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最新地图
“宿州市最新地图”相关的资料有哪些?“宿州市最新地图”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宿州市最新地图”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
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
来源:政府办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7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4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业进行管理、维修、养护,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物业管理应当遵循业主自治、专业服务与依法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区人民政府、市级各开发园区管委会应当确定一个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区、各开发园区负
责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下统称物业管理部门)。
县、区物业管理部门在市物业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新设立的三级物业服
宿州市城市规划图
宿州市城市规划图
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规划图
城市规划区城镇建设用地统筹规划图
市域城镇体系等级规模结构规划图
宿(州)淮(北)徐(州)协调发展规划布局图
规划总则
1、规划范围
本规划分为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市域范围为宿州市行政区划范围,包括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和埇桥区,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国土总面积9787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范围为宿州市城区规划建成区的范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10平方公里。 2、城市规划区
宿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确定为:东至蒿沟苗安村、大店镇天门村、朱仙庄镇;西至西二铺;南至桃园镇、西寺坡镇张桥村、芦岭镇路口村;北至符离镇的梁套水库、国道G206规划线路以东500米、泗许高速公路。总面积约为942平方公里。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行本规划。 3、规划期限
近期:2010-2015年;远期:2016-2030年;远景:2030年以后。
市域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策略
1、市域经济社会总体发展策略
(1)区域联动发展;(2)产业集群发
宿州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
宿州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文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1.1条 规划背景
为加快推进宿州市皖东北商贸中心建设进程,适应不断提高和变化的消费需求,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商业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使商业网点的建设发展与城市总体布局相适应,根据国家商务部关于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指导精神,依据《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2005-2020年),编制《宿州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1.2条 规划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1.2.2 《国家零售业态分类标准》(GB/T18106-2004); 1.2.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1.2.4 商务部、建设部《关于做好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4]18号);
1.2.5 商务部《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商建发[2004]180号);
1.2.6 《安徽省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审批暂行办法》(建规[2004]78号);
1.2.7 《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2005-2020年); 1
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
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
来源:政府办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7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4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业进行管理、维修、养护,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物业管理应当遵循业主自治、专业服务与依法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区人民政府、市级各开发园区管委会应当确定一个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区、各开发园区负
责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下统称物业管理部门)。
县、区物业管理部门在市物业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新设立的三级物业服
宿州市水资源管理办法
宿州市水资源管理办法
时间:2007-11-21 来源: 作者:
宿州市政府令第14号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 第三章 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 第四章 取水管理
第五章 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宿州市水资源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4月13日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宿州市水资源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水资源,是指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三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水资源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负责组织对全市水资源的调查和评价,编制开发利用水资源的综合规划,制定
宿州市农村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
宿州市农村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
和管理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单位名称: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目标要求 分值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成立留守儿童协调小组(2.55 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相操作说明 1.成立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 查看有关文件及会议记录 应的统筹协调机制(2.5分)。 建立和执行包保责任制和责任2.完善工作制度,领导机制及制度建设情况 (15%) 3.建立信息系统和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5 规范日常管理 5 追究制(2.5分);建立并实行查看文件、督查通报有效的分级督查、考核制度(2.5分)。 省根据平时工作掌规范档案管理,建立信息系统握,发生错报、漏报(2.5分);按要求及时准确报现象一次扣0.5分,送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有关信息迟报一次扣0.5分,信息每月不少于2条(2.5分)。 未按照严格要求报送扣0.5分。 结合实际制定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实施办法(2.5分);严格按查看文件,随机抽查等相关材料等 1.制定实施办法 政策性保障性措施出台和落实情况2.制定建设和管理5 照实施办法进行项目建设(2.5项目建设情况。 分)。 结合实际制定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办法(1.5分);严格(15%) 办法 5 按照建设和管理办法进行内部
宿州市人口发展现状、问题及建议
篇一:宿州市“十三五”规划研究报告
宿州市 “十三五”产业研究与战略规划参考指导报告
前 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面临的机遇以及面临的风险与挑战前所未有。世界经济增长格局、国际产业分工、全球投资贸易规则、能源资源版图、地缘政治环境等都在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已站在新的更高的起点上,“十三五”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胜利实现,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确保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十三五”规划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编制好“十三五”规划意义重大而深远。
2014年04月1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全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宣布启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十三五”规划编制必须强化全球视野和战略思维,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科学设定规划目标指标,积极推进市县规划体制改革,坚持开放民主编制规划,使“十三五”规划更加适应时代要求,更加符合发展规律,更加反映人民意愿。
“十二五”期间宿州市地区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发展,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迈上新台阶;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经济素质明显提升,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稳步提高,发展后劲大为增
宿州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宿州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及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以下简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中共宿州市委组织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组织实施我市2015年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全市共计划考录公务员369名,其中市直机关98名,县区以下机关259名,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程序
考试录用工作按照制定录用计划、发布招录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地 址:淮北市古城路与孟山北路交汇处和协大厦15层1508 (二马路原美味宫) 1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宿州市养鸡厂名录2018版543家 - 图文
网址 http://data.ltmic.com
宿州市养鸡厂名录543家2018最新版
宿州市养鸡厂名录543家是由中国客户网编辑整理的最新企业名录,在工商登记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呼叫中心、专家分类等方法,收录了截止到2018年初所有在注册运营的养鸡企业的最新信息,覆盖率在99%以上。并根据企业的经营指标,按照大中小三种规模进行了划分。本名录定期更新,剔除注销或不在经营的企业信息,增加新注册的企业内容,保证名录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准确性。更多信息版本,参见页眉网址。
公司名称 灵璧县德牧养殖专业合作社 宿州市埇桥区桃林养殖专业合作社 萧县杜文艺畜禽养殖场 所在市 宿州市 宿州市 宿州市 所在区县 灵璧县 埇桥区 萧县 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经济开发区东关社区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苗安乡曹集村一组31号 萧县庄里乡尤庄村 开业年份 2015 2017 2017 主营业务 饲养鸡 家禽家畜、水产养殖 畜禽养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养鸡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
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宿政办发[2017]17号 【发布部门】宿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10.20 【实施日期】2017.1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的通知
(宿政办发〔2017〕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宿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0日
宿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
1 / 3
第一条 为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活动,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皖办发〔2016〕4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皖政办〔2017〕1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