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科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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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医疗纠纷防范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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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 产 科 医疗纠纷的防范策略

甘肃省人民医院妇产科 罗亚莉

专题一:严峻的执业环境专题二:为什么会发生医疗纠纷

专题三:那些环节易于发生医疗纠纷 专题四:如何防范医疗纠纷专题五:相关法律法规 专题六:几点建议

专题一:严峻的执业环境1、妇产科医疗纠纷的发生率居高不下: 在我省医疗鉴定中,妇产科医疗纠纷占总鉴 定数量的31%,事故鉴定率最高,占申请人 数的65%。http://www.77cn.com.cn贝贝亲育儿网 2、举证制度在医疗纠纷中的特殊规定: A、如不能证明诊疗行为没有过错(过失), 就推定为有过错(过失)。 B、如不能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 没有因果关系,就推定为有因果关系。

专题一:严峻的执业环境

3、舆论的片面性和爆炸效应: A、医护人员被错误的称为“强势群体”,患 者是“弱势群体”。 B、医护人员没有“话语权”。 4、医护人员成为“看病贵,看病难”的替罪羊: A、医护人员无权定价。 B、医护人员承担着“科室核算,人均收入” 等重压。

专题二:为什么会发生医疗纠纷1、医务人员能力不足: 如我省某乡镇医院误诊异位妊娠致患者 死亡;某诊所不恰当使用催产素致子宫破 裂,患者死亡。 2、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 如输错液体;如冷漠对待患者主诉;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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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 (重庆市第二人民医院) 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制度

为及时、有效、妥善地处理医疗纠纷,确保患者安全、医务人员安全,维持我院正常的医疗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本院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该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制度。

一、医疗纠纷处理领导机构

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为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领导机构,负责指挥重大医疗纠纷处理、赔偿讨论、后续处理等相关领导工作。具体参照《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重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成立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附件一)。

二、医疗纠纷鉴定机构

医疗争议技术鉴定委员会为我院处理医疗纠纷的内部鉴定机构。具体参照《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重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成立医疗争议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通知》(附件二)。

三、 医疗纠纷的接待和处理机构

医疗纠纷的接待和处理机构包括:医务部、护理部、监察室、财务科、门诊部。具体职责如下表: 职能部门 职 责 其 他 医务部 负责接待全院医疗相关投诉、医 疗安全事件的处理等 护理部 监察室 财务科 门诊部 负责全院护理相关投诉和处理 关投诉和处理 理 负责接待门诊相关投诉和处理 部、护理部配合调查 部、护理部配

xx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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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依据《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其中关于医疗事故的认定,由最终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或比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确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医疗纠纷为:医、护、技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法规、规章制度、诊疗常规、操作规范,引起患者或者家属投诉,导致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和(或)对医院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 第三条 有关科室负责人为医疗安全第一责任人,医务部为医疗纠纷处理主管部门。

第四条 各级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和护理规范。

第五条 各级医务人员要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理念,改善服务态度,提高质量,增强法制观念与安全意识,提高医患沟通技巧。

第二章 医疗纠纷的防范

第六条 强化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依法执业意识和诚信服务意识,树立法制观念,保障医疗安全,防范医疗纠纷。

可编辑修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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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基层医院产科医疗纠纷原因分析与防范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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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学创新摇圆园员圆年圆月摇第怨卷第缘期摇酝藻凿蚤糟葬造陨灶灶燥增葬贼蚤燥灶燥枣悦澡蚤灶葬,云藻遭则怎葬则赠援圆园员圆,灾燥造郾怨晕燥郾缘患儿均能应答,无苏醒延迟。术后随访所有患儿均无头痛、尿潴留发生。猿摇讨论

小儿阑尾切除术是临床常见的急诊手术,椎管内麻醉要

医学综合

小,一般按年龄及脊柱长度给药。笔者认为按年龄给药容易计算,操作性强,因此本组病例均按年龄给药,使用重比重布比卡因,麻醉平面更易调控,维持时间长,阻滞效果好,肌松完善,牵拉反应小,静脉辅助用药量少,术后苏醒迅速,患儿安静,无躁动。

头痛是脊麻后最常见的并发症之一。但小儿循环时间快,腰椎穿刺后损失的脑脊液易于恢复,故小儿脊麻后头痛发生率低,此外,脊麻后尿潴留也少见。本组术后随访无员例头痛和尿潴留。

效果确切,阻滞范围总之,腰原硬联合麻醉起效迅速,广,镇痛及肌松完善,麻醉药用量少,且操作简单。只要术中严密观察生命征,保证氧气供应并准确调控麻醉平面(一般几乎无影响,再通过及时正确辅以基础麻醉药,其用于小儿得在基层医院推广。

参考文献

[员]唐明富,胡俊毅援改良“牛津体位”下腰原硬联合麻醉在急诊剖宫

产术中的应用[允]援中国医学创新,圆园员员,愿(员猿):员猿缘援

[圆]庄心良,曾因明,陈伯銮援现代麻

医疗纠纷投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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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医疗争议及处理程序

一、患方投诉程序

1、投诉渠道

患者及其家属(以下简称为“患方”)对医疗过程、结果有异议时,可以与临床医师及科室领导沟通,也可以向门诊部、医务科、院办、党办等职能部门,以及院领导投诉。临床科室或职能部门接到患方投诉后,根据患方投诉内容可进行相关简单处理。复杂或争议较大的医疗纠纷,应及时向主管医疗纠纷处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以下简称为“职能部门”)移转相关材料和投诉信息,使医疗纠纷进入规范的处理程序中。

2、投诉方式

患方的投诉方式可以是口头或者书面,如:面谈、电话、信访以及电子邮件等。投诉电话4505409(工作时间内)

3、投诉接待时间

患方投诉一般应当在工作时间内,由相关职能部门接待,特殊情况在工作时间外,由医疗机构指定部门或总值班接待。 二、职能部门接待程序

1、患方来访时,应做好接待服务工作,作好投诉接待记录,其中包括:患者基本情况(患者姓名、就诊科室、投诉人姓名及其与患者的关系、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反映相关科室和个人的主要问题等情况、事实经过及投诉要求等。投诉接待记录要有投诉人签名,注明时间。妥善保存患方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如门诊病历、处方、收费单据、其他医疗机构病历、诊断证明、病理报告、X光片等),可以

2018《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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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01号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已经2018年6月20日国务院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8年7月31日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

  第三条 国家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活动,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预防、减少医疗纠纷。

  在诊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应当互相尊重,维护自身权益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 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处理。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立部门分工协作机制,督促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第六条 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引导医患双方依法解决医疗纠纷。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公安机关依法维护医疗机构治安

防范医疗纠纷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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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医疗纠纷试卷

科室 姓名 分数

1.中国的病历书写技术目前应该( )

A.继续保持 B.进行研究、讨论 C.与临床医师无关

2.完善病历书写技术的研讨团队的组成( )

A.医院管理者、病案信息管理者、质量控制执行和制定者、网络工程师、临床医师

B.政府部门、医政管理者、质量控制执行和制定者、临床医师

C.学术团体、病案信息管理者、质量控制执行和制定者、医政管理者、临床医师

3.完善病历书写技术要达到( )

A.政府满意 B.政府、民众满意 C.政府、民众、医务人员满意

4.病历书写内容的增加突出了( )

A.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要求 B.法律、法规、医师临床工作的要求

C.行业标准、计算机技术的要求

5.临床疾病中使用确定诊断名称可以被( )

A.出院诊断、更正诊断所替代 B.最后诊断、修正诊断、补充诊断所替代

C.不可以相互替代

6.首次病程记录( )

A.可以被写成病历摘要 B.便于采用“粘贴”技

C.应突出诊断依据、鉴别诊断、诊疗计划

7.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 )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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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近年来,我国医疗纠纷大幅度增加,成为社会公众及

政府部门关注的焦点问题,并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与 稳定。 医疗纠纷中巨大的赔偿金额导致职业医闹的出现。 规范医疗实践行为,切实维护医患双方权益。

医疗纠纷的基本概念 患者或其代理人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形成了法律

关系的基础上,就医疗行为的需求、采取的手段、期 望的结果及双方权利义务的认识上产生分歧,并以损 害赔偿为主要请求的民事纠纷。

非医疗纠纷 医患双方对诊疗护理活动及医疗行为本身没有争议,

但发生与之相关的其他民事纠纷。 医疗费用纠纷—债务纠纷

医方侵犯名誉权—名誉权纠纷 肖像权的医患纠纷—肖像权纠纷 产品不合格产生的医患纠纷—产品质量纠纷

医疗事故与医疗过失 民事侵权行为法中,医疗纠纷涉及的损害赔偿案件的

两种表述: 医疗事故

医疗过失

产生原因: 适用法律问题。 医疗纠纷的行政处理与司法处理不衔接。

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颁布,2003年执行)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 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 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构成医疗事故的,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过失

医疗纠纷处理及防范技巧与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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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处理

医疗纠纷处理与防范技巧陈志华律师北京陈志华律师事务所 电话:13801337376 电子信箱:chenzhihua@http://www.77cn.com.cn

医疗纠纷处理

中国医患关系现状–医患关系日趋紧张,暴力事件不断发生; –医生形象被丑化,变成了“白狼”“魔鬼 ”; –医患之间互不信任,相互防备。

–我们如何面对患者呢?

法律咨询热线:13801337376

医疗纠纷处理

一、理解患者 体现人性关怀 医患关系和谐关键–理解患者! –因为某一天,我们自己也可能成为患者。 –调查表明:大部分投诉与医疗技术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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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处理

医患沟通的艺术

--大夫,我的病情严 重吗? --很难说。 --啊!

法律咨询热线:13801337376

医疗纠纷处理

患者就医时的心理状态(1) 否认(讳疾忌医)–患病后原有角色、权利丧失,出现惆怅感,不愿意 承认已发生的事实,总认为“生病”是不光彩的事 。 –医师要理解患者,不要指责和批评,甚至说出“早 干什么去了?”而要耐心帮助他们分析病因、治疗 方法、积极治疗后的预期等,使他们对待疾病有“ 既来之,则安之”的态度,积极配合医师治疗。

法律咨询热线:13801337376

医疗纠纷处

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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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制度

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制度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条 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行政部门及各科室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重大医疗纠纷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不得瞒报、缓报、谎报。

第二条 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纠纷的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一)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有关医疗纠纷处理的办法和程序;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要求协商解决的,应当告知其推举不超过5名代表参加协商,并确定1名主要代表。

(二)患者及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人有权复印或者复制门(急)诊病历、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复印或者复制时应当有患者及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人在场。发生医疗纠纷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纠纷处理完结6个月后医疗机构可以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 患者及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人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 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