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复议答复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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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答复书
行政复议答复书
申请人XXX XXX 要求我局履职查处?违法建筑?……,现对申请人的有关复议事项答复意见如下:
一、执法局职责权限
(一)投诉事项没有执法依据
1、?违法建筑?不仅仅是违反《规划法》的建筑物 关于复议申请人提出的?违法建筑?问题。目前国家对什么是?违法建筑?还没有一个严格明确的定义,工作实践中,我们一般把违反《土地法》、《规划法》、《建筑法》、《公路法》、《防洪法》、《水法》、《消防法》、《森林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统称为?违法建筑?,上述法律法规也对与其相关的?违法建筑?定义和处置办法、程序等做了明确的规定。
2、市执法局?违法建筑?执法的职责范围
一是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在莱西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第二条规定,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违法建筑?的查处权限是指?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序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影响城市规划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逾期不拆除,以及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城市雕塑、建筑小品和大
行政复议答复格式
行政复议
新津县房产管理局行政复议答复书
答复人:新津县房产管理局
地 址:五津东路144号
法定代表人:王周
联系电话:82522482
申请人张晓明对我局物业管理所于2005年11月2日所发《限期责令整改通知》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于2005年11月20日向新津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针对其复议申请,现答复如下:
一、事件基本情况
芝芝花园业主委员会成立于2005年元月。但在2005年8月29日业主大会上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时,有个别不是业主的人员进入了业主委员会(如住户张晓明)。当我局物业管理所在10月份知道此情况后立即派人实地调查,经核实查正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即收回备案登记证,并于11月2日向该业主委员会下发了《限期责令整改通知》。而芝芝城市花园小区住户张晓明对房管局物业管理所下发《限期责令整改通知》的行政行为不服,向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对于此事件,房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是符合国家及行业部门相关规定的。
二、事实依据和法定依据
1、关于对业主身份确认的相关依据。按照国务院第379号
行政复议
令《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及成房物管[2003]7号《成都市物业管理业主大会规程》第十四条(业主身份确认)的规定。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业主身份
最高院答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
最高院工作答复: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问题
(法办﹝2011﹞159号)
最高人民法院对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议案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法办﹝2011﹞159号 签发人:张军 对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039号建议的答复 孙晓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0)47号”与“法释(2002)17号”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赔偿范围是否应当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司法实践中争议很大,各方有不同意见。为规范附带民事诉讼审判工作,我院曾先后下发过四个司法解释。随着形势的发展,刑事政策的完善,当事人更加重视民事权利的维护。但是,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以及当事人经济状况不同,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出现了“执法标准不一,赔偿数额过高,空判现象严重”等新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落实,引发了许多涉诉上访问题,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社会各界反应强烈,要求尽快解决。为了规范和做好附带民事诉讼工作,解决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我院于2007年启动了规范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标准的司法解释起草工作,但由于各方意见分歧,司法解释暂时还难以出台,有关问题正在研究中。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
答复复审通知书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尊敬的审查员先生/女士: 首先感谢您对本申请的认真审查。对于审查员的意见,申请人进行了认真的研读,(简述审查员的意见,表明同意或者不同意查员的建议,)申请人对申请文件做出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
1.修改说明 (针对新修改的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逐一分析,说明出处。)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三十三条的
规定,具体内容参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复议申控-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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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__复[____]__号
___(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你(你们或你单位)不服被申请人____(被申请人名称)作出的____具体行政行为[或者:请求责令____
(被申请人名称)履行____法定职责]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已经收悉。经初步审查, 需按以下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补正:
一、____
二、____
…………
行政复议申请补正材料,请在收到本补正通知书之日起__工作日内提交,以便本机关及时确认是否受理你(你们或你单位)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特此通知。
____年__月__日
数据来源:http://www.77cn.com.cn/ws/detail11451.html
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
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
复议申请人:明天,男, 复议被申请人:王大夏,男, 复议被申请人:何为,男, 复议被申请人:苹果,女,
复议被申请人:鸭梨,女,复议请求:
依法撤销江西省某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08)字第21号、第22号执行裁定书。
复议理由:
一、原审法院作出裁定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2条是错误的,应该适用第204条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这是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异议的规定。而第204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
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
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
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一:刘永桂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
复议申请人刘永桂(又名刘永贵、刘十美),男,20XX年6月5日出生,汉族,宁乡县电力局花明楼供电所电工,住宁乡县大屯营乡六里村石湖塘组。
复议申请人刘永桂不服宁乡县人民法院(20XX)宁法执异字第2号执行裁定,现依法提出复议。理由如下:
一、宁乡法院执行裁定书认定事实错误,有意偏袒被执行人。
1、没有认定宁乡县电力局的通知在执行中所附条件的事实及该条件的违法性。
宁乡电力局确实通知过刘永桂到白马桥供电所上班,但刘永桂前往供电所报道时得知该通知附了条件:上班前必须与宁乡电力局设立的宁乡县楚沩农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劳服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刘永桂应通知要求前往报到、被拒、被拒理由、主张请求等均在听证时当庭陈述,电力局也没有否认;在20XX年11月12日宁乡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对“劳服公司”工作人员廖旭辉所作《询问笔录》中亦有记载;听证现场,廖旭辉也没有否认刘永桂所述事实。
该条件是违法的。理由有如下:(1)电力局设立“劳服公司”向自己派遣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第67条禁止性规定;(2)、要求刘永桂与“劳服公司”签订劳动
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
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
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一:刘永桂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
复议申请人刘永桂(又名刘永贵、刘十美),男,20XX年6月5日出生,汉族,宁乡县电力局花明楼供电所电工,住宁乡县大屯营乡六里村石湖塘组。
复议申请人刘永桂不服宁乡县人民法院(20XX)宁法执异字第2号执行裁定,现依法提出复议。理由如下:
一、宁乡法院执行裁定书认定事实错误,有意偏袒被执行人。
1、没有认定宁乡县电力局的通知在执行中所附条件的事实及该条件的违法性。
宁乡电力局确实通知过刘永桂到白马桥供电所上班,但刘永桂前往供电所报道时得知该通知附了条件:上班前必须与宁乡电力局设立的宁乡县楚沩农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劳服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刘永桂应通知要求前往报到、被拒、被拒理由、主张请求等均在听证时当庭陈述,电力局也没有否认;在20XX年11月12日宁乡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对“劳服公司”工作人员廖旭辉所作《询问笔录》中亦有记载;听证现场,廖旭辉也没有否认刘永桂所述事实。
该条件是违法的。理由有如下:(1)电力局设立“劳服公司”向自己派遣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第67条禁止性规定;(2)、要求刘永桂与“劳服公司”签订劳动
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
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
复议申请人:明天,男, 复议被申请人:王大夏,男, 复议被申请人:何为,男, 复议被申请人:苹果,女,
复议被申请人:鸭梨,女,复议请求:
依法撤销江西省某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08)字第21号、第22号执行裁定书。
复议理由:
一、原审法院作出裁定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2条是错误的,应该适用第204条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这是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异议的规定。而第204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
谅解书刑事范本
篇一:刑事谅解书范本
刑事谅解书
x年x月x日, xx将本人打成重伤,并入院治疗。xx于x年x月向公安机关自首,现本案已移送到某某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起诉,xx因此被羁押在某某市看守所。
事故发生后,xx的家人非常重视,当即替xx支付了本人在此事件中的医疗费用XXXXXX.00元元,其后又主动与我的家属协商进一步赔偿事宜,并已按照法律规定标准支付了全部赔偿款共xxxx.00元。
我们了解到xx家庭经济也很困难,主要收入就是依靠少许的农业种植和进城务工。这种困难情况下,xx及其家属依然能够积进行赔偿,我们认为其悔过表现很好;xx的故意伤害行为给我造成了巨大的痛苦,他的家人也因此深受其害,他已得到了应有的教训,我并不希望继续造就新的悲剧,愿意原谅他。
因此,本人对xx的行为予以谅解,自愿不再追究xx的刑事责任,同时向检察机关提交《撤案申请书》,请求检察机关给予xx改过自新的机会,对本案予以撤案。此致
xx市公安局xx市人民检察院
受害者:xx
xxxx年x月x日
篇二:刑事谅解书及赔偿协议
刑事谅解书及赔偿协议
赔 偿 协 议 书
甲方:张三
乙方:李四(嫌疑人赵五亲属)
2014年3月 日赵五与甲方因琐事发生冲突,甲方受到伤害,经法医鉴定为轻伤,现赵五被拘留在汶上县看守所