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相关的资料有哪些?“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件 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件
建筑[2010]413号 签发人:李全喜
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局、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九日
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调整与结算,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件 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件
建筑[2010]413号 签发人:李全喜
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局、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九日
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调整与结算,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
中共天津市津南区教育局委员会文件
中共天津市津南区教育局委员会文件
津南教党字?2008?21号
关于表彰2007年师德建设先进单位 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镇中心校,教育局机关、咸一中党总支,局直单位、各中小学党支部:
依据津南教党字?2007?27号文件《关于评选“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暨开展“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命题演讲的实施意见》的安排 ,局党委举办了“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按照文件要求,经过层层推荐,根据业绩和演讲情况,并经局党委审议,决定授予咸水沽一中等12个单位为师德建设先进单位,授予王世云等10名教师为师德标兵,刘振秀等100名教师为师德先进个人,并对他们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和集体再接再厉,戒骄戒躁,勇于创新,再获佳绩;希望广大教育工作者以他们为榜样,弘扬敬业爱生、刻苦钻研、扎实苦干、无私奉献的精神,加强自身师德、师能建设,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我区教育更好更快地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2007年师德标兵及师德先进单位名单
二〇〇八年九月五日
1
2007年师德标兵及师德先进单位名单
一、师德建设先进单位(12个)
咸水沽一中 咸水沽三中 双港中学 葛沽一中 双
天津市北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导信息
天津市北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导信息
天津市北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任:赵贵起
主管工作:负责委全面工作
个人简历:赵贵起,男,1956年3月生,汉族,天津市人,1973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南开大学经济管
理学院研究生毕业,现任北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区粮食
办公室主任(兼)
1973.9-1987.9 北郊区河头中学教师、政教处主任,1987.9-1989.9,北郊区教育局团委副书记,1989.9-1992.9,朱唐庄乡副乡长、教育局副局长,1992.9-1996.10,西藏革吉县政府副县长,阿里地区教体委工委副书记、主任,1996.10-1998.4,北辰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党组成员、常委会委员,1998.4-20
01.10北辰区双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1.10-2008.04,北
辰区双街镇党委书记,2008年4月起任北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北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王树林
个人简历:王树林,男,1959年12月生,汉族,天津市北辰人,1986年7月入党,1977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
文化,现任天津市北辰区物价局局长。1977.08至1981.12 天津市北郊区前丁庄小学、双口中
表四xls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
附件4
2013年度天津市经营服务性收费年审汇总表(表四)区(县)年审办(章)序号 主管部门 收 费 项 目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三级项目
单位:万元2013年收入
一、上年结余 二、本年收入 三、收费收入1 2 3 地震局 司法局 司法局 司法局 4 5 司法局 司法鉴定服务收费 地震安全性评价 公证服务收费 律师服务收费 基层法律服务所收 费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票据清分服务等收费 系统资源使用维护 费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海河下游管理局 公安局 市政公路管理局 仲裁委 文广局 文广局 气象局 气象局 铁路分局 民政局 联运办
闸桥过桥费 非诉讼检验鉴定收费 入户支管代养费 仲裁收费 非基本服务收费 文化交流服务费 气象专业有偿服务收 费 防雷技术服务收费 货物称重收费 社会福利机构床位费 、护理费 铁路专用线共用费 海关统计资料及统 计数据开发费 报关单证明联后置 打印费 网络维护费收费 电子口岸收费 动态电子轨道衡称 重公正计量收费
17
海关
海关服务收费
18 19 20 21
经信委 无委 无委 教委
注册信息服务费 设备检测费 设备型号认证检测收 费 复查考试成绩费 新建台站设备验收 检测和用设备检测
附件4
2013年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专家委员 -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
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津教委办[2012]14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3.26 【实施日期】2012.03.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津教委办〔2012〕14号)
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教育工作会议和《天津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 中宣部 中央文明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 》(教职成〔2009〕11号)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的通知 》(教职成〔2004〕14号)的精神为指导,集聚力量,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德育研究工作,我委决定成立“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 3
一、专家委员会是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批准成
天津市近期建设规划
天津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 年)征求意见稿—城乡规划博客(061148aaaf1ffc4ffe47acee)
关于《天津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 年) 》 公示的通告
为保障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的落实, 市规划局组织开展了《天津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 年)(以下 》 简称《规划》 )的编制工作。规划编制方案与各区县、各行业的“十二 五”规划及时进行了充分对接,形成阶段成果后征求了区县及相关委 办局的意见。 现将 《规划》 面向全社会进行公示, 恳请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时间自 2011 年 8 月 2 日至 2011 年 8 月 31 日,联系人:张馨予, 联系电话:23540820,联系邮箱:guiguanchu@061148aaaf1ffc4ffe47acee。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日
天津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 年)征求意见稿—城乡规划博客(061148aaaf1ffc4ffe47acee)
天津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 年) 征求意见稿
二〇一一年八月
第2页,共42页
天津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 年)征求意见稿—城乡规划博客(061148aaaf1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天津市科技服务体系创新工程试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天津市科技服务体系创
新工程试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布部门】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3.27 【实施日期】2012.03.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天津市科技服务体系创新工程试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我市市级高新区、拟创建市级高新区的各类园区和产业集群基础条件较好区域的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有效整合创新资源,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提高企业创新效益,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依据《天津市科技服务体系创新工程实施方案》,开展天津市科技服务体系创新工程试点工作。现就申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申报方向
支持区域科技服务体系发展,支持研发设计、技术创业、成果转化、检验检测、产业促进、人才培训、科技金融、专利服务等专业化服务的各类科技服务机构和服务平台建设;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联盟,鼓励其技术和创业资源向试点地区聚集。 1 / 3
二、申报条件
申报天津市科技服务体系创新工
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
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
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本条例所称物业,是指房屋和与其相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场地。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四条
物业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市场竞争、服务规范的原则。
第五条
有两个以上业主的新建住宅物业,应当实行物业管理;商贸、办公、医院、学校、工厂、仓储等非住宅物业,推行物业管理。
第六条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是本市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是本辖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规划、建设、市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公安、民政、市政、园林、物价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的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七条
街道办事处、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管理办法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质量监督报告管理,提升质量监督管理水平。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编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是指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所监督建设工程的责任主体质量履责行为、工程实体、质量控制资料等监督情况出具的综合性文本。
第四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所监督的工程,在竣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按单位工程出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应当由该单位工程的监督人员编制。
第五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三)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1
(四)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阶段验收和住宅分户验收抽查情况;
(五)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抽查情况; (六)工程质量检测及功能性测试情况; (七)观摩工地、通报表扬等奖励情况; (八)通报批评、行政处罚及质量事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