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
“汕头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资料有哪些?“汕头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汕头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福清市财政性资金项目工程造价增加申请表(一)
附件1
福清市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增加申请表(一)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工程名称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本次申请金额 一、价款调整的原因或依据 二、价款增加的内容及范围 一、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该合同已累计申请金额 编号 合同价 二、 经办人员: 建设单位负责人: (建设单位公章) 设计单位 意见 监理单位 意见 设计人员: 设计负责人: (公章) 现场监理: 项目总监: (公章) 施工单位 意见 项目总工: 项目经理: (公章) 建设单位 意见 现场经办:
关于杭州市本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材料价格异常波动结算调整的指导性意见
关于杭州市本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材料价格异常波动结算调整的指导性意见
(杭建市〔2008〕44号 杭财基〔2008〕211号)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受国内和国际各种因素影响,原材料价格大幅度涨跌现象较为普遍,致使我市建设工程大部分建筑材料价格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异常波动,特别是一些主要材料的价格波动超过了可预见的风险范围,对工程建设产生了较大影响。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合理分担各方风险和确定工程造价,经研究,对市本级财政性投资工程材料价格结算调整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
一、调价范围、品种
除施工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调价范围和品种按以下情形考虑:
1、单种规格材料的合价(合价=材料用量×合同单价)占工程造价的比例达到1%及1%以上,且该材料合同工期前80%月份内各期信息价格平均值与编制期信息价上涨或下跌幅度在10%以上。
2、单种规格材料的合价(合价=材料用量×合同单价)占工程造价的比例未达到1%,但该材料合同工期前80%月份内各期信息价格平均值与编制期信息价上涨或下跌幅度在20%以上。
二、调价方式
施工合同中,发、承包双方对工程材料价差的调整和计算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施工合同未约定的,根据
论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控制
综合论述
广东建材2 0 1 3年第1期
论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控制张秀丽 (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摘要:从财政投资项目造价控制的重要性出发,简述了财政投资项目在立项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标投标阶段、工程实施阶段、施工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提出了改善各项工作、加强管理等措施,控制国家财政资金,提高投资效益。
关键词:财政投资;控制;造价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投资项目,是指经政府职能部估算、施工图预算超初步设计概算、竣工结算超施工图
门批准立项,由各类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投资或部分投预算的“三超”现象,这其中虽有属于国家政策性调整、 资的项目,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确保项目投材料设备涨价等诸多客观因素,但也存在以下问题:资控制在合理预算范围之内,对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加
1 . 1投资额考虑不充分,仓促开工( 1 )部分工程项目采取少报投资额,争取项目可以顺
强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财政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利立项,工程开工后造成既成事实,逐步增加项目投资;( 2 )部分工程项目在开工前可行性论证不足,对拆迁
1' 3 -前财政投资工程管理中存在的主要l口 J题
征地等工作难度估计不足,工程匆忙开工后,因拆迁受
阻等原因又停工,支付
关于印发《东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管理暂行办
关于印发《东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 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东府〔2006〕11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东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东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
工程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的管理,保证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进度,根据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05〕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所称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价款,是指市直机关、企事业等单位使用市财政性资金,全额或部分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并依据承包合同约定支付的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竣工价款等。
第三条 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价款计量与支付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二章 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
第四条 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对于工程价款的
财政性投资评审费用收费标准
财政性投资评审费用及委托代理业务
补助费付费管理暂行办法
财建[2001]512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性投资评审费用及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管理,规范付费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投资评审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为了确保财政性投资评审工作和其他专项委托工作的客观、公正,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财政部向受委托单位拨付评审费用及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受托单位不得向被审单位另行收任何费用。
第三条 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财政部经济建设司根据财政性投资评审及委托代理业务年度计划和费用实际支出需要,向预算司申请财政性投资评审费用及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预算,经预算司核实并经部领导同意后列入专项基本建设支出预算。
第四条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对财政性投资评审费用及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营业部开设专户,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根据委托业务情况,下达支出预算,建立资金台账,核拨评审费用及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
第五条 付费范围:
(一)财政部委托的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概算、预算、竣工决(结)算评审费用。
(二)财政性投资项目资金、财政性专项支出资金的专项检查费用、追踪问效费用。
(三)项目库管理及后评价费用。
(四)委托部投资评审中心进行的财政投资政策研究和专
2009年度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决算报表布置
2009年度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决算报表布置
2009年度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 建设项目决算报表布置2009年12月15日
2009年度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决算报表布置
主要讲解的内容: 一、2008年度基建决算回顾 二、决算的总体要求 三、2009年度决算报表修改情况 四、决算报表编报范围 五、决算报表上报要求 六、决算报表编制要求
七、决算报表具体讲解
2009年度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决算报表布置
一 2008 决 算 回 顾
一、交通运输部2008年度企业决算回顾汇编单位 15个建设单位:交通部海事局、交通部救助打捞局、交通部 长江航务管理局、交通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交通部科学研究院、 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所、交通部天津水 云工程科学研究所、交通部机关服务中心、交通部规划研究院、 中国交通通信中心、交通部管理干部学院、中国船级社、人民交 通出版社和大连海事大学,较上年减少1个(交通专业人员资格 评价中心) 2008年中央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预算安排及使用情况 2008年我部部属单位中央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 预算为:60.0亿元,较上年增长23%。 其中:中央预算内基建拨款:6.1
《广东省省级财政性资金投资民用建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粤府办〔2001〕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性资金
投资民用建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粤府办〔2001〕4号)
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广东省省级财政性资金投资民用建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二月二日
《广东省省级财政性资金投资民用建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省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有效地发挥财政投资的作用,控制工程
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省级财政性资金,包括省级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预算内其他
各项支出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纳入财政支出管理的专项基金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和其他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
本办法所指省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省财政投资项目”)为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使用省级财政性资金,全额投资或部分投资、资本金投入等形式投资的民用建筑项目。 本办法所指民用建筑项目包括:办公用房、业务用房、技术用房、集体宿舍、培训用房、招待用
汕头市台商投资区濠江片控制性详细规划 - 图文
汕头市台商投资区濠江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公示
一、编制背景:《汕头市台商投资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市政府批准实施以来,对濠江区建设产业转移园区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近期,濠江区政府因建设汕头轻工装备企业联盟产业园及濠江区电子电路工业园的需要,特别是珠河路以南将建设占地约500亩的“汕头轻工装备企业联盟产业园”,以提供轻工装备企业抱团进区经营的用地需求,急需局部调整园区刚性、弹性规划道路以及部分用地性质和布局。规划项目组按照控规编制办法,并根据汕府办文【2010】1-337号《文件处理表》办理意见以及的安海路、河浦大道的最新道路修详成果,结合濠江区在招商引资、迁坟工作引起的一些产业定位、用地性质改变、区内道路的调整等进行修改。
二、规划范围和依据
规划范围:位于濠江区河浦,西临深山高速公路、东临安海路、南临河浦大道、北临河中路,规划面积为1.76平方公里。
规划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指引》(2007)、《汕头经济特区城市规划条例》(1997)、《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汕头市濠江区分区规划(2007-2020)》(方案)、《汕头市工业经济带控制与发
汕头市水利建设 - 十二五 - 规划投资总表
附表四 汕头市水利建设“十二五”规划投资总表
序号 合计 一 1—1 1—2 1—3 1—4 1—5 1—6 二 2—1 2—2 2—3 2—4 2—5 2—6 2—7 三 3—1 3—2 3—3 3—4 四 4—1 五 5—1 5—2 六 6—1 6—2 6—3 6—4 防洪减灾工程 大江大河治理 其它江河治理 山洪灾害防治 重点海堤 城市防洪 除涝工程 民生水利 农村、乡镇饮水安全工程 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病险水库加固 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小水电及农村电气化工程 节水灌溉工程 水资源开发利用 重点水源工程 调水、引提水工程 城市供水工程 其它水源工程 水资源节约保护 水源地保护、水资源保护工程 水土保持与河湖生态修复 重点流域、区域水土保持治理 清淤疏浚工程 水利行业能力建设 水文水资源水土保持监测能力建设 防汛通讯 水政执法基础设施建设 科研教育水利政策法则 小计:1.3339 0.33 0.5439 0.38 0.08 小计:0.7242 0.6342 0.09 小计:15.08 15.08 表格名称 总投资(亿元) 191.59689 小计:116.7269 7.36
汕头市港口管理局文件
汕头市港口管理局文件
汕头市港口管理局文件
汕港管〔2009〕52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危险货物作业码头
专项安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企业,各相关安全评价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危险货物作业码头安全专项评价工作,根据《港口安全评价管理办法》(交人劳发〔2004〕462号)和《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号第9号)的相关规定,按照省交通厅《关于规范我省危险货物码头专项安全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交港函〔2009〕98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港口实际情况,决定自2009年6月份起对我市危险货物作业码头专项安全评价报告实行评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危险货物码头专项安全评价报告的评审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我市港口万吨级(含)以上码头的专项安全评价报告由省交
-1-
汕头市港口管理局文件
通厅委托省港口协会组织评审;我市港口万吨级以下码头的专项安全评价报告由我局组织评审。
我局组织万吨级以下港口危险货物码头专项安全评价报告的评审实行专家评审制度。评审专家库的建立和管理按《汕头市港口行业安全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二、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港口经营人应按规定每两年进行一次码头专项安全评价,码头专项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完成的同时,港口经营人应向我局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