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的著作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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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课件
知识产权课件 佳怡
第一编 导论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P5
人们对其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志依法享有的权利 1.创造性智力成果(人的因素) (1)智力成果:脑力——无形财产。(体力——有形财产:动产、不动产) (2)创造性:推陈出新 2.工商业标记
用于识别特定主体和商品信息的标记(核心特征:识别性),包括: (1)商标:认牌购物
(2)商号:企业名称——区别主体 (3)地理标记:由自然因素决定
【1】信息,不需要人创造,需要市场宣传,人的因素其次。
【2】为了知识产权的使用和传播通过有形载体 固定 有形表现 原件 体现 形式 复件 二、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P15 (一)权利性质:特殊的民事权利 (二)特殊性:
1.本质特征:客体的无形性 (知识产权属无形财产)
(1) 一般情况下知识产权客体要通过有形载体(分为
著作权课件
知识产权课件 佳怡
第一编 导论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P5
人们对其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志依法享有的权利 1.创造性智力成果(人的因素) (1)智力成果:脑力——无形财产。(体力——有形财产:动产、不动产) (2)创造性:推陈出新 2.工商业标记
用于识别特定主体和商品信息的标记(核心特征:识别性),包括: (1)商标:认牌购物
(2)商号:企业名称——区别主体 (3)地理标记:由自然因素决定
【1】信息,不需要人创造,需要市场宣传,人的因素其次。
【2】为了知识产权的使用和传播通过有形载体 固定 有形表现 原件 体现 形式 复件 二、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P15 (一)权利性质:特殊的民事权利 (二)特殊性:
1.本质特征:客体的无形性 (知识产权属无形财产)
(1) 一般情况下知识产权客体要通过有形载体(分为
著作权1~3
第二编 著作权法律制度
著作权的概念及演变 著作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第一章 著作权法律制度概述
第一节 著作权的概念及其演变
著作权的概念
著作权——版权(copyright)
法律赋予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权利。
理解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著作权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狭义:指各类作品的作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广义:除了狭义的著作权以外,还包括艺术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者依法享有的权利。(邻接权)
2、著作权是作者的精神权利与财产权利的结合
精神权利:与作者的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大多数情况只能由作者本人享有和行使。 财产权利:通过对作品的使用可以获得相应经济利益的权利 著作权保护的权利 精神权利 财产权利 邻接权利 3、(两权一体性)
权利本身、作品和载体
著作权是因作品的创作而产生的权利,作品是无形的智力成果,是著作权的客体,而无形的智力成果又依附在有形的一定的载体上,成为各种各样的著作权产品。
4、著作权与工业产权的区别
(1)二者标的所反映的领域和作用不同。
工业产权的标的,表现在工商领域内的一定的产品、方法或者标识。其作用主要是在物质生产和生
著作权和邻接权的异同
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依照法律规定对其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 邻接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在传播作品时所享有的权利,因为它与著作权紧密相连,故称为著作权的邻接权。邻接权与著作权一样同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两者关系密切,邻接权是由著作权衍变转化而来的,是从属于著作权的一种权利。但是两者是有区别的,其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主体不同。
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法人
和其他组织。
而邻接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传播者,
即图书、期刊的出版者; 音乐、戏剧等表演者;
录音、录像的制作者以及广播电视组织等,除表演者外
几乎都是法人。 第二,保护的客体不同。
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邻接权保护的客体是用以传播的作品,即演绎作品,它是以原作品为前提,根据传播形式的需要加工而成,如戏剧、音乐演奏、诗朗诵、相声等。前者体现作者的创造性劳
动,后者体现传播者的创造性劳动。
第三,内容不同。 著作权的内容包括:
人身权,即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收回已发表的作品权等;财产权,即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软件著作权范本
天一博胜企业管理软件V1.0 源代码
1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源代码范本
注意事项:常见的源代码包含:C语言,VB,C++,JAVA,.NET等。
提交的代码必须是源代码的开头载入程序,第30页必须断开,第60页是软件的程序结尾,代码中不得出现与申请表内容不符合的日期,著作权人,软件名字等,不能出现开源代码,不能出现任何版权纠纷。
格式要求:一、源代码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
二、源代码页眉应标注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
应当与申请表中名称完全一致,页眉右上应标注页码,源代码每页不少于50行。
天一博胜企业管理软件V1.0 源代码 2
范例如下: #include
著作权案例1
计算机软件侵权案
案例:工程师王某开发了一种计算机软件,某计算机公司闻讯后打算购买,但因价格问题双方未达成协议。计算机公司遂复制后自用。问题:1、计算面公司的做法是否侵权?2、计算机软件保护哪些内容?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如何计算?
评析:1、计算机公司的做法构成侵权。因为计算机软件受著作权法的保护,王某对其开发的计算机软件享有著作权。《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未经软件著作权人的同意,复制其软件构成侵权,应承担民事责任。2、计算机软件保护的内容有:计算机软件程序及其有关文文件。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25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满,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
登记管理机构申请续长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
时事新闻属于著作权法保护范围吗?
案例:我们生活在一个信息时代,每天都有大量的时事新闻通过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介报道出来,那么,这些时事是否适
用著作权法的保护呢?
评析: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5条规定,时事新闻不适用著作权法的保护。时事新闻一般是指通过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介报道的有关事件或者事实的单纯消息。时事新闻是要迅速、广泛地传播给大众的,因此应允许自由使用,不适用《著作权法
软件著作权评估实务
软件著作权评估实务
一、计算机软件概念
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相关文挡。
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
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程序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
二、计算机软件特性
智力成果性: 计算机软件是人的智力成果,其价值是由软件中
凝聚的知识决定的,主要体现在软件中非物质的内容,如思想、方法、
技术和诀窍等;
实用性:计算机软件具有很强的实用价值,对科学技术的进步,
经济效益的增长,能起到直接的影响,同时能为拥有着产生经济收益;
思想与表现不可分割性: 计算机软件的思想与表现之间没有明
显的范围界限,他们相互渗透,难以区分;
可复制性: 计算机软件具有复制方便的特性,复制软件可以不
需要特殊设备,在短时间内大量复制的特点,上述特点为计算件软件
拥有大量传播软件提供了便利;
可改编性: 计算机软件,相对于其他作品,具有改编比较容易
的特点,对于一般具有一定计算机知识的人可以比较容易的对他人的
程序进行改编,对软件的进一步开发、发展等提供相对容易的条件;
经济寿命期短: 由于计算机软件发展及快,新的软件一般3-5
年就会替代旧的软件,因此与其他作品相比其经济寿命具有较短的特
性。
三、计算机软件种类
按程序代码分:执行程序 ;
源代码程序。
按功能分:系统程
著作权评估技术的探讨
著作权评估技术的探讨
【摘要】著作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其在评估的时候不仅仅要考虑无形资产评估时的特点,例如无形资产的独立性,没有活跃的交易市场,其本身的收益流入的量化也很难精确;也同时要考虑到著作权其自身的评估的特点,如著作权不仅有经济效益,同时还有社会效益。 我国关于著作权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仍然存在许多不完善,对于这项权利的忽视也使得著作权评估的实例和研究相对困难,本文基于著作权的特点、评估的方法的归纳,举出案例,来对著作权的评估进行更深一步的探讨。
【关键词】著作权评估,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 一、著作权
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指出著作权资产评估对象是指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以及与著作权有关权利的财产权益。著作权资产的财产权利形式包括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和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著作权财产权利种类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财产权利。
二、著作权评估方法综述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著作权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对象、评估目的、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者多种评估方法
论试题的著作权保护
论试题的著作权保护
【摘要】:试题的著作权保护问题有人从其是否符合作品的构成要件来做出判断,也有从严格的形式逻辑出发运用反对解释的方法,认为试题应为著作权的客体,但试题作为作品是具有其特殊性的,文章拟区分试题创作者的类型来区别对待试题的著作权保护问题。
【关键词】:试题;著作权;作者;独创性
一﹑试题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法律依据
2003年,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研究生入学管理委员会起诉新东方学校侵犯著作权及商标权。究竟试题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出题者又享有哪些权利,实践中对这些问题存在不少争议。
本人认为,尽管《著作权法》第三条没有将试题明确列入受八大类别的作品之一,其他法律法规也没有将其赋予作品地位,但是,试题仍然能够根据著作权法第三条的规定而被作为作品之一种而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故一般而言,符合著作权法作品基本特征的试题,可以根据《著作权法》第三条取得受保护的著作权法依据。
二、作品试题著作权保护的利益平衡分析
如上所述,试题可以成为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但并非所有的试题都受著作权法保护,都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但市场上琳琅满目的各种历年真题汇编,网站上铺天盖地各类高考试题,考研试题有哪家是经过授权的呢?难道会有如此大规模
著作权案例及其分析
著作权案例及其分析
1.如何确定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案情介绍:
1995年,某外语学院学生甲、乙二人受老师丙的委托,帮助翻译《大学英语实用语法》一书。全书共13章内容,甲翻译了前8章,乙翻译了后5章。书稿翻译完成后,甲、乙将译稿交给老师丙。但书出版后,甲、乙发现书的署名是丙某,而没有他们的名字,便找到老师丙询问缘由,丙先称书未出版,后又说书稿丢失,搪塞甲、乙。甲、乙对丙的行为非常不满,便以丙侵权为由,向版权局提出申诉。丙辩称:甲、乙虽然翻译了全书的13章,但是如果没有自己的努力,该书根本无法出版,那些书稿也将是废纸一堆。版权局将双方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认定全书的30万字除前言为别人另加的外,其余均出自甲、乙
的译稿,修改的地方也很少,此外,甲和乙、丙之间也不存在任何委托协议。 问:该书的著作权应当归属谁? 案例分析:
本案中,首先,《大学英语实用语法》一书是合作作品。甲翻译了前8章,乙翻译了后5章,二人的共同创作行为使其成为该书的合作作者,因此二人对该书享有著作权,有权在书上署名。丙虽然对该书的出版也付出了一定的劳动,但是这种劳动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创作行为,因此丙不能成为该书的合作作者。其次,《大学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