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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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与民事诉讼

标签:文库时间: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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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与民事诉讼 罗斌

作为认定案件待证事实的事实和材料的证据,有合法证据与非法证据之分。广义上的非法证据指“不符合法定来源和形式的或者违反诉讼程序取得的证据材料”,(注:柴发邦:《诉讼法大辞典》,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505页。)其非法性包括收集证据的主体不合法、证据形式不合法以及收集证据的程序不合法。狭义上的非法证据指违反法定程序和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本文的研究对象是狭义上的非法证据。

一、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与法理

证据在法律上的基本特征是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在诉讼法学界,通常认为证据的关联性是证据证明力(证据材料对案件待证事实进行证明的效果和程度)的基础,而证据资格或称证据能力(证据资料能证明待证案件事实的法律上的资格)则与证据的合法性相关。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指如果没有法律的例外规定,法院不得以非法证据作为查明事实和裁判案件的依据。该规则源于美国,其设立的最初目的是禁止和纠正警察的不良、违法行为,并作为实现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的保障手段。1911年12月21日,美国密苏里州一名州警察在没有逮捕证的情况下,在一家快递公司将该公司员工威克斯逮捕。另外几名警察在没有办理搜查证的情况下来到威克斯的家,

民事诉讼实践教学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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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明与荣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拆迁安置合同纠纷案

一、当事人身份情况介绍

原告:孙明,男, 1978年9月29日出生,汉族,某市W区人,某公司职员,住W区沿河街210号。

被告:荣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某市W区永久路165号。法定代表人:姜伟,该公司董事长。

二、案情简介

孙明自小就和父母一起居住在W区沿河街22号的老房子里。2011年,沿河街片区被纳入旧城区改造的范围,孙明家在拆迁区域之内。当年的12月9日,孙明与开发商荣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以下简称《安置协议书》),约定:由荣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孙明位于W区沿河街22号、面积92平方米的房屋进行拆迁还建。期限为24个月,还建地点为沿河街荣辉公寓3栋1701号房屋,该公寓由新星地产设计公司设计。还建住宅房屋面积121平方米。协议签订后,荣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孙明所有的沿河22号的房屋进行了拆除。

但是荣辉公寓在开发新建的过程中,新星地产设计公司设计的还建方案未获得规划部门的批准。荣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建设开发荣辉公寓,重新由创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进行了设计,该方案得到了规划部门的批准。该设计方案与原设计相比,项目房屋栋数、房型

论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交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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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证据交换制度无论是对于强化诉讼公正还是对于提高诉讼效率等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国外该制度司法实践的成功也表明了这一点。我国近段已用司法解释的形式在民事诉讼中创建了该项制度的雏形,但还很不完善,在效力上也值得怀疑,因而很有必要进行重构。

[关键词]审前准备;举证时效;证据交换

一、证据交换制度在民事诉讼中的作用

在《布莱克法律辞典》中,证据交换[1]指“了解原先所不知道的,揭露和展示原先隐藏起来的诉讼资料。”一般来说,证据交换制度在民事诉讼中具有如下作用:

(一)有利于诉讼公正的强化

当事人双方在庭审前交换证据,相互对对方的证据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可以有效地避免“证据袭击”所带来的恶果,从而强化诉讼公正的实现。“证据袭击”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在庭审阶段提出新的证据。“证据袭击”曾是证据随时提出主义诉讼制度下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乐于运用的一项“诉讼技巧”,甚至美其名曰“杀手锏”,但这样的“诉讼技巧”或曰“杀手锏”是有害的,因它无助于案件审理朝最大限度接近案件本来面目方向发展,正如美国最高法院法官威廉?布伦南(William Brennan)所指出的,审判必须强调对事实的探求,而不应是竞技[2].实际上,如果当事人不允许在

民事诉讼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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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案例#

1.李某和王某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价款为50万元人民币,违约金为5万元。后来因为李某的生产技术不合格,生产出来的货物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王某拒绝受领货物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要求李某承担责任,双方就此发生争议.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同意赔偿王某损失4万元人民币,并在调解协议达成后的10天内履行协议但是,10天后,李某并没有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向王某支付款项。 问题:1王某是否可以就调解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可以,王某应当向何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不可以,王某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将该调解协议作为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债权文书向公证机构作了强制执行效力公证,该公证是否合法?对该公证文书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何种法律效力?3如果王某认为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对自己来说显失公平,是否可以要求撤销或者变更调解协议?徜若李某认为双方达成的调解协仪对自己显失公平.是否可以要求撤销和变更调解协议?

1.王某不能依据调解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不是执行很据。

王某可以以

民事诉讼实践教学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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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明与荣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拆迁安置合同纠纷案

一、当事人身份情况介绍

原告:孙明,男, 1978年9月29日出生,汉族,某市W区人,某公司职员,住W区沿河街210号。

被告:荣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某市W区永久路165号。法定代表人:姜伟,该公司董事长。

二、案情简介

孙明自小就和父母一起居住在W区沿河街22号的老房子里。2011年,沿河街片区被纳入旧城区改造的范围,孙明家在拆迁区域之内。当年的12月9日,孙明与开发商荣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以下简称《安置协议书》),约定:由荣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孙明位于W区沿河街22号、面积92平方米的房屋进行拆迁还建。期限为24个月,还建地点为沿河街荣辉公寓3栋1701号房屋,该公寓由新星地产设计公司设计。还建住宅房屋面积121平方米。协议签订后,荣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孙明所有的沿河22号的房屋进行了拆除。

但是荣辉公寓在开发新建的过程中,新星地产设计公司设计的还建方案未获得规划部门的批准。荣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建设开发荣辉公寓,重新由创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进行了设计,该方案得到了规划部门的批准。该设计方案与原设计相比,项目房屋栋数、房型

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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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1. 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制度研究

2. 我国当事人民事诉讼风险问题研讨 3. 论对虚假民事诉讼的法律规制 4. 恶意民事诉讼问题研究

5.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问题初探 6. 群体民事诉讼解决机制研究 7. 论民事诉讼中的复议制度

8. 我国反垄断民事诉讼若干问题研究 9. 论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关系的协调 10. 民事诉讼之证明妨碍制度研究

11. 论我国民事诉讼二审中的径行裁判 12. 论民间规则在民事诉讼中的适用 13. 民事诉讼中的行政先决问题研究 14. 略议民事诉讼法官释明权范围 15. 级别管辖体系化构建之探析

16. 论民事诉讼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17. 民事调解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18. 民事诉讼送达制度研究 19. 论民事诉讼中的摸索证明

20. 民事诉讼中的事实认定问题探析

21. 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确立与适用研究 22. 论现代型民事诉讼

23. 我国民事诉讼法律释明制度完善的构想 24. 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25. 我国现行刑事附带

非法证据排除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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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必要性

(一)保护人权、履行国际公约义务的要求

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权越来越得到重视,尊重人权、保护人权是当今世界各国立法的价值追求。我国非常重视对人权的保护,各种法律都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立法思想。实践已经证明了在刑事诉讼中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保护人权的最切实可行的方法。所以为了更好的保护人权,我国就很有必要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另外,我国于1988年9月批准加入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该公约第15条规定:“每一缔约国应确保在任何诉讼程序中,不得援引任何业经确定系以酷刑取得的口供为证据,但这类口供可用作被控施用酷刑者刑讯逼供的证据”。此外,我国于1998年10月签署了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该公约也规定“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处罚”,“人人有权享有人身自由和安全”,“不得被强迫作不利于自己的证言或者强迫承认有罪”。为了切实履行这些国际公约规定的义务,就必须在刑事诉讼中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二)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

我国宪法第5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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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原告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吴某偿还10万元的借款,吴某抗辩说这10万元虽然一开始是自己向张某借的,但后来双方决定合伙做生意,张某已经把这10万元作为其合伙时的出资,现在合伙做生意严重亏损,出资款当然不能退还给张某。此案经过举证,质证后,张某感到自己胜诉的把握不大,于是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问:法院是否应当同意张某撤诉?

【2—2】刘某与赵某曾是生意伙伴,2005年3月,赵某向刘某借款10万元,约定一年后归还,利息2万元,还款期到后,虽经刘某多次催讨,赵某仍迟迟不还,刘某将赵某诉到法院。

问:(1)如果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偿还本金、利息、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的调解协议,该协议是否合法?

(2)如果双方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和解协议的内容为被告偿还10 万元本金和2万元利息,原告承担诉讼费用。当事人要求法院以调解书的形式确认和解协议的效力,法院是否应当出具调解书? (3)如果刘某在法院开庭前撤回起诉,他能否就这一债权再次提起诉讼?

【2—3】甲仓储公司为其库房及仓储货物投保,与乙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财产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为1850万元。后因天降大雪,致使10间库房倒塌,事故发生后,甲公司

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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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案例,法学院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极易遇见的题型以及其分析解答,便于广大学子备考

案例分析

1、刘某因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冯某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法院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该案件,由于被告要求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法院决定由法官张某和人民陪审员乔某、吉某组成合议庭,张某任审判长。刘某得知陪审员乔某是被告的表弟,便要求其回避,但回避申请被张法官当场拒绝。在审理中,被告提出自己未能按照合同未定交货,是由于天降大雨,冲垮了公路。法庭审理后认为,原告未及时告知交货地点是造成被告迟延履行的主要原因,因而驳回了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的请求。原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发回重审,一审法院组成合议庭对该案件再次进行审理。

问:(1)本案合议庭的组成是否合法?

(2)张某申请回避的理由是否成立?

(3)张法官的作法是否合法?

(4)对法院的决定不服,是否可以提出上诉?

(5)张法官是否可以参加新的的合议庭?新合议庭可否由人民陪审员参加?

(6)一审法院对案件的审判是否存在程序上的错误?

分析:本案虽然不属于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但由于被告要求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法院决定由陪审员参加审理是合法的。不过,法院不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而是采用指定的办法确定陪审员,则

刍议民事诉讼中采信证据规则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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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民事诉讼中采信证据规则的运用

刍议民事诉讼中采信证据规则的运用

刍议民事诉讼中采信证据规则的运用

采信证据,即采证,亦称认证,是指法官在诉讼过程中,主要是在庭审时,就当事人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过程中,所涉及的与待证事实有关联的证据材料加以审查认定,以确认其证据能力上的可采性、证据力的大小与强弱并决定是否采信以及如何采信的诉讼行为与职能活动。 法官的采证行为是相对于当事人的举证以及质证行为而言的,和当事人的举证、质证是一个密不可分的实际运作过程。举证为质证的基本前提,举证和质证则是采证的共同必要前提和基础,当事人的举证与质证体现的是一种利害关系的对抗状态,与举证、质证程序的动态活动方式而言,采证程序则基本处于一种静态之中,表明法官处于一种中立、超然地位,有利于体现司法公正。以下笔者就采证过程中如何正确运用推定、司法认知、盖然性规则谈点浅见。

一、推定规则的运用 推定是指法官借助于已知的现存事实,并据以推断出另一相关事实存在的假设。其根据是事物之间的常态联系,而这种联系是人们通过日常生活中长期、反复地实践和运用而取得的一种因果关系经验,这种因果关系是事物的现象之间体现出一种内存的必然性联系,即每当一种现象实际存在,另一种现象必定出现,具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