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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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16.1)课件
大连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我校按照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或备案的学科门类及专业授予学位,所授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博士三级。
第三条 依据本细则申请学位者,应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相应学术水平。
第二章 学 士 学 位
第四条 攻读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在校期间完成培养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达到下述学术水平准予毕业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1.较好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参照《大连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在校期间受过留校察看(含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 2.在校期间受过两项以上(含两项)处分或处分未解除者。 3.未能获准本科毕业者。
第六条 各学部(学院)审核其所依托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的学习成绩和毕业设计(论文)等材料,对符合本细则第四条及有关规定的,经校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校学位评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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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审查批准,授予学士学位。
昆明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昆明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2005年7月19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校授予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各级学位的授予学科专业,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通过后公布。
第三条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相当学术水平的人员均可按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相应学位。
二、学士学位
第四条 我校本科毕业生符合学籍管理规定,达到下述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1、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 2、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3、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4、毕业设计(论文)具有实际或理论意义,基本论点和过程没有错误; 5、符合《昆明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说明》的各项规定。 第五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授予学士学位:
1、在校学习期间受过“留校察看”处分者;在校学习期间受过“记过”处分而无明显改正者
昆明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昆明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2005年7月19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校授予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各级学位的授予学科专业,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通过后公布。
第三条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相当学术水平的人员均可按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相应学位。
二、学士学位
第四条 我校本科毕业生符合学籍管理规定,达到下述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1、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 2、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3、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4、毕业设计(论文)具有实际或理论意义,基本论点和过程没有错误; 5、符合《昆明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说明》的各项规定。 第五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授予学士学位:
1、在校学习期间受过“留校察看”处分者;在校学习期间受过“记过”处分而无明显改正者
北京理工大学
科目代码 241 243 244 245 333 360 360 611 611 611 613 616 617 617 619 624 625 626 6英语 无参考书目 《标准日本语》初级(上、下)中级(上) 无参考书目 简明法语教程 (上、下) (修订版) 《大学数学简明教程[M]》 数学分析教程(上,下) 数学分析(上,下) 人民教育出版社 科目名称 参考书目 出版社名称 编者 版次 日语 第一版 德语 法语 商务印书馆 清华大学出版社 高等教育出版社 高等教育出版社 机械工业出版社 高等教育出版社 高等教育出版社 孙辉 盛祥耀,陈魁,王飞燕 李忠 方丽萍 陈纪修 於崇华 金路 张润琦 陈一宏 何书元 2005 数学B 数学分析 1 2 2007 2006年6月 2007 数学分析 数学A 微积分(上、下册) 数学A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数学A 线性代数 杨刚、吴惠彬 药理学综合 药理学 李瑞 第六版 基础英语 法学基础(法理学、宪法学) 法学基础(法理学、宪法学) 基础日语 无参考书目 北京大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北大、高教出版社 高等教育出版社 高等教育出版社 高等教育出版 宪法
北京理工大学 - 图文
北 京 理 工 大 学 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北京理工大学科技处
2006年3月
北京理工大学概况
北京理工大学是“理工为主,工理文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其前身是1940年创办的延安自然科学院,是我国首批颁布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高校,是“七五”、“八五”和“九五”期间国家重点投资建设的学校;也是国家首批“211工程”建设的高校;2000年以国防科工委、教育部、北京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形式进入国家高水平大学建设的“985工程”行列;1999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优秀学校”评价。2001年学校党委荣获“全国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光荣称号。
学校占地面积92.07万平方米,另有北京良乡校区建设用地200万平方米、珠海校区建设用地333万平方米。学校校舍建筑面积77.5万平方米,校图书馆藏书205万册。
学校设有11个学院,42个研究所(中心),并建有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现代远程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西山分校和秦皇岛分校以及珠海学院和良乡校区。作为国务院首批批准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单位,学校拥有11个国家重点学科、25个部级重点学科;7个博士、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4个博士后流动站,55个博士学位授权学
湖南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可编辑
湖南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科大政发〔2011〕3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我校学位授予工作,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校授予学位分学士、硕士两级。学位按学科门类或专业学位类别授予,本校有权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
第三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学位授予审定机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协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展学位审核的有关工作。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责与学位审定会议依照《湖南科技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进行。
第二章学士学位授予
第一节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第四条凡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在校期间修完《湖南科技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环节),取得本科毕业资格并达到下述要求者,授予学士学位。
(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三)符合学校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
第五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在校期间,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反国家法令而受到惩处者。
(二)违反校纪而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含留
北京理工大学各学院介绍
001宇航学院
宇航学院经过半个世纪以来的改革、建设与发展,已形成多学科、多层次的办学管理实体,学科专业特色鲜明,办学实力雄厚。为适应国家发展战略,学校于2008年底整合资源重新组建了新的宇航学院。多年来,已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大量各类人才。目前,学院有在校本科生841名,硕士研究生279名,博士研
究生126名。
学院现设有飞行器工程系、发射与推进工程系、力学系。现有教职工130人,教授27名,博士生导师23人,副教授52人,有博士学位教师81人。其中: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511人才3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名,北京市教学名师3名,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防科技创新团队1
个,飞行器系统设计国防科工委研究生创新基地1个。
宇航学院主持建设的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和力学,参与建设的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有兵器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等。并在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力学等2个一级学科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院主持建设的二级学科博士点:飞行器设计(国家级重点培育学科),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兵器发射理论与技术,流体力学,固体力学(部级重点学
北京理工大学学校办公室文件
北京理工大学学校办公室文件
北京理工大学学校办公室文件
北理工办发〔2017〕62号
北京理工大学学校办公室关于转发教务处 《北京理工大学“双一流”本科人才培养 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经校领导同意,现转发教务处《北京理工大学“双一流”本科人才培养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北京理工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7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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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学校办公室文件
北京理工大学“双一流”本科人才培养
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为建设世界一流理工大学,必须首先建设好一批优势专业的核心课程以及支撑这些专业的自然科学基础课程和工程基础课程。为此,教务处启动了世界一流大学课程对标建设计划。为确保建设进度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根据学校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整体要求、学院对于世界一流专业的建设规划,按照面向“世界一流”的专业核心课程对标建设、自然科学课群对标建设和工程基础课群对标建设三种类型进行申报。
二、申报项目应选择世界一流大学、专业的相关课程做为标杆,对课程进行OBE改造,从教育理念、课程目标、教学模式、课程内容、考核评价、教材建设、师资条件、环境条件和持续改进等各方面与标杆课程进行对接。
三、课程需做好2017年至2020年建设规划,统筹考虑教材(含双语、
北京理工大学大物期末复习
第一章 r xi yj z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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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点力学 r r ( t t ) r ( t ) r r r ds dr v lim dt t 0 t 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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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顿运动定律 dP F dt F ma ( m一定)
牛顿定律只适用于惯性参照系。 在非惯性系中引入假想的惯性力 F* ma0 2 F* m r
a 是物体相对于非惯性参 考系的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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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量与角动量 dP t I Fdt P2
公派访学告知书-北京理工大学
公派学术出访任务告知书(单位公派)
执行公派学术出访项目(单位公派)教师:
在执行项目时,请遵守以下条款:
1. 了解派出政策,遵守《北京理工大学教师学术出访支持办法(试行)》(北京理工大学令第68号)、《北京理工大学因公出国(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北京理工大学令第66号)及其他国家、学校公派学术出访的有关管理规定。
2. 依据项目审批通过后出具的《北京理工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要求按期派出(出境日期以证照记录为准)。如确因签证等原因未能在任务批件批准日期所在月份派出的,由所在学院向人事处说明原因及派出意见后可在批件规定日期下一月份内派出;超过批件规定日期下一月份未派出的,本次任务取消,需重新申请公派学术出访任务。
3. 应妥善安排在外期间学校的有关工作,包括讲授课程、指导学生、科研项目等。 4. 出国(境)前应按照规定办理派出手续,填写《北京理工大学教职工公派长期出国(境)离校手续表》,经所在学院批准后到人事处等部门登记,最后将表格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提醒:学术出访应持因私证照,登记备案人员还须至人事处人事教育科办理因私证照审批、借出手续。
5. 按照《北京理工大学教师学术出访支持办法(试行)》规定,在外期间应按计划认真开展访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