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集中代收付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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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集中代收付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南银办162)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办公室
南银办?2008?162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集中代收付业务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江苏省各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江苏省(南京)分行、国有商业银行江苏省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上海银行南京分行,宁波银行南京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江苏省分行,各外资银行南京分行,江苏省农联社,南京金融票据中心:
为规范江苏省集中代收付业务行为,保障集中代收付业务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我分行制定了《江苏省集中代收付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金融票据中心作为集中代收付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管理者,要根据《江苏省集中代收付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业务处理办法和业务处理手续。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江苏省各市中心支行可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业务流程和操作手续。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分行,联系电话:025—
— 1 —
84790102。
附件:江苏省集中代收付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二○○八年九月三日
主题词:支付结算 支付系统 业务管理 通知
内部发送:李铀副行长,支付处,法律处。
联系人:姚东金 联系电话:84
江苏省集中代收付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南银办162)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办公室
南银办?2008?162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集中代收付业务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江苏省各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江苏省(南京)分行、国有商业银行江苏省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上海银行南京分行,宁波银行南京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江苏省分行,各外资银行南京分行,江苏省农联社,南京金融票据中心:
为规范江苏省集中代收付业务行为,保障集中代收付业务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我分行制定了《江苏省集中代收付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金融票据中心作为集中代收付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管理者,要根据《江苏省集中代收付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业务处理办法和业务处理手续。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江苏省各市中心支行可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业务流程和操作手续。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分行,联系电话: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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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90102。
附件:江苏省集中代收付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二○○八年九月三日
主题词:支付结算 支付系统 业务管理 通知
内部发送:李铀副行长,支付处,法律处。
联系人:姚东金 联系电话:84
代收付业务介绍
代收付业务介绍2014年1月
业务背景 产品与服务介绍 业务政策
合作案例
一. 业务背景 企业收款遇到的难题 企业收款渠道现状 企业收款方式分析
企业收款遇到的难题收银员/ 工作人员 分公司/ 代理商
……
分公司/ 代理商
总公司/ 经销商
物流(可能有) 信息流断层 银行卡
资金流付款人 现金 企业信息流与资金流 不能一一匹配 银行系统与企业业务/财务系统 对接成本高
银行多种转账首段仍不 能满足资金往来需求 分销层级多,资金不能及时 回笼,周转效率低
企业收款渠道现状① 营业网点/现场缴款
银行柜台/汇款 ②
③ 缴款方
收款人员/上门收款 收款方
④
网上银行/电子汇款
⑤
银行自动托收
企业收款方式分析序号 收款渠道 收款方式 1 代理商携带现金/银行卡到网 企业营业网点收款 点现场缴款 收款方 网点建设成本高、运 营成本高 留存现金多,有风险 银行卡刷卡,手续费 高 财务对账成本 资金到账时间无法保 证 运营成本、管理成本 收取现金的安全风险 POS刷卡的手续费成本 财务对账成本 对缴款方群体要求较 高 银行对企业资质要求 无法解决跨行问题 缴款方 交通成本、时间成本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摘要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概念(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 三、财政收入收缴方式和程序(一)收缴方式(二)收缴程序 四、财政支出支付方式和程序(一)支付方式(二)支付程序 五、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意义
关键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资金 预算 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 财政部门 正文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由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共同构成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政府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拔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整个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和主要内容。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概念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指以财政国库存款账户为核心的各类财政性资金账户的集合,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入、支付、存储及资金清算活动均在该账户体系运行。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下列银行账户构成:
1.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单一账户,简称国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摘要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概念(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 三、财政收入收缴方式和程序(一)收缴方式(二)收缴程序 四、财政支出支付方式和程序(一)支付方式(二)支付程序 五、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意义
关键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资金 预算 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 财政部门 正文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由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共同构成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政府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拔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整个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和主要内容。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概念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指以财政国库存款账户为核心的各类财政性资金账户的集合,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入、支付、存储及资金清算活动均在该账户体系运行。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下列银行账户构成:
1.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单一账户,简称国
江苏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考核评价暂行办法
江苏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考核评价暂行办法
为加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建立考核评价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一)全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供应的村卫生室和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全省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下简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三)基本药物是指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药物目录内的药品。
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管理要求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以省为单位的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集中支付,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按规定比例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其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通用名品种数占基本药物目录(含省增补药物)通用名总数的比例,二级综合医院原则上不少于80%、三级综合医院原则上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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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70%;
总行版批量代收付客户端工具用户手册
总行版批量代收付客户端工具
用户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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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功能简介 ............................................................................................................. 3 第二章 业务处理流程..................................................................................................... 4
一、业务处理基本流程....................................................................................... 4 二、基本功能..................................................................................................... 5 三、功能要点....................................................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代收付业务操作规程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代收付业务操作规程
(试行)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管理 ..................................................................... 1
第一节 机构管理 ........................................................................ 1 第二节 人员管理 ........................................................................ 2 第三章 委托单位管理 ........................................................................ 6 第四章 预付资金管理 .........................................................
江苏省专科(病)诊疗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专科(病)诊疗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专科(病)诊疗中心的设置审批和管理,发挥专科(病)诊疗中心的学科带头作用,促进全省医疗技术的发展和服务能力的提高,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专科(病)诊疗中心是指设立在医疗机构内,冠以行政区域名称为识别名,以临床诊疗为主、突出专科(病)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非独立法人机构。
第三条 专科(病)诊疗中心按照服务的地域范围和医疗辐射能力分为省级和市级(暂不设县级);按照专科、专病分类主要包括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的内科、外科中的二级科目和其它一级科目及部分多发病、疑难病的规范名称。设置诊疗中心的专业、专病目录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并根据发展需要进行修定。
第四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全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状况和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对省级专科(病)诊疗中心的布局和数量进行规划;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当地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状况和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对市级专科(病)诊疗中心的布局和数量进行规划,报省卫生厅备案。同一专业的专科(病)诊疗中心在冠名的行政区域内只设置1个。
第五条 省、市级专科(病)诊疗中心,分别由省、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确认、
卫生部、江苏省静配中心规范 - 图文
生部日前印发《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以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临床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全文如下: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
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范临床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提高静脉用药质量,促进静脉用药合理使用,保障静脉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处方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所称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是指医疗机构药学部门根据医师处方或用药医嘱,经药师进行适宜性审核,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无菌操作要求,在洁净环境下对静脉用药物进行加药混合调配,使其成为可供临床直接静脉输注使用的成品输液操作过程。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是药品调剂的一部分。
本规范是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工作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适用于肠外营养液、危害药品和其他静脉用药调剂的全过程。医疗机构其他部门开展集中或者分散临床静脉用药调配,参照本规范执行。
一、医疗机构采用集中调配和供应静脉用药的,应当设置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Pharmacy intravenous admixture service,PIVAS)。肠外营养液和危害药品静脉用药应当实行集中调配与供应。
二、医疗机构集中调配静脉用药应当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