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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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船舶污染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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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船舶
污染应急预案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2020年12月18日星期五19: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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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事故的等级
第三章---------------------------------优先保护原则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五章---------------------------------应急反应队伍
第六章---------------------------------应急反应设备
第七章---------------------------------------通讯系统
第八章------------------培训、演习及预案的修订
第九章---------------------------
船舶修造企业事故应急预案
船舶修造企业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1.1.1 为了控制生产现场及其它场所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可燃助燃气体及化学危险品泄漏造成人员伤亡、急性中毒或重大经济损失等突发事故发生, 1.1.2 通过预案实施使应急预案工作协调统一、紧急有序,从而达到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减少或消除人员伤亡和各种经济损失的目的。 1.2 编制依据
1.2.1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2006-1-22发布)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船舶修造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原船舶修造部冶生[1996]20号) 《氧气安全规程》(船舶修造工业部[88]冶安环字第856号)
《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3号)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8号)
《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1.2.2有关技术规范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工作场所
(船厂、码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I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1防治来自船舶、码头、装卸设备、油罐、输油管线、其它设施以及相关油类作业造成的溢油污染损害,保护水陆环境和资源,保障人体健康和社会公众利益。
充分考虑码头、油罐区、输油管线及阀门、装卸设施的地理环境等因素,利用现有设备、器材及人员,对溢油事故做出最快速、最有效的处理。
1.2编制依据
1.2.1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防治船舶污染管理条例》 《宁波市船舶溢油应急预案》; 《港口溢油应急设备配备要求》
1.3适用范围
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都江堰市水质净化中心 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规定,为防止突发性水质污染事故,保证我市辖区内水质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 适用范围
1、上游发生特大污染、泄漏事故,危害巨大,严重影响进水水质时;
2、连续停电24小时,污水处理厂不能运转时; 3、出现重大设备故障,污水处理设备无法运转时。 二、组织领导
为及时、快速、准确、有效地控制发生的污染事故,减少污染危害,确保我中心正常工作,我中心特成立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处置组、监测组、信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
指 挥 长:杨兆玉
副指挥长:廖文勇 易泽秋 石磊
指挥部成员:杨凯 黄静秋 邓雯萍 余兵 胡枚 夏强 刘文全 蒋广明
职责分工
1、指挥长杨兆玉负责处置污染事故的总指挥,组织协
调、处置;负责指挥信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
2、副指挥长廖文勇、易泽秋、石磊协助指挥长杨兆玉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处置组、监测小组的工作;
3、处置组,组长:夏强、蒋广明。成员在运行维护组抽调6人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调查、控制与处置。
4、监测组,组长:胡枚、高孟强。成员:罗天平、鄢璟、殷晓强、刘丹,负责事故现场污染源的监测,及时提供造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1 事故风险分析
1.1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人为因素、意外因素或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危害、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和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环境事件。
1.2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包括:酸、碱异常排放、锅炉烟气异常排放。
1.3酸、碱异常排放可能造成水污染,严重的会污染地下水,影响周围居民饮水安全。锅炉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异常排放对周围大气造成污染,影响区域生态环境。锅炉烟气中烟尘异常排放对沉降区影响较大,可能造成空气中粉尘浓度增加,人员吸入造成损害发生,同时影响环境。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网络图
2.2 指挥机构及职责
2.2.1 应急指挥中心及职责
2.2.1.1 人员组成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网络图(图2-1)。
2.2.1.2 职责
(1)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1)全面负责本公司应急工作,在公司范围内积极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占用等;
2)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3)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积极处理措施;。
4)负责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上报和应急实施情况的通报,配合上级部门进
海上油污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海上施工油污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编 制: 审 核: 审 批:
中铁十三局集团福平铁路FPZQ-4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1
海上施工油污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有效防范海上施工油污污染事故,特别是重、特大油污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在发生油污污染事故后能有效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及其他防治环境污染的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铁十三局集团福平铁路FPZQ-4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海洋受到油污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二、组织领导
项目部成立海上施工油污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本预案。
组 长:林凤国、施海涛
副组长:王东波 胡 凯 樊立龙 周敬库
成 员:那洪雷 肖 强 姜 楠 张立东 耿玉勇 省有金 刘 岩 韩德财 谭龙飞 孔庆伟 杨永江 郑云庆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
QEHS体系管理文件 主题:环境污染事故 编号:Q/DFTIIIGL161-2008A 页码:1 /6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
1. 总 则
为确保公司在遭遇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企业应对涉及员工健康、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2.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的、对员工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以及对生产和社会产生影响需要公司及政府投入巨大力量,急需救援的事故。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事故:
(1)锌锅、酸池、碱池泄漏事故; (2)污水站污水异常排放; (3)漆雾、酸雾超标异常排放; (4)液压油意外泄漏; (5)化学药品异常大量泄漏; (6)烟气、粉尘异常超标。 3.应急工作指导方针和目标
指导方针: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救死扶伤、消除危机、减少损失、保护环境、评估后果。
工作目标:提高突发事故的应急和处理能力,对突发事故及时作出预警,控制事故灾害发生与扩大,有效实施救援,减少损失,并迅速组织恢复正常施工生产状态。 4. 应急救援组织
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预防环境污染首选预案,化工企业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蔓延和扩大,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最大限度的减少环境影响,有效的保证人身生命安全不受伤害。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1.2本预案适应于公司内各岗位发生的较重(二级以下)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威胁人身生命安全及重大环境污染需停车处理的各类事故。
法律.行政法规和各级政府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4事件分级
1.5工作原则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遵循预防为主减少危害,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自救为主联动处臵的工作原则。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公司成立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指挥部和若干个救援工作组组织机构和组成人员如下:
2.1组织机构
应急救援指挥部:
预防环境污染首选预案,化工企业应急预案
总指挥: 王界明
副总指挥: 王卫民 李 刚
成 员: 胡 长春 汪 洋 李 刚 王利波 陈方安 卫建明 王新华 李建设 洪孝民 黄新山
医疗救护组:组长: 汪 洋 成员
消防灭火组:组长:王利波 成员:王利
2012年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1
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国宝酒厂 2012年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企业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法环境事故应急预案》、《贵州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环境污染事故(Ⅳ级)、较大环境污染事故(Ⅲ级)、重大环境污染事故(Ⅱ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Ⅰ级)。
1.3.1一般环境污染事故(Ⅳ级):由于污染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不含1万元)。
1.3.2较大环境污染事故(Ⅲ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
(1)由于污染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 (2)人员发生中毒症状;
(3)因环境污染引起公司与群众冲突; (4)对环境造成危害。
1.3.
污水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模板
污水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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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净化厂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编制单位:**水质净化厂
实施日期:-1-1
目录
1总则 (4)
1.1编制目的 (4)
1.2编制依据 (4)
1.3适用范围 (5)
1.4工作原则 (5)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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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编制程序 (6)
2单位概况、环境状况、环境敏感点 (6)
2.1企业概况 (6)
2.2企业生产状况 (8)
2.3环境保护目标及环境敏感点 (14)
3环境危险源情况分析 (14)
3.1环境危险源的基本情况和可能产生的后果及严重程度 (14)
3.2环境危险事故分级 (16)
3.3企业潜在的危险事故和分级 (17)
4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18)
5应急组织指挥体与职责 (19)
5.1领导机构及职责 (19)
5.2工作机构及职责 (20)
5.3现场指挥机构及职责 (21)
5.4环境应急专家组 (22)
6预防与预警机制 (22)
6.1应急准备措施 (22)
6.2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措施 (23)
6.3预警分级指标 (26)
6.4预警发布或者解除程序 (26)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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