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法》第三条”相关的资料有哪些?“《公司法》第三条”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公司法》第三条”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买卖合同解释第三条
买卖合同解释第三条
篇一:《买卖合同解释》第三条承认物权行为独立性之探析
《买卖合同解释》第三条承认物权行为独立性之探析 [摘 要]《买卖合同解释》规定无权处分下的买卖合同并非无效,再结合《合同法解释二》中对多重买卖合同下合同也并非无效,合同相对人可以通过主张违约来获得救济,这就承认了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分离。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已经不能解读这种法律理论的进化,而且在无权处分合同下物权变动中不能起到平衡和保护各方当事人利益的作用,因此应该采用物权形式主义的理论来解读物权变动以达到保护各方当事人利益的作用。
[关键词]无权处分合同;物权变动;债权形式主义;物权形式主义
XX年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买卖合同解释》),这一部新的司法解释对《合同法》中买卖合同一章进行了全面的解释。采纳了无权处分合同有效性的观点,对我国物权法规定的物权的变动模式和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解便显得颇为重要。
一、无权处分合同无效论与物权变动模式的冲突 《买卖合同解释》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
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
继承法意见第三条
继承法意见第三条
【篇一:继承法法条】
好学教育:
继承法法条串讲 继 承 法
第一章 总 则 【重点法条】?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相关法条】 《民通意见》第36、39~40条。? 【意思分解】? 1?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难点在某个被继承人宣告死亡的确定(《民通意见》第36条),以及后来宣告死亡判决被撤销后继承人返还财产问题(《民通》第25条、《民通意见》第39、40条)。在宣告死亡的情形下,继承开始的时间是人民法院判决宣告之日。? 2?如遇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又不能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的,一般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如几个人辈份相同,则推定他们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关系。? 3?关于继承开始的地点,一般以被继承人生前的最后住所地为宜,也可以被继承人的主要财产所在地为继承开始地。 【重点法条】?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
继承法意见第三条
继承法意见第三条
【篇一:继承法法条】
好学教育:
继承法法条串讲 继 承 法
第一章 总 则 【重点法条】?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相关法条】 《民通意见》第36、39~40条。? 【意思分解】? 1?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难点在某个被继承人宣告死亡的确定(《民通意见》第36条),以及后来宣告死亡判决被撤销后继承人返还财产问题(《民通》第25条、《民通意见》第39、40条)。在宣告死亡的情形下,继承开始的时间是人民法院判决宣告之日。? 2?如遇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又不能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的,一般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如几个人辈份相同,则推定他们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关系。? 3?关于继承开始的地点,一般以被继承人生前的最后住所地为宜,也可以被继承人的主要财产所在地为继承开始地。 【重点法条】?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
枫林晚的“第三条道路”
枫林晚的“第三条道路”
停车坐爱枫林晚” ,杭州的文化地标书店“枫
林晚
的店名取自这句小学生都能背诵的唐诗。温婉、文雅的名字,
传达出浓浓的人文气息,与杭州这座风景、历史和文化名城分契合。
不过,它的创办人朱升华却常常没有时间停车观望
,他很
多时候都是“马不停蹄”地忙碌着。从最初30 平方米小书店起家,到现在有8 家连锁店,朱升华带着他的枫林晚已经走
过了十二个年头。他还在不停地做着梦。但现在,他不得不考
虑一个问题,“坚持文化为特色的书店如何继续生存下去
Interview 对话
书香:枫林晚一共走过了12 年的风风雨雨,这其
中有哪些
比较重要的阶段?
朱升华:坦诚地说做书店还是需要点勇气的。这些年来
我们走过一些弯路,悟出个简单道理:坚持最本色的东西很重
要。用了
年,笨是笨了点儿, 但很及时,很重要。对枫林晚
来说,每个阶段都很关键,每天都很重要。对民营书店来说,不
允许犯大的错误,犯错的成本太高,书店就会消失。
枫林晚一共经历了三个阶段 :1997-2000 年是初创阶段。
开创书店之时 ,我很明确自己想要做的是一家专业的学术书
发展,成为杭州城里小有名气的学术书店。 2001-2006 年是发 展阶段。在这个阶段 ,开创了枫林晚“学术书 +咖啡 +沙龙 +会
所+网络”的
公司法司法解释第十五条
公司法司法解释第十五条
【条文】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释义】
本条是关于公司转投资对象与行为限制的规定。
转投资,公司为获取能够产生收益(或更)的财产、资产或权益而依法投资于他公司的行为。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
这是因为公司是法人,享有自主经营的权利,能够自行承担责任。运用自己的财产进行投资是公司发展的正常要求,法律是允许的。按照这一条规定,公司不仅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也可以向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投资。
一般来说,公司对外投资只能承担有限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公司对外投资有营利的机会,同时也有风险:对外投资失败,如果允许投资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有可能直接导致公司的破产或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进而损害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直接危害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在我国现阶段部分公司信誉不佳、公司经营情况不透明、信息不畅通的情况下,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维护市场秩序,不宜允许公司对所投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即债权人可以向任一负连带责任的债务人要求完全赔偿。此处规定是为了保护投资
第三章公司法习题
公司法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无限公司指由两个以上的股东组成,全体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无限公司与( )具有基本相同的法律属性,但不同的是有些国家规定无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A、合伙 B、资合公司 C、两合公司 D、人合公司
2、资合兼人合的公司指同时以公司资本和股东个人信用作为公司信用基础的公司,其典型形式为( )。
A、人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 B、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 C、两合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D、两合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3、根据《公司法》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另有较高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
A、5万元 300万元 B、3万元 600万元 C、3万元 500万元 D、2万元 400万元
4、股份有限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应当由( )作出决议。 A、股东大会 B、董事会 C、监事会 D、总经理
5、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 )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 ),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A、3
第三章公司法习题
公司法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无限公司指由两个以上的股东组成,全体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无限公司与( )具有基本相同的法律属性,但不同的是有些国家规定无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A、合伙 B、资合公司 C、两合公司 D、人合公司
2、资合兼人合的公司指同时以公司资本和股东个人信用作为公司信用基础的公司,其典型形式为( )。
A、人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 B、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 C、两合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D、两合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3、根据《公司法》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另有较高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
A、5万元 300万元 B、3万元 600万元 C、3万元 500万元 D、2万元 400万元
4、股份有限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应当由( )作出决议。 A、股东大会 B、董事会 C、监事会 D、总经理
5、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 )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 ),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A、3
《公司法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2010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4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已于2010年12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2月16日施行。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为正确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设立、出资、股权确认等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 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
第二条 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成立后对前款规定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以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完整全文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完整全文
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设立、出资、股权确认等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
第二条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成立后对前款规定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相对人为善意的除外。
第四条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部分发起人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
公司法资料
公司法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票所得的溢价款,应当列为公司财产的哪一部分?( B )
A.利润 B.资本公积金 C.法定公积金 D.任意公积金公司
2.资本三原则中不包括( B )原则。 A.资本维持原则 B.资本增值原则 C.资本不变原则 D.资本确定原则
3.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上限是( D )。 A.20人 B.30人
C.40人 D.50人
4.下列选项中不是公司机关的是( D ) A.股东会 B.董事会 C.监事会 D.清算机构
5. 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是( A )。 A.股东会 B.董事会 C.经理 D.监事会
6.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一家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和丁的出资为现金,丙的出资为房产。几年后,该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巨额债务。法院在受理中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80万元,不足发起人协议中规定的125万。又查明,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20万元。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此应如何处理?( D )
A.丙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足的责任;
B.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丙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C.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或乙或丁补足;
D.丙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