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社局2021年1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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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退工8号表
附件:二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分区花名册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名称(公章) 序 号 1 公 民 身 份 证 号 码 2 姓 名 3 性 别 4 就业失业证号 5—
表号:津劳登字8号 户口所在区 是否享受 一 解除终 解除终止 解除终止合同 (县)街 失业保险 式 止类别 合同原因 时间 四 (镇) 待遇 份 6 7 8 9 10 ① □ 解除 □享 受 失 年 月 日 □ 终止 □不享受 业 □ 解除 □享 受 保 年 月 日 □ 终止 □不享受 险 □ 解除 □享 受 管 年 月 日 □ 终止 □不享受 理 部 □ 解除 □享 受 门 年 月 日 □ 终止 □不享受 ② □ 解除 □享 受 劳 年 月 日 □ 终止 □不享受 动 □ 解除 □享 受 力 年 月 日 □ 终止 □不享受 管 理 □ 解除 □享 受 部 年 月 日 □ 终止 □不享受 门 □ 解除 □享 受 两 年 月 日 □ 终止 □不享受 份 □ 解除 □享 受 ③ 年 月 日 □ 终止 □不享受 用 人 □ 解除 □享 受 年 月 日 单 □ 终止 □不享受 位
填表说明:第8栏中解除合同原因按 ①协商一致-单位提出 ②协商一致-劳动者提出 ③试用期不合格 ④
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有关文件汇编
天津市金环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有关文件
目录
天 津 市 建 设 工 程 计 价 办 法 ................................................ 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 14 关于颁发2008年《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天津市各专业工程预算基价的通知 ................................................................................27 关于颁发2008年《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天津市各专业工程预算基价的通知 ............................................................................... 28 关于调整我市施工用水价格的通知.................................................. 29 关于印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计委、经委、电力局、物价局拟订的天津市
【发布单位】80202
【发布文号】津政发[1993]40号 【发布日期】1993-08-14 【生效日期】1993-08-1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计委、经委、电力局、 物价局拟订的《天津市出售用电权暂行规定》的通知
(1993年8月14日津政发〔1993〕4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计委、经委、电力局、物价局拟订的《天津市出售用电权暂行规定》,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出售用电权暂行规定
一、 一、为加快天津市电力建设,弥补电力建设资金严重不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二、 二、凡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各单位,需由本市投资建设的发电机组和电厂提供电力的,应通过购买用电权的方式取得新增用电指标。
三、 三、出售用电权的规模,按年度由市计委会同市经委、市电力局核定。
四、 四、出售用电权的标准
(一)申请新增用电的单位,目前按每千瓦供电能力二
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文件津党办发〔1984〕66号
【发布单位】80203
【发布文号】津党办发[1984]66号
【发布日期】1984-10-25
【生效日期】1984-10-2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文件
津党办发〔1984〕66号
转发市委科技工作部等四单位《关于实行科技人员
合理流动的试行办法》
各区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党组(党委),
各人民团体党组:
市委科技工作部、市委组织部、市科委、市人事局拟订的《关于实行科技人员合理流动的试
行办法》,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现转发你们,请研究执行。
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八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关于实行科技人员合理流支的试行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科技人员合理流动的若干规定》(国发〔1983〕111号文件),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合理调整现有科技队伍,促进科技人员合理流动,改变我市科技
力量分布不合理的状况,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作用,从本市现行体制、职责分工的实际情况
出发,特拟订如下试行办法。
一、一、科技人员合理流动的原则是:鼓励科技人员相对富余的单位和部门支援本市技
术力量薄弱的单位和部门。鼓励科技人员支援本市重点项目建设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
支授中小企业、集体企业,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件 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件
建筑[2010]413号 签发人:李全喜
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局、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九日
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调整与结算,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
天津市气象条例
法律资料,地方法规
天津市气象条例
(2003年12月12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03年12月12日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号公布)
第一条 为了发展本市气象事业,规范气象工作,准确、及时地发布气象预报,防御气象灾害,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资源,发挥气象工作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的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和毗邻海域内从事气象探测、预报、服务和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气象科学技术研究以及气象信息传播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市和区、县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主管所辖区域的气象工作。
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区的气象工作由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
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其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 市气象主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为市人民政府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三)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协调下,负责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四)
天津市劳动局退工所需所有表格
辞职报告
1 / 9
接收失业职工退工登记表
注:区(县)劳动局按此表填写内容做善后处理,退工单位应如实填写。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入本人档案,一份在失业保险科留存。
单位经办人:
(签字或盖章)
2 / 9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你与本单位于年月日签订了期限的劳动合同,
原因,根据劳动法第条的规定,决定从年月日起,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情况为:()
(一)无经济补偿金。
(二)实发经济补偿金元。
实发医疗补助费元。
特此通知
单位盖章
年月日
一式二份(单位留底一份)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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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_______同志与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现由__________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特达成本协议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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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本单位与______________签订的劳动合同由于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于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表彰天津市国土房管局科学技术奖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表彰天津市国土房管局科
学技术奖优秀科技工作者和管理者的通报
【法规类别】人才流动
【发文字号】津国土房科[2011]200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1.05.19 【实施日期】2011.05.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表彰天津市国土房管局科学技术奖优秀科技工作者和
管理者的通报
(津国土房科〔2011〕200号)
局系统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局,人才强局”发展战略,不断提高国土房管系统科技进步和创新能力,奖励在国土房管理论研究、技术创新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根据《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津国土房科〔2005〕462)规定,经各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局科技奖励委员会审核,市国土房管局决定:授予“天津市房地矿指挥监控系统”等4项成果2010年度天津市国土房管局科学技术一等奖;授予“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采集技术研究”等6项成果2010年 1 / 4
度天津市国土房管局科学技术二等奖;授予“天津历史风貌建筑文化价值提升研究”等8
项成果20
县人社局2021年工作要点
一是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一方面加强宣传教育。在局QQ群、微信群推送了有关预防知识,提醒干职工注意防护,佩带口罩,春节期间宜散不宜聚。局系统干部职工如有与疫情风险地区回乡人员接触、到疫情风险地区走亲访友等情况要及时上报,主动居家隔离观察。另一方面大力推行“网上办、寄件办、预约办”等服务,引导参保单位和办事群众通过线上平台查询、办理就业、社保等相关业务,减少非必须的现场办理。同时,做好了政务服务大厅、办公场所的消毒、通风、清洁等防疫防控工作。
二是妥善解决农民工欠薪事件。岁末年初,农民工工资支付将进入高峰期。目前农民工工资支付存在一些隐患。一方面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基本上是口头约定或者一般的协议,无正规工资表,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没有相应的工资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致使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另一方面劳资关系不断复杂化,部分建筑企业将工程层层分包,他们层级之间通过承包协议确定关系,最低层的包工头向工人支付工资。如出现包工头“人间蒸发”、挪款他用和包工头管理不善等情况,易导致农民工拿不到工资。
三是组建农民工维权中心。进一步健全联合办公
天津市近期建设规划
天津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 年)征求意见稿—城乡规划博客(061148aaaf1ffc4ffe47acee)
关于《天津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 年) 》 公示的通告
为保障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的落实, 市规划局组织开展了《天津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 年)(以下 》 简称《规划》 )的编制工作。规划编制方案与各区县、各行业的“十二 五”规划及时进行了充分对接,形成阶段成果后征求了区县及相关委 办局的意见。 现将 《规划》 面向全社会进行公示, 恳请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时间自 2011 年 8 月 2 日至 2011 年 8 月 31 日,联系人:张馨予, 联系电话:23540820,联系邮箱:guiguanchu@061148aaaf1ffc4ffe47acee。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日
天津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 年)征求意见稿—城乡规划博客(061148aaaf1ffc4ffe47acee)
天津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 年) 征求意见稿
二〇一一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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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 年)征求意见稿—城乡规划博客(061148aaaf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