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规则及工资规定的看法
“就业规则及工资规定的看法”相关的资料有哪些?“就业规则及工资规定的看法”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就业规则及工资规定的看法”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就业规则
雲南愛思必農産品有限公司
就 業 規 則
就業規則
2009年12月1日修正 2010年2月25日修正 2010年4月1日修正
目次
第1章 第2章 第3章 第4章 第5章 第6章 第7章 第8章 第9章
総 則 人 事 労働契約 労働規律
労働時間?休憩休暇 給与?賞与及び経済補償金 表 彰 処 罰 安全及び衛生
第10章 教育?訓練
第11章 労働保険及び福利厚生 第12章 内部情報管理 第13章 労働組合 第14章 附 則
- 2 -
就業規則
第1章 総 則
第1条(目的)
雲南愛思必農産品有限公司(以下「会社」という)は、良好な労働就業秩序を確立するため、中華人民共和国(以下は?中国?という)の関連法律?法規に基づき、本就業規則(以下「本規則」という)を制定するものとする。
第2条(従業員の
职工病假工资规定
篇一:2015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2015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导读:请病假还有工资吗?病假工资如何规定的?找法网小编小编搜集整理了有关劳动法
病假工资的规定、短期病假工资计算基数和病假工资计算公式,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帮
助。病假在劳动法规上称作“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
限。
第一、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
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
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
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
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
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
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
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
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
2017年病假工资规定
篇一:2017年最新版劳动合同范本
2017年最新版劳动合同范本
用人单位(甲方)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员工姓名(乙方)身份证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的约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形式: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天),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劳动合同范本要求注明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乙方工作地点是:;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四)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部门、工种或职务)
三、劳动合同范本要求注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
设计人员工资及提成比例的规定及奖惩制度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设计人员工资及提成比例的规定及奖惩制度
根据总院的要求且针对目前的运营机制,对设计人员工资及提成作出相应的规定,并从2013年3月1日起执行。 一、工资
1、正式聘用员工工资=设计费提成+福利(三险一金) 2、设计费用提成
(一)正式聘用员工的各工种提成费用如下
1)方案阶段
作方案且作初步设计的,按每平方米人民币0.5元计费;只作方案未作初步设计的,按每平方米人民币0.3元计费;未作方案只作初步设计的,按每平方米人民币0.2元计费。
2)施工图阶段(单位:元) 结构形式 多层 底框 小高层 18层以上 公建小于2万平米的 公建大于2万平米的 建筑 0.8 0.9 1.0 1.2 1.0 1.2 结构 0.9 1.0 1.1 1.4 1.1 1.4 给排水 0.25 0.3 0.35 0.4 0.30 0.4 电气 0.25 0.3 0.35 0.4 0.35 0.45 暖通 0.25 0.25 0.30 0.35 0.30 0.35 注:如有初步设计的,
设计人员工资及提成比例的规定及奖惩制度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设计人员工资及提成比例的规定及奖惩制度
根据总院的要求且针对目前的运营机制,对设计人员工资及提成作出相应的规定,并从2013年3月1日起执行。 一、工资
1、正式聘用员工工资=设计费提成+福利(三险一金) 2、设计费用提成
(一)正式聘用员工的各工种提成费用如下
1)方案阶段
作方案且作初步设计的,按每平方米人民币0.5元计费;只作方案未作初步设计的,按每平方米人民币0.3元计费;未作方案只作初步设计的,按每平方米人民币0.2元计费。
2)施工图阶段(单位:元) 结构形式 多层 底框 小高层 18层以上 公建小于2万平米的 公建大于2万平米的 建筑 0.8 0.9 1.0 1.2 1.0 1.2 结构 0.9 1.0 1.1 1.4 1.1 1.4 给排水 0.25 0.3 0.35 0.4 0.30 0.4 电气 0.25 0.3 0.35 0.4 0.35 0.45 暖通 0.25 0.25 0.30 0.35 0.30 0.35 注:如有初步设计的,
谈谈你对目前大学生就业难现象的看法
谈谈你对目前大学生就业难现象的看法 首先
第二
第三
1.75米以上”。这样的岗位和身高、性别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很多
大学生反映
些人情招聘和灰色招聘也屡见不鲜 可见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是一个多
的人生打下坚实的基础。
关于大学生就业难得看法
大学生就业成为了社会一大矛盾,仔细想想,为什么会出现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呢?首先是社会对高校毕业生的吸纳能力有所减弱。政府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国有企业深化体制改革、精兵简政,私有企业虽不断增加,但就业岗位少,不能从更本上解决问题。
其次是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年年在扩招,毕业生的数量一年比一年多,造成社会对毕业生的整体社会需求量与实际毕业人数之间的矛盾突出,毕业生求职择业的竞争加剧。再过两、三年,我们的毕业生人数将成倍地增加,加上往年未就业的待业毕业生,这个将会是一个盘大的数据,给就业带来严峻的考验。
再次是扎堆现象严重。专业扎堆:高校纷纷开设所谓的热门专业,同学们也纷纷报考,导致大家一起来哄抢就业机会,而有些就业机会却受到冷落。
面对如此严峻的就业形势以及自身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做?我觉得,大学生在实际生活中要遵循“开阔眼界、面对现实、正确定位”的原则。
首先,充分相信自己的实力,敢于通过竞争去达
江苏省病假工资规定
江苏省病假工资规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确定工资基数后,还要知道计算中的分母是计薪日,而不是统一的20.92;计薪日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
首先,在计算病假工资时,职工工资(严格意义上应定义为“职工工资性收入”)为职工在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据此,职工日工资(即“日工资性收入”)为“实得工资×70%÷20.92(天)”。
其次,病假工资的计算,先按休假时间(以6个月)为标准划分,再按职工连续工龄划档。具体计算方式为: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内的病假工资计算方法: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2
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
篇一:安徽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
安徽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草案)
--------------------------------------------------------------------------------
2006-06-19 16:32中安在线
【专题】企业工资支付规定(草案)调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力供求状况,定期制定和发布工资水平宏观调控指导政策。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政府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政策的要求,结合劳动力市场价格和本单位经济效益,依法合理确定本单位的工资水平。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资支付活动。
第二章 工资支付一般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规定,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依法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
江苏省病假工资规定
江苏省病假工资规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确定工资基数后,还要知道计算中的分母是计薪日,而不是统一的20.92;计薪日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
首先,在计算病假工资时,职工工资(严格意义上应定义为“职工工资性收入”)为职工在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据此,职工日工资(即“日工资性收入”)为“实得工资×70%÷20.92(天)”。
其次,病假工资的计算,先按休假时间(以6个月)为标准划分,再按职工连续工龄划档。具体计算方式为: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内的病假工资计算方法: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2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文章来源:/Content-3846.htm免费发布法律 咨询请 点击/tiwen.htm 云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全)
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4〕4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劳动人事司,解放军总后勤部劳动工资局,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
为配合《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充分保障劳动者通 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特制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劳动部
一九九四十二月六日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第四条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