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试用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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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试用期管理办法
员工试用期管理办法
员工试用期管理办法
为准确把握新进员工的专业能力、技术水平、职业素养以及思想动态,帮助新进员工有效地融入集团公司,充分发挥其工作潜能,弥补其缺陷和不足,打造适合集团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团队,特制定本办法。
一、试用期管理的目的
1、考核新进员工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确认新进员工与岗位的
匹配度。
2、促进新进员工与企业的相互了解,帮助新进员工更快更好的
融入企业。
二、试用期期限及薪酬待遇
1、新进员工原则上都应设定试用期。新进员工试用期期限根据
集团需要、岗位要求、员工本人情况,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设定。
2、员工试用期薪酬由集团公司与应聘人员协商确定,原则上试
用期薪酬不低于员工月薪的80%o
3、员工的试用期福利根据集团相关福利规定执行。
三、试用期管理
1、员工在试用期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试
用期员工的日常管理依据公司《员工手册》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试用期考核
1、考核组织及周期
(1)部门主管及以下职位员工试用期期间由员工直接领导(或同事)、部门领导及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其进行考核。
部门副职及以上职位员工试用期期间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总裁室分管领导及董事会负责对其进行考核。
(2)员工试用期考核按月度,每月一次。每月20日前(
试用期员工管理办法
试用期员工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帮助公司新员工尽快适应工作岗位,帮助改进、提高试用期员工的学习工作效率,树立适岗信心,加强员工归属感,提高员工忠诚度,并及时对新员工工作情况做出评估,为人事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试用期员工。 三、试用期员工入职办理流程
1、试用期员工至公司上班首先须填写《试用期员工入职登记表》。 2、试用期员工将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一寸红底证件照片5张、学籍证明原件、驾驶证原件、荣誉证书原件、技术(资格)证书原件一起交至行政部建立个人人事档案,完善档案结束后,行政部须将证件原件交还试用期员工本人。
3、行政部安排试用期员工签订《试用期协议》,入职当天录入指纹,一周后登记领取个人工作证、门禁卡、部门钥匙等,按个人配置登记领用相关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 四、试用期员工的培训管理
1、行政部安排专人在试用期员工入职当天,对其进行公司企业文化、相关制度、管理办法的学习。
2、试用期员工入职工作两天内,所属部门应根据其岗位要求,为试用期员工制定明确的周学习培训计划,并确定培训指导人员将培训计划报至行政部备案并实施培训计划。
3、试用期员工入职满五个工作日内,所属部门应在既定的学习培训计划内安排
新员工试用期管理办法
新员工试用期管理办法
一、 考核目的
1.为了对新进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工作业绩、能力、态度做客观的评价,作为人员转正、加薪、转岗、辞退、人员开发等提供客观合理依据。
2. 组建一支精干的、高素质的、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团队精神的人才队伍,并形成以考核为核心导向的人才管理机制。 二、考核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岗位的试用期人员。 三、考核原则
1、以考核试用期人员的胜任力为导向; 2、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五、考核周期
1、员工入职第一个月试用期必须进行工作的总结汇报,员工的上级领导和部门领导负责安排并通知人事行政部和相关领导。员工试用期3个月,接近3个月发起转正考核。 2、优秀员工可提前申请转正。 六、考核流程
1、员工到人事行政部领取《员工转正申请表》,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完成后交于人事行政部负责人。
2、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根据《员工转正审批表》流程推进审批流程,于7个工作日开展员工转正述职报告会议,会议后完成流程审批,并告知员工审批情况和结果。 3、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汇总考核结果,根据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 七、考核标准和实施办法
1. 评级分段:优秀(90-100 ) 良好(75-89 ) 一般(60-74 ) 差(0-59 )
员工试用期培养与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裕达富电子有限公司 员工试用期培养与考核
管理办法
深圳裕达富电子有限公司 员工试用期培养与考核
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引导新员工熟悉并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帮助新员工尽快提高业务技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要求。规范新员工入职指导管理,加强对辅导员的考核和激励,提高辅导员的团队意识和带领团队的能力。
第二条、 原则: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试用期考核与转正考核的管理工作,客观公正的评价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与工作业绩,为公司筛选和挖掘出优秀、有潜质、符合我司企业文化的人才,建立良好的人员素质,特制订本办法。
第三条、 范围:
适用于深圳裕达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事业部、各级分公司的新聘员工的培养及转正考核。
第四条、名词解释:
1、新员工:指新入职公司的员工、岗位异动、晋升等形成试用期的员工;
2、辅导员制:指部门内部有较丰富之工作经验及技术的员工,对新员工进行一对一帮扶,建立起支持性关系,以构建一种良好的工作学习氛围和机制。
3、试用期指新进公司/进入新岗位之员工,为准确评估员工岗位
胜任能力、综合素质与岗位匹配性、与公司适合性而约定的一种工作契约关系。
4、试用期: 6个月。(特殊情形由公司领导特别批示)
第五条、原则:
1、指导原则:
员工试用期培养与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裕达富电子有限公司 员工试用期培养与考核
管理办法
深圳裕达富电子有限公司 员工试用期培养与考核
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引导新员工熟悉并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帮助新员工尽快提高业务技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要求。规范新员工入职指导管理,加强对辅导员的考核和激励,提高辅导员的团队意识和带领团队的能力。
第二条、 原则: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试用期考核与转正考核的管理工作,客观公正的评价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与工作业绩,为公司筛选和挖掘出优秀、有潜质、符合我司企业文化的人才,建立良好的人员素质,特制订本办法。
第三条、 范围:
适用于深圳裕达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事业部、各级分公司的新聘员工的培养及转正考核。
第四条、名词解释:
1、新员工:指新入职公司的员工、岗位异动、晋升等形成试用期的员工;
2、辅导员制:指部门内部有较丰富之工作经验及技术的员工,对新员工进行一对一帮扶,建立起支持性关系,以构建一种良好的工作学习氛围和机制。
3、试用期指新进公司/进入新岗位之员工,为准确评估员工岗位
胜任能力、综合素质与岗位匹配性、与公司适合性而约定的一种工作契约关系。
4、试用期: 6个月。(特殊情形由公司领导特别批示)
第五条、原则:
1、指导原则:
公司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管理办法
公司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精神,严格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职务消费的有关规定,规范公司职务消费管理,集中解决“四风”问题,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领导干部范围:
(一)集团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
(二)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党委委员; (三)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四)各子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职务消费是指领导干部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以及享有的待遇。主要包括公务用车、通信、业务招待、差旅等项目。
第四条 财务部门是职务消费的综合管理部门,纪检、办公室是职务消费的职责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负责职务消费预算的编制、报批、核算等业务。审计部门负责按照内部审计的程序,对职务消费的预算和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
第五条 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源头控制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严格规范职务消费行为;
(二)坚持保障公务与厉行节约相结合,从严控制职务消费水平;
(三)坚持廉洁自律与监督管理相结合,切实加
公司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管理办法
公司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精神,严格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职务消费的有关规定,规范公司职务消费管理,集中解决“四风”问题,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领导干部范围:
(一)集团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
(二)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党委委员; (三)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四)各子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职务消费是指领导干部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以及享有的待遇。主要包括公务用车、通信、业务招待、差旅等项目。
第四条 财务部门是职务消费的综合管理部门,纪检、办公室是职务消费的职责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负责职务消费预算的编制、报批、核算等业务。审计部门负责按照内部审计的程序,对职务消费的预算和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
第五条 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源头控制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严格规范职务消费行为;
(二)坚持保障公务与厉行节约相结合,从严控制职务消费水平;
(三)坚持廉洁自律与监督管理相结合,切实加
公司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管理办法
公司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精神,严格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职务消费的有关规定,规范公司职务消费管理,集中解决“四风”问题,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领导干部范围:
(一)集团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
(二)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党委委员; (三)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四)各子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职务消费是指领导干部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以及享有的待遇。主要包括公务用车、通信、业务招待、差旅等项目。
第四条 财务部门是职务消费的综合管理部门,纪检、办公室是职务消费的职责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负责职务消费预算的编制、报批、核算等业务。审计部门负责按照内部审计的程序,对职务消费的预算和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
第五条 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源头控制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严格规范职务消费行为;
(二)坚持保障公务与厉行节约相结合,从严控制职务消费水平;
(三)坚持廉洁自律与监督管理相结合,切实加
中层干部试用期管理规定
中层管理人员试用期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中层管理岗位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制度,对新聘用中层管理人员加强试用期管理,建设高素质的管理人员队伍,根据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及《中层管理人见管理办法(暂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试用期的中层管理人员。
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成立以公司主要领导、主管公司领导、人资部、纪检部门、工会等岗位为成员的中层管理人员试用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试用期考核工作的指导。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是新任中层管理岗位人员试用期考核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试用期间人员的管理、考察和组织测评工作;试用期满考察预告的发布;试用期合格人员的上转岗手续的办理。
第五条 监审部职责:参与试用期考察;负责对试用期考察过程的监督。
第六条 其它部门的职责:负责组织本部门新聘用中层管理人员参加公司组织的试用期考察;负责对本部门新聘用
的人员提出评价部门内部意见;参与相关部门新聘用中层管理人员的试用期满考察评价。
第三章 试用期管理
第七条 中层管理岗位的人员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试用期自完成上岗审批手续后开始计算。考核不合格者,可延长试用期、转岗或解聘。试用期最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最新)
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务员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
现将《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新录用公务员管理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新录用公务员,是指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被录用到机关工作,且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 第三条 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履行公务员法规定的义务,享有公务员法规定的相应权利,其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除本办法规定外,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章 培养
第五条 招录机关应当加强对新录用公务员的培养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履职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培养锻炼,使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