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房屋建设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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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
浙江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
浙江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2003)上下册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浙建建[2004]45号根据省建设厅、省计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建建发(2002)100号]的要求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有三部门组织编制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以下简称新计价依据)通过审定,现予以颁发,并就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计价依据适用于工程量清单综合计价法和传统工料单价法。新计价依据的消耗量是社会平均消耗量,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二、凡全部使用
浙江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
浙江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
浙江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2003)上下册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浙建建[2004]45号根据省建设厅、省计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建建发(2002)100号]的要求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有三部门组织编制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以下简称新计价依据)通过审定,现予以颁发,并就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计价依据适用于工程量清单综合计价法和传统工料单价法。新计价依据的消耗量是社会平均消耗量,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二、凡全部使用
{2003}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是根据省建设厅、省计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建建发(2002)100号]及有关规定,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4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
浙建建[2004]45号
根据省建设厅、省计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建建发(2002)100号]的要求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
[2003]206号)的规定,有三部门组织编制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以下简称新计价依据)通过审定,现予以颁发,并就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计价依据适用于工程量清单综合计价法和传统工料单价法。新计价依据的消耗
{2003}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是根据省建设厅、省计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建建发(2002)100号]及有关规定,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4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
浙建建[2004]45号
根据省建设厅、省计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建建发(2002)100号]的要求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
[2003]206号)的规定,有三部门组织编制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以下简称新计价依据)通过审定,现予以颁发,并就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计价依据适用于工程量清单综合计价法和传统工料单价法。新计价依据的消耗
湖南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
一、 拆除工程 二、 土、石方工程 三、 砖石工程 四、 脚手架工程 五、 砼及钢筋砼工程 六、 木作工程 七、 楼地面工程 八、 屋面工程 九、 装饰工程 十、 电器安装工程 十一、水卫、管道工程
一、拆除工程 (一)砖石拆除
(二)砼及钢筋砼构件拆除 (三)金属构件拆除 (四)木作工程拆除 (五)屋盖系统拆除 (六)楼地面拆除 (七)天棚、墙面铲灰壳 (八)其 他
二、土、石方工程
(一)人工挖土方、挖地槽(坑)平整场地 (二)人工挖淤泥、回填土、打夯 (三)人工凿石方
(四)人力运土、机动车辆运土 (五)人力运石方
三、砖石工程 (一)砌砖 (二)砌石 (三)砖砌体补整 (四)封砌门窗洞口
四、脚手架工程 (一)砌筑架 (二)抹灰架
(三)斜道、卷扬机架、挑架子
(四)浇灌运输道、安全过道、封闭安全笆、斜挑安
五、砼及钢筋砼工程 (一)现浇构件
(二)预制构件制作及安装 附件一:地模、胎模工料机用量表 附件二:钢筋、铁件重量调整表
六、木作工程
(一)普通木门窗
(二)添配、拆换、修配门窗及木装修 (三)
2013 年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3) 计算规则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土石方工程定额中的土壤及岩石类别,依据勘察设计单位的勘察资料和下表确定:
2、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以m3计算。
3、挖土应按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设计标高与自然标高差所发生的挖土或填土应另行计算。
4、土方运输体积=挖土体积-(回填土体积×1.2),计算结果是正值时为余土外运,计算结果是负值时为土方回运。
5、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砌(浇)筑物所占的体积。计算管道沟的回填土时,应减去直径在500mm以上的管道所占的体积,直径在500mm以下的管道所占体积可不扣除。每m长管道应减去土方的体积,按
下表计算:
项 目 钢 管 铸铁管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管 管 道 直 径(mm) 501~600 601~800 801~1000 应减去土方体积(m3) 0.21 0.44 0.71 0.24 0.49 0.77 0.33 0.60 0.92 1001~1200 1201~1400 1401~1600 - - 1.15 - - 1.35 - - 1.
2013 年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3) 计算规则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土石方工程定额中的土壤及岩石类别,依据勘察设计单位的勘察资料和下表确定:
2、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以m3计算。
3、挖土应按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设计标高与自然标高差所发生的挖土或填土应另行计算。
4、土方运输体积=挖土体积-(回填土体积×1.2),计算结果是正值时为余土外运,计算结果是负值时为土方回运。
5、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砌(浇)筑物所占的体积。计算管道沟的回填土时,应减去直径在500mm以上的管道所占的体积,直径在500mm以下的管道所占体积可不扣除。每m长管道应减去土方的体积,按
下表计算:
项 目 钢 管 铸铁管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管 管 道 直 径(mm) 501~600 601~800 801~1000 应减去土方体积(m3) 0.21 0.44 0.71 0.24 0.49 0.77 0.33 0.60 0.92 1001~1200 1201~1400 1401~1600 - - 1.15 - - 1.35 - - 1.
2013 年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3) 计算规则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土石方工程定额中的土壤及岩石类别,依据勘察设计单位的勘察资料和下表确定:
2、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以m3计算。
3、挖土应按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设计标高与自然标高差所发生的挖土或填土应另行计算。
4、土方运输体积=挖土体积-(回填土体积×1.2),计算结果是正值时为余土外运,计算结果是负值时为土方回运。
5、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砌(浇)筑物所占的体积。计算管道沟的回填土时,应减去直径在500mm以上的管道所占的体积,直径在500mm以下的管道所占体积可不扣除。每m长管道应减去土方的体积,按
下表计算:
项 目 钢 管 铸铁管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管 管 道 直 径(mm) 501~600 601~800 801~1000 应减去土方体积(m3) 0.21 0.44 0.71 0.24 0.49 0.77 0.33 0.60 0.92 1001~1200 1201~1400 1401~1600 - - 1.15 - - 1.35 - - 1.
2017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
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预算定额
(说明和计算规则)
2016年10月
批准部门:审定部门:主编单位:施行日期:
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0
1
7年
5
月
1
日
福 福 福 2
关于颁发《 》 (2016版)的通知
闽建筑[2016]27号
2016年 月
日
总说明
一、《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17)(以下简称本定额),依据《国家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版)、《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计量规范,并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含中级、一般装饰装修)。 三、本定额是福建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房屋建筑与装饰分项工程所需的材料消耗量、人工费、机具使用费的标准;本定额是编制和确定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合同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
2013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计算规则
2013年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与装饰工程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是编制全省建筑与装饰工程地区基价,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抽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调解工程造价纠纷及办理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 二、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
1、《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4-2013)
3、《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LD/T73.1-4-2008). 4、《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
5、《甘肃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DBJD25-14-2004)、《甘肃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DBJD25-15-2004)及《甘肃省建设工程补充定额》等。
6、国家和我省现行的建筑与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
7、结合我省目前圾工程结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