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著作权的侵权论文

“网络著作权的侵权论文”相关的资料有哪些?“网络著作权的侵权论文”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网络著作权的侵权论文”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网络著作权侵权怎么赔偿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5
【bwwdw.com - 博文网】

网络著作权侵权怎么赔偿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http://www.77cn.com.cn 网络著作权侵权怎么赔偿 第十条 人民法院在确定侵权赔偿数额时,可以根据被侵权人的请求,按照其侵权行为所受直接经济损失和所失逾期应得利益计算赔偿数额。侵权人不能证明其成本或者必要费用的,其因侵权行为所得收入,即为所得利益。

被侵权人损失额不能确定的,人民法院依被侵权人的请求,可以根据侵害情节在人民币5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权权利。基于此,网络著作权包含了两层含义:第一层,相对与传统作品,指传统作品被上传至网络时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这里特指“信息网络传播权”。我国 2001年修改的《著作权法》根据实践中产生的新问题,在第10条关于著作权的具体权利形式中增加了十多项规定,其中第12项是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承认了传统著作权在网络等电子环境下所享有的受保护地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04]1号)第2条规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

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的数字化形

娃哈哈著作权侵权案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5
【bwwdw.com - 博文网】

娃哈哈著作权侵权案

娃哈哈著作权侵权案

案情

原告郭石夫诉称,原告于1954年11月创作了歌曲《娃哈哈》,1956年在《儿童音乐》发表。原告拥有《娃哈哈》歌名、歌词的著作权。“娃哈哈”既是歌名,又是其中的歌词,系原告独创,表达娃娃欢乐的样子,是歌词的精华部分。《娃哈哈》发表后被广泛传唱,在全国范围内有相当影响,因此“娃哈哈”是《娃哈哈》歌曲这一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被告自1989年起,未经原告同意,将“娃哈哈”作为文字商标、文字与图形组合商标申请注册,在包括上海在内的全国各地销售以“娃哈哈”为商标的商品。原告得知后于1996年4月与被告交涉,但未获结果。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原告的著作权,同时亦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支付原告支出的律师代理费3,000元。

被告辩称:被告于1988年向社会公开征集商标名称,从中选用“娃哈哈”为商标名称,并支付了相应报酬。后经核准注册了“娃哈哈”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和文字与图形的组合商标,商品类别主要涉及食品、儿童保健品和纯净水。

被告认为,歌曲《娃哈哈》又名《哇哈哈》。“娃哈哈”一词

既不具有独创性,也不构成作品;“娃哈哈”与“哇哈哈”歌名通用情况,说明“娃哈哈”只是一个

著作权侵权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5
【bwwdw.com - 博文网】

律伴网(www.lvban365.net)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

著作权侵权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如果自己的著作权被侵犯,该怎样维权呢?当调解无法解决著作权纠纷时,该怎样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呢?需要哪些证据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一、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的步骤是:

(1)搜集和整理相关证据材料

包括证明争议的著作权存在并能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证据、原告与争议著作权相互关系的证据、侵权行为存在和实施侵权行为的具体方式的证据、被告与侵权行为关系的证据、侵权获利与侵权程度的证据等。

(2)证明涉嫌被侵犯的著作权本身成立

第一,证明原告有诉讼主体资格,著作权归属于原告。即原告作为自然人或法人或外国人,都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享有著作权的资格。并且原告与著作权直接存在法定的关系,著作权归于原告和被许可使用。

第二,证明争议作品的存在。即原告应提供具体的作品,如书籍、录音等。

第三,证明作品在我国享有著作权。即证明作品是原告创作的作品,并提交作品底稿,说明创作的完成时间,以排除他人抄袭的可能性。并且原告作品内容合法,属于著作权的保护对象。且作品仍在著作权法的保护期限内。

(3)证明侵权行为存在以及具体的侵权方式

对被告擅自使用原告作品

著作权侵权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5
【bwwdw.com - 博文网】

律伴网(www.lvban365.net)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

著作权侵权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如果自己的著作权被侵犯,该怎样维权呢?当调解无法解决著作权纠纷时,该怎样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呢?需要哪些证据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一、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的步骤是:

(1)搜集和整理相关证据材料

包括证明争议的著作权存在并能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证据、原告与争议著作权相互关系的证据、侵权行为存在和实施侵权行为的具体方式的证据、被告与侵权行为关系的证据、侵权获利与侵权程度的证据等。

(2)证明涉嫌被侵犯的著作权本身成立

第一,证明原告有诉讼主体资格,著作权归属于原告。即原告作为自然人或法人或外国人,都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享有著作权的资格。并且原告与著作权直接存在法定的关系,著作权归于原告和被许可使用。

第二,证明争议作品的存在。即原告应提供具体的作品,如书籍、录音等。

第三,证明作品在我国享有著作权。即证明作品是原告创作的作品,并提交作品底稿,说明创作的完成时间,以排除他人抄袭的可能性。并且原告作品内容合法,属于著作权的保护对象。且作品仍在著作权法的保护期限内。

(3)证明侵权行为存在以及具体的侵权方式

对被告擅自使用原告作品

著作权课件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5
【bwwdw.com - 博文网】

知识产权课件 佳怡

第一编 导论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P5

人们对其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志依法享有的权利 1.创造性智力成果(人的因素) (1)智力成果:脑力——无形财产。(体力——有形财产:动产、不动产) (2)创造性:推陈出新 2.工商业标记

用于识别特定主体和商品信息的标记(核心特征:识别性),包括: (1)商标:认牌购物

(2)商号:企业名称——区别主体 (3)地理标记:由自然因素决定

【1】信息,不需要人创造,需要市场宣传,人的因素其次。

【2】为了知识产权的使用和传播通过有形载体 固定 有形表现 原件 体现 形式 复件 二、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P15 (一)权利性质:特殊的民事权利 (二)特殊性:

1.本质特征:客体的无形性 (知识产权属无形财产)

(1) 一般情况下知识产权客体要通过有形载体(分为

论文:关于网络文艺作品著作权现状分析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5
【bwwdw.com - 博文网】
论文范文:关于网络文艺作品著作权现状分析

  摘要我国网络发展迅速,网络文化也应运而生,网络文艺创作占据了我国文艺市场上很大一部分份额。然而,我国网络文艺创作缺乏相关的约束和保护,文化市场虽然繁荣但不规范,抄袭之风盛行,网络作者的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对网络文化市场的后续长期发展十分不利。

  关键词著作权网络文艺作品

  在当代社会生活中,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部分。随着自媒体的发展,许多的文艺作品创作者选择网络这一便捷的方式发布自己的作品。受到著作权保护的诸多作品种类均在此列。2017年,微博月活跃用户共3.76亿,截至2017年11月,微博全站头部用户达41.8万;微信月活跃公众号达350万,月活跃粉丝数达7.97亿。许多互联网平台上发布信息,作品的“大v”,答主,头条号写作者,网红,主播,音乐博主等都借此获利,快手网上的头部用户平台月均收入可高达1100万人民币。网络作品发表便捷,门槛极低。只要符合一定的法律要求,几乎所有人都可以在网络平台发表自己的作品。因此许多人选择将自己的文艺作品发表在网络上以获取关注。但是正是由于网络作品的发表不需经过编辑审查,其著作权问题也受到极大挑战。许多自媒体经营者将发布在网络平台上的

试析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5
【bwwdw.com - 博文网】

浅析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

摘要:全球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使网络著作权的保护问题随之而来。由于我国互联网起步较晚,加之传统著作权的立法相对滞后,与传统著作权相比,网络著作权的对象、内容及主体都有了一定的变化,导致网络作品侵权行为也显示出与传统著作权侵权行为不同的特征,传统的著作权法无法给予其全面的保护,这就需要专门针对网络作品提出一些新的保护措施保障和促进网络文化的健康发展。针对这些现实问题,在探讨了网络著作权的特点、网络侵权的主要方式、我国对网络著作权保护的现状后,针对如何完善我国的相关立法等角度对网络著作权保护提出相关的观点与对策。

关键词:著作权 网络侵权 保护对策

一、网络著作权概述

(一)网络著作权的概念

网络著作权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著作权,传统意义上的著作权主要分为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身权的内容包括了发表权、署名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等。著作财产权是无形的财产权,属于知识产权之一种,包括复制权、发行权、汇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等。著作权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是基于特定作品而产生的权利。

而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主要是著作人对其创作的网络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与财产权。网络作品,从广义上看,在计算机网络上发表的作品

著作权1~3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5
【bwwdw.com - 博文网】

第二编 著作权法律制度

著作权的概念及演变 著作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第一章 著作权法律制度概述

第一节 著作权的概念及其演变

著作权的概念

著作权——版权(copyright)

法律赋予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权利。

理解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著作权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狭义:指各类作品的作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广义:除了狭义的著作权以外,还包括艺术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者依法享有的权利。(邻接权)

2、著作权是作者的精神权利与财产权利的结合

精神权利:与作者的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大多数情况只能由作者本人享有和行使。 财产权利:通过对作品的使用可以获得相应经济利益的权利 著作权保护的权利 精神权利 财产权利 邻接权利 3、(两权一体性)

权利本身、作品和载体

著作权是因作品的创作而产生的权利,作品是无形的智力成果,是著作权的客体,而无形的智力成果又依附在有形的一定的载体上,成为各种各样的著作权产品。

4、著作权与工业产权的区别

(1)二者标的所反映的领域和作用不同。

工业产权的标的,表现在工商领域内的一定的产品、方法或者标识。其作用主要是在物质生产和生

著作权课件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5
【bwwdw.com - 博文网】

知识产权课件 佳怡

第一编 导论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P5

人们对其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志依法享有的权利 1.创造性智力成果(人的因素) (1)智力成果:脑力——无形财产。(体力——有形财产:动产、不动产) (2)创造性:推陈出新 2.工商业标记

用于识别特定主体和商品信息的标记(核心特征:识别性),包括: (1)商标:认牌购物

(2)商号:企业名称——区别主体 (3)地理标记:由自然因素决定

【1】信息,不需要人创造,需要市场宣传,人的因素其次。

【2】为了知识产权的使用和传播通过有形载体 固定 有形表现 原件 体现 形式 复件 二、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P15 (一)权利性质:特殊的民事权利 (二)特殊性:

1.本质特征:客体的无形性 (知识产权属无形财产)

(1) 一般情况下知识产权客体要通过有形载体(分为

著作权和邻接权的异同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5
【bwwdw.com - 博文网】

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依照法律规定对其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 邻接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在传播作品时所享有的权利,因为它与著作权紧密相连,故称为著作权的邻接权。邻接权与著作权一样同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两者关系密切,邻接权是由著作权衍变转化而来的,是从属于著作权的一种权利。但是两者是有区别的,其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主体不同。

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法人

和其他组织。

而邻接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传播者,

即图书、期刊的出版者; 音乐、戏剧等表演者;

录音、录像的制作者以及广播电视组织等,除表演者外

几乎都是法人。 第二,保护的客体不同。

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邻接权保护的客体是用以传播的作品,即演绎作品,它是以原作品为前提,根据传播形式的需要加工而成,如戏剧、音乐演奏、诗朗诵、相声等。前者体现作者的创造性劳

动,后者体现传播者的创造性劳动。

第三,内容不同。 著作权的内容包括:

人身权,即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收回已发表的作品权等;财产权,即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