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关系无因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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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无因性原则及其例外的理解与适用
票据无因性原则及其例外的理解与适用
--析北京某物资公司诉北京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案
【本案聚焦】
如何理解票据无因性原则及票据无因性原则的例外规定?本案能否适用票据无因性原则的例外规定?
【案情介绍1】 原告:北京某物资公司
被告:北京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案外人焦某系被告的汽车销售按揭业务经理。2004年11月,焦某向原告购买印刷用纸,价款为212393.34元,原告向焦某交付了纸张并开具了抬头为被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焦某写下了欠款人为本人的欠款协议。2005年1月6日,焦某向原告交付了一张号码为XV102787878的银行转账支票,金额为212393.34元,出票人为被告,人名章为焦某本人,收款人为原告。1月17日,该支票被银行以账户透支为由退票,原告遂向法院提起以北京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为被告的买卖合同之诉,要求被告支付货款212393.34元。2005年5月21日,法院作出民事裁定,裁定书载明“被告汽车销售按揭业务经理焦某经手向原告购买印刷用纸,因被告否认焦某行为为职务行为,且焦某承认其为个人行为,原告所提供证据无法证明焦某行为为职务行为,故原告所诉被告有误。”该民事裁定书因无人上诉而期满生效。
后原告向法院提起票据追索权之诉,
票据无因性原则及其例外的理解与适用
票据无因性原则及其例外的理解与适用
--析北京某物资公司诉北京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案
【本案聚焦】
如何理解票据无因性原则及票据无因性原则的例外规定?本案能否适用票据无因性原则的例外规定?
【案情介绍1】 原告:北京某物资公司
被告:北京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案外人焦某系被告的汽车销售按揭业务经理。2004年11月,焦某向原告购买印刷用纸,价款为212393.34元,原告向焦某交付了纸张并开具了抬头为被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焦某写下了欠款人为本人的欠款协议。2005年1月6日,焦某向原告交付了一张号码为XV102787878的银行转账支票,金额为212393.34元,出票人为被告,人名章为焦某本人,收款人为原告。1月17日,该支票被银行以账户透支为由退票,原告遂向法院提起以北京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为被告的买卖合同之诉,要求被告支付货款212393.34元。2005年5月21日,法院作出民事裁定,裁定书载明“被告汽车销售按揭业务经理焦某经手向原告购买印刷用纸,因被告否认焦某行为为职务行为,且焦某承认其为个人行为,原告所提供证据无法证明焦某行为为职务行为,故原告所诉被告有误。”该民事裁定书因无人上诉而期满生效。
后原告向法院提起票据追索权之诉,
论票据的无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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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票据的无因性
作者:姚祎
来源:《神州·中旬刊》2013年第05期
摘要:票据的无因性是票据最主要的性质,目前世界法学普遍接受票据权利的行使一般不用考虑其原因关系,这主要是为了确保交易流通顺畅,发挥票据的作用。因此票据的无因性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法律赋予的。 关键词:票据无因性 原因关系 票据行为
票据是现在社会经济交往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支付方式,我国票据法所规定的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票据关系是一种抽象的支付金钱的法律关系,在交易活动中被广泛应用,但是在它背后,还必然存在着支付金钱的某种实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为买卖、借贷等行为原因发出票据、接受票据,这种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借贷等关系即为票据原因行为,根据票据本身所发生的一系列关系则为票据关系。票据的原因关系是票据当事人之间所以为票据的行为。因此,票据当事人之间先有原因关系,再有票据预约,然后根据预约授受票据,才发生票据关系,所有的票据行为都是基于票据原因行为而发生的,没有票据原因行为就不成立所谓的票据行为。
在现代,票据除作为流通工具之外,还担负着多种经济职能,如
无因性原则之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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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性原则之考古
徐涤宇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教授
关键词: 无因性原则/物权行为/无因债务/不当得利制度 内容提要: 对于无因性理论,应该以一种历史实证主义的态度去了解其发生和转型。罗马法上的抽象性原则在法律构成和效果方面与现代无因行为大致相近,但主要和具有宗教意义的形式主义密切相关。德国法上的无因性原则原本是法学家理论分析之抽象思维的结果,在最初的意义上,它并非基于功能论或目的论等法政策上的考虑而被创设,而是对请求给付之诉(不当得利制度之罗马法上的渊源)进行解释的产物。因此,无论是否定还是支持无因性理论,都不能以唯心主义的立场,浪漫地从功能主义的角度去理解其本初的意义。 一、引言:为何对无因性(抽象性)原则进行考古?
在我国,关于无因性理论,主要由争议最多的物权行为理论引发。学者一般认为,物权行为无因性,是德国民法创立物权行为概念,尔后又进一步肯定物权行为独立性后的必然逻辑结论。〔1〕(P117)〔2〕(P373)〔3〕(P71)〔4〕(P33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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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法2 票据关系和非票据关系
票据法 第二章
第二章 票据关系和非票据关系
2.1 票据关系
一、票据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票据关系,是指当事人基于票据行为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是债权人。 ——在票据上签章的人是债务人。 票据关系的法律特征:
(1)票据关系基于票据行为而发生 (2)票据关系具有独立性和无因性 (3)票据关系具有多重性
【例】甲签发一张面值为20万元,到期日为2008年3月5日的本票,交付给乙作为购买货物的货款。后因乙工厂失火,未能如期交货,甲解除与乙的合同。甲要求乙返还其所签发的
本票。乙以该本票已经转让丙为由,拒绝返还。 问1:甲是否可以合同解除为由,对丙拒绝付款?
问2:假如本票未发生流通,甲是否可以合同解除为由,对乙拒绝付款? 二、票据关系的种类
(一)按照票据名称区分: (1)汇票关系 (2)本票关系 (3)支票关系
(二)按照票据行为的不同,可分为: (1)票据发行关系 (2)票据背书关系 (3)票据承兑关系 (4)票据保证关系 (5)票据付款关系 三、票据当事人的分类
(一)根据当事人在票据上的地位——分为权利主体、义务主体和关系主体
权利主体:持有票据的人——又分为绝对权利主体(通过出票或背书取得票
无因管理
篇一: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无因管理
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无因管理
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司法考试民法学的重要考点,考生应当重点复习。法律教育网的小编整理了无因管理的名师讲义,供考生复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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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债的分类
司考民法笔记: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
司考侵权责任法笔记:工伤
司考侵权责任法笔记:网络侵权责任
《民法通则》
第九十三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民通意见》
132. 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
无因管理要件及类型图
就事理而言,擅自对他人事务进行管理,是对他人权益的侵犯,应属侵权行为。但民法着眼于社会生活的连带关系,为鼓励互助义行,特设无因管理制度,赋予正当无因管理行为违法阻却效力,并在管理人和本人成立债权债务关系,使无因管理成为债的发生根据。要言之,无因管理制度旨在适当界限“禁止干预他人事务”与“奖
励互助义行”两项原则,使无法律上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者,在一定条件下享有权利,负有义务。
一、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无因管理(包括正
无因管理案例
民法实践:无因管理案例
王鹏达 环法G101 2010104103
一、案例设计
2010年3月17日专业户刘丁在村路边发现一匹马无人看管, 他叫了几声没人答应, 左右寻找也没发现主人, 就把马带回家 。刘丁捡到马后, 四处打听, 没发现有人丢马, 就将这匹马和自己的码放在一起饲养。 后来马得了病 ,然后刘丁将马花钱治好 ,花费200元。 过了6个月后, 母马生下来小马。 过15日, 晚上下雨马被雷击中 ,导致母马死亡。 过了1个月, 邻村张玄找到他, 说马是自己的 。要求刘丁赔偿被雷击中的母马 。还要求把小马归还自己 。但刘丁认为马死不是自己造成的, 认为不应给予张玄赔偿 ,而且母马是在刘丁饲养才生下小马应属于自己 。还要求张玄付给自己治疗母马的费用。 但是张玄认为自己的母马生下小马, 应当归自己 ,而且赔偿马死的损失。
二、问题
1 邓照料马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什么行为? 2 邓要求小马归自己所有的主张是否成立? 3 刘丁在照料马的过程中,马突然遭雷击而死。张玄向刘丁索要赔偿是否成立? 4 刘丁在照料马的过程中,马生病的治疗费用,是不是应由张玄付偿?
三、分析
(1)刘丁照料马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
无因管理案例
第十一章 无因管理
典型案例分析
一、案情介绍
王某承包村里的大片苹果园,经过精心培育,收成看好。2004年9月就在苹果即将采摘上市之际,王某不幸在车祸中死亡,而其两个儿子都在外地工作,无力照管果园。王某的同村好友李某便主动担负起照管果园的任务,并组织人员将苹果采摘上市出卖,获得收益5万元。其中,李某组织人员采摘苹果并出售所花费劳务费共计1500元,李某在搬运苹果时不慎将腰扭伤花费医药费500元。王某的继承人赶回家后,李某将收益5万元交给王某的继承人,同时要求支付其所花费的1500元劳务费、500元药费,并要求 支付2000元作为报酬。
而王某的继承人认为,自己并未委托李某照管果园,李某无权要求其支付有关报酬,且李某扭伤腰是其自己不小心,故只同意支付1500元劳务费,拒绝支付500元药费和2000元报酬。
李某因此起诉王某的继承人,要求其支付其所花费的1500元劳务费、500元药费,2000元报酬。
二、本案争执焦点问题
本案争执焦点问题是:李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李某未经王某继承人委托而主动照管王某的果园,是否有权要求报酬及要求支付其已付出的劳务费、医药费?
三、本案的事实与法律分析
要解决双方纠纷,
票据有因性观念的坚守与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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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有因性观念的坚守与超越
关键词: 票据 无因性 真实交易背景
内容提要: 将票据与其基础交易相牵连的观念,具有严肃的学术意义,需要深入研究。与票据法无因性原则强调交易效率及安全不同,票据真实交易背景要求旨在控制社会总体信用规模,防止信用膨胀,确保国家对信贷活动的有序管理,保障宏观经济安全。这种要求是票据发展过程中不能轻言逾越的阶段,立法应当依据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来选择。同时,“无因性”与“真实交易背景”是不同范畴的要求,不应混为一谈,也并不矛盾。
一、经济学领域“真实票据学说”的启示
真实票据理论的起源可以上溯到17世纪中期,学者约翰·罗(John Law)曾把票据作为“良好的抵押品”来论证纸币发行的稳定基础。随后,经济学巨匠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对真实票据学说进行了首次的权威性阐述 。其后,真实票据理论在货币理论与货币发展史上开始不断地扮演重要的角色,成长为经济学和金融学上的重要理论之一,很多时候还成为争论的中心。 对于真实票据理论在当今的地
园冶中的因借原则
园冶中的因借原则
摘要:“巧于因借,精在体宜”是《园冶》中最为精辟的论断,也是我国传统的造园原则和手段。书中把“因”与“借”相结合,系统的讲述了我国造园技术的各个层次。在此处,“因”所指的是院内,主要说明的是如何利用园址自身的条件加以改造与加工。“借”则指的是院内外景物与周围环境的相互联系。在此书中特别强调的是“借景”。本文通过对“因”与“借”的探讨,分析如何巧妙地因势布局,随机因借,做到得体合宜,顺应自然,尊重生态。
关键词:园冶、因地制宜、借景、古典园林、生态 “好鸟要朋,群麋偕侣”,《园冶》对自然美的推崇从两个维度进行纵深与展开,一是将自然环境营造成仙境,二是特别看重自然环境中的生态意味。
从生态的维度解读这些文字,突出体现的是对生态的尊重。《园冶》于此提出的一系列理论,主要的就是“因借”原则。这里的关键字是“因”和“借”。何为“因”?因的是什么?何为“借”?“借”的是什么?
“园林巧于因借,精在体宜。”“‘因’者,随基势之高下,体型之端正,碍木删桠,泉流石注,互相借资;宜亭斯亭,宜榭斯榭,不妨偏径,顿置婉转,斯谓‘精而合宜’者也。‘借’者,园虽别内外,得景则无拘远近,晴峦耸秀,绀宇凌空,极目所至,俗则屏之,嘉者收之,不分町畽,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