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劳薪1999年114号文件

“粤劳薪1999年114号文件”相关的资料有哪些?“粤劳薪1999年114号文件”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粤劳薪1999年114号文件”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内人薪字〔1999〕19 号 病假规定

标签:文库时间:2024-11-20
【bwwdw.com - 博文网】

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病假期间工资待遇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对全区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暂作如下规定:

一、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一)病假在两个月以内(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二)病假超过两个月不足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按天计发,下同);

2、工作年限11年及以上的,原工资照发。

(三)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

2、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3、工作年限21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四)上述工作人员中享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人员,其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

从第7个月起,其病假期间工资可在相应工作年限计发病假工资基础上提高10%-15%,但最多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数额。

二、有关具体事宜

(一)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本规定的工资待遇,应由所在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病

豫人社薪2016年7号文件

标签:文库时间:2024-11-20
【bwwdw.com - 博文网】

篇一:2016年薪酬管理办法

前 言

本办法是为规范xx集团供热事业部薪酬管理而制定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为了有效贯彻落实xx集团发展战略,建立全体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收益分享的激励机制,充分激发各级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

本办法由xx集团战略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办法由xx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起草。

本办法主要起草人:

本办法审核人:

本办法批准人: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中心归口并负责解释。

目 录

1. 范围............................................................................................................................................................... 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4

3. 术语和定义 ...........

粤劳薪〔1997〕115号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

标签:文库时间:2024-11-20
【bwwdw.com - 博文网】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

粤劳薪〔1997〕115号

为了适应劳动制度改革需要,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法规,制订本规定。 一、企业在以下法定节日,应依法安排职工休假: (一)元旦放假1天; (二)春节放假3天;

(三)国际劳动节放假1天; (四)国庆节放假2天。

其他节日假期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休假时间按本企业工龄计算: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

三、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职工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四、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以内丧假。职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丧假。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五、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应在年

关于护士工龄津贴的若干规定劳人薪41号

标签:文库时间:2024-11-20
【bwwdw.com - 博文网】

卫生部关于护士工龄津贴的若干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护士除按规定发给工龄津贴外,另加发护士工龄津贴,以鼓励她们长期从事本职业。为认真贯彻此规定,特对护士工龄津贴的实施作如下规定:

一、护士工龄津贴执行范围

各级门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中直接护理病人、从事护理技术操作和营养配制工作的护士(含公共卫生护士)、助产士、护师、主管护师、正副护士长、正副助产士长、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均可实行护士工龄津贴。

上述护理工作人员,从事护理工作满20年,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调离护理工作岗位,仍在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从事其他工作的,也可以实行护士工龄津贴。

二、护士工龄津贴标准

从事护理工作满5年不满10年,每月3元;满10年不满15年,每月5元;满15年不满20年,每月7元;满20年以上,每月10元。

三、计发护士工龄津贴的工作年限

(一)计发护士工龄津贴的工作年限,按本人实际从事护理工作的时间算起。

(二)因冤假错案而间断护理工作,平反纠正后继续从事护理工作的,其间断护理工作的时间,可合并计算护龄。

(三)护士和卫校、护校教师之间调动工作

关于护士工龄津贴的若干规定劳人薪41号

标签:文库时间:2024-11-20
【bwwdw.com - 博文网】

卫生部关于护士工龄津贴的若干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护士除按规定发给工龄津贴外,另加发护士工龄津贴,以鼓励她们长期从事本职业。为认真贯彻此规定,特对护士工龄津贴的实施作如下规定:

一、护士工龄津贴执行范围

各级门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中直接护理病人、从事护理技术操作和营养配制工作的护士(含公共卫生护士)、助产士、护师、主管护师、正副护士长、正副助产士长、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均可实行护士工龄津贴。

上述护理工作人员,从事护理工作满20年,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调离护理工作岗位,仍在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从事其他工作的,也可以实行护士工龄津贴。

二、护士工龄津贴标准

从事护理工作满5年不满10年,每月3元;满10年不满15年,每月5元;满15年不满20年,每月7元;满20年以上,每月10元。

三、计发护士工龄津贴的工作年限

(一)计发护士工龄津贴的工作年限,按本人实际从事护理工作的时间算起。

(二)因冤假错案而间断护理工作,平反纠正后继续从事护理工作的,其间断护理工作的时间,可合并计算护龄。

(三)护士和卫校、护校教师之间调动工作

湘劳社政字10号文件

标签:文库时间:2024-11-20
【bwwdw.com - 博文网】

湘劳社政字[2006]10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湘政发〔2006〕7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改革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已参加本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含城镇个体工商户及雇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2006年1月1日后达到法定或规定退休年龄(以下简称退休年龄),且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履行了缴费义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以下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1、2006年1月1日后退休、无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退休后按月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2、2006年1月1日后退休、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退休后按月计发的基本养老金,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增加过渡性养老金。

3、缴费年限的认定。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参保人员在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按国家有关政策计算的连续工龄(劳动合同制工人

粤劳薪〔1997〕115号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

标签:文库时间:2024-11-20
【bwwdw.com - 博文网】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

粤劳薪〔1997〕115号

为了适应劳动制度改革需要,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法规,制订本规定。 一、企业在以下法定节日,应依法安排职工休假: (一)元旦放假1天; (二)春节放假3天;

(三)国际劳动节放假1天; (四)国庆节放假2天。

其他节日假期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休假时间按本企业工龄计算: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

三、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职工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四、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以内丧假。职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丧假。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五、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应在年

山东省物价局1999 314号文件

标签:文库时间:2024-11-20
【bwwdw.com - 博文网】

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征用土地年产值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

鲁价费发[1999]314号 1999年11月16日

省土地管理局:

你局《关于调整征用土地年产值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报告》(鲁土用字[1999]14号)收悉。  随着农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农作物种植结构的改良、农作物单位面积产量增长和农作物收购价格提高,农作物单位面积产值发生了较大变化,需要对1992年制定的征用土地年产值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做适当调整。根据《山东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我省农业生产发展变化情况,现将征用土地年产值标准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调整如下:  一、征用土地年产值(包括主、副产品)标准:  1、耕地  (1)粮食作物田

 平原地区:10500—19500元/公顷(700—1300元/亩),山区丘陵:9000—15000元/公顷(600—1000元/亩);

 (2)粮、棉、油、烟、菜等混合作物田

 平原地区:15000—25500元/公顷(1000—1700元/亩),山区丘陵:12000—18000元/公顷(800—1200元/亩);

 (3)菜地(常年种植):18000—30000元/公顷(1200—2000元/亩),最高不超过

关于贯彻落实湘劳社政字13号文件

标签:文库时间:2024-11-20
【bwwdw.com - 博文网】

关于贯彻落实湘劳社政字〔2006〕1

3号文件

有关问题的意见

湘劳社政字[2007]1号

各市州劳动保障局:

《湖南省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若干政策问题的意见》(湘劳社政字〔2006〕13号,以下简称《意见》)下发后,各地对《意见》所指的原国有企业固定工、原城镇知识青年和城镇复员退伍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参保缴费、待遇计发等政策理解不一致,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也有所不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湘劳社政字〔2006〕13号文件,明确政策规定,现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三类人员退休年龄的问题

三类人员的退休年龄为:男60周岁、女55周岁。 二、关于三类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问题

2006年1月1日后达到退休年龄的三类人员,如本人自愿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必须按规定补缴从参保地实施统账结合制度起至2005年底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1996年至2005年到达退休年龄的三类人员必须按规定补缴从参保地实施统账结合制度至本人到达退休年龄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上述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到达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实际缴费年限不满5年,最多可往后延续缴纳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关于知识青年身份认定的

劳人险3号

标签:文库时间:2024-11-20
【bwwdw.com - 博文网】

(劳人险[1983]3号)

经请示国务院同意,并与财政部、民政部研究,现对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的退休待遇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或享受供给制待遇,或从事地下革命工作,以及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一九四八年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现在仍在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作的老工人(含军队无军籍的工人),退休后照发本人原标准工资。对于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及其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后除照发本人原标准工资外,再增发一部分生活补贴。生活补贴的数额为:一九三七年七月六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年增发两个月的本人原标准工资;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到一九四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年增发一个半月的本人原标准工资;一九四三年一月一日到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年增发一个月的本人原标准工资。生活补贴,从批准退休之日起按全额发给。

二、上述老工人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确定,以及“享受供给制待遇”的解释,按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关于确定建国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规定》(中组发[1982]11号通知),及我部《贯彻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规定中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劳人发[1982]10号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