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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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防止本单位在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作业、断路、设备检修等作业中发生事故而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在厂区内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作业、断路、设备检修等作业的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安全作业证》的审批管理程序。
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进行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作业、断路、设备检修等作业的安全管理。 2 引用标准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GB 30871-2014)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AQ3024-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3027-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 3 职责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 图文
XXX公司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审批: 编制:安质处
日期:2016年3月18日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检修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常规检修的安全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设备检修中涉及的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常规检修作业。
2 术语和定义 2.1 特殊作业
分公司设备检修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作业。
2.2 动火作业
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
2.3 易燃易爆场所
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
2.4 受限空间
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我公司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部门。 2 作业安全基本要求
2.1 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单位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2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a) 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b) 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
c) 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d) 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识; e)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2.3作业前,生产单位应进行如下工作:
a) 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安全要求;
b) 对放射源采取相应的安全处置措施; c) 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
d) 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 e) 夜间作业的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f) 会同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
2.4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
特殊耗材管理制度
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药品及医用耗材的采购、入库、保管和出库的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减少损耗保证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采购 按照“面向临床、服务患者”的要求原则上既要满足临床需要又要防止过量积压占用流动资金。药剂科根据医院每月或每季度临床业务用量和库存量拟定采购计划报分管副院长审批后按照《医院药品及耗材使用目录》进行网上采购。严禁标外采购和自行采购或超计划采购。采购毒麻药品、新特药品、钢板及输液管、透析器等无菌用品要严格程序保证质量和安全。 2、入库 药库保管员要按照采购计划凭票入库同时认真核对品名、规格、产地、数量、有效期等检查产品包装无毁损后方可入库。医用耗材要查验生产批准文号。严禁不合格药品及医用耗材进入仓库。 3、保管 药品及医用耗材要按照其类别、剂型、理化性质和特殊保存要求进行分类存放。24小时对仓库的温、湿度进行监控需冷藏保存的药品要上墙提示标志必须进冰箱、冰柜保存。保管员每月对药品、医用耗材有效期进行查对对接近失效的药品及医用耗材必须提前6个月上报药剂科长及分管副院长。领发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避免仓库药品及医用耗材过期、失效、霉烂、变质。同时做好防火、防盗、防虫、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6、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动火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依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
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关于印发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安监〔2016〕132号)及《江苏省精细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规定》等地方法规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阿贝尔化学(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范围内从事临时
性用火作业的管理和固定用火区、固定用火点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动火作业: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
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动火作业项目有: a)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b)使用喷灯等明火作业;
c)在易燃易爆区域内打磨、喷沙、锤击等产生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d)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临时用电或使用非防爆电动工具、电气设备及器材; e)机动车进入正在生产的化工装置或罐区、在生产区域内设置自带动力源的
发电机和自带动力源的空气压缩机;
3.2 易燃易爆场所 :GB5001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最新)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014年1月1日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的作业安全管理,用以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
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厂内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高温作业等危险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
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5798-2003《企业标准体系管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 GB/T3508-93《高处作业分级》
3.
术语、定义
3.1 厂内动火作业:在公司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
的作业。
3.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
入专用贮料仓、库等,进行清堵、检测、维修、养护等。
3.3 临时用电作业:公司内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
3.4 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5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 3.5 起重吊装作业:在公司内进行安装、拆除、维修等作业。
3.6 破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6、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动火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依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
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关于印发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安监〔2016〕132号)及《江苏省精细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规定》等地方法规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阿贝尔化学(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范围内从事临时
性用火作业的管理和固定用火区、固定用火点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动火作业: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
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动火作业项目有: a)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b)使用喷灯等明火作业;
c)在易燃易爆区域内打磨、喷沙、锤击等产生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d)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临时用电或使用非防爆电动工具、电气设备及器材; e)机动车进入正在生产的化工装置或罐区、在生产区域内设置自带动力源的
发电机和自带动力源的空气压缩机;
3.2 易燃易爆场所 :GB5001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YX/HSE21-2015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加强对动土危险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本公司范围内动土危险作业的所有人员,包括外来施工单位。 3. 职责
3.1 设备科负责对动土危险作业施工人员及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
3.2安环科负责动土危险作业许可证的审批,监督作业环节安全措施的落实。 3.3 施工人员或外来施工单位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作业安全和人员安全。 4. 程序
4.1动土作业系指在生产厂区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4.2凡在上述区域内进行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
4.3动土作业涉及到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4.4 动土作业的危害识别
4.4.1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4.4.2将安全措施填入“动土作业许可证”内。 4.5动土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4.5.1动土作业许可证由施工单位填写,安环科根据地下设施情况向进行现场施工人员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线、埋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特制訂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除固定动火区以外)。 3.职责
3.1厂区机修车间为固定动火区;
3.2安全管理部负责动火证的审核并审批二级动火证;
3.3分管安全副总負責一级动火审批;总经理負責特级动火证审批; 3.4指定的現場监火人及动火人对安全动火负责。 4. 依据
依据国家标准《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 4.工作程序
4.1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公司安全管理部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指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4.2动火作业分级: 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一般分为二级动火、一级动火、特殊动火三个级别,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2.1 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避免因交叉作业引发事故,规范同一工作面或同一立体空间范围内的不同作业的安全管理,防范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安全,避免财产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车间、外来施工及协作单位。包括施工区域内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的施工作业;金属结构施工、验收;设备吊装作业、维护检修作业;同一作业面上不同单位和机械的交叉作业。
三、职责
(一)生产部(生产管理部门、设备工程部门)负责各类交叉作业的总协调管理,并监督车间执行相关管理要求。
(二)各车间负责本车间内所有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环部负责各类交叉作业的监察。 四、术语和定义
凡一项作业可能对其他作业造成危害或对其他作业人员造成伤害的作业均构成交叉作业。交叉作业包括立体交叉作业和平面交叉作业。
交叉作业的范围是指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的有关工作,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和干扰其工作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土石方开挖、爆破作业、设备(检修)安装、起重吊装、高处作业、脚手架搭设拆除、焊接(动火)作业、生产用电、运输、其他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作业等。
五、 作业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职责
(一)作业票签发人: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作业票上所填写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