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房处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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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处方管理制度
医院处方管理制度
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本院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在医院内开具、调剂、计价收费、保存处方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一、处方权限规定
1.本院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到医务部门备案,填写《医院医师处方权登记表》,经本科主任签字,医务部门审核,主管院长批准后,即具有独立处方权。《医院医师处方权登记表》交有关科室(医务部门、药学部、划价收费科)存档备查。
2.实习医师无处方权,所开处方需经本院所在科室有处方权医师审查签字并盖章后有效。
3.离退休医师未经医院回聘者不再有处方权。由院方回聘者,在聘期内重新办理有时限的《医院医师处方权登记表》后才能有处方权。
4.麻醉处方权需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局审查、考核、批准。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5.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需改动时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6.开具的处方必须具有处方医师的签名及签章,二者缺一不可。药剂人员凭备案签名及专用签章接受配发药品。任何人不得模仿或代替医师签字。
7.处方的有效期:门诊处方自开具之日起,三日有效。急诊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制度
实用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制度
2011-3-1 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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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处方管理,建立和完善我院处方评价制度 ,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内容
(一)处方书写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大液体、维生素可暂时使用缩写,待使用电子处方后再做统一要求);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制度
实用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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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处方管理,建立和完善我院处方评价制度 ,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内容
(一)处方书写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大液体、维生素可暂时使用缩写,待使用电子处方后再做统一要求);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
处方管理制度
处 方 管 理 制 度
一.处方的含义:处方是医师为患者防治疾病需要用药而开写的书面文件,是药剂调配,发药的书面依据;药品消耗及经济金额的原始资料,又是追查医疗责任,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
因此处方具有法律,技术上和经济上等多方面的意义。
二.处方的权限:医师处方权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部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之签字留样于药剂科。具有处方权的医师所开的处方才能有效。实习医生不得单独行使处方权,必须同时有带教医师签字处方才能生效。进修医生经医务部审批同意后方可独立开写处方。
三.处方内容:处方包括前记,正文和签名三部分。处方前记包括医疗单位全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处方日期等。正文包含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剂量和给药方法。麻醉药品还要写明诊断。签名包含处方医生签名,配方人和检查发药人签名,收费员
盖章等。
四.处方的书写:处方必须书写清楚,正确,内容完整,无缺,无误才能调配。处方如有修改,应由处方医生在修改处签字。如处方书写不符合要求或有差错,应与医生联系,更改后再调配,药剂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处方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国家药品标准颁布的药品标准为准。上述资料未收载者,可参照药品说明书。普通药品可以用缩写,但缩写
药房管理制度
厦门湖里平安门诊部
第一章 药品进货、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为规范购进渠道,保证药品质量,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采购药品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条 购进药品应以质量为前提,从合法的企业购进,购进时要审核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对与单位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应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
第三条 购进药品时,要向供货单位索取以下资料备查:
一、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注明质量条款的书面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
三、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销售人员《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⑤合法票据;
五、从生产企业购进的药品应有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并加盖原检验机构公章;
六、购进医疗器械还要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单位原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营业执照》,该批次的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书》复印件等。
第四条 购进药品应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并按购货合同中质量条款执行。合同中应明确: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药
药房工作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1、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
药品储存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库,堆码规范、合理。仓库应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照明、消防、防盗设备。应有与药品陈列、储存相适应的橱、柜、架、垫等专用设备。
3、应按照需要,配置必要的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设置温湿度条件适宜的常温库(0-30℃)、阴凉库(0-20℃)、冷藏库(2-8℃),库房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75%之间。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4、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应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具体要求: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性能相互影响、易串味药等应分区存放等。
5、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有效期远近依序集中堆放并留有一定的距离,不同厂家、不同品种、不同规格、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药库和药房面积应达到规定要求。药品与地面距离不小于10厘米,与墙、屋顶、梁柱距离不小于30厘米。
6、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8-9时)、下午(2-3时)各记录一次库房温湿度,并根据库房条件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7、药品存放应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区、退货药品区——黄
药房退药管理制度
药房退药管理制度
目的:为不官完善医院药房药品质量管理,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医院药房的退药管理工作。
责任:药房主任、药房质量管理员、药房工作人员。
内容:
1、一般情况药品一经发出,一律不得退换。
2、特殊情况:如住院病人停止医嘱、专科、转院、死亡,不再使用某种药品,可持续办班护士和护士长双签名的退药单到药房办理退药;病人使用过程中发生不良反应,不能继续使用该药物时,科室须到药房填写不良反应报告表并附退药单,药房可退药。
3、退回的药品要保证包装完好,无污染:已拆封开启或标签脱落包装破损、变形污染的药品不得返回。
4、需冷藏保存的药品一律不退。
5、拆零的药品一律不退。
6、退回药品的批号要与药房现存药品或最近一批药品批号一致。
7、退药期限不超过取药时间后的3天。
8、退药须本院医务人员到药房办理,禁止病人或病人家属到药房办理退药。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管理制度
药品不应反应(称简ADR)包括药物的副作用,毒性作用(毒性反应),后遗反应(反作用),过敏反应,特异的反应,抗感染药物引起的三重感染,药物依赖性以及致癌、致畸,致突发作用等。一是这些不良公应有些是药物本身含有杂质或者用
规范药房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管理职责
一、质量领导组织管理职责
1、质量领导组织是负责本院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组织。
2、质量领导组织人员的一般组成: 组 长:分管副院长或院长
副组长:质量负责人;药剂科负责人
成 员:质量管理机构人员;药剂科其他领导人员 3、质量领导组织的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本院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
(2)监督本院实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3)确定本院质量管理机构的设臵与职能。
(4)研究和确定本院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 (5)研究和确定本院药品质量方面的奖惩措施。 (6)保证本院药品质量管理工作人员行使职权。
二、质量负责人管理职责
1、在医院内部,质量负责人对药品质量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2、质量负责人对本院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行使一票否决的权力。 3、指导和监督质量管理人员开展药品质量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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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药剂科负责人管理职责
1、全面负责药剂科的行政管理工作。
2、以保证和提高药品质量为前提,积极改善药品存放条件和工作环境。
3、负责批准药品采购计划。 4、负责药品质量问题处理的审批。
5、与质量领导组织配合抓好全院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
四、质量管理机构
药房退药管理制度
药房退药管理制度
目的:为不官完善医院药房药品质量管理,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医院药房的退药管理工作。
责任:药房主任、药房质量管理员、药房工作人员。
内容:
1、一般情况药品一经发出,一律不得退换。
2、特殊情况:如住院病人停止医嘱、专科、转院、死亡,不再使用某种药品,可持续办班护士和护士长双签名的退药单到药房办理退药;病人使用过程中发生不良反应,不能继续使用该药物时,科室须到药房填写不良反应报告表并附退药单,药房可退药。
3、退回的药品要保证包装完好,无污染:已拆封开启或标签脱落包装破损、变形污染的药品不得返回。
4、需冷藏保存的药品一律不退。
5、拆零的药品一律不退。
6、退回药品的批号要与药房现存药品或最近一批药品批号一致。
7、退药期限不超过取药时间后的3天。
8、退药须本院医务人员到药房办理,禁止病人或病人家属到药房办理退药。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管理制度
药品不应反应(称简ADR)包括药物的副作用,毒性作用(毒性反应),后遗反应(反作用),过敏反应,特异的反应,抗感染药物引起的三重感染,药物依赖性以及致癌、致畸,致突发作用等。一是这些不良公应有些是药物本身含有杂质或者用
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编文件名称: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号: HYYYZD006 审阅人: 执行日期: 批准人: 版本号: 起草部门:质管部 起草日期: 起草人:张艳 批准日期: 变更原因:实施GSP管理 1、目的:规范处方调配操作过程,确保顾客用药安全有效。 2、范围:适用于处方药品调配过程。
3、职责:质量管理人员、处方审核员、各相关人员。 4、内容:
4.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分类管理的规定,严格控制处方药的销售管理,规范药品处方调配操作,确保销售药品的安全、有效、正确、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4.2实行处方调配管理的药品主要指国家正式公布的处方药、中药饮片处方调配、第二类精神药品、毒性中药和麻醉中药等药品。
4.3处方调配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处方审核人员应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4营业时间内,处方审核人员应在岗,并佩带标明姓名、执业药师或其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4.5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开陈列,中药饮片应设专区、专柜陈列,第二类精神药品专柜专人上锁管理,毒性中药饮片和麻醉中药饮片不得陈列,应专柜专帐、双人双锁保管。
4.6处方药不应采用开架自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