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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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风险分析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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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风险分析专题
第一部分
税收政策与征管风险分析
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部分纳税人由于对税收信息了解不够,对税收优惠政策尤其是新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不了解,对一些税法公式理解不透,不清楚税法与会计的差异等原因。往往由此导致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为此,我们现就日常税收业务中的上述涉税风险进行归集整理,希望籍此能为广大纳税人熟悉税法,依法缴税提供一点帮助。
★专题一:企业所得税风险
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做好税收筹划是企业现代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但在具体的筹划工作在往往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关联企业避税风险、筹划性风险、操作性风险、期限风险、会计核算风险等,做好税务风险防范是现代企业税务管理最直接有效的方法,也是企业节税增收的核心与落脚点。以下具体就上述的风险进行简要的说明:
一、关联企业避税风险
当前,关联企业避税问题已成为客观现实,而且手段不断翻新,日益为税务机关所关注。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类型及其内容主要包括有形财产的购销和使用、无形财产的转让和使用、提供劳务、融通资金等业务往来。关联企业有涉外关联企业和国内关联企业之分,但它们都存在着避税的可能性,且手段和方法多种多样。
生产制造企业涉税风险防范与控制
2011年生产制造企业涉税风险防范与控制
第一讲 生产加工企业税收新政策串讲, 企业应注意的事项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同时一并销售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一律不得抵扣规定的公告?
三、?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
第二讲 生产加工企业融资模式创新与涉税分析
一、融资涉及的税收政策规定,如何利用税收政策打开融资新路径以及降低税负新方法
(一)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
(二)?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有关“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规定。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有关“售后回购”规定。
二、企业销售采用融资租赁形式租回设备的行为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发票如何开具?
(一)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涉税风险技巧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同签订技 巧 作者:中国财税咨询培训金牌讲师肖太寿博士
“甲供材”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甲方)自行采购,提供给建筑施工企业(乙方)用于建筑、安装、装修和装饰一种的建筑工程。即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在建筑企业营改增后,根据财税[2016]36号的规定,建筑企业针对“甲供材”工程,可以选择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这两种计税方法的选择,会涉及到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高低,为了节省税负,必须在与发包方签订“甲供材”合同时,必须考虑甲方自购建筑材料在整个工程中所耗建筑材料的比重而选择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否则将会增加甲方和乙方的增值税负。
(一)“甲供材”的增值税法律依据分析
1、“甲供材”中建筑企业增值税计税方法选择的法律依据及分析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七)款“建筑房屋”第2项规定:“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在该条文件规定中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涉税风险技巧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同签订技 巧 作者:中国财税咨询培训金牌讲师肖太寿博士
“甲供材”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甲方)自行采购,提供给建筑施工企业(乙方)用于建筑、安装、装修和装饰一种的建筑工程。即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在建筑企业营改增后,根据财税[2016]36号的规定,建筑企业针对“甲供材”工程,可以选择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这两种计税方法的选择,会涉及到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高低,为了节省税负,必须在与发包方签订“甲供材”合同时,必须考虑甲方自购建筑材料在整个工程中所耗建筑材料的比重而选择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否则将会增加甲方和乙方的增值税负。
(一)“甲供材”的增值税法律依据分析
1、“甲供材”中建筑企业增值税计税方法选择的法律依据及分析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七)款“建筑房屋”第2项规定:“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在该条文件规定中
房地产企业绿化成本涉税风险防范
房地产企业绿化成本涉税风险防范
通过近几年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起起落落,逐步使消费者的购房热情趋于理性,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小区绿化成了广大购房者首要关心的问题,市场的需求要求开发商注重绿化。说到绿化就离不开花木,如金坛市花木产业区域化生产格局初步形成,现有花木品种1000多个,种植总面积达32.9万亩,是全省规模最大花木产区;市场交易日益活跃,仅夏溪花木市场去年就实现交易额98.8亿元,位居国内花木市场首位,全国95%的花木生产基地在此设有交易点。面对如此繁荣的花木市场,园林绿化行业的规范发展显得尤为重要,房地产企业在绿化成本中的涉税风险日益凸 一、绿化成本的产生及演变趋势
当前,消费者对于购房变得更加理性和成熟,对于房子的要求,也渐渐由价格转移到了品质上,园林绿地是房地产开发项目投入使用后一直服务于居民生活的主体,在环保意识日趋高涨的今天,其越来越被消费者所关注,有时甚至成为消费者是否购房的决定性因素之一。据搜房网对消费者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在关于绿化景观方面,43%的受访者表示小区的绿化景观对其购房决策很重要;43.7%的受访者表示较为重要;10%的受访者表示一般;仅有3.3%的受访者表示园林绿化对其购房决策无影响。可
开发环节融资涉税风险分析
开发环节税务风险控制关键点 第一节 境外设计费涉税解析 【案例5-1】
香港设计公司乙公司为甲房地产公司提供概念设计服务,甲房地产公司需要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乙公司共计派员来内地一次,时间为2012年2月1日~2012年2月18日。 问题 乙公司如何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和第二十条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因此,应由甲房地产公司代扣代交增值税,缴纳增值税=1000/1.06×0.06=56.60万元。由于境外企业在中国无法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无法适
用简易征收3%的税率,只能按照6%的税率交纳增值税。
问题:乙公司是否需要在中国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及其议定书,派雇员构成常设机构的标准是“以在任何12个月中连续或累计超过183天
房地产企业涉税风险点及筹划案例提示
房地产企业涉税风险点及筹划案例提示
笔者经常接到要求提供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思路的电话。说老实话,对于一个企业的筹划思路,如果不到现场调研是拿不出来的。这里仅提供一个思考方法:
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涉税筹划应当包括规避涉税风险的筹划和节税筹划两个方面。对于规避涉税风险,笔者在这里结合咨询实践对相关业务进行具体分析,对房地产业在日常操作上存在的主要涉税风险点作一个归纳(33个风险点)。 在土地取得环节存在5个风险点:
1、在取得土地时支付的佣金等支出没有取得合法的发票,导致利润虚增,税负加大; 2、没有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申报契税;
3、虚增拆迁安置费、补偿费,逃避缴纳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4、以股权收购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溢价部分无法列支土地成本; 5、非“招拍挂”手段取得土地,无法列支土地成本。 在规划设计环节存在3个风险点:
6、总体规划设计未考虑财税因素对成本、税收和现金流的影响; 7、虚开规划设计费,逃避缴纳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8、境外的规划设计费没有代扣代缴税金。 在融资环节存在6个风险点:
9、向非金融机构(包括企业和个人)融入的资金利息支出未取得正规发票,从而导致利息支出无法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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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涉税风险点及筹划案例提示
房地产企业涉税风险点及筹划案例提示
笔者经常接到要求提供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思路的电话。说老实话,对于一个企业的筹划思路,如果不到现场调研是拿不出来的。这里仅提供一个思考方法:
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涉税筹划应当包括规避涉税风险的筹划和节税筹划两个方面。对于规避涉税风险,笔者在这里结合咨询实践对相关业务进行具体分析,对房地产业在日常操作上存在的主要涉税风险点作一个归纳(33个风险点)。 在土地取得环节存在5个风险点:
1、在取得土地时支付的佣金等支出没有取得合法的发票,导致利润虚增,税负加大; 2、没有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申报契税;
3、虚增拆迁安置费、补偿费,逃避缴纳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4、以股权收购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溢价部分无法列支土地成本; 5、非“招拍挂”手段取得土地,无法列支土地成本。 在规划设计环节存在3个风险点:
6、总体规划设计未考虑财税因素对成本、税收和现金流的影响; 7、虚开规划设计费,逃避缴纳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8、境外的规划设计费没有代扣代缴税金。 在融资环节存在6个风险点:
9、向非金融机构(包括企业和个人)融入的资金利息支出未取得正规发票,从而导致利息支出无法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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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涉税风险及其防范
个人所得税涉税风险及其防范
个人所得税涉税风险及其防范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税政二处 卫广林
个人所得税涉税风险及其防范
一、纳税人有无少报收入的情况 (一)工资薪金所得的具体计算口径
1、从内容上包括: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 、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其 他所得。免征项目(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工伤保险待遇、生育津 贴、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个人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 助);暂免项目(实行住房货币分配人员按规定和标准取得的住房补贴 ,233元至933元)2、从范围上包括:单位财会、劳资、工会、后勤和其他部门发放的 与任职受雇有关一切收入。
3、从形式上包括:现金、实物(房产、汽车、电脑、金银、玉器等 )、有价证券(礼品卡、消费券、提贷单等)、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免费旅游等)。
个人所得税涉税风险及其防范
一、纳税人有无少报收入的情况
(二)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收入项目及标准
1、独生子女补贴。按每人5元/月的标准执行。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 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照每人30元/月的标准执行。 4、差旅费津贴。按照出差人
巧签合同,化解“票、款不一致”的涉税风险
所谓的“三流统一”是指资金流(银行的收付款凭证)、票流(发票的开票人和收票人)和物流(劳务流)相互统一,具体而言是指不仅收款方、开票方和货物销售方或劳务提供方必须是同一个经济主体,而且付款方、货物采购方或劳务接受方必须是同一个经济主体。
如果在经济交易过程中,不能保证资金流、票流和物流(劳务流)相互统一,则会出现票款不一致,涉嫌虚开发票,将被税务部门稽查判定为虚列支出,虚开发票,承担一定的行政处罚甚至遭到刑事处罚的法律风险。
为了解决票款不一致的涉税风险问题,笔者建议企业应注重审查符合以下条件的发票才可以入账:在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必须保证资金流、物流和票流的“三流统一”,即银行收付凭证、交易合同和发票上的收款人和付款人和金额必须一致。
可是,在实践中,总是存在委托第三方进行支付和收款等“三流不一致”的情况,特别是存在形式上“三流不一致”,实质上是“三流一致”的情况。对于这种“三流不一致”的情况,到底能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呢?肖太寿认为要分两种情况分析。 一、税收政策依据分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第一条第(三)项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对象,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