移支付的资金主要用于对地方资金的适当补助。
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按照“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的原则统筹使用资金,重点保障就业困难就业补助支出,充分发挥资金
使用的社会效益。
第四条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第二章资金筹
宁波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草案)》
宁波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和《宁波市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甬政发[2003]13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和环保能力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
第三条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使用~坚持公开透明、突出重点、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四条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下列项目的拨款补助:
,一,重点污染源防治和区域性污染治理项目,
,二,新农村环境治理和保护项目,
,三,环境监测、监控和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四,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和示范项目,
,五,涉及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环境规划等课题研究,
,六,国家和省、市政府规定的其他环境保护项目。
上述以企业为实施主体的环境污染防治项目为企业类项目~以政府有关部门为实施主体或公益性的环境综合治理、环保能力建设等项目为政府类项目。
- 1 -
第五条市环境保护局和市财政局每年编制当年度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
康城小学教职工食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与使用制度
康城小学教职工食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与使用制度
为了规范我校食堂专项资金的收支、监管学校食堂财务收支行为,根椐集美区教育局《关于教职工食堂补贴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特制定《康城小学教职工食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与使用制度》。
第一条 学校食堂资金管理必须体现公益性和服务性,坚持以服务为宗旨,按照“非营利性”要求,严格执行“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进行管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二条 学校食堂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设立我校食堂资金银行结算专户,财政补助经费的划入和拨出必须经过该专户。
第三条 区教育局下达的学校食堂补贴经费按照教职工数的90%核拨,每天12元补助标准,根据学校最终确定餐标,不足部分由教职工补足。就餐教师伙食费每半年结算一次,就餐教师应自觉及时交费。
第四条 学校食堂所有的原材料或物资采购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原材料采购应票据齐全,所有的支出必须有票据,实事求是地核实营养餐品种成本,据实核算入账。购物的发票必须有采购人员、验收人、学校领导签字后才能记账。如食堂采用整体承包方式(如夏商营养餐)则根据合同签订方式执行。
第五条 食堂聘用人员工资、大型设备设施购置和炊具添置的经费、食堂使用的房屋等
院士专家工作站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重庆市院士专家工作站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推进重庆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建设,确保院士专家工作站运行质量和水平,市财政设立了重庆市院士专家工作站专项补助资金。为规范和加强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根据重庆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和市财政对专项拨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专项补助资金按照“定额补助、定向使用”的原则进行安排、使用。
第三条 专项补助资金用于补助按照《重庆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运行管理办法》评选出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园区等院士专家工作站,为其更好地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第四条 专项补助资金的开支范围主要包括:工作站条件改善经费、工作站合作项目补助经费和工作站人才培养经费,经费使用具体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一、工作站条件改善经费:主要用于实验室改装、仪器设备费用等。 1.实验室改装费:指为改善工作站合作项目研究的实验条件,对实验室进行改装所开支的费用。不得用于实验室扩建、土建、房屋维修等费用的开支。
2.仪器设备费:指与工作站合作项目有关的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和修理费,自制专用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购置费
关于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关于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吉财社【2009】23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08]35号),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8]26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省里每年根据各地就业工作实际下达就业专项资金最低预算安排建议数。
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促进就业的支出,按国家及省里有关规定执行。
二、资金使用范围。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特定就业政策补助、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就业专项工作补助等其他支出。
三、省财政补助。对各地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技能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