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继承与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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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在单继承、多继承
一、本文目的与说明
1. 本文目的:理清在各种继承时,构造函数、复制构造函数、赋值操作符、析构函数的执行顺序和执行内容。
2. 说明:虽然复制构造函数属于构造函数的一种,有共同的地方,但是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在总结它的性质时将它单独列出来了。
3. 单继承、多继承、虚继承,既然都属于继承,那么虽然有一定的区别,但还是相同点比较多。如果放在一块讲,但为了将内容制作成递进的,就分开了,对相同点进行重复,(大量的复制粘贴哈),但在不同点进行了标注。 注意:三块内容是逐步递进的
如果你懂虚函数,那么单继承和多继承那块你就可以不看;
如果你懂多继承,那单继承你就不要看了,至于虚继承就等你懂虚继承再回来看吧;
如果你只懂单继承,那你就只看单继承就好。
二、基本知识
1. 对于一个空类,例如;
[cpp] view plaincopyprint?
1. class EmptyClass{};
虽然你没有声明任何函数,但是编译器会自动为你提供上面这四个方法
C++在单继承、多继承
一、本文目的与说明
1. 本文目的:理清在各种继承时,构造函数、复制构造函数、赋值操作符、析构函数的执行顺序和执行内容。
2. 说明:虽然复制构造函数属于构造函数的一种,有共同的地方,但是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在总结它的性质时将它单独列出来了。
3. 单继承、多继承、虚继承,既然都属于继承,那么虽然有一定的区别,但还是相同点比较多。如果放在一块讲,但为了将内容制作成递进的,就分开了,对相同点进行重复,(大量的复制粘贴哈),但在不同点进行了标注。 注意:三块内容是逐步递进的
如果你懂虚函数,那么单继承和多继承那块你就可以不看;
如果你懂多继承,那单继承你就不要看了,至于虚继承就等你懂虚继承再回来看吧;
如果你只懂单继承,那你就只看单继承就好。
二、基本知识
1. 对于一个空类,例如;
[cpp] view plaincopyprint?
1. class EmptyClass{};
虽然你没有声明任何函数,但是编译器会自动为你提供上面这四个方法
实验六 继承三 - 多继承及继承的应用
实验六 继承㈢ —— 多继承及继承的应用
一、实验目的
1.理解多继承的概念,熟悉多继承的定义及应用;
2.理解多继承方式下的二义性产生原因,熟悉解决二义性的方法; 3.进一步熟悉继承的综合应用。
二、实验学时
课内实验:2课时 课外练习:2课时
三 本实验涉及的新知识
㈠ 多继承的概念
如果一个派生类由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基类派生得到,称为多重继承(多继承) ㈡ 多继承派生类的定义
格式:
class 派生类名:继承方式1 , 基类名1, 继承方式2, 基类名2, … { 派生类新定义的成员 } ㈢ 多继承派生类的构造函数
1.定义 格式:
构造函数名(总参数表):基类名1(参数表1), 基类名2(参数表2),… { 构造函数的函数体 } 2.说明
⑴ 多继承的构造函数的总参数表必须提供所有基类构造函数的值及新增数据成员的值。
⑵ 定义派生类对象时,多继承方式下构造函数的执行顺序为:先执行所有基类的构造函数(按排列顺序)后执行派生类的构造函数。
⑶ 释放派生类对象时,析构函数的执行顺序与构造函数的执行顺序相反。
㈣ 多继承派生类中为数据成员提供值的函数
在多继承方式下,为数
实验六__继承三_——_多继承及继承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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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六继承㈢——多继承及继承的应用
一、实验目的
1.理解多继承的概念,熟悉多继承的定义及应用;
2.理解多继承方式下的二义性产生原因,熟悉解决二义性的方法;
3.进一步熟悉继承的综合应用。
二、实验学时
课内实验:2课时课外练习:2课时
三本实验涉及的新知识
㈠多继承的概念
如果一个派生类由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基类派生得到,称为多重继承(多继承)㈡多继承派生类的定义
格式:
class派生类名:继承方式1,基类名1,继承方式2,基类名2,…
{派生类新定义的成员}
㈢多继承派生类的构造函数
1.定义
格式:
构造函数名(总参数表):基类名1(参数表1),基类名2(参数表2),…
{构造函数的函数体}
2.说明
⑴多继承的构造函数的总参数表必须提供所有基类构造函数的值及新增数据成员的值。
⑵定义派生类对象时,多继承方式下构造函数的执行顺序为:先执行所有基类的构造函数(按排列顺序)后执行派生类的构造函数。
⑶释放派生类对象时,析构函数的执行顺序与构造函数的执行顺序相反。
㈣多继承派生类中为数据成员提供值的函数
在多继承方式下,为数据成员提供值的函数必须同时为所有基类的数据成员提供值。㈤多继承的二义性
1.同名函数产生的二义性
在多重继承方式下,如果在多个基类中有同名成员函数,可能出现二
继承与派生习题
C++讲义-第九章习题
一.选择题
1.下列对派生类的描述中,错误的是( )
A.一个派生类可以作为另一个派生类的基类。
B.派生类至少有一个基类。
C.派生类的成员除了它自己的成员之外,还包含了它的基类的成员。 D.派生类中继承的基类成员的访问权限到派生类保持不变。 2.派生类的对象对它的基类成员中,可以访问的是( )
A.公有继承的公有成员。
B.公有继承的私有成员。
C.公有继承的保护成员。 D.私有继承的公有成员。
3.对基类和派生类的关系描述中,错误的是( )
A.派生类是基类的具体化。
B.派生类是基类的子集。
C.派生类是基类定义的延续。 D.派生类是基类的组合。
4.派生类的构造函数的成员初始化列表中,不能包含的是( )
A.基类的构造函数。 B.派生类中子对象的初始化。
C.基类的子对象初始化。
D.派生类中一般数据成员的初始化。 5.关于子类型的描述中,错误的是( )
A.子类型就是指派生类是基类的子类型。
B.一种类型当它至少提供了另一种类型的行为,则这种类型是另一种类型的子类型。 C.在公有继承下,派生类是基类的子类型。 D.子类型关系是不可逆的。
6.关于多继承二义性的描述中,错误的是( )
实验七 继承与派生
实验七 继承与派生
【实验目的】
1、 掌握继承的概念。
2、 理解派生类与基类的关系。 3、 理解不同的继承类型。
4、 掌握继承下的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 5、 掌握单继承和多继承使用方法。 6、 理解静态成员。
【实验内容】
1、上机分析下面程序,理解继承下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的执行顺序。 #include public: A() { cout<<\} A( int m ) : x( m ) { cout<<\} ~A() { cout<<\} private: int x; }; class B : public A { public: B() { cout<<\} B( int m, int n, int l ) : A( m ), a( n ), y( l ) { cout<<\} ~B() { cout<<\} private: A a; int y; }; int main() { B b1, b2(5,6); return 0; } 2、在下面一段类定义中,Derived类是有直接基类Base1和Base2所派生的,Derived类包含有两个间接基类Base,在初始化函数Init中,需要把x1和x2的值分别赋给属于基类Base1的x成员和属于基类Base2的x成员。 #include
C++类的多继承简单例子
简单的C++类的多继承(时间类、日期类、时间日期类)
要点说明:如果大学有程序阅读题,常规考察的话,应该是派生类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的执行顺序:
(1)调用基类的构造函数,调用的顺序按照它们被继承时声明的基类名顺序(注意是被继承时的顺序)
(2)调用内嵌对象构造函数,调用顺序为各个对象在派生类内声明的顺序执行(而不是初始化列表的顺序!)
(3)执行派生类构造函数体中的内容
而析构函数顺序与构造函数顺序刚好相反。
#include class CTimeType//定义时间类 { int hour, minute, second;//成员变量 public: CTimeType(int h = 12, int m = 0, int s = 0)//构造函数 { hour = h; minute = m; second = s; } void display()//成员函数,输出时间 { cout << hour << \ } void setTime(int h, int m, int s)//成员函数,设置时间 { hour = h; minute = m; second = s; } }; class CDateType//日期类 { int month, day, year; public: CDateType(int mon = 1, int d = 1, in
实验3 继承与派生
实验3 继承与派生 (4学时) 实验目的:
1.学会从现有类派生出新类的方式。
2.了解基类成员在派生类中的访问控制。
3.熟悉派生类中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的调用顺序。 4.掌握虚基类的作用和用法。
实验内容:
1.仔细阅读下列程序,写出运行结果。
#include A(int m){ cout<<\~A(){ cout<<\}; class B { public: B(int n){ cout<<\B(){cout<<\}; class C: public B,public A { public: C(int a,int b,int c,int d,int e):A(b),B(e),bb(c),aa(d) { cout<<\~C(){ cout<<\private: A aa; B bb; }; int main() { C cc(1,2,3,4,5); } 分析:注意派生类和基类中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的调用顺序。 程序输出结果如下: B constructor:5 A constructor:2 A constructor:4 B constructor:3 C constructor:1 C destructor B destructor A destructor A destructor B destructor 2.定义一个Person类,数据成
实验7 继承与派生
电子信息学院 实验报告书
课程名: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
题 目: 实验7 继承与派生
实验类别 设计 班 级: BX1004 学 号: 35 姓 名: 赵鑫
评语: 实验态度:认真( ) 一般( ) 差( ) 实验结果:正确( ) 部分正确( )错( ) 实验理论:掌握( ) 熟悉( ) 了解( ) 不懂( ) 操作技能:强( ) 一般( ) 差( ) 实验报告:好( ) 一般( ) 差( ) 成绩: 指导教师: 陈群贤 批阅时间: 年 月 日 一.实验目的
1. 理解继承的含义,掌握派生类的定义方法和实现;
2.
论股权继承
论股权继承
万富鼎
继承指将死者生前所有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现象或法律制度。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基于其出资而享有的股权是一种财产权,基于继承法的规定,当然可以继承。但是,与一般意义上的出资流转不同,继承行为导致的出资流动并非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协议,而是因死亡这种特定的法律事实而发生。在某种意义上,出资的继承是一种依照法律规定而发生的股权流动形式,其特点在于依法发生,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只在具有继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
对于此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理解,并运用于司法实践。
一、继承人是否可以直接继承股东资格
继承人是否可以直接通过行使继承权取得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权是财产权,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对股权的继承权不能被剥夺。在现代社会,对公司的投资形成的股权财产可能会构成一个公民拥有的最主要的财产,谁继承了股权财产谁就应取得基于该财产相应的话语权。
股权继承也并非完全排除第三者意志的介入,但第三者意志的介入必须满足公司章程或死亡股东遗嘱中所表达的
意愿。股东可以在公司章程中以遗嘱的意思表示约定继承人取得股东资格的方式或排除其继承人对其出资额的继承或
约定继承的份额和程序等,这为第三者意志介入股权继承留下了空间。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