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私募股权基金募集与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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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私募股权基金的募集与设立试卷
中国式私募股权基金的募集与设立试题
一、名称解释(每题8分) 1.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是向特定人募集资金,并以股权投资为运作方式,主要投资于非上市企业股权,对非上市企业注入资金和管理经验,从而推动非上市企业价值增长,最终通过上市、并购、清算等方式退出的一种投资组织。
2.政府引导基金
政府引导基金是指由政府出资,并吸引有关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以股权或债权等方式投资于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或新设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以支持创业企业发展为目的的专项基金
3.有限合伙人“安全港”条款
“安全港”条款是指有限合伙人一方面参与合伙企业的管理,但另一方面却承担有限责任。
赋予有限合伙人“安全港”条款的目的:
在普通合伙人管理权垄断之外,创立一个平衡点,使得有限合伙企业内部可以自行调控制,从而制衡普通合伙人的管理权
4.有限合伙制PE利润分配中的回拨条款
由于PE通常会在每一个项目退出后就分配投资收益,因此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有些项目盈利,有些项目亏损,为了吸引投资人,普通合伙人就会设计出一种机制,保证在项目亏损时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人的利益,这就是“利润返回条款”,也称为“回拨条款”。 在该机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说明书
南京紫金赛伯乐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募 集 说 明 书
南京赛伯乐绿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A有限公司 B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一月
-1-
联合发起
特别声明
南京紫金赛伯乐股权投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本基金”)是一种投资工具,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的收益预期,投资者购买本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等。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募集说明书》、《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1、本募集说明书仅供基金推介使用,最终内容以《合伙协议》为准>
-2-
目 录
释 义 .................................
1>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说明书
南京紫金赛伯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募集说明书
南京赛伯乐绿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A有限公司联合发起B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一月
特别声明
南京紫金赛伯乐股权投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本基金”)是一种投资工具,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的收益预期,投资者购买本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等。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募集说明书》、《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1、本募集说明书仅供基金推介使用,最终内容以《合伙协议》为准>
<2、本募集说明书的解释权归发起人,发起人有权在本基金目的范围内进行合理解释〉
目录
释义 (5)
摘要 (7)
第一章中国私募股权投资机会分析 (9)
1.1发达的制造业........................................
1>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说明书-103
摘 要
在经济发展、行业整合、政策支持、法律完善的环境下,中国本土私募股权基金正处于发展的春天。为了抓住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行业整合加速的历史性机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设立*****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下同),专门从事创业型企业的股权投资,以充分利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所创造的投资机遇,谋求基金资产的快速增值。
? 基金名称:*****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基金”) ? 基金类型: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 ? 基金管理人:******有限公司
? 投资方向:拟上市的优质企业、高成长的细分行业领袖、创业型企业 ? 基金期限:5+2年
? 基金规模:5亿元人民币(首期募集3亿元人民币) ? 基金管理费:2011~2013年各年度年管理费为基金总规模的2%;2014年及以后各年度年管理费为已投资并处于投资管理状态下各项目原始投资本金总金额的2%,但某年度已经完全退出的项目,自下一年度起将不再视为处于投资管理状态。
? 预期投资收益率:80%(预期投资收益率不作为最终承诺)
-1-
? 投资收益分配:基金就其任何项目投资取得现金收入,基金管理
私募股权基金运作实务之私募股权基金有限合伙协议
投资
私募股权基金运作实务之私募股权基金有限合伙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额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原因遵守中国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为准。
第四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 本协议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第六条 合伙企业名称:xxxx创业投资基金(该名称为暂定名,应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校准的名称 为准,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或“合伙企业”)。
第七条 住所: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八条 合伙目的:从事投资事业,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九条 合伙经营范围: 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中小企业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第十条 合伙期限为7年,上述期限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以延长或缩短上述合伙期限。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合伙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协议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
第一条 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合伙企业名称:
第四条 企业经营场所:
第五条 合伙目的:获取资本增值收益。
第六条 经营范围:投资。
第七条 合伙期限为5年,上述期限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以延长或缩短上述合伙期限。
第八条 合伙人姓名: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 )人,其中普通合伙人为( 1 )人,有限合伙人为( )人。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增加或减少普通合伙人的数量。各合伙人名称及住所等基本情况如下: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协议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但须保证合伙企业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私募股权基金法律服务
私募股权基金法律服务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专项法律服务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运营可以简单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律师为私募股权基金机构提供法律服务也主要是围绕这四个阶段展开。
(一)创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资金募集阶段
该阶段的律师业务主要涉及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资金方面的法律事务。律师介入私募股权基金的募集设立,不仅可以帮助完善投资机构内部治理架构、防范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还可以通过提供专业意见和规范化文本,帮助私募股权基金顺利募集、规范设立。在募集设立私募股权基金阶段律师的工作有:
1、提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的法律环境评价。通过对国家关于私募投权投资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研究和说明,借以帮助发起人明确国家在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战略、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
2、参与基金设立模式策划设计。设立新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法律途径可以选择公司制、信托制和有限合伙制,律师从法律角度进行比较提出建议。如果采用有限合伙制模式,律师审查是否符合当地的法规、规章设置的投资门槛,以及对投资管理人的资格限制。
3、基金设立的法律框架的设计、论证。设计私募股权投资法律框架是通过规范资本供给者(投资者)、资本动作者(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和私募股权资本接受者(目标企业)三方的权利义务,保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方案和详细程序精品资料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方案、程序
一、 基金的架构
当前国内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有三种组织架构:公司制、合伙制和信托制。本方案一并介绍该三种架构,并简要比较三种架构的特点。根据国际成功的经验和国内基金的发展趋势,我们建议优先选择合伙制架构。
(一) 架构
1、架构一:公司制
公司制基金的投资者作为股东参与基金的投资、依法享有《公司法》规定的
股东权利,并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基金管理人的存在可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公司常设的董事身份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参与公司投资管理;另一种是以外部管理公司的身份接受基金委托进行投资管理。
董事会 基金管理人 公司股东会
公司制基金的组织结构图示如下:
投资人 投资人 投资人 投资人
2、架构二:有限合伙制
合伙制基金很少采用普通合伙企业形式,一般采用有限合伙形式。有限合伙
制基金的投资人作为合伙人参与投资,依法享有合伙企业财产权。其中的普通合
伙人代表基金对外行使民事权利,并对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基金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从国际行业实践来看,基金管理人一般不作为普通合伙人,而是接受普通合伙人的委托对基金投资进行管理,但两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1) - 图文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
知识手册
PE)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
目 录
一.概念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1.1 什么是私募股权基金(PE)-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1.2 私募股权基金的起源和发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1.3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分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1.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1.5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成形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研究
美格行商业地产顾问机构专项研究报告
房地产投资基金研究
目录
引言 (1)
1. 国外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介绍 (4)
1.1 REITs的定义及特征 (4)
1.1.1REITs的定义 (4)
1.1.2REITs的特征 (4)
1.1.3REITs的优势 (5)
1.2 REITs的分类 (6)
1.2.1权益型、抵押型和混合型REITs (6)
1.2.2开放式REITs和封闭型REITs (7)
1.2.3公募REITs和私募REITs (7)
1.3国外REITs的组织形式:公司型、契约型和有限合伙型 (8)
1.3.1公司型REITs (8)
1.3.2契约型REITs (9)
1.3.3有限合伙型REITs (9)
1.4 REITs在全球的发展 (10)
1.4.1REITs全球发展概况 (10)
1.4.2从全球REITs投资,展望各地投资前景 (13)
1.5 REITs的运作流程 (13)
1.5.1REITS在成立阶段的主要运作流程 (13)
1.5.2 REITS在正式运作阶段的主要运作流程 (14)
1.5.3房地产投资信托资金的流向 (15)
1.6国外REITs的终止和清算 (16)
1.6.1 REITS的终止 (16)
1.6.2REITs的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