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工的区别
“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工的区别”相关的资料有哪些?“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工的区别”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工的区别”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河南华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
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河南华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六月十日
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
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 2011 111号)文件规定,强化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责任,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
全管理工作,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 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部建立安全检查制度,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牵头,由技术人员负责检查。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记录,并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项目存档。
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要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要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
二、现场带班工作内容
1、企业负责人每周一到项目上进行周检查,每月月底进行一次月度综合大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项目负责人要长期在项目上,以便于对项目管理的决策和指导。
2、带班领导要以安全生产为第一位,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人员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
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
(1)、全面负责项目部工程技术、质量管理,研究和解决工程技术方面的问题,负责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引进和科研项目的开发工作。
(2)、制定项目部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办法和措施,并具体指导项目部落实项目部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针和目标,负责检查项目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向项目经理汇报。
(3)、掌握项目进度计划情况,落实对项目进度的动态控制。
(4)、对项目部招投标项目进行监督审核,提出可行性意见。
(5)、对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及业务指导。
(6)、组织项目部的图纸会审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方案、技术交底的编制及审批工作。
(7)、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各类技术问题,确保施工形成的产品符合法律、法规(国家规范、标准)要求和顾客要求。
(8)、指导并监督项目施工管理层严格按照设计图、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和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要求施工。为业主提供满意工程。
(9)、参加技术复核、质量安全检查及时提供存在问题含上级部门所提问题的解决方案并指导监督落实。
(10)、参加工程验收,负责验收报告的审核、组织工程项目的评审和奖评、技术成果的发布工作。
(11)、加强与分局主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贯彻、落实、检
关于公布《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
关于公布《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大纲》修订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2-11 浏览次数:1258
--------------------------------------------------------------------------------
各区、县建委,各局、总公司,各有关单位及考生:
近年来,由于国家和北京市相继颁布了一批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新规定、新标准,为了使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内容与实际应用相一致,注册中心于近期对原有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大纲进行了重新修订,现予以公布。
自2011年3月1起,将参照新的考核大纲组织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大纲》(2011年修订版)
二○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大纲(2011年修订版)
1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大纲
1.1安全生
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
安全类文件
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
单位名称 日期
安全类文件
目录
一、项目部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1 二、现场带班工作内容 ....................................................................................1 三、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交接班制度 ....................................................2 四、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2 五、相关要求 ....................................................................................................2 六、考核规定 .....................................................................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绩效考核) - 图文
内蒙古兴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绩效考核表
项目部2013年 月绩效考评表
姓 名 入职日期 评定类别 安全生产: 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交底制度到位; 安全技术措施得力; 安全隐患整改不过夜; 安全事故为零。 部 门 考评日期 考核目标指标 项目部 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 总评分: 考 评 人 评 分 细 则 分值 自评 项目部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交底制度未严格执行,每职 务 项扣1-5分。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扣1-5分,发生人员死亡事故当月本项考核为零分。 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存在隐患,每处扣3分。隐患未及时编写整改方案,每次扣1-5分。 未编制文明工地创建现场规划或施工平面布置图,扣1-5分。 标志标牌、场容场貌、材料堆放、作业面工完场清、三防日常检查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 发生一起重大质量事故本项不得分,一般质量事故扣1-5分。 技术方案针对性不强,质量保证措施不得力,每处扣3分。 执行规范、规程、标准、作业交底书不严格、不及时、措施不得力,每次扣2分。 技术复核、隐蔽验收未按制度执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建筑施工 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检查制度,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生产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切实提高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安全意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及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企业负责人,是指公司总经理、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安检部经理。本制度所称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三条 施工现场带班包括企业负责人带班安全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安全生产。
第四条 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由企业负责人实施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项目负责人带班安全生产是指项目项目经理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活动。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第六条 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安全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第七条 企业负责人带班安全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企业
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
.
安全技术交底卡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精品
.
安全技术交底卡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精品
.
.
安全技术交底卡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精品
.
安全技术交底卡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精品
.
安全技术交底卡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精品
.
精品
.
安全技术交底卡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精品
.
精品
.
安全技术交底卡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精品
.
安全技术交底卡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精品
.
精品
.
安全技术交底卡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精品
.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精品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正中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
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
【2011】111号《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负责人(公司、分公司)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检查,项目负责人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生产和带班安全检查。
第三条 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企业领导,负责人应当持有“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得少于工作日的25%。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得随意变更。
第五条 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每月带班生产时间分别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负责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共同上下班。因其他事物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 职 责
第六条 公司带班领导职责:
正中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 1、法定代表人为落实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以及对其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符合本规定。
第三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和工程项目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 考核发证
第五条“安管人员”应当通过其受聘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考核机关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已经第13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伟新
2014年6月25日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
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国境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以及对其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符合本规定。
第三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
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和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