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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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最新婚姻法解释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10大突破
1、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也废除了高法以前公布的与现行法律相冲突的相关司法解释。
过去司法解释规定,对于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如双方共同生活达到一定期限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而按现行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如无特别约定,仍归一方所有。在这一点上,将自12月27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有关规定与婚姻法保持了一致。
2、对共同财产进行重大处分时夫妻双方应协商一致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对共同财产进行重大处分时,夫妻双方应协商一致。
将于12月27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有权进行处分。因日常生活需要而作出处分决定的,任何一方的决定即当然地代表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对共同财产进行重大处分时,双方应协商一致。 这个司法解释还规定,如果对方有理由相信夫或妻的表示为夫妻双方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最新婚姻法解释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10大突破
1、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也废除了高法以前公布的与现行法律相冲突的相关司法解释。
过去司法解释规定,对于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如双方共同生活达到一定期限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而按现行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如无特别约定,仍归一方所有。在这一点上,将自12月27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有关规定与婚姻法保持了一致。
2、对共同财产进行重大处分时夫妻双方应协商一致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对共同财产进行重大处分时,夫妻双方应协商一致。
将于12月27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有权进行处分。因日常生活需要而作出处分决定的,任何一方的决定即当然地代表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对共同财产进行重大处分时,双方应协商一致。 这个司法解释还规定,如果对方有理由相信夫或妻的表示为夫妻双方
2011新婚姻法 司法解释(三)
2011新婚姻法 司法解释(三),结婚、离婚参考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来源:法律快车婚姻法 作者:z 时间:2011/09/26
推荐婚姻法律师:王婷婷律师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最新婚姻法就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是2011年8月12日正式发布,8月13日正式施行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根据新出台的婚姻法解释三,夫妻离婚,房产根据出资人不同有不同的分割方法。法规还对DNA亲自鉴定的法律效果有了新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最新婚姻法就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是2011年8月12日正式发布,8月13日正式施行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根据新出台的婚姻法解释三,夫妻离婚,房产根据出资人不同有不同的分割方法。法规还对DNA亲自鉴定的法律效果有了新的规定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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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全文
婚姻法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8月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这部司法解释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1年7月4日
2011新婚姻法 司法解释(三)
2011新婚姻法 司法解释(三),结婚、离婚参考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来源:法律快车婚姻法 作者:z 时间:2011/09/26
推荐婚姻法律师:王婷婷律师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最新婚姻法就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是2011年8月12日正式发布,8月13日正式施行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根据新出台的婚姻法解释三,夫妻离婚,房产根据出资人不同有不同的分割方法。法规还对DNA亲自鉴定的法律效果有了新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最新婚姻法就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是2011年8月12日正式发布,8月13日正式施行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根据新出台的婚姻法解释三,夫妻离婚,房产根据出资人不同有不同的分割方法。法规还对DNA亲自鉴定的法律效果有了新的规定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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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8月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这部司法解释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1年7月4日
新婚姻法解释三
操作思路:
将新婚姻法解释引发的一系列疑问进行了细分,整理出疑问的十个方面,并对各个方面的具体案例引发的问题进行“百度”问答,操作时每个问题采访两个律师,若争议分歧较大,则可采访更多专家,力求做到客观权威。 具体疑问分类及案例分工: 二、关于加名 1、关于加名税
提问1:婚前老公买了一套房,署的是老公一个人的名字,婚后妻子要加名,近照广州的做法,要交税吗?交多少税?
提问2:婚后我们家又买了一套房,但因为我当时在外地出差,老公就用他自己的名字办了手续,房产证上署了他的名字,现在我要加名,条交税吗?交多少税?
提问3:老公的房子是婚前买的,在办理房产证期间我们领导证结婚,因此房产证上的时间比结婚时间要晚,这套房子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如果要加名的话如何交税? 提问4:目前仍在还贷、抵押在银行的房子可以办理加名手续吗? 2、限购下的“名份”问题
提问:我是本地户口,男朋友是外地户口。前段时间,我们决定在广州买房结婚,忙了一个多月,相中了番禺区的一套房屋。由于广州为限购区域,男朋友在广州工作不到一年,无法提供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他便成为挡在限购令门外的人。我们商定的结果是,一起付首付款、共同承担银行贷款,但现在男朋友没法署名,他的权益如何
新婚姻法解释全文
篇一:新婚姻法全文
新婚姻法全文
(2011年)时间:2011-08-17 13:59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60498次本婚姻法为 新婚姻法全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已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以下为 新婚姻法全文 。
本婚姻法为新婚姻法全文。(>>专题:新婚姻法买房注意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以下为新婚姻法全文。(>>网友讨论:新婚姻法出来后,丈母娘们又会如何反击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网友求助:婚前房产不加朋友名字,新婚姻法能否救救我的闺蜜?)
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夫妻应当互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最新)
第十三条【条文主旨】一方贷款所购房屋性质的认定
【法条表述】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购买房屋并在银行贷款,如房产权证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应当认定此房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双方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购买房屋并在银行贷款,如房产权证登记于该方名下,应当认定此房产属于该方个人财产,剩余贷款属该方单方债务,但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贷款部分以及增值收益的部分,由享有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一半的补偿。
第十四条 【条文主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法条表述】债权人就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或配偶一方主张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其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二)因夫妻共同财产的取得和维持所负债务;
(三)夫妻约定要共同偿还的债务;
(四)因夫妻一方为治疗疾病支出必要医疗费用所负债务;
(五)为履行一方个人其他法定抚养、扶养、赡养义务所负债务;
(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而承担的侵权民事责任、担保责任以及罚金等所负债务。
新婚姻法全文
篇一:新婚姻法解释三全文(2016最新版本)
新婚姻法解释三全文(2016最新版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条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第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
新婚姻法内容
篇一:新婚姻法全文解释
新婚姻法全文解释
新婚姻法解释:第一条【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一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解释】本条未作修改,规定了婚姻法的概念,同时也阐明了婚姻法的调整范围。
一、婚姻法的概念和立法例
婚姻法是调整婚姻、亲属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定婚姻、亲属间身份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及基于这种关系而产生的民事权利和义务。婚姻法涉及家家户户,关系每一公民的切身利益。
婚姻法之立法例,在国外大致有四种形式:
一是法国式,将婚姻法的基本内容编制在民法典的人法中,并在民法典的财产取得法中规定了夫妻财产制。法国、意大利等国采取此式。
二是德国式,在民法典中列亲属为一编。德国、瑞士、日本、韩国等国取此例,我国台湾民法亦如此。
三是英国式,由若干个单行法共同组成婚姻法。英美法系国家多采此制。四是俄国式,单独制定了婚姻家庭法典。俄罗斯、罗马尼亚等国采取这种形式。
婚姻法属民法,是属亲属法的一部分。亲属法在其发展沿革中,逐步形成自己的体例,完善了自身的内容。拿破仑法典中,亲属法包括结婚、离婚、夫妻财产制、血缘关系、收养、亲权、监护等内容。德国民法亲属编和瑞士民法亲属编的体例均分为婚姻、亲属、监护三部分。日本民法亲属编包括亲属范围、亲等的计算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最新)
第十三条【条文主旨】一方贷款所购房屋性质的认定
【法条表述】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购买房屋并在银行贷款,如房产权证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应当认定此房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双方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购买房屋并在银行贷款,如房产权证登记于该方名下,应当认定此房产属于该方个人财产,剩余贷款属该方单方债务,但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贷款部分以及增值收益的部分,由享有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一半的补偿。
第十四条 【条文主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法条表述】债权人就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或配偶一方主张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其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二)因夫妻共同财产的取得和维持所负债务;
(三)夫妻约定要共同偿还的债务;
(四)因夫妻一方为治疗疾病支出必要医疗费用所负债务;
(五)为履行一方个人其他法定抚养、扶养、赡养义务所负债务;
(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而承担的侵权民事责任、担保责任以及罚金等所负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