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程振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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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赌博案(1)
模拟法庭剧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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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下面宣读法庭规则。
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不得随意走动或进入审判区。
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行其他妨碍法庭审判活动的行为。 不得发言、提问。
请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寻呼机。
书记员: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分别从法庭两侧入庭)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从法庭北侧门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到庭。被告人已提至候审,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指示开庭。
审判长:(敲击法槌)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现在开庭。 审判长:提被告人张月新到庭。(法警提被告张月新到庭)
审判长:被告人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状况、家庭地址、有无前科、何时被羁押的、何时被逮捕的、因为什么
张月新:我叫张月新。1981年8月10日出生于杭州市。汉族,小学文化程度,杭州市运通有限责任公司司机,户籍地为杭州市滨江区清河三街16号。2003年4月25日被杭州公安局滨江分局羁押,2003年4月29日被逮捕,现押于杭州市滨江区看守所。 审判长:杭州市滨
彭宇案模拟法庭过程
彭宇案模拟法庭过程
书记员:传双方当事人到庭,请双方当事人入坐;
下面宣布法庭纪律:
1、 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 除本院因工作需要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 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司法审判的活动; 4、 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5、 请关闭一切通讯工具;
6、 对于违反法庭纪律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7、 对哄闹、冲击法庭、妨碍审判人员审判等严重扰乱法庭纪律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书记员: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1款的规定,查明双方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
原告及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庭?被告是否到庭? 原告,被告:到庭。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入庭。 (合议庭人员入庭,就坐)
审判长:(审判员坐下后)全体请坐
书记员:(不坐)报告审判长,原被告、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审判长点头示意书记员就坐)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在核对当事人,首先由原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年龄、
彭宇案模拟法庭过程
彭宇案模拟法庭过程
书记员:传双方当事人到庭,请双方当事人入坐;
下面宣布法庭纪律:
1、 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 除本院因工作需要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 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司法审判的活动; 4、 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5、 请关闭一切通讯工具;
6、 对于违反法庭纪律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7、 对哄闹、冲击法庭、妨碍审判人员审判等严重扰乱法庭纪律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书记员: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1款的规定,查明双方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
原告及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庭?被告是否到庭? 原告,被告:到庭。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入庭。 (合议庭人员入庭,就坐)
审判长:(审判员坐下后)全体请坐
书记员:(不坐)报告审判长,原被告、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审判长点头示意书记员就坐)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在核对当事人,首先由原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年龄、
离婚纠纷一案模拟法庭剧本
离婚纠纷一案模拟法庭剧本 第一幕 庭前准备和正式开庭
书记员1: 请原告、被告及双方委托代理人入庭就坐。
书记员1: 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的规定,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情况。原告2是否到庭? 原告2: 到庭。
书记员: 原告委托代理人A、B是否到庭? 原告委托代理人A、B: 到庭。 书记员1:被告3是否到庭? 被告3: 到庭。
书记员1: 被告委托代理人C是否到庭? 被告委托代理人C: 到庭。
书记员1:请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诉讼参与人应当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法庭许可。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三)不得发言、提问; (四)不得鼓掌、喧哗、哄闹;
(五)不得开放传呼机、移动电话机等通讯设备的铃响和接听电话; (六)不得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法庭纪律。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和摄影。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法庭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
离婚纠纷一案模拟法庭剧本
离婚纠纷一案模拟法庭剧本 第一幕 庭前准备和正式开庭
书记员1: 请原告、被告及双方委托代理人入庭就坐。
书记员1: 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的规定,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情况。原告2是否到庭? 原告2: 到庭。
书记员: 原告委托代理人A、B是否到庭? 原告委托代理人A、B: 到庭。 书记员1:被告3是否到庭? 被告3: 到庭。
书记员1: 被告委托代理人C是否到庭? 被告委托代理人C: 到庭。
书记员1:请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诉讼参与人应当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法庭许可。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三)不得发言、提问; (四)不得鼓掌、喧哗、哄闹;
(五)不得开放传呼机、移动电话机等通讯设备的铃响和接听电话; (六)不得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法庭纪律。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和摄影。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法庭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
民事模拟法庭案例剧本首例博客告博客案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模拟法庭案例剧本
庭审程序
(原告方、被告方上场,书记员、法警上场)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请旁听人员保持肃静。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
6、对于违反法庭纪律规则的人员,合议庭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7、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书记员]: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庭。(审判长和人民陪审员入庭) [审判长]:请坐。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原被告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均已到庭,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在核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理权限。原告。
[原告委托代理人一]:沈阳,男,1961年4月22日出生,汉族,无业,住河南省宋都市西郊区静安里1号楼2门423
模拟法庭剧本
【案例】王东(已满18周岁)和李鬼(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均系化名)均是东吴市农机技术学院的学生,两人是老乡,平时总在一起玩,且均喜欢上网,平时没事总泡在网吧里,但是上网需要很多钱。王东和李鬼家庭条件一般,父母靠打工勉强供他们上学,已经拿不出多余的钱供他们玩乐了。
2009年1月20日下午5点左右,王东和李鬼从网吧出来,身上仅有的20块钱只够让他们吃顿晚饭了,接下来的日子该怎么过呢?两人合计了一下,决定铤而走险,找个有钱的同学,抢点钱。当天晚上8点左右,王强和李鬼埋伏在学校附近的一条小路上,外出的同学陆陆续续回学校了。突然隔壁班陈刚引起了他俩的注意,听说陈刚家挺有钱的,开学的时候还是他爸爸开小车把他送到学校的,他俩决定就找陈刚下手。王东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和李鬼一起悄悄地从陈刚后面跟了上去,随后两人互相使了一下眼色,李鬼冲上去一手搂住陈刚的脖子,一手捂住他的嘴巴。陈刚想反抗,王东举起手中的砖块威胁说:不要动,我们是求财的,再动我砸死你!两人把陈刚拖进了边上的树林,逼陈刚把身上的钱拿出来,陈刚不肯,李鬼就随手给了他一个耳光,陈刚还是不肯,王东举起手里的砖头就砸在他头上,流血了,陈刚不敢反抗了,李鬼上去从陈刚的上衣口袋了搜出了50元现金。这
模拟法庭案例
审判长:廖婷 陪审员:马晓瑜、董永攸 书记员:吴雪娥 公诉人:郝良辰 辩护人:冯建成 (庞世邦)被告:闫江南 (纪慕芝)原告:黄佩文 (张淑娥)证人:汪文燕 (欧阳美)证人:许少先 (郭美婷)证人:朱雁霞 庭警:武方 客串:刘孝强,陈志基,程伟茵,洛凤妹
书记员(以下简称书):下面宣布法庭纪律:
一、到庭人员和旁听人员必须听从审判长的指挥。
二、审判人员进入法庭和审判长宣告法院裁判时,全体人员应当起立。 三、法庭内所有人员必须关闭手提电话以及其他通讯用具。 四、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得发言、提问;
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五、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和摄影。
六、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庭纪律宣布完毕。) 书:请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入庭;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就座; ( 审判人员入座后 )
模拟法庭案例 -
模拟法庭
一、法庭准备阶段
书记员: (一)查点当事人及其诉讼参加人到庭情况并请入席
(二)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得发言、提问 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5、将通讯工具置于无声状态,不得接听 6、衣着庄重整洁,除特殊情况外,应摘下墨镜、脱帽 7、审判人员入庭、退庭及宣判时应当起立 8、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人员和值庭法警有权制止。不听制止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于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四)报告审判员,当事人均已到庭,请开庭。 审判长:谢谢书记员,全体座下。
审判长: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由原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年龄、民族、出生 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
原告:我叫吴天海,男,34 岁,汉族,1969 年 5 月 11 日出生,滨江市宏源房地产开发公司 职员,住滨海
模拟法庭案例
案例一:
江苏苏州中院判决赵林元诉戴双根等民间借贷纠纷案
【案由】民事 —>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 合同纠纷 —> 借款合同纠纷 —> 民间借贷纠【案件字号】(2012)苏中民终字第1250号 纷
【文书性质】判决书
【审理法院】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权责情节】民事权利,合同
【核心术语、争议焦点、案例要旨】 (这部分内容由北大法宝编写) 核心术语:债务加入,追索权,特别约定,连带责任
【审结日期】2012.12.19 【审理程序】终审
争议焦点:第三人加入债务的,在债权人未明确表示放弃对债务人的追索权或者未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债务应如何承担?
案例要旨: 所谓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原债的关系必须有效成立;原债务具有可转让性;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分属不同的主体;债务加入无须经过原债务人的同意。第三人加入债务的,在债权人未明确表示放弃对债务人的追索权或者未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合同法法理及有关规定,民事权利的放弃必须采取明示的意思表示才能发生法律效力,默示的意思表示只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