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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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 图文
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试行)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09年6月
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目 录
一、总则 .................................................. 1 二、控制单元划分 .......................................... 2 2.1 划分目的 ............................................. 2 2.2 划分原则 ............................................. 2 2.3 划分成果 ............................................. 3 三、现状调研 .............................................. 4 四、控制内容 .............................................. 5 4.1 主导功能和土地使用 ................................... 5 4.2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
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一、 总则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全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的指导,规范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46号令发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2、 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及其管理工作。
3、 基本原则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
(2)统筹兼顾,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保护历史遗产等关系;
(3)合理、综合利用土地资源,地上空间与地下空间统一规划;
(4)处理好规划刚性与弹性的关系,体现规划的经济性和可实施性;
(5)体现公众意愿,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合理配置公共资源。
4、 内容要求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划定规划编制单元,在用地策划的基础上,对编制单元进行地块划分。明确各地块的土地使用、配套设施、建筑建造、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与地下空间利用等控制要求,提出空间环境景观控制引导原则,明确各地块的强制性和引导性内容。
5、其他规定
(1)编制
河北省县(市)域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河北省县(市)域城乡总体规划
编制导则(试行)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二月
目 录
1 总 则................................................................................ 2 2 县(市)域空间总体布局规划 ........................................... 3 3 中心城区规划 ..................................................................... 9 4 规划成果 .......................................................................... 10 5 附 则.............................................................................. 10
河北省县(市)域城乡总体规划
编制导则(试行)
1 总 则
1.0.1 为统筹县(市)域城乡发展,规范县(市)域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和技
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编制规程
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编制规程
1、总 则
1.1为加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提高城乡规划的执行力,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实现规划编制的标准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结合武汉市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要求,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武汉市都市发展区及远城区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不包括风景区),其它地区可参照执行。
1.3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控规编制单元和控规管理单元两个层次,形成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 (简称“控规导则”)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细则(简称“控规细则”)两级规划体系。 控规导则是以落实武汉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为目标,以控规编制单元为平台,对单元内的功能、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居住区级及以上公共设施和重要市政基础设施等进行规划控制。控规导则主要是指导控规细则的编制。
控规细则以落实控规导则为目标,以控规管理单元为平台,对单元内主导用地属性、整体控制指标、居住区及居住小区各类设施进行规划控制。控规细则主要是直接指导规划咨询编制,并用于日常的规划管理。
1.4控规导则和控规细则的控制内容均划分为法定文件和指导性文件两部分。法定文件是城乡规划管理的根本依据,必须予以公示,并报市政府批准同意;指导文件是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指导依
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单位)
19910608(颁布时间)
19910701(实施时间)
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
(1991年6月8日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1年6月8日公布 自1991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第三章 城市规划的实施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科学地制定城市规划并保障其顺利实施,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本省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以及在城市规划区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
第四条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与国家和本省的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第五条 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必须符合省情、市情,适应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贯彻执行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方针,促进生产力和人口的合理布局;坚持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繁荣经济、促进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经济建设、城市建设与环境建设、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的关系。
第六条 城市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
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单位)
19910608(颁布时间)
19910701(实施时间)
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
(1991年6月8日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1年6月8日公布 自1991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第三章 城市规划的实施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科学地制定城市规划并保障其顺利实施,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本省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以及在城市规划区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
第四条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与国家和本省的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第五条 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必须符合省情、市情,适应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贯彻执行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方针,促进生产力和人口的合理布局;坚持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繁荣经济、促进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经济建设、城市建设与环境建设、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的关系。
第六条 城市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
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认识
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的认识与探讨
【摘要】 本文对城市设计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重要性、运作模式和法律地位及运用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探讨。 【关键词】城市设计重要性运用 法律地位 一、城市设计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重要性
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的城市设计从属于控制性详细规划, 是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深化和补充。首先,它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反馈条件, 用以深化和修正控制性详细规划;其次,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的城市设计不仅对城市特定区域的空间形态进行组织和再创造,还可指导区域内的整体开发和有序建设,形成良好的城市经营和管理模式,从某种意义上具有城市规划管理的职能,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重要和有益补充;第三,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有机结合, 将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抽象、空乏的技术经济指标转换为具体、形象的城市空间形态,更有利于对城市空间形态的把握和控制,利于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
此外,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城市设计的重要性还体现在:1、改变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工作核心是土地利用的控制,它的管理具有客观性、确定性、强制性等特点,更多的是基于具象的物质形态,其规定指标的确定显得空洞、无力,缺乏弹性和可操作性,在实施规划管理中容易出现弃整体控制而片面控制具体、单
常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导则2016版 - 图文
15 术语
15.1 实线控制
是指图中以实线绘制界线或用地边界的线性或非线性设施。
15.2 虚线控制
是指图中以虚线绘制界线的线性设施或以斜线填充用地的非线性设施。
15.3 图标控制
是指图中以符号或符号+控制指标表示的设施。
15.4 地块
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规定的城市用地分类标准划分的城镇用地单元。
15.5 用地面积
指上述“地块”的净面积。
15.6 用地性质
某一地块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常州市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常州市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等划分的土地利用的类别。
15.7 建筑面积
控制指标表中的“建筑面积”是指“地块内地上总建筑面积”,即地块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地面以上各层建筑面积之总和。
公共配套设施的“建筑面积”是指公共配套设施自身的总建筑面积。
15.8 容积率
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一般为上限值,即须小于等于。特殊情况下,可定控制区间。
计算方法:容积率=地块内总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
15.9 建筑密度
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用地面积的比例(%)。 计
常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导则2016版 - 图文
15 术语
15.1 实线控制
是指图中以实线绘制界线或用地边界的线性或非线性设施。
15.2 虚线控制
是指图中以虚线绘制界线的线性设施或以斜线填充用地的非线性设施。
15.3 图标控制
是指图中以符号或符号+控制指标表示的设施。
15.4 地块
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规定的城市用地分类标准划分的城镇用地单元。
15.5 用地面积
指上述“地块”的净面积。
15.6 用地性质
某一地块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常州市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常州市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等划分的土地利用的类别。
15.7 建筑面积
控制指标表中的“建筑面积”是指“地块内地上总建筑面积”,即地块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地面以上各层建筑面积之总和。
公共配套设施的“建筑面积”是指公共配套设施自身的总建筑面积。
15.8 容积率
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一般为上限值,即须小于等于。特殊情况下,可定控制区间。
计算方法:容积率=地块内总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
15.9 建筑密度
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用地面积的比例(%)。 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规范初稿(地方标准)
地级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规范(初稿)
201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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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3
1.1目的和依据 ...................................................................................................................................... 3 1.2适用范围 .......................................................................................................................................... 3
第二章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