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答辩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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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答辩状
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答辩状
审判长:
宁夏朔方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重庆北星智云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我提与星智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代理人,根据本本案事实答辩如下:
1、本案系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借款金额并没实际支付,被告不承担担保责任
2016年1月30日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借款协议》,明确约定甲方出借人民币为1100万,但协议签订后,原告并没有出借该笔借款。原告系自然人明显不具备出借1100万的能力。经过阅卷发现,原告提供立案证据中原告未通过银行转账或提取现金支付债权凭证。因此,在本案借款未实际支付的情况下,被告不承担担保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五)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
无效担保民间借贷答辩状
无效担保民间借贷答辩状
审判长:
宁夏朔方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重庆北星智云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我提与星智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代理人,根据本案事实答辩如下:
1、本案系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借款金额并没实际支付,被告不承担担保责任
2016年1月30日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借款协议》,明确约定甲方出借人民币为1100万,但协议签订后,原告并没有出借该笔借款。原告系自然人明显不具备出借1100万的能力。经过阅卷发现,原告提供立案证据中原告未通过银行转账或提取现金支付债权凭证。因此,在本案借款未实际支付的情况下,被告不承担担保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五)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
经济纠纷答辩状范文1
经济纠纷答辩状
答辩人: ××市祝华木器加工厂,地址×××区××路108号。
法定代表人:陈××,男,55岁,北京市人,×市祝华木器加工厂厂长,住××市××区××街28号。
因××市××区对外经济贸易公司诉我厂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原告方在诉状中称我方未按期交货,并且质量不合格一事,原因在于原告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原材料。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定做方在交货的一个月前应提供足量、合格的红松方料\。今年五月,原告送来我厂的木材,质量不符合加工要求,我厂立即派人与原告联系调换合格木材事宜,但原告方迟迟未予答复。眼看交货期己到,我厂只好用原告方提供的不合格木料加工,致使质量出现问题,原告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木材,出现的质量问题和未按期交货问题,应由原告方承担责任。
二、原告方要求我厂两倍返还定金,这一要求是没有根据的。因为原告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责任在原告方。原告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三、原告方要求解除原合同,我们认为,只要原告方按合同规定提供红松方料,我厂加工是没有问题的。因一次质最和逾期交货问题就轻易解除合同,对双方都是不利的。
综上所述,请人民法院公正解决这次纠纷,并判决原合同继续有效,以切实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答辩状范文
篇一:民事诉讼答辩状格式及写作要求、范文
民事答辩状
一、民事答辩状说明:
民事答辩状,是民事被告、被上诉人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起诉或上诉,阐述自己认定的事实和理由,予以答复和辩驳的一种书状。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或被上诉人,被告或被上诉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提出答辩状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不是诉讼义务;但被告人或被上诉人逾期不提出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民事答辩状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其与答辩人的关系;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答辩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应在其项后写明代理律师的姓名及代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3.答辩缘由。写明答辩人因××一案进行答辩。
(二)正文
1答辩的理由。
应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进行反驳与辩解。被上诉人的
民事答辩状范文
篇一:民事答辩状范文欣赏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周××,男,1944年10月11日出生,汉族,天津市人,××机床厂工人,住天津市××路18号。
我于今年9月3号接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孙××诉我支付抚养费的起诉状副本1份。阅后,甚感原告孙××在起诉状中所言事实不全面,诉讼请求无理。
原告孙××自四年前与我的独生子周×结婚后,他们二人即要求与我分居,经我再三劝阻无效,任其自立户口,独立生活。不料我儿周×因汽车肇事于今年3月15日死亡。我念媳妇一人带着三岁的孙子周晓×有碍工作学习,便同她商量,欲将孙子接来由我抚养,但她拒绝了。今年六月,原告孙××与同单位的赵××结婚后,我又去与原告孙××商量将孙子接回抚养之事,原告再次拒绝,但她提出要我每月支付30元作为孙子的抚养费,我没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5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原告孙××作为周晓×的母亲,对周晓×是有抚养义务的,她每月工资265元,完全有能力负担一个孩子的生活费用。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2条,要求我每月支付30元抚养费,是对这条法规的断章取义。婚姻法第22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周晓×
的父亲虽已死亡,但其母
离婚答辩状范文
篇一:不同意离婚答辩状(范文)
不同意离婚答辩状(范文)
不同意离婚答辩状(范文)
【大理著名学者型专家律师 马培杰律师】
答辩人:杨XX,女,汉族,1975年10月05日生,云南省巍山县人,教师,住云南省巍山县XX镇XX街XXX号,身份证号码532923XXXXXXX,联系电话139872XXXXX。
被答辩人:高XX,男,汉族,1972年4月21日生,云南省巍山县人,教师,住云南省巍山县XX镇XX街XXX号,身份证号532324XXXXXXXX,联系电话138872XXXXX。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高XX提起离婚诉讼一案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
1、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尚未彻底破裂,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被答辩人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杜撰的不实之词,完全不成立。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尚未彻底破裂,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1999年相识,后经四年的自由交往确立恋爱关系,2003年10月23日双方登记结婚,随后办理了婚宴,被答辩人入赘至答辩人家,婚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相敬如宾,双方夫妻感情一直较为融洽,并于2006年08月16日生育儿子高XX。
结婚后,我们一起加入到我父亲经营
民事答辩状范文精选
篇一:民事答辩状的范本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填写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委托代理人: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 性别:年龄: 工作单位:职务: 电话:
被答辩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 电话:
答辩人于____年___月___日收到贵院转来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因______合同纠纷一案的《应诉通知书》和《民事起诉状》副本及有关材料,现就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提出答辩意见如下:(答辩事由)
一、
二、
1
三、
(答辩要点和具体理由)
此致
北京市ΧΧ人民法院
答辩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名章):
附:本答辩状副本1份 2 年 月日
篇二:民事答辩状范文2014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被告):XXX
住所地:XXXXXXx
被答辩人(原告):XXXXX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X 职务: XXXX
住所地:XXXX
因被答辩人XXXXX公司诉答辩人XXXXX所谓物业合同服务纠
纷一案,答辩人于2014年XXXXX月XXXXX日收到贵院送达的适
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起诉书》以及开庭传票。为进一步澄清事实,分清是非,答辩人现依法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 诉讼主体不合法。根据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京政
容发〔2010〕61号“第一条
民事答辩状范文(离婚)
篇一:不同意离婚的答辩状范本
答辩状
答辩人:周过
答辩人因原告索南多杰起诉离婚纠纷一案,现针对原告的《离婚诉状》作出答辩如下:
答辩人不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坚决不同意离婚。原告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的不实之词,完全不成立。主要理由:
一、答辩人与原告有感情基础,婚后感情也好。
1、答辩人与原告结婚后出双入对,感情很好。答辩人一直在家中操持家务、勤恳持家,是一位贤惠的妻子。
2、原告诉称双方自小孩出生后,答辩人不愿意在家中,纯属捏造的不实之词。
3、原告在诉状中称夫妻共同债务共计26800元,没有此债务,均是捏造的不实之词。
答辩人和原告共同生活这么多年知道原告的本质不坏、人品不错。即便原告提出离婚,答辩人也坚决不同意离婚,答辩人有决心、信心、能力去挽救和感化原告。只要有空间和时间就能调和双方的矛盾。我也愿意改变自己。如原告一定坚决离婚,请原告给予答辩人七年的青春损失费共计:300000元。将孩子归于答辩人抚养,抚养费由原告承担。
二、双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并有幼子需要双方抚养教育,答辩人不同意离婚。
答辩人从未向原告提出过离婚要求。原告为了达到离婚目的在其诉状中处处捏造虚构,极尽所能无中生有。
答辩人与原告夫妻关系的矛盾系因原告的原因所致,原告在婚后曾多次实施暴力
答辩状范本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鄞州美蓝图标识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地址:鄞州市XXXXXXXXXXXXXXXXXX。电话号码:XXXXXXXX。
法定代表人:李梅,职务: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XXX, 职务: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答辩人:海州美蓝图标识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地址:某省海州市XXXXXX。电话号码:XXXXXXXX。
因海州美蓝图标识材料有限公司诉鄞州美蓝图标识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一案,现进行答辩如下:
1、原告认为鄞州美蓝图标识设计有限公司的公司名称与其企业名称相近似,且双方的经营范围及销售的产品大致相同,足以使相关公众对双方销售的商品产生混淆,侵犯其企业名称权,然而在诉状中,原告并没有证据证明其企业名称中的“美蓝图”三字在鄞州地区内为公众所熟知并具有市场知名度。而为了适应本市商业和企业自身的发展需求,我公司与2006年2月将企业名称变更为“鄞州市美图蓝标识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在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只使用了在先注册海州美蓝图标识材料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美蓝图”,届时,原告并没有什么知名度,我方根本不可能有借用其影响力一说;最后,至于我方和原告方在更改名称后仍用原名称和原告往来一事,只是为了让原告方好加以区分,以免弄混
反诉答辩状
反诉答辩状
答辩人(本诉原告):邹文、王黎明、彭娟、黄玉、王晴、冯严宝、荣香玲、万燕、杜早良、周灿、戴继芬、庄洪波
被答辩人(本诉被告):长沙雄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答辩人(本诉被告):海南广安物业发展公司长沙公司
答辩人现就被答辩人之反诉做如下答辩:
一、答辩人并未拖欠综合管理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第三个季度的缴费时间应理解为2011年11月25日之前
关于管理费的缴纳时间,《长沙流行前线商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第3.1条规定为:“每三个月未的25日前”。从其字面意义来看,“三个月未”根本无从理解;即便是把“未”字理解为“末”,由于第三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横跨10月和11月,也可以将其理解为11月25日前。由于该条系被答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根据合同法第41条的规定,应当作出不利于被答辩人的解释。在本案中,被答辩人的解约通知是在11月23日发出的,因此,不能认定答辩人拖欠了综合管理费。
2.被答辩人没有将管理费计算结果通知答辩人
关于管理费的缴纳程序,租赁合同第3.1条还规定:“第一个合同年由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缴纳三个月综合管理费,以后根据甲方确定的收费的标准计算乙方所租赁商铺综合管理费”。从其文义来看,可以理解为:在缴纳综合管理费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