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特殊岗位津贴发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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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
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包括以下项目
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是指国务院和国务院授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财政部联合出台的特殊岗位津贴。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按月发放的特殊岗位津贴;二是特殊岗位原工资构成比例提高部分。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在绩效工资外单独发放。其他主管部门单独发文和地方各级政府建立的特殊岗位津贴都纳入绩效工资范畴,不再单独发放。
为便于工作,我们对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进行了梳理,但 由于时间仓促可能存在遗漏,若有遗漏的项目,请行业主管部门提
供国家相关文件依据,报省人力社保厅核准。 (一)国家规定按月发放的特殊岗位津贴一览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岗位津贴名称 医疗卫生津贴 城市社会福利工作人员岗位津贴 农林科技 浮动工资 广播电视 播音员津贴 教龄津贴 特殊教育补贴 护士护龄津贴 殡葬工作人员 特殊行业津贴 广播电视天线工 岗位津贴
发放范围 从事或直接接触 有毒、有害、有传染 危险的相关人员 社会福利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 县以下农林一线 科技干部 电台、电视台 相关工作人员 各级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 工读学校、盲聋哑等 特殊教育学校 各级医疗机构 相关工作人员 一线、二线工作
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
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包括以下项目
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是指国务院和国务院授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财政部联合出台的特殊岗位津贴。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按月发放的特殊岗位津贴;二是特殊岗位原工资构成比例提高部分。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在绩效工资外单独发放。其他主管部门单独发文和地方各级政府建立的特殊岗位津贴都纳入绩效工资范畴,不再单独发放。
为便于工作,我们对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进行了梳理,但 由于时间仓促可能存在遗漏,若有遗漏的项目,请行业主管部门提
供国家相关文件依据,报省人力社保厅核准。 (一)国家规定按月发放的特殊岗位津贴一览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岗位津贴名称 医疗卫生津贴 城市社会福利工作人员岗位津贴 农林科技 浮动工资 广播电视 播音员津贴 教龄津贴 特殊教育补贴 护士护龄津贴 殡葬工作人员 特殊行业津贴 广播电视天线工 岗位津贴
发放范围 从事或直接接触 有毒、有害、有传染 危险的相关人员 社会福利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 县以下农林一线 科技干部 电台、电视台 相关工作人员 各级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 工读学校、盲聋哑等 特殊教育学校 各级医疗机构 相关工作人员 一线、二线工作
有毒有害工种岗位津贴
根据劳动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劳薪字〔1992〕43号《关于建立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制度的通知》精神,原化工部制定:, 一、实施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的范围 1.原则上按照化工部颁发的〔78〕738号《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和〔86〕化劳923号《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补充表》执行,即以常年直接从事化工有毒有害作业的一线工人为津贴的主要对象。
2.凡没有列入范围的新产品、工种(岗位),企业可根据国家有关标准提出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公司)审批,同时报部备案后执行。
3.产品岗位上的专职保全工、生产过程中的分析工、化验工、试验工、检修工、车间生产管理人员,应低于相对应岗位生产工人的标准享受津贴。
4.化工防腐工,三废处理工,有毒物料储运工,可根据实际情况享受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
5.化工生产中常年直接从事化学粉尘、化学矿山井下作业以及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作业等其他工种,按国家有关标准,参照其他产业部有关津贴规定执行。
二、津贴等级划分与津贴标准
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共分四个等级。
岗位津贴等级的划分,原则上以“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GB12331—90)为依据,即根据生产性
岗位技能津贴发放制度
自己写的,对于公司 有上岗证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人员的 津贴给予制度
岗位技能津贴发放制度
一、目的:提供公平的待遇、均等的机会,促进公司及员工的发展与成长。
二、适用范围:国家、上海市法律法规规定或公司管理规定的,需持证上岗、有职业技能要求的岗位。
三、解释:岗位技能津贴并入岗位津贴。
四、技能等级的划分:
1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证书:
1)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
2)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3)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4)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5)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2、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3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如:电焊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的。
自己写的,对于公司 有上岗证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人员的 津贴给予制度
五、技能等级岗
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实施办法
青岛海通制动器有限公司 综合办公室
环境恶劣特殊岗位保健费草案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我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秉承“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对公司工作岗位实施职业卫生保护,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我公司模压车间对化工产品(玻璃钢)进行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及气味,虽在国家标准内,但长时间仍有潜在患病风险。
为提高模压车间职工工作积极性,对不可预知的潜在患职业病风险做补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有毒有害岗位保健费的范围
原则上按照原化工部颁发的(78)738号《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和(86)化劳923号《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补充表》执行,即以常年直接从事化工有毒有害作业的一线工人为津贴的主要对象。但因我公司均未达到级别,只参考津贴标准。
二、有毒有害岗位保健费的类别与标准
依据“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GB12331—90),即根据生产性毒物毒性的大小、作业环
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实施办法
青岛海通制动器有限公司 综合办公室
环境恶劣特殊岗位保健费草案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我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秉承“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对公司工作岗位实施职业卫生保护,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我公司模压车间对化工产品(玻璃钢)进行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及气味,虽在国家标准内,但长时间仍有潜在患病风险。
为提高模压车间职工工作积极性,对不可预知的潜在患职业病风险做补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有毒有害岗位保健费的范围
原则上按照原化工部颁发的(78)738号《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和(86)化劳923号《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补充表》执行,即以常年直接从事化工有毒有害作业的一线工人为津贴的主要对象。但因我公司均未达到级别,只参考津贴标准。
二、有毒有害岗位保健费的类别与标准
依据“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GB12331—90),即根据生产性毒物毒性的大小、作业环
保健食品津贴发放管理规定
× × × × × 企业标准
保健食品津贴发放管理规定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保健食品、津贴发放的职责、范围、审批程序、结算和费用列支的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
2. 引用文件
《国务院批转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从事有毒有害、高温、井下作业工人的食品供应情况和意见的报告》(1963)国经字216 号
《劳动部、卫生部、商业部、粮食部、财政部、国家统计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报告实行保健食品制度的联合通知》(1963)中劳护字第126号 《第一机械工业部转发国家劳动总局、冶金部关于对钢铁冶金企业从事高温繁重劳动的工人实行临时补贴问题的通知》(1978)一机财字2号
《上海市人民委员会批转关于供给工业企业中接触有害物质人员保健食品的试行办法的通知》(1963)沪会字第185号
《上海市人民委员会批转关于供给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的保健食品试行办法的通知》(1963)沪会字第427号
3. 总则
3.1 保健食品津贴是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一项辅助措施,不是福利待遇。 3.2 保健食品津贴分为:高温岗位津贴、营养保健津贴和高温保健津贴三类。
3.
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规定
正确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至关重要。那么,怎样算是违规?会受到哪些处分?应当如何正确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什么样的福利不能发 相关规定怎么说
2012 年2月,中央纪委印发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津贴补贴定义为: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离退休人员补贴、改革性补贴以及奖金、实物、有价证券等。但有些按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支出,不能作为职工福利费开支。这些开支包括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购买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 判断违规的要件
《中国纪检监察报》曾刊文指出,判断发放过节福利是否属于违规,需要紧扣违纪构成要件,从主、客观多个角度入手,要做到“三看”,即看发放的主体是否特定、资金的来源是否正当、发放的形式是否合规。
一般所说的违规发放过节福利,在形式上多表现为打着逢年过节名义向干部职工随意发放现金、购物卡、代金券,或者是发放数额上明显超标的高档奢侈商品等,这些行为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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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体现传统节日组织慰问干部职工的性质,也明显违反廉洁纪律、财
关于调整国家信访局信访岗位津贴
http://wenku.http://www.njliaohua.com//view/034f09d9d15abe23482f4dd4.html 打不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关于调整国家信访局信访岗位津贴
实施范围和标准的通知 人社部发(2009)177号
2010-12-15 23:15 提问者:lm3586013
| 浏览次数:6773次
谁有原文
2010-12-16 10:12 最佳答案
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的实施范围为各级信访部门和各单位信访部门的专职信访工作人员”,从事信访一线业务工作人员每人每月235元,其他信访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30元。
地方转发
关于调整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
实施范围和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国家信访局信访岗位津贴实施范围和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77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本县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实施范围和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的实施范围和对象,为各乡镇、县直属各单位专职从事信访工作的公务员和事业人员。
二、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标准,专职从事信访一线业务的工作人员每人每
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种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一览表
附表1
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种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一览表
序号 1 岗位津贴名称 医疗卫生津贴 城市社会福利 工作人员岗位津贴 农林科技浮动工资 广播电视 播音员津贴 教师教龄津贴 发放范围 从事或直接接触有毒、有害、有传染危险的相关人员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县以下农林一线科技干部 发放标准 每人每月4-15元 文件依据 (79)劳总薪字第185号 (80)劳总薪字第186号 国发 〔1983〕74号 (1984)广发干字330号 劳人薪 〔1985〕40号 劳人薪 〔1985〕40号 劳人薪 〔1985〕41号 劳人薪 〔1986〕13号 劳人薪 〔1986〕106号 人薪发 〔1988〕23号 林计字 〔1988〕373号 地发 〔1989〕81号 人薪函 〔1995〕232号 2 每人每天0.2-0.4元 3 浮动一级 4 电台、电视台相关工作人员 各级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 工读学校、盲聋哑等特殊教育学校的职工 各级医疗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一线、二线工作人员及公墓管理人员 广播电视天线工 每人每月5、6、8元 每人每月3、5、7、10元 按基本工资15%发放 每人每月3、5、7、10元 每人每月30-40元 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