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调取证据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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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
调查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王XX,男,X族,身份证号XXXXXXXX,住所地:XXX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法院前往XXXX派出所调取王XX与李XX因债权债务纠纷报案至该派出所时对双方的询问笔录。
事实与理由:
王XX于2010年6月12日向李XX出借人民币20万元整,双方约定自借款之日起,被告李XX每月向二原告支付利息。李XX应于2013年6月12日前将所借款项及利息清偿完毕。李XX一直未返还借款。后于2014年12月24日王XX向李XX要求返还借款,李XX不予返还,双方因此发生争执,王XX遂向天津市东丽区新四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进行询问并形成书面询问笔录。考虑到该份证据系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关键证据且由国家职能部门保存,当事人及代理人无法调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以及《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九十四条第一项,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故申请人依法向法院提出调查申请,请求法院调取相关证据以查明相关案件事实。
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
调查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王XX,男,X族,身份证号XXXXXXXX,住所地:XXX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法院前往XXXX派出所调取王XX与李XX因债权债务纠纷报案至该派出所时对双方的询问笔录。
事实与理由:
王XX于2010年6月12日向李XX出借人民币20万元整,双方约定自借款之日起,被告李XX每月向二原告支付利息。李XX应于2013年6月12日前将所借款项及利息清偿完毕。李XX一直未返还借款。后于2014年12月24日王XX向李XX要求返还借款,李XX不予返还,双方因此发生争执,王XX遂向天津市东丽区新四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进行询问并形成书面询问笔录。考虑到该份证据系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关键证据且由国家职能部门保存,当事人及代理人无法调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以及《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九十四条第一项,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故申请人依法向法院提出调查申请,请求法院调取相关证据以查明相关案件事实。
检察机关如何应对非法证据排除新规定
论检察机关如何应对非法证据排除新规定
【摘要】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建立和完善,不仅反映了国家对刑事证据的要求,也体现了国家司法文明程度。新刑诉法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行了修改了完善,检察机关应当在充分了解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内容和意义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应对措施和对策。 【关键词】非法证据排除;意义;要求;应对为了明确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完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新刑诉法在第50条、第52条、第54条至第58条对非法证据制度规则进行了修改补充,构建了完整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一、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司法机关严肃执法,有效制止司法人员非法取证行为
非法证据的排除,是对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工作的最终的否定和谴责,有利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监督执法机关,在执法机关采取非法手段调查收集证据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拒绝,并在以后诉讼程序中要求要求排除。
(二)有利于彻底纠正违法行为,防止或减少冤假错案 实践中,造成冤假错案的原因无不与办案人员违法取证有关,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尽管可能放纵犯罪,但其最大优点就是要保证言词证据的自愿性,从而达到定罪处罚的准确性的目的。 (三)能促进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制观念的转变
非法证据
检察机关应用电子证据的若干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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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应用电子证据的若干思考
作者:陈慧欣季志锋
来源:《法制博览》2014年第10期
作者简介:陈慧欣:龙泉市人民检察院技术科干警;季志锋:龙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龙泉市人民检察院,浙江龙泉323700
【摘要】随着现代科技的不断发展,数字信息化的到来,电子文件已经成为传递信息、记录事实的重要载体。面对高速发展的科技,检察人员如何对电子证据进行有效的收集固定与应用,以有力地支持在工作中查处的违规问题,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摆在了检察工作人员面前。电子证据有技术性、依赖性、多样性和脆弱性等特性,同时存在真实性受质疑、保存难度大、证明力不足等问题,可以从认知力、技术保障等方面着手以进一步加强电子证据的应用,更好开展工作。
【关键词】新刑诉法;电子证据;检察技术;电子取证
随着现代科技的不断发展,数字信息化的到来,日常工作越来越数字化、信息化,利用软件制作、网络沟通等越来越普遍,电子文件已经成为传递信息、记录事实的重要载体。面对高速发展的科技,检察人员如何对电子证据进行有效的收集固定与应用,以有力地支持在工作中查处
检察机关贯彻_两个证据规定_的几个问题
THE
CHINESEPROCURATORS
责任编辑:周洪波
专题:两个证据规定
3
检察机关贯彻“两个证据规定”的
······几个问题
文◎宋英辉
*
最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定》
越多。另外,对检察机关来说,过去大量证据掌握在检察机关手里,但将来刑诉法和律师法衔接之后,律师介入的时间提前了,可以查阅案卷和证据材料,这样一来检察机关的证据优势就不再存在。随着法律的修改完善,程序性问题的争议在法庭上将来也会越来越多,包括非法证据排除问题。过去法庭审理的重心都是实体性的定罪量刑问题,将来一些程序问题可能会成为法庭争议的焦点。这些都要求,反贪污贿赂部门应当转变观念,适应法律修改、完善的要求,不断提高收集、运用证据的手段与水平,以确保办案质量。
首先,要做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在案件办理中,应当全面收集有罪与无罪证据。实践中,有的办案人员忽视无罪证据的收集。例如,别人给犯罪嫌疑人送了九千块钱,别人小孩结婚的时候犯罪嫌疑人送去了七千块钱加上一个玉佩,总体价格与那人送他的差不多,办案人员只是记载了别人给他送东西的事实,他还给别人东西的事实都没有记载。
检察机关办案效率之研究
检察机关办案效率研究
贵州省检察院 肖祥云
[关键词] 检察机关 法律监督 效率 司法公正
[摘 要] 办案效率是对检察机关件办理案件的质量与效率和实现法律价值的综合评价。分析研究目前检察实务部门存在办案效率不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提高办案效率的原则和途经对于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Keyworeds: Procuratorial-organs legal supervision efficiency fair-judicial
Abstract: The efficiency of handle a case is overall evaluation to quality and efficiency, legal value. The article analyzes the low efficiency of handle a case at present. The principle of high working efficiency has an important momentous current significance and far-rea
浅议民事“新证据”规定对检察机关处理民事申诉案件的指导作用
启动民事再审程序是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法律监督权的一个重要体现,可以说民事再审程序同一审和二审程序有着共同的价值追求,即都是为了实现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然而,民事再审程序不同于一审和二审程序,它是对一、二审错误裁判的补救程序,在人民法院正确裁判的情况下,这个程序不会得到启动,但是,什么情况下会导致启动民事再审程序呢?“新证据”的出现便是其中之一。那么怎样正确理解“新证据”?我国法律有关“新证据”的规定对检察机关启动民事再审程序有着怎样的指导作用?
一、我国法律对民事再审“新证据”的有关规定。
“新证据”是相对于一审和二审程序中提出的证据而言的。成为启动民事再审程序的“新证据”主要体现在《民事诉讼法》第17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一下简称《证据规定》)第44条以及《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中,根据以上规定,民事再审的“新证据”应当是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一)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二)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三)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
浅谈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
浅谈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
时间:2012-08-20 16:48:43 来源: 作者:
21世纪是信息时代和网络时代。信息化程度的高低,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随着高检院印发《2009-2013年全国检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加快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是促进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举措,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保证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现实要求和必然选择。全国检察机关逐步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各地基层检察院在以网络为基础、广泛运用计算机及多媒体技术作为办公办案手段的信息化建设方向,都给予了相当的重视。如何统筹规划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提高基层检察院规范化水平,成为了一个值得探讨和研究的课题等方面。
一、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
检察信息化建设,是检察机关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客观要求。信息化建设与业务、队伍建设的有机结合,不仅可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而且能够实现资源重新配置、业务流程再造,引领和促进执法观念、执法方式、管理机制、工作模式等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深刻变化,推动实现执法规范化、队伍管理科学化、检务保障现
简论基层检察机关专网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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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基层检察机关专网信息安全
作者:魏鹏宇
来源:《神州》2012年第31期
引言:
全国各地检察机关根据高检院的统一要求,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已初见成效,现三级网覆盖面很广,服务器和各种网络设备呈几何级数增长,网络安全的隐患也愈加突显。如果不能解决信息网络的安全问题,将直接影响到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生存。因此,及时有效的解决检察网络建设和信息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才能促进检察业务信息化建设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 一、基层检察机关的网络构成
基层检察机关的网络分为内网和外网。检察内网是一套集数据通信、IP电话、视频会议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业务平台。它与互联网物理隔离有着数干节点,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之间为一级网络。地级市检察院与基层区县检察院之间为三级专线网络。 外网是基层检察机关对外发布信息和对外工作的媒介,是面向社会群众的重要窗口。各项检务公开内容、对外法律宣传、预防职务犯罪宣传、人大代表联络平台和公告都是通过外网完成。
二、基层检察机关专线网络存在的问题 (
抽样取证物品处理通知书 - (行政执法- 其他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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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取证物品处理通知书
____[ ]____ 号
____(当事人) :
你(单位)于____中,涉嫌存在____行为,违反了《____》第____条第____款第____项的规定。本机关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对下列抽样取证物品清单所列物品进行了抽样取证,经抽样取证 。
依照《____》第条第款的规定,对抽样取证物品处理清单所列物品予以____。
抽样取证物品处理清单
编号 1 2 3 4 5
执法机关(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收件人签章:____ 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送达人签章:____ 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式两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交当事人)
来源: http://www.fae.cn/ws/detail11564.html
名称 类别 单位 数量 生产日期 生产单位 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