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成立业主委员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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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主委员会流程
成立业主委员会流程
福州市 区(县、市) 小区(大厦)
关于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 小区(大厦)全体业主: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及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加强业主大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你小区(大厦)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并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达到 50% 以上,(或首套房屋于 年 月 日出售, 年 月 日交付使用,至今已满两年),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条件。 年 月 日收到建设单位(业主) 的书面报告(请求),现决定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成员由业主代表、居民委员会等 5 ~ 11 人组成。业主代表按照自愿原则由业主推(自)荐产生,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依法履行业主义务; 2 、热心公益事业; 3 、责任心强; 4 、有一定组织能力。 筹备组成员中业主代表推荐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成立业主委员会流程
成立业主委员会流程
福州市 区(县、市) 小区(大厦)
关于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 小区(大厦)全体业主: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及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加强业主大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你小区(大厦)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并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达到 50% 以上,(或首套房屋于 年 月 日出售, 年 月 日交付使用,至今已满两年),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条件。 年 月 日收到建设单位(业主) 的书面报告(请求),现决定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成员由业主代表、居民委员会等 5 ~ 11 人组成。业主代表按照自愿原则由业主推(自)荐产生,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依法履行业主义务; 2 、热心公益事业; 3 、责任心强; 4 、有一定组织能力。 筹备组成员中业主代表推荐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成立业主委员会程序和表格
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工作步骤
一、申请
由物业项目3名以上业主(房屋产权证或备案合同上记载的自然人)持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入住20%以上业主签名同意的书面材料到县(市)、区房管局申请。(附件1)
二、告知
县(市)、区房管局在街道业主联名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3日内书面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附件2)
三、社区居委会、筹备组组织开展筹备工作要点 (一)向全体业主公告业主大会筹备组组建方案。(附件3)
(二)筹备组产生后,由社区在项目显著位臵公示筹备组成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筹备组正式启动各项筹备工作。
1、依据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管理规约(草案)》。在拟定过程中可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业主告知并征求意见。(公告时间不少于5天)
2、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及人数,并向全体业主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
3、确认业主身份,统计本次业主大会人数和建筑面积,并向全体业主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
4、筹备组确定的本届业主委员会成员人数、候选人名单及候选人情况在小区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附件5)
5、在小区内公告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时间、地点
申请业主委员会流程
申请业主委员会流程
办理项目名称:指导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 办理性质:备案制 办理项目依据:
国务院令第379号《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建设部建住房[2003]131号《业主大会规程》第五条; 南京市宁房物[2003]136号《南京市业主大会导则》。
成立条件:
新建物业在竣工(分期竣工)后,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使用已超过一年的,应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原有住宅区房改售房率超过百分之三十的,应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办理流程:
一、由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也可委托建设单位(公房出售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书面申请成立业主大会。
二、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该物业管理符合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后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公房出售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代表组成。必要时,可邀请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派代表列席。筹备组成员情况必须在物业管理区域公示一周。
三、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业主公约,并将拟定的文稿公示一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及示范资料
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程 序
2011年5月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规定,综合整理出首届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程序,供参考。
关于成立××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
公 告
××小区全体业主:
收到XX向我街道办事处提报的《关于成立XX小区业主大会的申请》后,我街道办事处对XX小区情况进行了审核:XX小区由XX开发建设,建成于XX年,首批业主入住时间为XX年XX月,建筑面积XX平方米,共XX户,目前已入住XX,入住率为XX,入住面积XX,符合《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XXXX一项,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条件,拟成立小区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现就成立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事项公告如下:
一、筹备组成员组成
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建设单位、业主组成。 二、筹备组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2、报名地点: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或××居民委员会。 请关心支持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业主踊跃报名,请建设单位、前期物业服务企业、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指派人员参加。
联系电话:
业主委员会换届全套流程
附件一: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报名公告 小区全体业主:
为确保则下进行,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蚌埠市物业管理条例》,现将业主大会筹备组报名条件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大会筹备组报名条件
1、本小区房屋产权人、产权共有人、购房合同上购房者;2、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4、具有一定文化水平,身体健康;5、具备必要工作时间;6、遵守小区管理规约、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缴存专项维修资金等业主义务。
二、报名方式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业主均可通过自荐或推荐的方式报名。自荐报名的可持房产证(或商品房合同)、身份证件及原印件向 报名。
三、报名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报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紫荆名流业主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 月 日
附件二: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成员推荐票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蚌埠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在本建筑区划中按物业类型、楼层、单元、幢等为单位推荐产生 名符合相应条件的业主参加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工作。
业主委员会表格
关于成立业主代表大会告知书
小区各位业主:
小区于 年 月 日竣工, 年 月 日交付使用,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达到 %,(首套房屋于 年 月 日出售并于 年 月 日交付使用,至今已满两年且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业主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已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物业详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特此告知。
抄送:祥云县房管局、街道办事处
开发单位: 物业服务单位:
开发企业(盖章) 物业服务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1
关于 小区 业主大会筹备组组成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条例》及《业主大会
XX业主委员会成立筹备计划
嘉州花城业主委员会成立筹备计划
嘉州花城小区入住已近三年,到现在已基本全部交房,办理装修八百余户,入住五百余户,已具备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应业主的要求和物业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管理处开始就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做筹备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步骤:
第一步,管理处与骨干业主建立联系,然后共同联系本小区十分之一以上
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同时发信邀请区物管科指导自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
第二步,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可以由业主自荐,也可由业主推荐。最好的方法是由开始的发起人张榜通告,请业主在一定时间内自愿报名参与筹备工作。
第三步,筹备组开始工作(人数不多的话,愿参加的业主都可参加),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汇集愿意担任业主委员会工作的业主名单和参选业主的资料,并在业主大会成立十五天前通知全体业主和告知相关居委会。开会成立的可邀请区物管科和相关居委会的代表参加。
第四步,将草拟的业主委员会章程、所有参选业主委员会的业主资料、选票(最好用统计反对意见的方法)、要求反馈意见的时间和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收集反馈意见截止时间应早于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书面发给每个业主,
业主委员会备案所需资料
业主委员会备案所需资料
一、 物业项目项目基本情况。
专有部分交付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50%以上或者首次交付专有部分之日起满两年且入住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的证明材料; 二、 成立筹备组。
1、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通知、筹备组人员产生的方案公告、业主代表产生后的相关证明材料(单位业主代表产生后的相关委托证明材料,产权属国有的应当提供国资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材料);
2、筹备组人员名单、简历、业主身分确认公告(加盖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章);
3、物业项目的物业构成明细(可参照《业主大会成立动作指南》表1制作,加盖开发建设单位公章(骑缝章),筹备组成员签字,物业公司盖章);
4、物业区域的规划总平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相关验收材料;
5、筹备组工作计划书或议事日程表、筹备组每次会议记录(包括筹备组工作职责、人员分工情况、《成都市物业管理业主大会规程》等会议记录);
6、业主代表产生办法公告、业主代表人员名单公告(主业大会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的应当按单元、按楼层或其它方法推选出业主代表);
7、《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公告及《管理
业主委员会委员考核制度
业主委员会委员年度考核制度(范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评价委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委员考核工作,促进勤、廉,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委员队伍,根据《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员考核是指对包括业委会负责人在内所有成员的考核。
第三条 委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负责人与业主、业主代表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制度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 对委员的考核,以委员的业委会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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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 委员的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和年度考核。
定期考核在业委会定期会议时同时进行。重点考核委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总结、考勤等方式进行,由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和考核组共同予以审核评价。 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