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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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自评报告
附件1
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自
评报告
自评日期: 2017年12月
机构名称: 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一、总体情况
(一)本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2017年,XX县联社全力提升金融服务质量,有效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建立健全了理事会及高级管理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制度,把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融入信用社内部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中,关注和维护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董事会和高管层的重要职责之一。一年来,XX县联社未出现与消费者保护相关的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未发生诉讼和仲裁事件,也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虚假宣传、误导或欺骗消费者引发大规模投诉或群体性事件及发生个人金融信息泄露,无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事件,工作成效明显。
(二)考核评价相关数据
XX信用社至2017年11月30日各项资产规模为XX万元,贷款客户数为XX户,营业网点数XX个。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规章制度建设
XX县联社下设综合部、信贷业务部、风险管理部、会计部、科技部、稽核审计部、安全保卫部、统计部以及营业部等部室,辖内共XX个营业网点(不含联社营
XX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自评报告
附件1
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自评报告
自评日期: 2017年12月
机构名称: 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一、总体情况
(一)本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2017年,XX县联社全力提升金融服务质量,有效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建立健全了理事会及高级管理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制度,把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融入信用社内部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中,关注和维护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董事会和高管层的重要职责之一。一年来,XX县联社未出现与消费者保护相关的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未发生诉讼和仲裁事件,也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虚假宣传、误导或欺骗消费者引发大规模投诉或群体性事件及发生个人金融信息泄露,无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事件,工作成效明显。
(二)考核评价相关数据
XX信用社至2017年11月30日各项资产规模为XX万元,贷款客户数为XX户,营业网点数XX个。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规章制度建设
XX县联社下设综合部、信贷业务部、风险管理部、会计部、科技部、稽核审计部、安全保卫部、统计部以及营业部等部室,辖内共XX个营业网点(不含联社
期中论文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摘要:金融消费者保护成为我国金融市场中一个应该关注的问题。随着我国“从储蓄向投资转移”的市场导向型金融制度改革的逐步推进,金融商品与服务日益向个人生活渗透和扩展。一个庞大的个人金融服务需求市场正在形成,金融消费的范围与内容不断扩展,金融消费已成为社会成员的一种重要消费活动。与此同时,金融服务领域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情况也日益严重。金融消费者保护也成为我国金融法律改革及金融监管的一个重要问题。 关键字:金融消费者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金融法 一、 金融消费者的概述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对消费者的定义,将金融消费者定义为:金融消费者是为了满足个人或家庭的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金融机构提供的商品或接受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的个人投资者。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等是与广大百姓接触最为密切的金融机构,个人与这些金融机构之间发生的金融交易行为,都是金融消费行为[1]。有学者认为:“所谓金融消费者,实际上是指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2]金融消费者是指与金融机构建立金融服务合同关系,接受金融服务的自然人[3]。这些定义认定金融消费者只是社会个体成员。然而,也有学者将金融消费者定义为
期中论文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摘要:金融消费者保护成为我国金融市场中一个应该关注的问题。随着我国“从储蓄向投资转移”的市场导向型金融制度改革的逐步推进,金融商品与服务日益向个人生活渗透和扩展。一个庞大的个人金融服务需求市场正在形成,金融消费的范围与内容不断扩展,金融消费已成为社会成员的一种重要消费活动。与此同时,金融服务领域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情况也日益严重。金融消费者保护也成为我国金融法律改革及金融监管的一个重要问题。 关键字:金融消费者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金融法 一、 金融消费者的概述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对消费者的定义,将金融消费者定义为:金融消费者是为了满足个人或家庭的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金融机构提供的商品或接受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的个人投资者。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等是与广大百姓接触最为密切的金融机构,个人与这些金融机构之间发生的金融交易行为,都是金融消费行为[1]。有学者认为:“所谓金融消费者,实际上是指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2]金融消费者是指与金融机构建立金融服务合同关系,接受金融服务的自然人[3]。这些定义认定金融消费者只是社会个体成员。然而,也有学者将金融消费者定义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
平顶山学院本科毕业论文
第1章 绪论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我国客观实际的必然要求。我国目前尚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市场机制以及与其配套的法律、法规很不完善,一些不法经营者从单位或个人利益出发,利用这一时机,大肆从事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活动,严重地损害消费者利益。我国目前的消费者权益遭受侵害问题比较严重,若不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必将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损坏社会主义制度的信誉,增加社会的不安定因素。所以,研究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完善我国消费者保护立法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1.2 相关理论文献综述
我国张铮在2010年1月发表过《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适用的若干问题》中对消费者的含义及资格认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张铮认为,正确解读消费者的含义是准确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前提条件。从我国消费领域来看,任何一个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都在从事着购买商品,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行为。他们都是经营者眼中现实或者潜在的消费者
①
。湖
南大学经济学硕士吕晓亮曾发表过一篇《浅析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学术性论文。文章提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存在着若干问题,如:消费欺诈和虚假广
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题库
考试试卷 上一题下一题 1. [单选题](0.4分) 在社会交往和商业活动中,银行从业人员不得接受或给予客户任何形式的非法利益。这体现了银行从业人员的哪项行为规范?B A: 主动回避 B: 抵制内幕交易 C: 廉洁自律 D: 公平竞争 2. [单选题](0.4分) 英国金融政策委员会的简称是( B)。 A: FSA B: FPC C: PRA D: FCA 3. [单选题](0.4分) 香港( A)公布的《建议加强投资者保障措施的咨询文件》,在金融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的信息披露方面均作出了明确要求。 A: 证监会 B: 银监会 C: 金融管理局 D: 银行业管理局 4. [单选题](0.4分) 我国大陆地区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实障碍包括公众金融( B)机制不完善。 A: 维权 B: 教育 C: 应诉 D: 创新 5. [单选题](0.4分) 消费者对被缴货币的真伪有异议,可以自收缴之日起( B)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或通过收缴单位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鉴定申请。 A: 2 B: 3 C: 5 D: 10 6. [单选题](0.4分) 传统汇兑业务正逐步被以银行卡为收付介质的(B )业
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题库
考试试卷 上一题下一题 1. [单选题](0.4分) 在社会交往和商业活动中,银行从业人员不得接受或给予客户任何形式的非法利益。这体现了银行从业人员的哪项行为规范?B A: 主动回避 B: 抵制内幕交易 C: 廉洁自律 D: 公平竞争 2. [单选题](0.4分) 英国金融政策委员会的简称是( B)。 A: FSA B: FPC C: PRA D: FCA 3. [单选题](0.4分) 香港( A)公布的《建议加强投资者保障措施的咨询文件》,在金融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的信息披露方面均作出了明确要求。 A: 证监会 B: 银监会 C: 金融管理局 D: 银行业管理局 4. [单选题](0.4分) 我国大陆地区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实障碍包括公众金融( B)机制不完善。 A: 维权 B: 教育 C: 应诉 D: 创新 5. [单选题](0.4分) 消费者对被缴货币的真伪有异议,可以自收缴之日起( B)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或通过收缴单位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鉴定申请。 A: 2 B: 3 C: 5 D: 10 6. [单选题](0.4分) 传统汇兑业务正逐步被以银行卡为收付介质的(B )业
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制建设
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制建设
(彭汉新,20081201018,法学院08级2班)
摘要:
储户存款被冒领,对冒领存款拒不退还,开立存款户必须同时办折办卡,擅自“转让”客户信息,错登个人信用记录,对格式合同条款不做解释等,面对形形色色的各种侵权形式,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摆在我们面前:谁来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这是我国消费者所遇到侵权现象。而来自大西洋彼岸的美国,次贷危机暴露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的监管缺陷,引起了全球监管者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高度重视,并纷纷采取措施改进和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在金融消费者权益愈来愈受重视的今天,我国未来的路究竟如何走下去。
关键词:
金融消费者 权益 保护 法制建设
一、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消费的形式已从单一的银行存取款向支付、理财、融资、投资等一体化交易延伸,伴随出现的是,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地位的不平等也日益突出。为此,经合组织(OECD)在讨论加强各成员国金融市场合作的会议中,专门将保护消费者权益列为四个基本目标之一。①2010年,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的金融监管改革方案中提出,美国将创建消费者金融保护局,新机构将担任个人消费者金融产品的主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范围与内容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范围与内容
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对象、范围和内容
目前,中国的金融市场不够标准,缺乏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系统,快速增长的背景下金融消费者团体,对金融消费者保护在中国不能满足现实的需求。
如何维护合法权益,金融消费者,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保护对象:金融消费者,即购买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的自然人。
保护范围和内容,即七个主要金融消费者的权利和利益。
1、金融HuoZhiQuan
金融HuoZhiQuan指消费者在一系列金融消费者,获得必要的知税率计算识涉及金融,包括服务内容和其他相关信息的权利,金融管理部门负责金融消费者与真正的知识或信息的义务。例如,要及时的国家法律标准利率和利率或DaiHu告诉客户,让他们知道相当好,知道自己的收益和利息支付;金融单位不得,没有任何隐瞒或低,更高的贷款和存款利率;转账、账户、汇票结算仪表业务客户不理解,金融单位应当有义务提供信息咨询、金融消费者有权知道相关内容。
2、财务自由的消费
财务自由的消费是一个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权利是指的前提下,金融消费者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选择根据他们愿意独立金融单位、消费方式、时间和地点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合理的干预。
3
公平交易的权利是指金融单位和消费者形成合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文
篇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全体公民消费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
1993年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规定》进行第一次修正。2013年10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2次修正。
2014年3月15日,由全国人大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新消法”)正式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分总则、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消费者组织、争议的解决、法律责任、附则8章63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是什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是指贯彻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中的,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基本准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有三项。一是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二是国家对消费者支持与援助的原则。三是动员社会力量保护消费者利益原则。
知悉真实情况权
即消费者所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的过程中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