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工程中国法制史重点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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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知识点分析_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课程依据教学内容和主教材的编写体例,可以将知识点做不同的划分。
一、 依据历史发展阶段,划分为四大部分的教学知识点。
二、依据主教材的编写体例,划分为八大部分的教学知识点。
三、依据法典与教学内容的联系,可以将历朝历代的法典作为知识点。
四、按章节的内容结构, 各章的面授知识点是:
五、综合知识点的分布,我们建议面授课时的安排如下(面授课时不超过30学时):
中国法制史重点
中国法制史重点摘要
(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09级学生根据李盛渝老师的课件和西政法制史教材整理)
关于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线索:三时六类:
(一):公元前21世纪-----公元前476年(夏商西周春秋奴隶法制的形成与发展时期) 1.夏代是我国早期法制萌芽时期
2.商朝法制有较大的发展(五刑,继统法,三风十愆)
3.西周立法指导思想从夏商的神权法观念进化到明德慎刑原则 4春秋时礼崩乐坏、法制变革时期
(二):公元前475---公元1840年(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封建法制的形成与发展) 1.战国秦汉时封建法制的形成时期。如李悝的《法经》、商鞅的《秦律》. 2汉代礼法结合,法律儒家化
3.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封建法制从幼稚期向成熟期演进 4.隋唐时封建法制的完备时期。代表法典《唐律疏议》 5.宋元明清时期是封建法制的解体时期。
(三)1840年---1949年 (清末军阀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近代法制的演变) (四)太平天国 《天朝田亩制度》 (五)民国 《临时约法》
(六)1927---1949新民主主义时期人民民主政权的革命法制
(.宪法性文件、土地立法、司法制度)
第一章 夏商西周的法律制度(约公元前21世纪---前771年)
中国法制史考试重点
法制史
一、 名词解释 ⑴有亡荒阅 p27 ⑵三风十愆 笔记 ⑶殷罪有伦 P10 ⑷傅别 p27 ⑸质剂 p27 ⑹惟眚 p33 ⑺三宥之法 p33 ⑻八辟之法 p34 ⑼嘉石拘役 p32 ⑽缘坐 p67 ⑾部曲 p153 ⑿义绝 p156 ⒀和离 p158 二、 简答题
⑴简述夏商周时代五刑制度的演变 ⑵简述夏商时期的刑罚原则 ⑶简述西周明德慎罚法律思想的形成 ⑷古代“礼”的特点 ⑸古代“礼”的作用 ⑹简述礼与刑的关系
⑺简述“三赦”之法 ⑻简述“三宥”之法 ⑼简述“五听”的审判方式 ⑽简述“五过”之疵
⑾简述“准五服以治罪”的产生p127 ⑿简述“官当”制度
⒀“七出”“三不去”的主要内容
⒁什么是“鞫谳(jūyàn)分司”?作用何在?p200 ⒂简述“元代诉讼制度的特点 p221—222 三、 论述题
⑴中华法系的特点及其影响? ⑵李悝《法经》的内容、特征与地位? ⑶试述汉朝立法指导思想的演变过程?p89
⑷唐朝法律对后来的封建法律和周边国家的影响有哪些? ⑸明朝在加强监察机关的职能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p233 ⑹清朝的司法机关和诉讼审判制度?p281 四、填空题
1.周天子颁布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法制史考试重点
法制史
一、 名词解释 ⑴有亡荒阅 p27 ⑵三风十愆 笔记 ⑶殷罪有伦 P10 ⑷傅别 p27 ⑸质剂 p27 ⑹惟眚 p33 ⑺三宥之法 p33 ⑻八辟之法 p34 ⑼嘉石拘役 p32 ⑽缘坐 p67 ⑾部曲 p153 ⑿义绝 p156 ⒀和离 p158 二、 简答题
⑴简述夏商周时代五刑制度的演变 ⑵简述夏商时期的刑罚原则 ⑶简述西周明德慎罚法律思想的形成 ⑷古代“礼”的特点 ⑸古代“礼”的作用 ⑹简述礼与刑的关系
⑺简述“三赦”之法 ⑻简述“三宥”之法 ⑼简述“五听”的审判方式 ⑽简述“五过”之疵
⑾简述“准五服以治罪”的产生p127 ⑿简述“官当”制度
⒀“七出”“三不去”的主要内容
⒁什么是“鞫谳(jūyàn)分司”?作用何在?p200 ⒂简述“元代诉讼制度的特点 p221—222 三、 论述题
⑴中华法系的特点及其影响? ⑵李悝《法经》的内容、特征与地位? ⑶试述汉朝立法指导思想的演变过程?p89
⑷唐朝法律对后来的封建法律和周边国家的影响有哪些? ⑸明朝在加强监察机关的职能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p233 ⑹清朝的司法机关和诉讼审判制度?p281 四、填空题
1.周天子颁布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法制史复习重点
中国法制史复习重点
1、 西周的法制思想:以德配天,明德慎罚。亲亲尊尊。
2、 周公制礼:周初统治者在夏礼和商礼的基础上,以亲亲尊尊原则为基准,强调徳的要求,进行全面调整,形成包括宗法制,分封制和国家活动等等方面系统的典章制度,以及人们行为规范和婚、丧、冠祭种种仪节,这就是史称“周公制礼”的主要内容。
3、 春秋时期的法律制度:王室衰微,诸侯称霸,礼崩乐坏,周王失控,诸侯国的实力发展不平衡,大国企图争霸,小国谋求自存,大多实行了旨在富国强兵的改革。
4、 成文法的公布:(1)公元前536年,子产铸刑书,是中国首次公布成文法。
(2)邓析造竹刑(3)晋国大夫赵鞅、荀寅将范宣子执政是修订的刑书铸于鼎上,这是中国第二次公布成文法。
成文法的公布,革除了旧贵族“刑不可知,威不可测”的司法专横的弊端,是新兴地主阶级立法的一个主要原则。对于促进封建法制的形成和发展,有深远影响。
5、 战国时期的各新兴地主阶级的法制原则:缘法而治;刑无等级;以刑去刑,重刑轻罪;法律公开,使民便知。
6、 李悝变法与《法经》的制定:《法经》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为后世封建法典的建设树立了楷模。包括“正律”,“杂律”,“减律”三部分内容,《法经》共有六篇,即盗
自考《中国法制史》重点笔记
自考《中国法制史》2008年版0223笔记重点
中国法制史2008年版
一、中国法制史的研究对象
中国法制史是一门专门研究中国历史上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演变及其规律的学科。
研究对象包括:各个时期比较重要的法律思想、立法和司法活动等在内的各种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
中国法制史是一门交叉学科。法学与史学交叉在一起。
1999年出版的多卷本《中国法制通史》是对这一研究的阶段性总结,它标志着这一学科在中国已有了相当大的发展。
今天,把中国法制史作为学习对象有其重要的意义:
首先:可了解中国法制发展的历史;
其次:可为今天的法治建设提供借鉴;
最后:还可在国际学术交流中发挥作用;
二、中国法制史的学习方法
唯物辩证法是基本的、主要的方法。其次还有一些具体方法主要是:归纳、联系和比较等方法。这些方法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起来使用。
三、中国法制史的发展线索
大体可分为古代和近现代两大部分 中国法制史的古代部分,是中国传统法制部分,由奴隶制法制和封建制法制两个部分组成。 从整个发展过程来看可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初创阶段,从夏至西周。 第二阶段:确立阶段,从春秋至秦。 第三阶段:发展阶段,从汉至魏晋南北朝。 第四阶段:成熟阶段,隋唐两朝。 第五阶段:调整阶段,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重点问题
解析 陈永忠
一、问答题
(一)简述战国时期立法指导思想。
答案要点:采取的是法家的指导思想:1、“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不论是谁,只要违法犯罪,都要依法律论罪处刑。2、“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制定成文法,向百姓公布,使人人皆知法而又有法可依。3、“重其轻者”——在定罪量刑时,加重对轻罪的刑
(二)简述《法经》的内容和历史意义。
答案要点:1战国时期,魏国李悝总结春秋以来各诸候国立法经验,著《法经》2法经内容;改刑为法,先列罪名,后定刑制,全文以刑为主,夹着诉讼法和其它法律内容。包括的正律,杂律,具律三大部份其中的正律包括盗律,赋律,囚律,捕律。杂律规定的是除盗赋罪名以外的罪名。具律是关于刑罚的适用,如加减刑罚等。3法经的阶级本质;1)锋芒主要指向农民和其它劳动人民。立法思想是“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2)维护君主专制制度,如规定了窥宫,盗玺等。3)维护封建等级,例如丞相受金,左右伏诛,就是说如果丞相受贿,要把他左右的臣属斩首问罪,这个因为刑不上丞相的缘故。4法经历史意义1)法经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制的基本原则和体系。商鞅携法经入秦制定秦律,汉朝九章律在法经的基础上增加了户律,兴律,厩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重点问题
解析 陈永忠
一、问答题
(一)简述战国时期立法指导思想。
答案要点:采取的是法家的指导思想:1、“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不论是谁,只要违法犯罪,都要依法律论罪处刑。2、“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制定成文法,向百姓公布,使人人皆知法而又有法可依。3、“重其轻者”——在定罪量刑时,加重对轻罪的刑
(二)简述《法经》的内容和历史意义。
答案要点:1战国时期,魏国李悝总结春秋以来各诸候国立法经验,著《法经》2法经内容;改刑为法,先列罪名,后定刑制,全文以刑为主,夹着诉讼法和其它法律内容。包括的正律,杂律,具律三大部份其中的正律包括盗律,赋律,囚律,捕律。杂律规定的是除盗赋罪名以外的罪名。具律是关于刑罚的适用,如加减刑罚等。3法经的阶级本质;1)锋芒主要指向农民和其它劳动人民。立法思想是“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2)维护君主专制制度,如规定了窥宫,盗玺等。3)维护封建等级,例如丞相受金,左右伏诛,就是说如果丞相受贿,要把他左右的臣属斩首问罪,这个因为刑不上丞相的缘故。4法经历史意义1)法经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制的基本原则和体系。商鞅携法经入秦制定秦律,汉朝九章律在法经的基础上增加了户律,兴律,厩
中国法制史
期末作业考核
《中国法制史》
满分100分
一、简答题(每题8分,共40分) 1、秦代的刑罚种类有哪些?
答:生命刑,身体刑,劳役刑,财产刑,身份刑,流放刑,耻辱刑。 2、简述《法经》的内容及其历史地位。
答:公元前5世纪魏文侯任李悝为相,制定我国封建社会的第一部法典。内容包括盗、贼、囚、捕、杂、具。标志立法走向成熟,有利于司法统一,有利于立法系统化,将实体与程序分开,等等。 3、简述唐初的立法指导思想。
答:德主刑辅,礼法并用;立法要宽简;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强调执法严明。 4、简述宋代的主要法律形式。
答:宋代法律形式与唐代相比,除律令格式外,突出发展了编敕与编例。使得宋代法律形式愈益多样化,出现了律、令、格、式、敕、例并行的局面。“编敕”,是对皇帝临时发布的敕令加以汇编,使之成为带有普遍性的法律。“编例”,是皇帝与中央司法机关发布的单行条例,或对审判的典型判例加以汇编。前者称为“条例”或称“指挥”,后者称为“断例”。 5、会审公廨。
答:会审公廨,设于租界内的由中外官员共同办案的审判机关,1864年最先设立于上海的英、美、法租界。1868年在清政府与英法等国订立的《上海洋径诉设官会审章程》中得到确认。根据这一章程,会审公序管理各国租界
中国法制史讲义
法律史专题
主讲:郭 建
电子邮箱:jguo@fudan.edu.cn 教学博客:http://gjzfs.ycool.com/ 绪论
课程性质 研究方法 学习意义 参考书目 课程性质
法学基础课程 首次开设
研究方法
历史发展的视角——反对庸俗进化论
比较的方法——注重的是同时代的比较,不同参考系,防止“关公战秦琼” 文化人类学的角度——注重相对性社会学分析角度——利益集团“合力”下的法律演进
进化树
简单——复杂——更适应环境
但当环境剧烈变化时,复杂的生物灭绝可能性更大 历史的讲述路径
科学思维模式
简化自然界或社会为某些元素 分析元素相互作用 预测运动的结果
社会科学≠实验科学 进行实验的道德障碍 无法隔绝实验对象
对于实验的观察恰恰是对于实验的最大干扰 推来拉去的“合力”下的社会演进 正确的反面≠错误
学习意义
了解中国在法制方面的国情,增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信心。 通过比较学习进一步掌握和巩固部门法知识。 扩充文化常识,提升人文素养,促进独立思考
知识≠有用≠物质利益
技能——通过物化的手段将想法变成物质 ——有可能带来物质利益
思维模式——产生新的想法并向他人传播 ——一般来说不创造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