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代码编制规则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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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
宗地代码编制规则
(试行)
1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3.1 ................................................................................ 1 3.2 ..............................................................................
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
宗地代码编制规则
(试行)
1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3.1 ................................................................................ 1 3.2 ..............................................................................
各级各类学校(机构)代码编制规则
附件:
各级各类学校(机构)代码编制规则
为全面反映和了解各级各类学校(机构)基本情况,统一编制、规范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机构)代码,满足教育统计和管理工作需要,特制定本规则。
一、编制依据
各级各类学校(机构)代码依据国家统计标准及教育部对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的管理分类标准制定。相关的规范性引用文件包括: 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3.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 10114); 4.《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国家统计局,2010年);5.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代码(GB/T 4657)。
二、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机构)代码的编制、教育统计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
三、 编码规则
1. 新设的学校(机构)赋予新的代码; 2. 学校(机构)仅改变名称的,沿用原代码;
3. 学校(机构)合并时,在不改变学校类别的前提下,新设学校(机构)可使用合并前的一个学校(机构)代码;
4. 当学校撤销或改变学校类别时,须重新编码,其原代码作废;
5.已作废的代码不得再赋予其他的学校(机构)使用,以保持代码的唯一性;
6. 原取消的学校(机
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国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确保《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的顺利实施,部组织编制了《全国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 附件:
全国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部重点工作部署,为贯彻落实推进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暨宗地统一编码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推进全国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依照《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制定全国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国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是部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对土地管理基础工作的巩固和完善,是实现国土资源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支撑和保障,也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这项工作要在部统一部署下,按照“示范推广、急用先行、双码运行、成熟并轨”的指导方针和总体要求,积极稳妥地全面铺开和推进,不断提高地籍信息化管理水平,促进城乡地政统一管理。
二、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
(一)工作目标。
通过周密部署和安排,在较短的时间内全面启用宗地统一代码,积极稳妥推进原有宗地代码向统一代码的转换。力争用一年时间,
国家地名数据库代码编制规则
《国家地名数据库代码编制规则》
一、地名数据库代码编制
(一)为了统一、规范国家地名数据库代码,满足地名数据库编码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则。 (二)国家地名数据库代码依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2260)、《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10114一88)的编码规则、《民政统计代码编制规则》和《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GB/T18521-2001)制定。
(三)国家地名数据库代码应做到不重、不漏,留有备用号。 (四)国家地名数据库代码共有20位数字,分为四段。
第一段由6位数字组成,表示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2)。
1.行政区划数字代码(简称数字码)采用三层六位层次码结构,按层次分别表示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市(地区、自治州、盟)、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自治旗、市辖区、林区、特区)。
2.数字码码位结构从左至右的含义是:
第一层即前两位代码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第二层即中间两位代码表示市、地区、自治州、盟、直辖市所辖市辖区/县汇总码、省(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汇总码,其中
(1)01~20、51~70表示市,01
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试行
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试行)
(会考,但是分数比重不大)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不动产单元的设定规则、不动产单元代码的结构和编制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不动产单元的设定、标识、信息处理和交换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GB/T 7027
标准编写规则第3部分:信息分类编码GB/T 20001.3
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
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
房屋代码编码标准JGJ/T 246
海籍调查规范HY/T 124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2642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 253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 2537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宗地 cadastral parcel
土地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或者空间。
3.2
宗海cadastral sea
权属界线封闭的同类型用海单元。
3.3
房屋 building
独立成栋、有固定界线的封闭空间,以及区分幢、层、套、间等可以独立使用、
国家地名数据库代码编制规则
《国家地名数据库代码编制规则》
一、地名数据库代码编制
(一)为了统一、规范国家地名数据库代码,满足地名数据库编码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则。 (二)国家地名数据库代码依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2260)、《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10114一88)的编码规则、《民政统计代码编制规则》和《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GB/T18521-2001)制定。
(三)国家地名数据库代码应做到不重、不漏,留有备用号。 (四)国家地名数据库代码共有20位数字,分为四段。
第一段由6位数字组成,表示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2)。
1.行政区划数字代码(简称数字码)采用三层六位层次码结构,按层次分别表示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市(地区、自治州、盟)、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自治旗、市辖区、林区、特区)。
2.数字码码位结构从左至右的含义是:
第一层即前两位代码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第二层即中间两位代码表示市、地区、自治州、盟、直辖市所辖市辖区/县汇总码、省(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汇总码,其中
(1)01~20、51~70表示市,01
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试行)
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试行)
(会考,但是分数比重不大)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不动产单元的设定规则、不动产单元代码的结构和编制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不动产单元的设定、标识、信息处理和交换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60 GB/T 7027 GB/T 20001.3 TD/T 1001 GB/T 17986.1 JGJ/T 246 HY/T 124 GB/T26424 NY/T 2538 NY/T 253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 标准编写规则第3部分:信息分类编码 地籍调查规程 房产测量规范 房屋代码编码标准 海籍调查规范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宗地 cadastral parcel
土地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或者空间。
—1—
3.2
宗海cadastral sea
权属界线封闭的同类型用海单元。
大额支付行号编制规则说明
银行大额行名行号
大额支付行号编制规则说明
大额支付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为提高资金汇划速度,减少资金汇划环节,方便查询查复而开发的一套资金清算应用系统,参与使用该系统的各家银行均有一个12位的大额支付行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目前,各机构使用的汇票专用章上都刻有该机构的大额行号,从事票据业务的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了解和掌握大额支付行号的编制规则,从而提高在资金汇划和汇票专用章鉴别环节的业务能力,现将该行号的编制规则说明如下:
1、大额支付行号的前三位代表各银行的行别,详见下表:
001:中国人民银行
102:中国工商银行
103:中国农业银行
104:中国银行
105:中国建设银行
201:国家开发银行
202:中国进出口银行
203:农业发展银行
301:交通银行
302:中信银行
303:中国光大银行
304:华夏银行
305:中国民生银行
306:广东发展银行
307:深圳发展银行
308:招商银行
309:兴业银行
310:浦发银行
313:城商行
315:恒丰银行
316:浙商银行
318:渤海银行
319:徽商银行
401:城信社
402:农信社、农商行、农合行
403:邮政储汇局
银行大额行名行号
需要说明的是,江苏农村商业银行的行别代码为:314;天津农村合作银行,江苏农村合作银行和
大额支付行号编制规则说明
银行大额行名行号
大额支付行号编制规则说明
大额支付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为提高资金汇划速度,减少资金汇划环节,方便查询查复而开发的一套资金清算应用系统,参与使用该系统的各家银行均有一个12位的大额支付行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目前,各机构使用的汇票专用章上都刻有该机构的大额行号,从事票据业务的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了解和掌握大额支付行号的编制规则,从而提高在资金汇划和汇票专用章鉴别环节的业务能力,现将该行号的编制规则说明如下:
1、大额支付行号的前三位代表各银行的行别,详见下表:
001:中国人民银行
102:中国工商银行
103:中国农业银行
104:中国银行
105:中国建设银行
201:国家开发银行
202:中国进出口银行
203:农业发展银行
301:交通银行
302:中信银行
303:中国光大银行
304:华夏银行
305:中国民生银行
306:广东发展银行
307:深圳发展银行
308:招商银行
309:兴业银行
310:浦发银行
313:城商行
315:恒丰银行
316:浙商银行
318:渤海银行
319:徽商银行
401:城信社
402:农信社、农商行、农合行
403:邮政储汇局
银行大额行名行号
需要说明的是,江苏农村商业银行的行别代码为:314;天津农村合作银行,江苏农村合作银行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